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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极品草根太子-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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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
  “……后来,那数十名枪手与你五叔派出的那个连在沈家外面发生了激烈的枪战,那一晚,真是血流成河啊……”
  叶欢呆愣无言,他仿佛看到二十年前沈家那场惊心动魄的争斗,那场图穷匕见后,沈家功德牌坊前的枪口喷射着狰狞的火舌,以及无数人的惨嚎和尸首……
  “权力……需要这么惨烈的去争夺么?”叶欢怔怔的盯着周蓉,喃喃道。
  “孩子,自古以来,哪一次权力的交替不是用惨烈的方式得来的?权力,能让所有人为之疯狂,为之不顾一切,你二叔当时就是这样,他为了抢得家主之位,已变得像个疯子了……”
  “所幸你父亲洪福齐天,沈老二没想到你父亲会突然杀个回马枪,其二,也没料到你五叔为了支持你父亲居然敢调兵,那一夜激战,沈老二……败了。”
  “你父亲踏着满地的鲜血回到了沈家,控制住了局势,并马上派人请老爷子回来,就在老爷子回来的半路上,沈老二突然逝世……”
  叶欢吃了一惊:“突然……逝世?”
  周蓉叹道:“对,突然逝世,他是怎么死的,直到现在仍然是个谜……”
  叶欢心中一动,讷讷道:“难道是老爹他……”
  周蓉打断了他的话,道:“谁是谁非不必再说,叶欢,那是上一代的事,与你无关,等老爷子回沈家,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他也无法阻止了……你父亲虽然掌了家,但此事一直是沈家的一个大疙瘩,无法解开,这也是你父亲二十年前施展不开手脚的原因,因为这件事,二十年来他受到太多的制衡掣肘了……”
  叶欢眼角突然跳了跳,心中徒然一沉。
  前几天刚见过的堂兄沈睿那张温文微笑的脸此刻在他脑海里浮现,如果沈老二的死跟自己的老爹有关,沈睿居然还能对自己笑得出来,难道他可以宽容到能够淡忘杀父之仇?
  这个沈睿,如果不是天生的缺心眼儿,便是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那一类的人物。后者更靠谱儿,这个人必须得防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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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蓉拍了拍叶欢的肩,深深叹道:“沈家这些事,该不该你知道的,你都知道了,豪门望族,倾轧腌臜之事太多,我一直不希望你卷入那些是非恩怨,孩子,我对你没别的要求,就只希望你这辈子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的活到老,权力不过是过眼云烟,我希望你别去触碰它,老实守着余财,做一个知足阔绰的富家翁便足够了。”
  叶欢笑道:“老妈您放心,权力多脏呀,我肯定不会碰它,以后绕它远远的,我就守着腾龙集团当败家子儿了。”
  周蓉笑道:“你若真愿当败家子儿,我倒要谢天谢地呢。”
  ……
  今天叶欢休假,反正无事,于是便索性在腾龙集团的总部大楼里四处闲逛起来。
  下午周蓉召开高层会议,确立继承人后,叶欢的名字早已在集团大楼风传开了,人人看到叶欢的第一反应便是往后退一步,接着以非常恭谨的态度朝他九十度鞠躬,叶欢才逛了两层楼便觉得索然无趣。
  古代皇帝出巡恐怕也就这排场了吧?
  叶欢觉得很别扭,从一个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市井草根到如今的集团太子爷,过程还不到一年,叶欢是真不习惯别人把他当神仙牌位一样供着。
  想了想,叶欢决定去找周媚,这栋楼里也只有她才不把他当太子爷,相处时平等以对,跟她在一起的感觉很舒服。
  问清了周媚办公室的地址,叶欢乘电梯来到她办公室门前。
  周媚目前在腾龙集团的身份还是总裁助理,只对周蓉负责,地位很超脱。
  敲了敲门,里面传来淡淡的回应:“进来。”
  叶欢推门而入,发现周媚头也没抬,正一手托着下巴,埋头处理公务。
  “周小姐,请问是不是你刚刚叫了盒饭?承惠六块八毛,谢谢。”
  周媚愣了一下,愕然抬头的同时脱口道:“我没叫……”
  接着她便看见叶欢那张板得很严肃的脸。
  周媚噗嗤一笑,娇媚的横了他一眼,道:“叶大少爷,你是不是太无聊了,所以拿我开涮呢?”
  “确实有点无聊,刚才四处走了一圈,愣是没看清一张人脸……”
  “什么意思?”
