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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豪门和流量官宣了-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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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伏白问了住址之后欲打算走,女孩却突然拉住了他的手臂,问:
  “玫瑰花呢?”
  他以为女孩预感他要告白; 怨他没有送花; 所以说:“晚些给你。”
  却没留意到女孩黯淡的神情。
  他带了世界上最剧烈的毒药,带着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刻都要浓烈的杀气,很快就朝洪姓那人的住处出发了。但是; 在踏进洪家大宅之前,他却听到了里面尖锐的枪声。
  他飞快地跑进去,从玄关到楼梯,从楼下到楼上,一路一路躺着的都是保镖的尸体。洪某最后死在二楼的书房,伏白冲进去时,却发现一个身中数弹的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伏夜!”
  他惊呼着跑过去。
  伏夜的脸上身上都是血,显然是一路杀进来的。他单膝跪在窗台边,挣扎着站起来,眺望远方的天空,好似在看着最亲密的爱人。
  他濒临死亡,却唇带笑意,仿佛做成了一件天大的事。他杀了洪家所有人,做杀手这么多年,却头一次因为杀戮如此满足。他拼着最后一丝力气,从上衣的口袋里摸出一片玫瑰花瓣,只有一片,薄薄的,还带着他身体的温度。随后,轻轻放在唇上,印下一吻,如猛兽舔舐伤口一般温柔。
  “玫瑰花?”
  刹那间,伏白好似明白了什么。为了躲避警察,他在洪家放了一把大火,然后趁乱匆匆逃走,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再去了女孩的家。也是那时,他才明白,原来,他一直都生活在梦里。
  “你不是他。”女孩孤零零坐在院子的门口,偏着头说。
  伏白问:“我不是谁?”
  女孩的嘴唇颤抖:“我爱的人。”
  伏白的大脑一片空白,但却隐约将他的猜测推向真相——这些天女孩越来越依赖他,甚至在早上拥抱的时候,她还亲昵地蹭自己的肩膀,他以为,女孩是爱他的。可这临到头,突然又跑出来一个额外的“他”,是否,就是珍爱玫瑰花的伏夜呢?
  “你爱的,不是我吗?”他不死心地问。
  “我以为是,但现在醒了。”女孩说。
  那时候,伏白才知道,原来有一个人比他更关心女孩。
  那个每周只来一次,却在来的时候都会送一支新鲜的玫瑰花给她的人,是伏夜。
  那个顾及到女孩的自尊心,不说话,而用盲文跟她交流的人,是伏夜。
  那个在他因为误伤无辜而自责时,第一个去安慰女孩的人,是伏夜。
  所以,女孩在听到他说“生命还会继续”的时候,会笑着问他,“怎么这么啰嗦”,因为有个人先他一步说过了。
  所以,在他跟伏夜袒露自己对女孩爱意的时候,伏夜会说“刀在最悲哀的时候,就是他自以为是人”。因为这句话说的不是他,而是伏夜自己。
  所以,伏夜那晚看他的眼神才那么落寞和决绝。因为他已经决定帮女孩复仇,洪家的势力和保卫系统,足够让他搭上性命。
  而枪战的那天清晨,他去找女孩之前,伏夜已经先一步去了。所以伏白说“今天过后,你的生命将只剩阳光”时,女孩会奇怪“怎么又说一遍”。
  所以,女孩才心生疑窦,才会开始怀疑这个频繁出现在她生命里的男人。而真正使他暴露的,是玫瑰花。
  每次伏夜都会送去一支玫瑰,鲜红的颜色足以给女孩漆黑的世界带去一丝色彩——那是他们之间的约定。
  女孩以为只会在每周特定的周日才会有花,所以平时伏白出现的时候一直没问。而当她意识到这是两个人的时候,玫瑰花,就是唯一的凭证。
  那天,伏夜最后一次见女孩,送给她玫瑰花的时候,自己揪下了一片花瓣,放进上衣的口袋里。
