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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一个人的村庄-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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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们和村人一样期待了一个春天和一个漫长夏季。它们的期望没有落空。我们也没落空。它们用那只每次只能拿一只麦穗,捧两颗麦粒的小爪子,从我们的大丰收中,拿走一点儿,就能过很好的日子。而我们,几乎每年都差那么一点儿,就能幸福美满地――吃饱肚子。
  十、孤独的声音
  有一种鸟,对人怀有很深的敌意。我不知道这种鸟叫什么。它们常站在牛背上捉虫子吃,在羊身上跳来跳去,一见人便远远飞开。
  还爱欺负人,在人头上拉鸟屎。
  它们成群盘飞在人头顶,发出悦耳的叫声。人陶醉其中,冷不防,一泡鸟屎落在头上。人莫名其妙,抬头看天上,没等看清,又一泡鸟屎落在嘴上或鼻梁上。人生气了,捡一个土块往天上扔,鸟便一只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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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种鸟喜欢亲近人,对人说鸟语。
  那天我扛着锨站在埂子上,一只鸟飞过来,落在我的锨把上,我扭头看着它,是只挺大的灰鸟。我一伸手就能抓住它。但我没伸手。灰鸟站稳后便对着我的耳朵说起鸟语,声音很急切,一句接一句,像在讲一件事,一种道理。我认真地听着,一动不动。灰鸟不停地叫了半个小时,最后声音沙哑地飞走了。
  以后几天我又在别处看见这只鸟,依旧单单的一只。有时落在土块上,有时站在一个枯树枝上,不住地叫。还是给我说过的那些鸟语。只是声音更沙哑了。
  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它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种地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在高高的树枝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
  不知那只鸟最后找到知音了没有。听过它孤独鸟语的一个人,却从此默默无声。多少年后,这种孤独的声音出现在他的声音中。
  十一、最大的事情
  我在野地只呆一个月(在村里也就住几十年),一个月后,村里来一些人,把麦子打掉,麦草扔在地边。我们一走,不管活儿干没干完,都不是我们的事情了。
  老鼠会在仓满洞盈之后,重选一个地方打新洞。也许就选在草棚旁边,或者草垛下面。草棚这儿地势高,干爽,适合人筑屋鼠打洞。麦草垛下面隐蔽、安全,麦秆中少不了有一些剩余的麦穗麦粒,足够几代老鼠吃。
  鸟会把巢筑在草棚上,在伸出来的那截木头上,涂满白色鸟粪。
  野鸡会从门缝钻进来,在我们睡觉的草铺上,生几枚蛋,留一地零乱羽毛。
  
剩下的事情(9)
这些都是给下一年来到的人们留下的麻烦事情。下一年,一切会重新开始。剩下的事将被搁在一边。
  如果下一年我们不来。下下一年还不来。
  如果我们永远地走了,从野地上的草棚,从村庄,从远远近近的城市。如果人的事情结束了,或者人还有万般未竟的事业但人没有了。再也没有了。
  那么,我们干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情。
  别说一座钢铁空城、一个砖瓦村落。仅仅是我们弃在大地上的一间平常的土房子,就够它们多少年收拾。
  草大概用五年时间,长满被人铲平踩瓷实的院子。草根蛰伏在土里,它没有死掉,一直在土中窥听地面上的动静。一年又一年,人的脚步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时缓时快,时轻时沉。终于有一天,再听不见了。草根试探性地拱破地面,发一个芽,生两片叶,迎风探望一季,确信再没锨来铲它,脚来踩它,草便一棵一棵从土里钻出来。这片曾经是它们的土地已面目全非,且怪模怪样地耸着一间土房子。
  草开始从墙缝往外长,往房顶上长。
