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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顾盼琼依-撒旦危情冷枭,你要疼我!(尾声③)-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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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等黑司曜回话,手机响了,迈步匆匆走出去接听,站在钟涵炎后面的助手有些心急,上前一步,被长翔拦住,“各位,实在抱歉,黑总晚上还有个应酬,明天安排时间详谈,秘书室会给你们电话通知,现在请回吧。” 
   钟涵炎与两个同事面面相觑,难道等了一天的结果就是眼睁睁看着黑司曜离开? 
   黑司曜的车驶出停车场的时候,一个身影伫立在车前,差点撞上,那个身影冲过来,透过半降的车窗说,“有你这么玩人的吗?有脾气冲着我来,以权谋私算什么?” 
   黑司曜一脸冷漠,不以为然的挑眉而笑,“论玩人,你比我更甚一筹。” 
   静默的空气在流动着,钟涵炎脸上一阵辣,反唇相讥,“你洗黑钱的眼光独到,投资管理的手段十分高明,对付两个对头万允和白京也是狠辣阴险,这几点我佩服,至于你的为人,我替昔昔感到可惜,你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人性!” 
   懒得再费口舌,打无意义的口水仗,黑司曜冷笑着收回视线,升上车窗,一踩油门挤入滚滚车流中。 
   黑司曜开着车在街上随着车流的大队向前,让长翔说他晚上有应酬不过是敷衍,忙了一天的心情在看到钟涵炎之后充斥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愤怒情绪。 
   她的名字一经提起在他体内迅速充斥着一种无力感,让他疲惫。 
   钟涵炎骂他没人性,指的就是当年钟未昔在他眼皮子底下被栽脏进监狱。 
   人性?呵,他的目光落在前方的路上,如果他有人性,不会在黑道上摸爬滚打,不会贩/毒,不会走私/军/火,不会为了地盘动不动就与人械斗,血流成河。 
    
    
   曜把自己比作人面兽心,涵炎比做衣冠禽兽,在俺看来蛮贴切滴,乃们觉得呢?
正文 第178章 目击者
  他懂什么人性,他妈的他根本就不懂。如果懂,洪尘不会死,如果懂,肖鹰现在还好好的活着,一有空聚几个兄弟一块儿喝酒,斗嘴、插科打诨,天南地北地乱侃。如果懂,他会那么久救不了老三,最后闹到非得娶付施婕回来,才能换人?累 
   哈,钟涵炎和一个根本没心的人谈人性不是滑稽可笑吗? 
   两年里,他不去想那张脸,不去想那个名字,不去想在一起的时光。 


