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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凡人凡事-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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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酸过后于妈妈手起刀落毫不手软,直接把他俩给绑家里了,寒假作业不完成今晚连睡觉别想。
  于妈妈吼着别人家的孩子从来不让父母操心,俩不让人省心的嘟囔着别人家的爸妈能帮着赶作业,总之于家的日常就是鸡飞狗跳鸡飞蛋打永不安宁。
  “早做完了。”他头也不回地往回吼,那声音一听就是得到于妈妈真传的武孔有力浑厚磅礴。
  一辆大乌鲨“哧”一声在他前面十公分处停了下来,开车那货骚气十足地把大长腿往地上一伸就撑住了摩托车。
  那人是真不要脸,都还没出春呢就又从事起了“卖肉行当”,从于锦乐那个角度看去,正好透过膝盖处破洞的条条缕缕,清楚地看到了里头白花花的皮肉。
  “做完什么了?”
  于锦乐撩起眼皮子看了他一眼,“寒假作业。”
  会写的都写了,不会写的打死他也写不出来,智商余额不足就这样,唯一写得全的就是语文和英语,这两科作业从来就只有写错的没有写不出来的。
  “真乖啊!”边想赞叹着,伸出爪子以抚摸狗头的方式在于锦乐头上摸了两下,“拿来给哥哥抄一下呗?”
  于锦乐当他放屁,站起身来拍拍裤腿,拉伸了浑身上下筋骨的同时又避免了再次被某人伸手摸狗头,“你来干什么?”
  “太久没见了你不想哥哥啊?”边想一脸惋惜地收回爪子,这小鱼儿的头发又黑又软,一点也不扎手,“你这小没良心的,咱哥俩从过年到现在还没见过面呢!你真是心里没有我啊!”
  还说得仿佛真有那么一回事似的配上哀怨的神情。
  于锦乐一脸平静,“哥哥,你几月生日啊?”
  话题有点儿跳跃,边想一愣,但是很快接道,“十月三十。”
  于锦乐:“国历农历?”
  边想搓着手猥琐状:“国历啊,农历记不住。怎么?要给哥哥过生日吗?虽然哥哥从来不在外头过生日,不过小鱼儿要有心,哥哥可以破例啊——”
  于锦乐一脸冷酷无情:“哥哥,我农历三月,国历五月,你说谁是小没良心的谁又是哥哥呢?”
  边想:“……”
  “还有,哥哥,周五返校日,全班都到齐了就差您没出现,所以答应我,别睁眼说瞎话,好吗?”
  “嘿?”他半天没找到自己的舌头,好半晌才哭笑不得地嘿出个字,随后又无奈地摇摇头,得寸进尺地做出一副息事宁人的样子。
  “走咧,去后门买点东西,明天开学了都。”
  一对稚气未脱的学生情侣狗适时拎着文具店的塑料袋从两人面前说说笑笑地走过。
  于锦乐:“……”
  所以其他人都成双成对的为什么就他得跟这家伙去买文具?
  学校后街的文具店经过整整一个寒假的门可罗雀,终于迎来了新学期的第一波生意旺季。彼时网络营销电商发展还只是少数人的梦中构想,这类实体店的生意一旦好起来,那是跟风助火势一样的燎原巨火。
  于锦乐才来鮀中一学期,就亲眼见证了这家名为“文汇阁”的文具店从一角方寸之地发展为如今五中巷里一统文具精品江山的“霸主”。
  “猫粮都吃完了没?”边想在前面吼了句。
  很明显,此人出门之前是经过一番仔细认真拾掇过的,出门后为了保持发型的支棱的各个生动角度,怕压扁了他对着镜子塑造了大半天的英伟造型,咬牙强忍丢开安全帽,用年轻的厚盾抵御着寒风的刀刃,嘴巴一打开就囫囵灌了一肚子风,涨得整个胃又酸又爽。
  所幸的是白天天气晴朗,日光普照,气温也跟着上去了,这才没给边帅冻成面瘫。
  “满满的一箱子呢,你当是你在吃啊那么快能吃完?”于锦乐对这人的常识无可奈何,“这段时间你都不用拿鱼和饭过来了,猫粮和着饭吃,我这边也不用天天往外找鱼,时不时给它们调剂一下换个口味就好。”
  “行吧。”
  五中巷离于锦乐家挺近的,边想一边打着转向灯拐入了巷子。
  “还有,跟你说个事。”于锦在盯着他后脖颈的地方说,“那天小白要跟我回家。”
  “啊?”