  而房顶的大木梁中,几只蛀虫正悄悄干着一件大事情。它们打算用八十七年,把这棵木梁蛀空。然后房顶塌下来。
  与此同时,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
  厚实的墙基里,一群蝼蚁正一小粒一小粒往外搬土。它们把巢筑在墙基里,大蝼蚁在墙里死去,小蝼蚁又在墙里出生。这个过程没有谁能全部经历,它太漫长,大概要一千八百年,墙根就彻底毁了。曾经从土里站起来,高出大地的这些土,终归又倒塌到泥土里。
  但要完全抹平这片土房子的痕迹,几乎是不可能。
  不管多大的风,刮平一道田埂也得一百年功夫。人用旧扔掉的一只瓷碗,在土中埋三千年仍纹丝不变。而一根扎入土地的钢筋,带给土地的将是永久的刺痛。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消磨掉它。
  除了时间。
  时间本身也不是无限的。
  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这件事物还在。
  时间再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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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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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村庄都用一条土路与外面世界保持着坑坑洼洼的单线联系,其余的路只通向自己。
  每个村庄都很孤独。
  他们把路走成这个样子,他们想咋走就咋走。咋走也走不到哪里。人的去处也是一只鸡、一头驴、一只山羊的去处。这条土路上没有先行者,谁走到最后谁就是幸福的。谁也走不到最后。
  磨掉多少代生灵路上才能起一层薄薄的溏土。人的影子一晃就不见了,生命像根没咋用便短得抓不住的铅笔。这些总能走到头的路,让人的一辈子变得多么狭促而具体。
  走上这条路你就马上明白——你来到一个地方了。这些地方在一辈子里等着,你来不来它都不会在乎的。
  —个早晨你看见路旁的树绿了,一个早晨叶子黄落。又一个早晨你没有抬头——你感到季节的分量了。
  人四处奔走时季节经过了村庄。
  季节不是从路上来的。
  路上的生灵总想等来季节。
  这条路就这般犹犹豫豫,九曲回肠,走到头还觉得远着呢。这条路永远不会伸直。一旦伸直路会在目的地之外长出一截子。这截子是无处交待的。
  谁也不能取消一段路。谁也不能把一条路上的生灵赶上另一条路。
  这些远离大道的乡村小路形成另一种走势。
  这些目的明确的路,使人的空茫一生变得有理可依。他看到更加真实的、离得不远的一些去处,日复一日消磨着人的远足。
  这些路的归宿或许让你失望呢。
  它们通向牛圈、马棚、独门孤院的一户人家、一块地、一坑水、一片麦场、一圈简陋茅厕……
  ——这些枝枝杈杈的土路结出不属于其他人的果实。
  要是通到了别处肯定会让更多生灵失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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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多久才算是家(1)
喜欢在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如果这间房子结实,我就不挪窝地住一辈子。一辈子进一扇门,睡一张床,在一个屋顶下御寒和纳凉。如果房子坏了,在我四十岁或五十岁的时候,房梁朽了,墙壁出现了裂缝,我会很高兴地把房子拆掉,在老地方盖一幢新房子。
  我庆幸自己竟然活得比一幢房子更长久。只要在一个地方久住下去,你迟早会有这种感觉。你会发现周围的许多东西没有你耐活。树上的麻雀有一天突然掉下一只来,你不知道它是老死的还是病死的。树有一天被砍掉一棵,做了家具或当了烧柴。陪伴你多年的一头牛,在一个秋天终于老得走不动。算一算,它远没有你的年龄大,只跟你的小儿子岁数差不多,你只好动手宰掉或卖掉它。
  一般情况,我都会选择前者。我舍不得也不忍心把一头使唤老的牲口再卖给别人使唤。我把牛皮钉在墙上,晾干后做成皮鞭和皮具。把骨头和肉炖在锅里,一顿一顿吃掉。这样我才会觉得舒服些,我没有完全失去一头牛,牛的某些部分还在我的生活中起着作用,我还继续使唤着它们。尽管皮具有一天也会被磨断,拧得很紧的皮鞭也会被抽散,扔到一边。这都是很正常的。