   小时候第一次背女孩,他不耐烦,被他扔到草丛里,被蛇咬哭得稀哩哗啦的钟未昔。在雨夜,看着那埋尸场面瑟瑟发抖,指责他是杀人犯的钟未昔。第一次给了他,在他怀里楚楚可怜的钟未昔。还有那个,在庭审时一言不发,不替自己辩护的钟未昔。 
   所有的画面都只有同一张脸,所有的脸只代表同一个名字——钟未昔。 
   奔驰最后停在“蚀魂”,午征听到下面的人报告吓了好一大跳,大哥平常不爱往热闹的地方钻,除非兄弟们聚会,今天这是怎么了,来之前也没个消息啊。 
   酒吧领班的声音从耳机里传来,“午哥,楼上408包厢有个客人闹的厉害,点名要您上去。” 
   午征皱眉,“去去去,没看我正忙着嘛,我大哥来了,谁也不见,屁大点事你自己去处理。” 
   “不是,午哥,这客人进来都戴着帽子,看不清脸,神神秘秘的,不肯说,非要当您面谈。”领班小心翼翼,硬着头皮顶着被骂的风险。闷 
   “靠,什么客人这么耍大牌?”午征想想自己毕竟是这里拿主意的,得罪了VIP客户传出去以后对蚀魂的生意不好,赶紧让一个机灵的侍者小弟去招待大哥,他上去一处理好客户马上就下来。 
   午征来到包厢后,一眼看窝在沙发里的两人,不禁直咧嘴。 
   “怎么?看到我们不欢迎啊?”向恺默笑眯眯地摇着手里的酒杯,旁边坐着同样远道而来的郑卓。 
   “欢迎,怎么不欢迎。”午征一拍脑门,瞧他糊涂的,虽说他刚刚被大哥调来兼管‘蚀魂’,可提前他也做了不少功课,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这个包厢里长年是郑卓和向恺默包的,每次他们来大哥都会赶过来,今天怎么分成了两批?大哥在楼下啊。 
   “曜那小子人呢?我们刚下飞机,跑来给他个惊喜。”卓笑着过来拍午征的肩,这两年他们三个人虽然分隔在大洋彼岸,因为炽闇的情报网在全球越做越广,所以隔上一段时间他们就要聚一次。 
   “大哥刚好在下面,我去叫。”午征一溜烟跑下去,心里兴奋起来他们来得正好,大哥今天太反常了,肯定又是心情不好,一个人在包厢里喝闷酒,倒不如热热闹闹的气氛,容易让大哥忘掉烦恼。 
   来到楼下,举手敲门,门内传来浑厚的嗓音,“进来。” 
   午征推门进去,一室的森冷,服侍的服务小姐和侍者都不在,从他对大哥的了解应该是被赶走了,大哥背光侧坐,前面的空酒瓶可以看出大哥一个人喝了不少。 
   “大哥,向恺默和郑卓来了,在楼上,让我上来叫您。” 
   黑司曜把脸埋进手里,抹了把脸,丢下酒杯站起来,午征跟在后面,发现大哥没奔电梯,而是往外走。 
   “大哥。” 
   “跟他们说一声,我先回去。”黑司曜丢下这句钻进车内,甩上车门。 
   * 
   钟未昔被寒冷潮湿逼醒,茫然地睁开眼睛,强烈的日光灯让眼睛无法适应,闭上眼睛过了很久才看清周围的一切。 
   自婶婶的那通电话后,第二天婶婶就到了公寓,婶婶说哥哥要结婚了,对象家境不错,想要来公寓里看看,她住着不方便,哥哥抹不开面,不好意思向她开这个口。 
   她心里清楚哥哥为什么没有女朋友的原因,在婶婶面前没有说出来。她也知道在哥哥家白吃白住,婶婶不喜欢,想赶她走。 
   “你坐牢前才上大一,学业荒废这么多年也不是个事。你爸死了,我这个婶婶也不能不管你,这样,我在青州有个朋友,家里有套干净的房子,你到那里去住,图个清净,可以看书准备重新上学。” 
   重新进大学不是说说,不仅学费是个问题,还有,她这样背着罪名的人学校还肯要吗?钟未昔心知肚明,什么也没说,就这样在婶婶的带领下坐上火车,没来得及和哥哥说再见。 
   这就是婶婶说的干净房子吗?不像,一间狭窄的小屋,只能摆一张单人床,角落里有张小桌子,头顶上的日光灯是唯一的源,连个窗户都没有。 
   “啪嗒!”突然有什么东西砸中了木门,发出响声。 
   这使她开始恐惧,这还没完,砸门声一会响一下,一会响一下,随后有人在门外猥琐的唱寡妇歌,歌词粗俗不堪。 
   一直到外面人有在骂,“杀千刀的,谁敢在老娘门口再唱,老娘拿刀侍侯!” 
   那声音立马就没有了,钟未昔听一段时间没有动静之后,肚子饿,走得太匆忙背包里没带哥哥给买的零食,想了想,从背包里摸出哥哥塞给她的新手机,用手机的光照路,拖着脚步走出去。 
   外面是条长的过道,左边是堵灰白的高墙,右边每走几步就有一个小房间,脚步踩在地板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走了五分钟才走出来。 