  是的,他已经送过花了。而伏白面对女孩的询问,回答的是——“晚些给你。”
  真相大白的那一刻,伏白只以为做了一场梦。
  他以为今日之后,可以和女孩双宿双飞,自此做一对平凡夫妻。却不想,东风有意,红花无情。
  他以为,他的存在是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却不想,只是见证了一段可以谱为悲歌的爱情。
  这场爱情,那个永远在小院子的门口等着玫瑰花的女人,和那个攥着花瓣葬身在洪家火海的男人,注定一开始就是悲剧。
  因为,刀在最悲哀的时候,就是他自以为是人。
  黑夜,是属于他们这些茹毛饮血的狠戾的杀手。白日,是属于那些拥有让所有人羡慕的情感的平凡人。
  刀与人不可合一,白与夜也不可共存。
  而生命之所以有意义,正是那些想变为白日的夜,不切实际的飞蛾扑火的冲动
  白彦是通宵把剧本看完的。
  故事的情节其实并没有多新颖,剧本也不像小说有那么多情感和环境的渲染描写,只有简单的几句台词,但他却真真正正被那种强大的人格震撼到了。
  故事是以伏白的眼睛去看世界的,虽是双男主,伏夜的戏份几乎只有伏白的一半。然而,真正触动他的人,正是这个不怎么出场,看上去比所有人都冷漠实则却是最深情的人。而故事最高/潮的矛盾,也都出现在伏夜身上。白彦几乎可以想象他倚在窗边,带着一身骇人的伤口亲吻玫瑰花的心情。他帮女孩报了仇,杀了随时可能危害她的敌人,也杀了她最爱的人。
  “今天过后,你的生命将只剩阳光。”
  因为再没有人能伤害你。
  剧本的最后一幕,是女孩一个人坐在院子的篱笆门边,手里捏着一只枯萎的玫瑰花,说:
  “你才是我生命里的光。”
  “夜”最后,得以成了“白”。
  白彦给人物写了小传,手写的,满满十页纸。他好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来自陌生人的震撼了,许是故事的代入感太强,又许是人物的吸引力太大,读完剧本之后他只觉得自己仿佛也置身其中了一般,胸口似刮了一阵猛烈的风,掀起惊涛骇浪,让他心潮澎湃。
  “睿姐,你之前给我的剧本我看了。”扣上笔盖之后,他很快拨通了施睿的电话。
  施睿正要去跟一个品牌方谈代言,听到他这么说,于是也放慢了车速,问:
  “怎么样?有中意的吗?”
  找白彦的本子一直都不少,水平参差不齐,有校园青春的,有霸道总裁的,以及,《白夜》这种映射人心,偏文艺的。她自己心里有规划,但是也想看看白彦自己的意思,毕竟,如果艺人和经纪人的想法不谋而合,成果会比想象的更快更好。
  “我想演《白夜》。”
  不是“我喜欢”,是“我想演”。前者只是表露自己的喜好,后面往往会跟个“但是”,但后者,却是志在必得的野心。
  施睿的唇角一勾,继续问:“《白夜》是双男主,你想演谁?”
  白彦脱口而出:“伏夜。”
  施睿的笑意更加明显了,不过她压了下来,语气淡淡地问:“你确定?伏夜的戏份只有伏白的一半,而观众是从伏白的视角看故事的,不论从代入感还是表现力而言,伏夜这个角色都不讨好。”
  一说起演戏,白彦仿佛有三天三夜的话都说不完,跟平时吊儿郎当的样子完全是两个人。
  “从戏份上来讲,伏夜确实很吃亏,但是他才是整个故事所有的矛盾中心。他看上去比伏白成熟,比伏白稳重,甚至比伏白无情。但是这样一个认定自己不是人而是一把刀的角色,却比伏白深情,甘愿用生命换取女孩的安宁。因为一个想拥有平凡情感的想法,他摒弃了从前所有无情的坚持,他才是故事思想的体现,是整个故事的灵魂。”
  他一口气说了很多,显然对伏夜这个角色爱到了极点。施睿很满意他这样疯魔的状态,于是道:
  “后天这个角色有试镜,去试试吧。地址和具体时间我马上发给你。”
  “好!”
  白彦欢喜答应之后,又奇怪施睿的态度,毕竟之前在繁希,他要接这种非偶像剧非大制作古装的本子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很难维持流量,每天出来大批大批的偶像剧,小姑娘们很容易就爬墙了。如果没有热度高的角色维持,流量就会日渐下滑。
  “睿姐,你这么容易就答应了?你也觉得《白夜》适合我吗?”
