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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天剑真言-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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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呸!好大的口气,一人之力就想对付我们一船人,这小子未免太过狂妄了吧。”

    “哈哈,眼前此人估计只是一个疯子而已。”

    “别听他啰嗦了,大伙一起齐上吧,乱刀把他剁成肉泥,然后丢到海里喂鱼便是了!”

    ……

    四周叽叽喳喳的,吵得岳秋白有一些心烦,于是——

    飞星大遁法!

    青光闪电手!

    只见岳秋白突然就出动了,人影一晃,顿时之间,船上四处都是他的身影。

    哧!

    哧!

    哧!

    一干海盗们还未反应过来,纷纷就中招了,几乎在同一时间内就被点倒在地。

    “好了!四周安静了……嗯,红发人屠,你做为一帮之主,想必拥有过人之处,我就给你一个机会,让你攻我十招,若能碰到我的一片一角,我就放过你一命,如何?”

    只见船上还有两人是站着的,除了岳秋白自己之外,剩下的那一个就是红发人屠了。

    此时的红发人屠却如霜打的茄子,一脸惊骇,一脸萎靡,已被岳秋白刚才展示出来的手段吓懵了,一时竟忘了回应岳秋白的问话。

 第59章 荒山

    岳秋白见红发人屠没反应,他也并不急,双手抱在胸前,就静静的盯着对方看,他想看一看,对方下一步到底是什么反应?

    “啊……啊……恶魔……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魔,老子要跟你拼了……”

    隔了好半晌之后,红发人屠才有所反应,他看向岳秋白的眼神变得无比的畏惧,心中已认定岳秋白就是一个恶魔的转世,他几近崩溃的边缘,忽然只见他猛的一甩头,就似一头疯牛一般冲向了出去,直接用头撞向岳秋白的小腹。

    岳秋白一闪身,就躲了过去。

    红发人屠用力过猛,失去目标之后,差一点儿就直接冲出船舷之外。

    不过,好在他的神智虽乱,但其本能反应还在,危急之际,用脚一蹬船舷,就止住了去势,尔后又再度一用力,他的身子就反扑而回,再一次冲向岳秋白。

    呼——

    快接近岳秋白之时,红发人屠猛的一甩头,一条隐藏在衣领之内的长长的辫子就如同灵蛇出洞一般狠狠的抽向岳秋白的脖子。

    “哈哈!原来还藏有这么一手……想必这就是你的隐秘大杀招吧。”

    岳秋白说好了要让敌十招,所以他并未出手回击,不然,他随便拔剑一削,别说是一根辫子,只怕连对反的脑袋一招之间都可以削掉。

    岳秋白一晃动身子,就绕到了红发人屠的后面。

    红发人屠听风辨位,猛然又一甩头,那一根六尺多长的大辫子再一次抽向岳秋白的面孔。

    呜呜尖啸,一抽之威,竟不下于一根钢鞭。

    ……

    就这样,两人就斗在了一块。

    其实,据实而言,红发人屠以长辫当武器,他的攻击技法相当的诡异,出招的角度十分刁钻,速度极其迅猛,力度更是无比的凌厉,若是换了一般的三流高手与之对战,只怕不出一两招就会乖乖的把小命交代给了他。

    不过,在练成了当世第一轻功之法的岳秋白的面前,他的一切攻击法门都只是摆设而已。

    很快,说好的相让十招就被红发人屠尽数给浪费完了,一根毛发也没碰着。

    而十招一过,岳秋白对敌人的攻击手段也失去了猎奇之心,不想陪他继续耍下去了,于是只见他蓦然间拔出了飞星剑,凌空一抖,一招绝杀之招——玉衡震就爆发了出来,当空一震,就把红发人屠抽击而来的辫子一下子就震成粉末,而剑光继续如飞瀑一般冲刷了过去,须臾之间就将红发人屠给淹没了,血光飞洒,待剑光消失之后,红发人屠也跟着消失了,尸骨不见,正如人间蒸发了一般。

    一剑之威竟蒸发一人,当真恐怖之极。

    灭杀了红发人屠之后,岳秋白把剑插回背后放好,他扭头四处扫了一眼,心中忖道:“这是一艘罪恶之船,留在世上多一日,将不知会有多少家庭要为它而破灭……嗯,此船留不得,船上的这一伙人更留不得……为今之计,最好的选择,那便是,就让大紫把这一条船给摧毁了吧……”

    一念至此,岳秋白就张口发出了一声尖厉的啸声。

    啸声穿云而上,大紫也应声而至。

    水花翻腾过后,大紫那一颗硕大的头颅也冒了出来。

    嗖!

