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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7章

贞观帝师-第687章

小说: 贞观帝师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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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正言顺。从贞观元年的制盐之法,到如今的数百种良种;从军校,到如今之义务教育;从四民并举,到新法推行;从马掌马刀,到军机坊如今的惊世之兵;从水泥道,到如今的火车铁路,蒸汽机船……朕思索良久,竟想不出来,大唐的哪一样东西,没有因夏鸿升而变得更好。反观夏鸿升,却又何时将这当作功劳过?诸位说,此等之人,如何不能赐称帝师?!王德!”

    王德躬身一礼,然后手中一拂,从袖中掏出一卷绢纸来,上前几步走到御座的台阶前。

    “朕思索良久,觉得舍此之外,再无法彰其教化天下之功了。”李世民说道。

    朝中百官举目望去,只见王德双手一抖,将那卷绢纸一展而开。

    随着那一纸绢帛慢慢展开,四个李世民亲笔书写的,苍劲有力的大字,展现在了文武百官的眼前——

    贞观帝师!

    贞观帝师!这四个字犹如一记重锤,用力砸在了夏鸿升的心上。砸得他灵魂巨震,一瞬间鼻子发酸,眼中发烫。

    所有付出的心酸,这一刻都得到了理解和宽慰。

    李承乾和李泰走上前去,对李世民躬身行了一礼,然后从王德手中接过了那张绢纸,各自握住两端,将它带到了夏鸿升的面前。

    “师尊。”李承乾唤道。

    夏鸿升深吸了一口气,伸出有些颤抖的手,从他们二人手中,接过了那一纸黄绢。

    这一次,没有人再出来进言,说给夏鸿升的封赏太重了。

    “臣必不负陛下,不负大唐!”夏鸿升收下那四个字,郑重的说道。

    朝会结束,李世民留下了夏鸿升,翁婿二人一起吃了顿饭,谁都没有提及朝堂上的一幕。但面对面坐在那里,谁都懂得彼此的意思。

    “贤婿这些时日不必上朝,好生歇息歇息!”李世民开口说道。

    “不瞒岳父大人,小婿还真是挺累。”夏鸿升答道:“小婿关心那些种子,这些时日,便去照看那些种子,也算是休闲一番。”

    “刘仁轨还在长安,朕明日派人让他过去。”李世民笑道:“这些种子,当真有贤婿描述那般神奇?”

    “给小婿两年时间,岳父大人便可知道了。”夏鸿升笑道:“那些种子若推广开来,大唐百姓日后的饮食将会空前丰富,粮食,日后或可将不会再成为大唐的桎梏了。”

    “好!”李世民兴奋的道:“朕也会常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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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31章 三种新主粮