  小白就是他最先喂养的那只猫,从他还拄着拐就偷了他妈的不锈钢碗用牛奶喂过的那只。他家附近的一些邻居大妈偶然之下发现了那几只流浪猫平常会有人投喂,不知道怎么的也相继养成了一有剩饭鱼头就送过去喂猫的习惯。
  小白作为第一只侵占山头的“大王”,顺理成章地就成了另外几只流浪猫的头头,领着他们在露天停车场住了下来。
  停车场里最大最高的那辆SUV的车顶,就是它的“王座”,经常可以看到它独自盘踞在上面懒洋洋地晒着日光浴。有人来投喂,它总是先傲慢地瞥一眼,再不紧不慢地甩着尾巴根据心情舒坦程度决定是否下去“赏脸用膳”。
  于锦乐作为上山拜见“大王”的第一人,在小白眼中似乎代表着一个特别的存在。那猫约莫是认为他俩革命友谊特别源远流长,对他有那么一点点的另眼相看,进而对他的态度有那么一丢丢的不同——这一点不同明确地表现在他经过时,它都迈着傲气的猫步溜到他脚下,绕着圈圈撒娇卖萌。
  于锦乐知道那猫粘它,却没看出它想跟他回家。
  大年初三那天他还是照常用一次性泡沫饭盒装了食物下楼,其他猫都一哄而上围了上去,就唯独小白在一旁绕着他脚下兜圈,时不时用长长的尾巴尖勾着他的裤腿若无似有地撩上一下。
  它看着完全状态良好,四肢有力,双眼炯炯有神,全身白毛油光水亮的,好像已经事先给自己拾掇干净了一样。
  于锦乐当时压根儿没往它生病没胃口的方向上想。
  猫的天性何等骄傲,尤其在小白身上更是明显了几度,它身上从头到尾从上到下每一根毛都极致地刻画着“留我下来给你当主子”的傲然,哪怕是当初流浪街头也仍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女王样儿。
  于锦乐记得第一次给它喂食的时候,它愣是缩在车底下鸟都不鸟他一下,大有不吃“嗟来之食”的骨气——哪怕在人类眼中它有多可怜兮兮。
  他从来不敢自诩养活了它,每天都觉得自己是在用心全心地伺候着一位主子,只有伺候得它开心乐意了,才会高贵冷艳地赐予你一个“铲屎官”之类的一官半职。
  可那天,小白做了一件让他始料不及的事。
  他只当它是吃了哪位邻居大妈送来的食物肚子饱了,就惯例跟它最打了个招呼后转身回家。
  结果刚打开防盗门往里走,就见一道白影风驰电掣地从身后蹿过来,先他一步进了防盗门。
  于锦乐家在三楼,小白蹿上了一层楼梯后就回头看着他。
  他当场汗就滴下来了。
  他喂小白,却从来没有想过要把它带回家养着,甚至在意识到它是想跟着自己回家的那一瞬间条件反射地产生了一股恐惧心理。
  这小东西显然不是一时兴起跟他闹着玩儿的,因为它把自己拾掇得光鲜亮丽,调整得状态完美,看到他止步在防盗门门口,甚至还娇里娇气地“喵”了一声,催促他别墨迹似的理所当然。
  小白的脾气之傲,连求收养都摆出了一副王霸之气侧漏的山大王样儿,扬起了小脑袋挺起了小胸脯,用再明显不过的肢体语言演绎了一出“好吧,就给你个凡人一个收留本大王的机会”的理直气壮。
  于锦乐却顿时无措了起来,脚上跟被灌了铅似的,一点劲儿也提不起来。
  他就那样看着小白一双从傲然缓缓现出疑惑,再露出踌躇的猫儿大眼。
  小白歪着脑袋跟他对视了一会儿,然后眼睁睁看着于锦乐逃了。
  于锦乐仿佛一瞬间福至心灵,看懂了小白那双透亮的猫眼中所泻出的浓浓渴望与隐隐的不安。
  “我没敢直接上楼,直接跑出小区到马路边站着去了。”于锦乐有点蔫吧,又硬生生重温了当时那种又害怕又不忍的心境。
  大年初三,街上行人往来如潮,中国人过年都是这样,哪怕平常日子再难再苦,也总会在过年的那几天挤出溢于言行的喜气洋洋来,咬碎了牙也要在那几天光鲜亮丽地呈现在众人眼中。
  熙攘喜气的人潮跟楼梯口小白那孤单失望的眼神形成了强烈了对比,让于锦乐愈发觉得自己禽兽不如。
  虽然小白不是他丢弃的,只是仅仅不能养着它,但他就是莫名地油然生出一股抛弃亲生儿子的怅然感。
  “为什么不敢带它回家?”边想不解,“你家那个小区没有不让人养猫吧?”