  “全是他妈的脑门顶,有的鞠躬角度太低,连后脑勺都看见了。”
  周媚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笑道:“人家是怕你这位太子爷杀鸡立威,只好上赶着巴结你了。”
  叶欢苦笑道:“我觉得我这人有点犯贱,看不得别人对我太客气,别人一献殷勤我就总觉得他是不是在算计我什么,老实说,我今天四处闲逛时一直捂着口袋,生怕别人偷我钱包……”
  周媚无奈叹气:“你这人真够小心的。”
  “穷日子过怕了嘛,到哪儿都怕吃亏……”
  周媚目注叶欢,眸子里闪烁着秋水般的异光,这样的目光叶欢曾在乔木眼中见过。
  “最近过得怎样?军营苦不苦?有没有受委屈?”
  “习惯就好了,自从上次我烧了十几个战友的菊花,我发现最近在军营里混得好多了,大家看我的目光里有一种敬畏……以及一种蛋蛋的忧伤,还有一个好处是,现在我在军营里上厕所,只要一走进去,所有人包括正在蹲大号的,全部拎着裤子跑出去,那叫一个万径人踪灭……”
  周媚哭笑不得:“你……你这人……唉,我发现你这人一辈子都脱离不了低级趣味了。”
  叶欢撇嘴道:“吃喝拉撒每个人都一样,哪里低级了?”
  叶欢饶有兴味的打量着她办公室内的摆设,抬步时裤子口袋里传来叮叮的脆响。


  周媚好奇的注视着他的裤子,道:“你下面是什么?”
  “二弟,虎头虎脑的二弟,”叶欢说着低头无限爱怜的抚摸了它一下,“二弟对你说幸会……”
  周媚顿时涨红了脸,狠狠剜他一眼,嗔道:“我是问你裤子口袋里的是什么?叮叮当当乱响……”
  “不说我还忘了,刚才在顶楼四处遛达了一圈,啧啧,装饰真豪华,连他妈马桶的冲水把手都是镀金镶玉的……入宝山岂能空手而归?这不,撬了几个金把手,回头装到我会所的厕所里去……”
  说着叶欢从口袋掏出几个顶端镶着翡翠的金黄|色把手,一脸得意的笑。
  周媚徒然睁圆了眼睛,又气又急道:“你……你居然偷……偷……叶欢,我今天才发现你不是一般的混蛋,你知不知道这腾龙集团本来就是你的?自己偷自己的东西,我可从没见过有人干这样的混帐事儿……”
  叶欢笑了笑,道:“刚才撬它们下来之前我也是这么想的,后来嘘嘘的时候抖了一下,脑子里顿时豁然开朗,周媚,你这说法不对,腾龙集团确实是老妈和我的,但我问你,我妈占了集团多少股权?”
  周媚狠狠白他一眼,道:“60%”。
  “对,60%,说到底,这整个集团只有60%的东西才是属于我的,其他的40%是别人的,可以这么理解吧?”
  “可以。”
  叶欢得意的晃了晃手中的金把手,笑道:“但我手里拿的东西却是100%的,也就是说,这几个金把手本来我只拥有60%的,现在却100%的拥有了它们,白占了40%的便宜,你还觉得我做了一件混帐事吗?”