    岳秋白纵身一跃,就飞至蛇首之上。

    “大紫,把此船击毁了!”

    伸手指了指海盗船,作出一个抽打的动作。

    大蟒蛇乃通灵之物,立时明白其意,突然腾空一蹿,脱离了水面,高高飞起,在落下之时,尾部狠狠一甩,当空砸向船只。

    轰!

    一砸之下,直接就把船只给从中砸断成了两截。

    片刻之后,船只就沉没了,带着一船的恶徒最后埋葬于海底。

    “哈哈!这一个乱世,恶人太多,杀也杀不尽……嗯,拥有无上的武力就是好就是妙……”

    这一刻,岳秋白深深的感受到无上的武力真是一个好东西,无上的武力给他带来了自信,带来了自由,带来了尊严,他真不敢想象,若自己的武功不济,那将会是一番什么样的遭遇呢?

    也是在这一刻,岳秋白更加坚定了习武之心。

    他暗中盘算,待替父母报过仇之后,还是回去令九州的身边吧,与其一起追求成仙之道,只有拥有了无上的大神通,方可拯救黎民于水深火热之中。

    一蛇一人,趁着夜色朝大陆飞速靠近。

    大概一个半时辰之后,夜已央,而岳秋白在阔别了七年之后终于如愿的再一次踏了这一块于梦中出现了多次的大地。

    “大紫!目的地已至,一路上可辛苦你了,感激不尽……嗯,你且先回去吧,待我把事情尽快处理完了,便会去找你和师父的,再会!”

    岳秋白上岸后,他站在一块礁石上与大紫进行告别。

    大蟒蛇与他相处了这么久,似有不舍之情,望着他嘶嘶低吼了一阵,才依依不舍的离去。

    待望着大紫的身影渐渐消失于茫茫的海面之上,岳秋白才离开海岸去寻找过夜的地方。

    眼前是一座荒山,山石嶙峋,古木参天。

    “我是翻过山岭直行哩,还是沿着海岸北上或南下?”

    “罢了!看这天就快下雨了,先找一个地方避一下雨,待天亮了再说吧!”

    当下,岳秋白就往荒山行去,想寻一个山洞之类的将就过一夜再说。

    荒山上不时传来几声兽吼,低沉而恐怖,令人毛骨悚然,可以看出,眼前这一座荒山并不太平,不过,与大紫接触多了,于岳秋白而言,其他的猛兽再凶再猛,也不过就那样子,不足畏惧。

    明知山有虎,偏向山上行。

    不知不觉间,岳秋白的胆子已养得很大了。

    山上多怪石和洞穴,也不费什么工夫,岳秋白很快就找到了一个比较宽阔和平滑的洞穴,于是就钻了进去。

    哗啦!

    刚进洞不久,倾盆大雨就下了下来,给这闷热的夜带来了一丝凉意。

    岳秋白盘腿而坐,先修炼了一会内功,然后才躺下入睡。

    雨一直下,也没有什么蛇鼠之类的前来骚扰岳秋白,于是,他一觉也睡得极其安慰和踏实。

    荒山新雨后,空气格外清。

    美美一觉直至天亮,待他醒了之后,风停了,雨也歇了,于是他走出山洞,伸了一下懒腰,又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顿时整个人就清爽了,精神十足。

 第60章 太与大

    “此地不知离巴蜀有多远,也不知要走多久才可以回青城山去?”

    “嗯!如今回到了大陆,这是一个人类的社会,是一个金钱的社会……嘿嘿,有道是,钱虽非万能,没钱却是万万不能……我是不是该考虑如何才能弄到一些钱了呀?有钱了才可以买衣买吃的,不然只怕会寸步难行呀……毕竟靠乞讨过日子总不是一个法子不是?”

    “不如问富人借?呵呵,借字说来虽好听一些,但其本质还不是盗取,与那些梁上君子又有何区别呢?哎……”

    “哈哈!真是的,真佩服我自己的联想能力,想着想着,不知想到哪里去了……眼前不是有一座大山么,或许在别人看来,这是一座怪兽肆虐的荒山,但在我岳秋白看来嘛,却是一座宝山,处处都是宝贝,我随便进山猎杀几头野猪之类的,出去一卖不就有钱了么……又何必在此庸人自扰胡,自寻苦恼?”