  “不知道。”于锦乐说,“你真要理由我可以给你很多个,而且个个都让你没法反驳,但是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我没想过要把它带回家养着。”
  他每天课业繁重自顾不暇,只能匀出少得可怜的那么一丁点儿时间给它,小白平日的小傲娇其实能让他在很大程度上松一口去,让他有理由不跟它太亲近是因为猫的本性薄情。可偏是这次小白突如其来的示好主动让他全然慌了神,他的拒绝是下意识的,可拒绝之后又架不住罪恶感重重。
  会不会觉得他很无情?他没敢问出来。
  他此时的心情应该跟当时的小白有异曲同工的微妙,既想遵从自己的内心跟边想坦白真实想法,又怕他的评价会令自己无法接受。
  “好吧。”边想听完倒是没那么一回事似的,耸了耸肩,“这已经是最大的理由了。”
  犹豫了会儿,于锦乐还是问出了口,“你有没有觉得我很无情?”
  边想“啧”了一声,“是不是我谴责你的话,你心里会好过一点?如果是,那好吧,我就勉为其难地谴责一下。”
  末了评价一句,“真是有病,神经病。”
  于锦乐对他的回答挺意外,但是还是锲而不舍地追问,“不是,你就不觉得那种情形……小白还特意把自己整理得漂漂亮亮,那么郑重其事……”
  大乌鲨在“汇文阁”门口停下,边想顺手在于锦乐头上扒拉了一下,“你这样就跟有女孩儿单恋你找你告白,你明明不喜欢对方还非纠结着是否辜负了她一样——你明知道自己不可能养它,就不要给它希望,比如因一时心软把它带回家养几天再把它赶出来,那样才是禽兽。”
  钥匙往半天一抛,他回头看着于锦乐说,“以后加倍对小白好点就是了,别纠结这种问题,反正你自己都有答案了,你不可能把它领回家。”
  于锦乐皱着脸,“小白怎么能跟人比啊?女孩儿被拒绝了至少还有家可回,小白就一流浪猫,它能躲哪儿去啊?而且我要怎么加倍对它好?喂它更多吃的吗?那天过后它都不怎么理我了。”
  边想无语,“小白是很讨人喜欢,也很聪明,但是人的心里头都有一条界,它已经不知不觉触碰到你的界了,所以你的拒绝很正常。”
  就像他以前对翁琳是好,但是也是有界的。
  同样的道理而已。
  最后他总结:“你这什么榆木疙瘩脑袋?还真在这问题犟上了?真非要我给你几拳骂你几句才会舒坦吗神经病!”


第35章 王大番薯的春天
  是的,这个世界上,就是有些事是那么的神经病——
  就好比前两天还扯着边想说放假在家无聊要去打球的王志超,此时正牵着一位个头十分娇小玲珑的女生从“文汇阁”里走出来。两人一路有说有笑,虽然手里牵得紧,但明显两人都有点羞涩,并且全部注意力都粘对方身上了,要不是边想直接长腿一跨挡在前面,估计能直接把他俩大活人给无视过去。
  边想迎上去的同时眉毛挑高成交了一个三十度锐角,神情夸张口气做作地“哟——”了好长一声,那声调还坠着个尾巴尖带了个勾,调笑意味再浓不过了。
  王志超给了他一下,大大方方地介绍,“我女朋友,张琪。”
  边想长臂一伸勾上王志超肩膀,对着那女生露齿一笑,“你好,我是边想,这位同学好面生,不是我们学校的?”
  也不知道是天生个子矮小还是年纪太小尚未发育完整的缘故,张琪整个人看起来十分娇小,尤其往体育生的王志超隔壁一站,看起来是大番薯旁边搁着个粒花生米,可怜透了。
  王志超嘿嘿一笑,“是我们学校的,初二,你当然面生。”
  纵然边大班长再是神通广大,也没可能认遍全校的人。
  边想神情浮夸地骂起了臭流氓,“你个禽兽!连初中生都不放过!”
  虽然初二跟他们只相差了两岁,但是在他们眼中,初中跟高中之间存在一道分水岭,把两个学部分成两个明晃晃的对比鲜明的年龄层,一个代表着成人,一个则象征着刚小学毕业不久的小孩儿。
  自家兄弟居然把魔爪伸向祖国的花苗,简直禽兽不如!
  王志超翻了个白眼,直接送他一根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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