  甚至有些我认为是永世不变的东西,在我活过几十年后,发现它们已几经变故,面目全非。而我,仍旧活生生的,虽有一点衰老迹象,却远不会老死。
  早年我修房后面那条路的时候,曾想到这是件千秋功业,我的子子孙孙都会走在这条路上。路比什么都永恒,它平躺在大地上,折不断、刮不走,再重的东西它都能经住。
  有一年一辆大卡车开到村里,拉着一满车铁,可能是走错路了,想掉头回去。村中间的马路太窄,转不过弯。开车的师傅找到我,很客气地说要借我们家房后的路走一走,问我行不行。我说没事,你放心走吧。其实我是想考验一下我修的这段路到底有多结实。卡车开走后我发现,路上只留下浅浅的两道车轱辘印。这下我更放心了,暗想,以后即使有一卡车黄金,我也能通过这条路运到家里。
  可是,在一年后的一场雨中,路却被冲断了一大截,其余的路面也泡得软软的,几乎连人都走不过去。雨停后我再修补这段路面时,已经不觉得道路永恒了,只感到自己会生存得更长久些。以前我总以为一生短暂无比,赶紧干几件长久的事业留传于世。现在倒觉得自己可以久留世间,其他一切皆如过眼烟云。
  我在调教一头小牲口时,偶尔会脱口骂一句:畜牲,你爷爷在我手里时多乖多卖力。骂完之后忽然意识到,又是多年过去。陪伴过我的牲口、农具已经消失了好几茬,而我还那样年轻有力、信心十足地干着多少年前的一件旧事。多少年前的村庄又浮现在脑海里。
  如今谁还能像我一样幸福地回忆多少年前的事呢。那匹三岁的儿马,一岁半的母猪,以及路旁林带里只长了三个夏天的白杨树,它们怎么会知道几十年前发生在村里的那些事情呢。它们来得太晚了,只好遗憾地生活在村里,用那双没见过世面的稚嫩眼睛,看看眼前能够看到的,听听耳边能够听到的。却对村庄的历史一无所知,永远也不知道这堵墙是谁垒的,那条渠是谁挖的。谁最早趟过河开了那一大片荒地,谁曾经乘着夜色把一大群马赶出村子,谁总是在天亮前提着裤子翻院墙溜回自己家里……这一切,连同完整的一大段岁月,被我珍藏了。成了我一个人的。除非我说出来,谁也别想再走进去。
  当然,一个人活得久了,麻烦事也会多一些。就像人们喜欢在千年老墙万年石壁上刻字留名以求共享永生,村里的许多东西也都喜欢在我身上留印迹。它们认定我是不朽之物,咋整也整不死。我的腰上至今还留着一头母牛的半只蹄印。它把我从牛背上掀下来,朝着我的光腰干就是一蹄子。踩上了还不赶忙挪开,直到它认为这只蹄印已经深刻在我身上了,才慢腾腾移动蹄子。我的腿上深印着好几条狗的紫黑牙印,有的是公狗咬的,有的是母狗咬的。它们和那些好在文物古迹上留名的人一样,出手隐蔽敏捷,防不胜防。我的脸上身上几乎处处有蚊虫叮咬的痕迹,有的深,有的浅。有的过不了几天便消失了,更多的伤痕永远留在身上。一些隐秘处还留有女人的牙印和指甲印儿。而留在我心中的东西就更多了。
  


住多久才算是家(2)
我背负着曾经与我一同生活过的众多生命的珍贵印迹,感到自己活得深远而厚实,却一点不觉得累。有时在半夜腰疼时,想起踩过我的已离世多年的那头母牛,它的毛色和花纹,硕大无比的Ru房和发情季节亮汪汪的水门。有时走路腿困时,记起咬伤我的一条黑狗的皮,还展展地铺在我的炕上,当了多年的褥子。我成了记载村庄历史的活载体,随便触到哪儿,都有一段活生生的故事。
  在一个村庄活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这说明,你已经跟一个地方的时光混熟了。水土、阳光和空气都熟悉了你,知道你是个老实安分的人,多活几十年也没多大害处。不像有些人,有些东西,满世界乱跑,让光阴满世界追他们。可能有时他们也偶尔躲过时间,活得年轻而滋润。光阴一旦追上他们就会狠狠报复一顿,一下从他们身上减去几十岁。事实证明,许多离开村庄去跑世界的人,最终都没有跑回来,死在外面了。他们没有赶回来的时间。
  平常我也会自问:我是不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得太久了。土地是不是已经烦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厌倦了我的脚印,虽然它还不至于拒绝我走路。事实上我有很多年不在路上走了,我去一个地方,照直就去了,水里草里。一个人走过一些年月后就会发现,所谓的道路不过是一种摆设,供那些在大地上瞎兜圈子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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