  周媚张了张嘴,却不知该说什么。
  叶欢的每一句话都是正确的,但把这些正确的话凑在一起,怎么听怎么不对味儿,明知他满嘴都是歪理,可她却偏偏不知如何反驳。
  周媚只好扶着额头,闭眼痛苦的叹息:“以后这顶楼恐怕会经常丢东西了……引贼入室呀。”
  叶欢一本正经的安慰她:“刚开始大家不适应可以理解,以后习惯就好了……”
  周媚:“……”
  第199章 案件
  叶欢在腾龙集团逛了一整天,引起整个集团员工的侧目,同时这位年少俊朗太子爷的名字也在整栋大楼内传扬开了,当然,更不乏许多妄想栖上高枝变凤凰的女员工们的各种垂涎,各种秋波。
  叶欢逛了一下午后,便觉得索然无味,耐心等到老妈下班,然后和周媚一起离开了大楼,三人找了家高雅幽静的高级餐厅吃了顿饭,夜色降临京城时,叶欢在老妈和周媚依依不舍的目光下,回军营销假了。
  第二天,腾龙集团确立未来继承人的消息已被全世界所知,金融,商业,制造,轻工等等行业皆感震惊,由此导致腾龙集团国内外股市价格狂飙,一度涨到停板。
  叶欢回了军营,仍旧继续着每日的艰苦训练。
  特种大队并不如外人想象中那么惊险刺激,事实上他们出任务的机会虽然比普通野战军多一些,但也不是多到每天都有,大多数时候都是无休无止的训练,野外生存,射击,格斗,以及各种机械的使用,训练得最多的还是野外生存,其中最让叶欢痛苦的是“异食训练”,所谓“异食”,就是大自然里所有死的,活的物体,只要能往嘴里塞的,就必须得吃下去,丛林的蟒蛇,沙漠的蝎子,水里的活鱼,树上的昆虫等等,不存在愿不愿意,所有人必须得吃,不吃后果很严重,何平会亲自把它塞进嘴里,而且会加量,往往在叶欢破口大骂一连串脏话时,一些该吃的不该吃的东西就被强行塞进了嘴里,然后何平就站在旁边,露出冷酷的笑容。
  当然,叶欢也不是省油的灯,吃了亏必须找补回来,于是有一天从茅坑里弄了几十条蛆,悄悄掺进何平的饭菜里,谁知何平一脸坦然,吃得津津有味。
  后来何平告诉叶欢,蛆也是“异食”的一种,看起来恶心,但它有着丰富的蛋白质,能够给人体提供能量,人在绝境里根本和动物毫无区别,只要是活的物体都必须吃下去。
  叶欢大感佩服,两眼冒着星星充分表达了对何平的崇拜,同时他也一脸同情的告诉何平,那些蛆从茅坑里弄出来还没洗过……
  叶欢总长着一张欠揍的嘴。
  叶欢三天没吃饭,因为被揍得嘴都肿了,何平也三天没吃饭,被恶心的。
  军营里的生活单调枯燥,而且艰苦,叶欢却已渐渐适应。
  沈笃智没说错,军队是个大熔炉,男人应该进去熔炼一回,不敢保证所有的人出来都变成精钢,但至少绝不会是一块废铁。
  叶欢正悄无声息的蜕变着,这种蜕变连他自己都没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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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经意间,一个男人正慢慢走向成熟。
  电话铃响个不停,叶欢接通。
  “叶欢,你在干嘛?”高胜男的声音洋溢着快乐,自从遇到叶欢后,她一直很快乐。
  “我……我有事儿呢。”叶欢的声音有点不快乐。
  “有事儿你也得跟我聊几句,要不你请假出来,咱们去后海吃饭……”走纯爷们儿路线的高胜男难得的显露出女人的风情。
  “请假出来估计不大可能……”叶欢的声音有点痛苦,然而也不忘礼貌的问候:“最近挺好的吧?你父母身体挺好吧?你爸还没事找事查人驾照吗?告诉他,这种行为不厚道……”
  “去你的!你差点把我爸撞死,他查查你驾照怎么了?你还一直记恨呀?”
  “我哪敢记恨他呀,乖侄女你忘了,你爸是我结义大哥啊,哪天有空过来给叔磕一个……”
  “叶欢你……混蛋!”高胜男立马变得不快乐了,这事一直是她心头深扎着的一根刺。
  “混不混蛋的,咱们以后找个时间好好讨论,这会儿我真的很忙……你干这刑警也不至于每天无所事事吧?警局还拿你当花瓶养着?”
  “谁说我花瓶?老娘有实力的!最近也很忙呢,昨天刚接了个案子,挺棘手的……”
  “居委会王大妈家的狗丢了?”
  “去死!老娘会接这种片儿警都懒得理的小案子吗?我接的是命案,懂么?”
  “哟,多久不见,你都接命案了?我说你们警局的领导是不是太儿戏了?人民群众的生死一点都没放心上,改天我找人批评他……”
  “叶欢……你那张嘴不损我几句会死啊?”高胜男突然发现给叶欢打电话是一种找虐的行为。
  “得,我不损你了,说说你的命案吧,不过最好长话短说……”
  高胜男叹了口气,兴奋中带着几分迷惘:“这案子让我挺头痛的,分析了两天都没找着线索,我心里烦得很,所以只好给你打电话解解闷儿……”
  “说说吧,我这知心大哥哥等着你的倾诉呢……”
  高胜男噗嗤笑了:“屁的知心大哥哥,别老往自己脸上贴金啊。”
  “知心二叔?”
  “滚蛋!叶欢,信不信我现在跑你军营揍你?”高胜男的情绪总是被叶欢左右着,从快乐到咆哮,只需一秒钟。
  “叶欢,你知道今年二月份的兰博会吗?”
  “《第一滴血》里的兰博来中国开会?”
  高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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