    岳秋白心念飞转了一番,之后他决定了要翻过此山,顺便打一些猎物,一来可以填肚子,二来也可以换取一些银子。

    于是乎,岳秋白就徒步进山了。

    话说,此山虽非很高很陡,但占地极广,一两天的时间却是翻不过去的,加上山上怪石遍布,树木杂生,且没有现成的路,更加不好前行了。

    岳秋白足足跋涉了三天三夜才翻越了过去。

    “哈哈!运气不错,想不到在大山的北边竟有这么一个规模颇为壮观的村落……嗯,我把这一头大野猪抗下去之后想必可以卖出一个好的价钱吧?”

    岳秋白抗着一头花皮野猪,满怀期盼的朝山脚下的那一个小镇走去。

    岳秋白肩上所抗的那一头大野猪,块头十分肥壮,少说也有两百来斤重的吧,一般人只怕抗不动,但在参悟了举重若轻之法门的岳秋白的手上,却跟背一张芭蕉叶也差不多的。

    再加上那足足三百三十三斤重的飞星剑,岳秋白身上的负荷实际上已超越五百斤之重,不过,这一点重量对于岳秋白而言,真的不算什么,只见他健步如飞的奔下了山。

    此时正值辰初,小镇的居民都已出来劳作了,街道上人影如织,人生鼎沸,卖菜、卖包子、吃面、喝茶等等,人生百态,尽皆纷呈。

    “哇!好壮的一头野猪……小兄弟,你打算要卖的么?”

    “哇!快看那人,好大的力气哦,抗着一头大野猪,竟然面不改色……”

    “这一位朋友,请停步,我想买下你肩上的这一只猎物,你开个价吧?”

    ……

    岳秋白一上街,由于扮相十分抢眼,立时就成为了众人的议论对象,以及无数道目光的聚焦之点。

    最后,岳秋白把野猪卖给了一位出价最高的某一酒楼的老板,收获了五十两白银。

    银子到手之后,岳秋白先去一家面馆吃了三大碗热乎乎的三鲜面,去了三两银子,还剩四十七两,尔后,他感觉总光着膀子不太好,于是寻一户人家,出五两银子买下了一套青布衣和一双白底皂鞋穿在了身上。

    把仪容收拾了一番之后,岳秋白立时就由一个山野小子一变就变成了一个英姿飒爽的公子哥。

    “嗯!方才打听了一下,此去巴蜀不下千里之遥,如果就靠一双脚走步,不知要走猴年马月?还是想办法弄一匹马儿代步为好吧!”

    岳秋白一边走在街道上,一边在暗暗盘算下一步的计划。

    “咦?前面有一大堆人蹲在那里干什么?”

    岳秋白忽然发现前面的一堵高墙之下,有十来个人挤成一堆不知在做什么。

    好奇心驱使之下,岳秋白也走过去加入了围观的行列中。

    “原来这一帮人却是在此玩赌钱的游戏……话说,这赌局也太简单了吧……”

    岳秋白凑近一看,发现这一帮人原来是在玩了一个很简单的赌局。

    至于如何简单呢?

    只见在庄家的面前摆着一张纸,纸上的一头写着一个大大的“大”字,另一头写着一个大大的“太”字,而庄家一手拿着一只棕色的大木碗,另一只手则抓着一颗骰子,此骰子与一般的骰子有别,其的六面所刻的并非点数,而是正面刻着一个大字,对应的反面则刻着一个太字,只不过太字的那一点刻得相对浅显一些。

    “买太,或买大,看准了请下注咯,大伙一齐发大财呀!”

    庄家嘴里喊着一句顺口溜儿,把骰子朝纸上一掷,那骰子便滴溜溜的转了起来,好几圈过后就停了下来,然后庄家赶紧用木碗一盖,就罩住了。

    然后众人就根据自己所看见的,是大字就把钱压在大字那边,是太字就把钱押在太字那边。

    “开!开!开……”

    待众人把钱都押好了之后,又在众人的催促之下,庄家就把碗掀开了,然后正上面是哪一个字,便是哪一边赢了,然后庄家该杀钱的就杀钱,该赔钱的就一比一的赔钱。

    这一个赌局,考验的就是个人的眼力,简单之极。

    岳秋白一向不沾赌的,但见这一帮人玩得兴致很高,不由就多待了一会,每一次,他根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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