  “适合”两个字钻进施睿的耳朵,刺刺的惹得她不舒服。
  “小白,你要明白一件事。”
  “嗯。”
  “你挑的本子,初衷应该是它本身的魅力以及角色的可塑性,你需要打破观众给你的标签,以及自己加注在自己身上的刻板印象。你需要塑造出一个可以让观众忘记你本身是谁的角色,而不是看它是否适合你。”
  “嗯,我知道了。”
  白彦意识到方才说错了话,虽然施睿的语气比较强硬,但却是真真正正的在鞭策他,所以比起之前黄老大和颜悦色逼他接无脑剧本的嘴脸,他更喜欢跟施睿的相处模式。
  “谢谢你,睿姐。”
  施睿听出他话里的颤抖,心尖软了一下,但紧接着又恢复铁血女强人的状态:
  “我只是不想浪费你这双眼睛,别多想。”
  作者有话要说:  有尽力在诠释伏夜这个角色,大家get到了吗


第98章 
  《白夜》的试镜很成功; 导演让他无实物表演了一下最后伏夜亲吻玫瑰的镜头; 他眼中的悲伤和希冀交糅得恰到好处,一分半的时间里; 片场一点声音也没有,人们看着他,却仿佛听见了远处悲壮的哭声。
  制作方是靠口碑出名的“盛中”; 导演名为徐远宁,年少成名; 曾凭靠13分钟的电影获得过柏林电影节的最佳短片奖。《白夜》是他获奖之后的第一部 长电影,所以格外器重。 
  接下来的时间,白彦一直处于研读剧本和跟陆至晖嘚瑟要演一个好故事的状态。不过; 在他准备进组的这段时间,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伏白敲定了魏佳辰?”
  他惊的差点跳起来。
  “不是,虽然这部电影对伏白的要求不怎么高,但也不至于次成这个样子吧?魏佳辰那演技能看吗?”
  这消息是施睿告诉他的; 显然; 施睿已经从心里上接受了这个事实。
  “试镜的那天; 我一个朋友在场,他说,魏佳辰的表现确实不错。虽然没到惊艳的地步; 但也已经足够诠释角色了。所以; 徐远宁会选择他,情有可原。”
  白彦心里有点膈应。
  他当然是厌恶魏佳辰的,尤其是知道他被绑架很有可能就是魏佳辰在幕后指使的时候; 他恨不得把人撕成渣。要他息事宁人都要多亏近日他跟陆至晖甜甜蜜蜜心情好,现在还要让他跟他合作?
  首先他心里就过不去这关。
  “演员之间是要互相成就的,跟他演对手戏,我做不到。”
  “你觉得这是什么?”施睿两臂分开撑在办公桌上,虎口压着桌面,身体前倾,“这是战书。他现在在跟你宣战,你却选择退缩?”
  “这不是战书不战书的事,是他纯粹在恶心我!”
  “不可否认,魏佳辰那边的确是听到你要出演才去争取伏白的。不过他跟你不一样,他一开始看中的是伏白这个角色,毕竟戏份多。他们以为你也会选择伏白,所以才费尽心思去争取。甚至,魏氏财团还为电影投资了三千万。没想到,伏白这个角色压根没有人争,最后他轻而易举就拿到了。”
  白彦心中鄙夷:“看戏份不看深度,没眼光。”
  “所以,你打算为了这个没眼光,还故意恶心你的人退出?”
  “我——”白彦欲言又止。
  “你之所以生气,是因为魏佳辰根本不是热爱伏白这个角色,而是因为某种私心,要跟你争夺。但,你因为他而放弃伏夜,这难道就不是私心了么?你,又凭什么跟我谈‘热爱’这个角色呢?”
  施睿的话字字如针,每一下都往他心里最深处扎进去,让白彦突然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演员,演的是角色,不是自己。
  他说他对好剧本求贤若渴,甚至愿意零片酬出演好角色,但,真正让他碰到的时候,却因为自己的某种私心而推却,的确太小家子气了。
  回去的路上,陈小信一边开车一边辱骂魏佳辰,诸如“阴魂不散”的各种成语疯狂往他身上套,几乎要把他肚子里为数不多的墨水统统搬空。洪志拼命踹他靠背,让他别再说了,不然要惹得白彦更加心烦,却也没什么用。
  白彦回家的时候,陆至晖正在顶楼的健身房跑步,穿着一身灰色的运动装,衣领处蔓延了一大片汗水,深灰变成了黑。白彦见他跑得正起劲,酣畅淋漓的,于是也换了运动装,开始甩动地上的战绳。战绳又粗又重,好似蜿蜒在热带森林里的大蟒蛇。白彦平时疏于训练,甩起来的幅度很小,大蟒蛇活生生被他抡成了小蚯蚓。但他也咬着牙齿抡着,一个字也不说。
  陆至晖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看出他心里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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