   外面是间大院子,大门没锁,一拉栓子就出去了,夜凉如水,她感官变迟钝了很多,只穿一件薄的毛衣一时也感觉不到冷。 
    
   这里或许是离青州市比较远的郊区,借着月光能看到斑驳的房屋,路过一条小巷,蓦然,一具尸体横倒在面前的路上,震撼了她的感官,下意识后退,那人正在抽搐,伤口汩汩往外流血。 
   数秒后她看到凶手,那人也没想到杀人会有目击者,尤其是她手里发亮的手机,这说明刚才的一幕被手机拍到了。 
   离开‘蚀魂’后黑司曜开着车又开始在街上乱逛,他好象走哪儿都不能一个人静一静,抄路拐过一条偏僻的小街,两个纠缠的身影突然从暗处冲出来,刹车避过,面无表情调整方向盘向前开去。
正文 第179章 鬼(3000字)
  “呜呜……呃……” 
   那好象是个瘦弱的小女孩,被一个穿破牛仔裤的男人从脖子后面反扣住,正往一条不起眼的暗巷里拖,看样子凶多吉少。 
   众所周知这里是青州治安最乱的一块区域,通常聚集社会上一些无业人士组织的小帮派,好勇斗狠,附近居民能搬的都搬了,房屋空下来便宜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从而更加鱼龙混杂。累 
   一到夜晚治安混乱,成群结队打架斗殴,益加猖狂,根本没居民敢出来。 
   他本没那闲空管,偏偏那瘦削的小身影,尖尖的小下巴,若隐若现的懦弱水眸在眼前晃得厉害,车速越来越慢,最后索性停下,疾步冲过去。 
   男人是个练家子,黑司曜与男人过了几招,那男人就着路灯看清黑司曜的脸色,突然无心恋战,仓皇逃走。 
   荒凉的马路上,他扶起那瑟瑟发抖的小女孩,那凌乱的黑发下隐约露出一张皮包骨头的面孔,心脏倏然一颤。 
   他想不到会在这种情况下再碰面,时间仿佛在周围凝结,他因为太过震惊,反而脸上紧绷到不见任何表情,扶她起来后双手垂薄下去。 
   被救是钟未昔想象不到的,她以为那人会杀人灭口,想不到会有好心人不畏生死跑过来搭救,当她抬起感激的眼神看到救命恩人时,突然无话可说。 
   他救了她,不单没有觉得轻松,反而心情加重,当他开车去‘蚀魂’买醉那一刻,他就想过会还帐。毕竟是他欠她的,不欠他这辈子都不安心。闷 
   现在这局面远出他的料想,她起身后机械地转身要走,他伸手抓住她的胳膊,眉头下意识一皱,她怎么瘦成这样,这胳膊瘦得跟火柴棒一样细,好象再轻轻使一下力就当场断掉。 
   脸上仍没什么表情,语气平淡,“这里治安不好,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她僵硬的身子摇了摇,挣他的手没挣开,张口想说话,喉咙头却是哑的,跟破风箱似的漏风。 
   迟钝的感官终于开始有了反应,额头上的伤口在被那个凶手拉进小巷时磕在墙上,此时鲜血从眼角、面颊一直落到下巴,滴在那双紧拽着她的大手背上。 
   他被热腥的鲜血烫得微微战栗,随即镇静住自己,以不容置疑的力量把她拖进车内。 
   钟未昔没有再反抗,她一动不动地坐着,像尊石雕,眼睛看着车里的一块地方,神情专注而木讷。 
   黑司曜没再看她,发动车子,一路疾驰开出这片治安混乱的地区。 
   她的衬衣上染上大片的血迹,他以为是她额头上的,特意停了车在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前,下去买了绷带和药。 
   她不配合,嘴里嘶叫着什么,他不管,执意给她上药,缠绷带,因为这是他欠她的,不管她怎么骂,怎么打,怎么发泄,他没话可说。 
    
   东郊某高档别墅区—— 
   十一点,领带和外套胡乱搅在一起搭在手臂上,头发湿而乱,他疲惫而毫无形象地走进别墅屋内,在酒吧台上准确摸到威士忌,给自己倒上一杯。 
   酒还没送到嘴里,客厅里的灯亮了,长时间在昏暗的光线中陡然这么一亮有些不习惯,眯眸侧头躲过,没看开灯的人是谁。 
   地上有几只毛线团,几张不知道擦了什么东西的纸团,带着不明的颜色,四下里散了一地,这与奢华的客厅摆设格格不入。 


   这些明显属于付施婕的杰作,她是个精灵一样的女人,经常做些古怪的事,比如突然把家里的保姆全部赶走,自己一个人打扫整座别墅,包括剪草坪,给花园里的花枝做修剪,翻新土,做饭。当然爱好也是五花八门,今天学跳芭蕾,明天或许就爱上了蹦极,后天学起了民族乐器,二胡笛子无不一学,总之爱好只有三分钟热度。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私人空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特别癖好,只要不太过分,通常他不会去管,也懒得管。 
   今天大概付施婕对画画起了兴趣,地上一地沾了颜料的纸团,鲜艳的颜色瘫在地上,不知道为什么想到了钟未昔,想着她单薄的身影,老年人一样佝偻、弯曲的脊梁,还有那小的可怜的衣服,那根本不算是衣服,再身材娇小的成年女孩也穿不上。 
   而那双看到他本该是仇恨的眼睛里除了死灰还是死灰,他好象被她从人生的轨迹中踢掉,又好象根本没存在过。 
   这项认知让他的心又不可抑制的疼,所有人都以为他冷血,看她被判刑后没一点反应,甚至在审判那天他也没出现,正常在做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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