    日子又回到了平常。

    夏鸿升真正闲适了起来。

    除了隔三差五的去军校走一圈,去书院转一转,到隔壁的军机坊里看看新奇之外,便就住在这片开阔的山谷里面。不须去见什么人,也不用操心什么事。

    那些种子有善于种地的专门人手负责寻常事情,夏鸿升只需将需要注意的地方交代给他们,剩下的就由他们自己去做。

    若有好友来访,则便在南山之下,就着阳光与草香,沏上一壶清茶,慢慢谈,慢慢喝,日子过得闲散而舒适。

    家中四女如今要忙女校的事情,但也会择几日过来小住,享受一番这田野间的安宁。

    一个犁牛半块田,收也凭天,荒也凭天。

    粗茶淡饭饱三餐,早也香甜,晚也香甜。

    布衣得暖胜丝绵,长也可穿,短也可穿。

    草舍茅屋有几间,行也安然,待也安然。

    雨过天青驾小船,鱼在一边,酒在一边。

    夜归儿女话灯前,今也有言,古也有言。

    日上三竿我独眠,谁是神仙,我是神仙。

    南山空谷书一卷,疯也痴癫,狂也痴癫。

    这是夏鸿升挂在草庐当中的一副字。

    除了儿女夜话之外,夏鸿升觉得,其他的境界自己在这儿就全有了。

    说好的做一个横行长安的纨绔呢?恍惚便又过去好几个月了。

    征伐大食的大军终于归来,夏鸿升才从山谷当中出来,自打归来之后头一次去了长安城。

    长安城里犹如过年一般,人们纷纷拥挤到了朱雀街的两边。

    苏定方骑马走在最前面,身上的铠甲破碎不堪,手中的长槊也不再笔直,有了不少痕迹,还略有弯曲。但是脸上的神情却洋溢着骄傲和自豪。

    程处默他们几个跟在后面,神情激动里面又带着些得瑟,不时对着周围夹道欢迎的百姓们笑笑,又是拱手故作谦虚,又是挑个枪花耍帅,惹得周围传来一阵阵得欢呼和叫好。

    这份功劳,足够他们几个封爵拜将了。

    夏鸿升很是欣慰,刚认得他们的时候,他们还是长安城里有名的纨绔,如今,却都是能够独当一面的将军了。

    在朱雀门前,夏鸿升加入了队伍当中,大军归来,这一次,才是正式的封赏有功将士的仪式。

    宫中开宴,夏鸿升混在一堆人里头埋头大吃,有人过来敬酒,就端起来干一杯,然后趁着拭口之时吐到手巾上,才总算没有喝醉。

    可也是晕乎乎的了,赶紧回去睡觉。

    这一觉就好似睡过去了两年,明明那夜里面李世民高兴的喝醉了酒自己下去弹琵琶的场面还历历在目,如同就发生在昨夜一般,睁开眼睛,外面的人已经开始在掰育种过后的第一季玉米了。

    新熟的玉米散发着香甜,经过一年的育种,今年的产量已经可以保证。

    去岁的红薯地窖里面还有不少,都保存的很好。春日种下的土豆,眼下也可以吃了。天气正热,好些个果蔬也都成了。

    “来人。”夏鸿升在清早凉爽的风里伸了个拦腰,唤了个人来,吩咐道:“带几个人,去请太子和吴王、魏王殿下,还有本公子那帮友人们来此,就说请他们尝个新鲜。”

    待人走了,夏鸿升就开始张罗。煮玉米穗儿,烤玉米穗儿,炒得一盘松仁玉米,熬得一锅糁子汤,这都是玉米的寻常吃法;炒盘土豆片,炒个土豆丝,油泼些料凉拌土豆丝也好吃,当然要放辣椒了,不是有些辣味儿的茱萸,而是正宗的辣椒。再敲些蒜泥和辣椒做成蘸汁,好配上蒸熟的囫囵土豆。恩,还可以烙个土豆块儿,做盆土豆泥,家常的土豆基本也就这几样了;蒸红薯、煮红薯,炸个红薯丸子,做盘拔丝红薯,都是美味啊。番茄炒鸡蛋,番茄蛋花汤,白糖拌番茄自然也是消暑的好凉菜。

    还有其他的样样东西,张罗出来,满满得好几大桌。夏鸿升敢保证,他们一样也没吃过。

    “公子,您做得是不是太多了?”齐勇帮着端盘子的时候,问道。

    “来得人肯定不止他们几个,多做些,准备着。”夏鸿升笑了笑,放下手里的锅勺,擦着手答道:“就这么些,还怕不够呢。”

    临近终于,人便到了,一大群人前呼后拥的,到了近前,夏鸿升果真看见了李世民,还有其他的几个大臣。

    “岳父大人,您怎么来了!”夏鸿升装作没有料到的样子,连忙上前说道。

    “呵呵,朕正在与诸位臣工,同太子商议政事。出门之后,听太子府的人说,你要请太子他们来吃个新鲜。朕便与诸位臣工一道过来,讨口吃食了。”李世民笑道。

    “岳父大人恕罪,这些东西本是准备先请太子殿下他们尝过之后,若觉得口感已经没问题了,便就去献给岳父大人的。”夏鸿升答道。

    “无妨,朕今日权且也试试这些新东西。”李世民笑道:“这两年贤婿却是辛苦了,守着这些种子。”

    “岳父大人,诸位大人,请罢!”夏鸿升抬手请到。

    待众人坐到桌前,夏鸿升便开始介绍道:“陛下,诸位大人,这边的这些,乃都是用玉米做的。玉米不拘是口感,产量,还是可以种植的土地范围,都不亚于小麦跟水稻。且其营养很高,堪称长寿食物,多食可使人增寿啊。若其推广开来,则大唐百姓除了小麦跟玉米之外,又多了一样主粮。”

    “哦?!”李世民伸头过去看看:“嗅之甘甜,清香,观粒粒饱满而金黄,当不是凡品。”

    “这边这些,乃全是用土豆所做。”夏鸿升又介绍道:“土豆也是个好东西,产量极大,不挑土,做法多样,味道甚美,同小麦、稻子、玉米一样可作为主粮。且其不惧高寒之地,其他三样主粮种不了的地方,它都能种植。若它能够得以推广,则天下苦寒百姓便总不至于再会饿死了。”

    李世民脸色开始慎重起来:“朕记下了,贤婿接着说。”

    夏鸿升于是便又指向另一边,道:“这些,又都是用红薯所做。这红薯极为高产,且适应性极强,除却一滴水也没有的沙漠,几乎无其不能生长之地。亦可作为主粮。且,除了它的块根可以作主粮外,也另外一些产业的重要原料,且,它的根、茎、叶,又都是十分优良的饲料。而且,红薯的收获季节在下半年,霜降之前都可以收,挖地窖储存,可以保存的时间极长,足以使人度过冬天了。”

    “玉米、土豆、红薯,这三样东西,都可以成为主粮。且其产量极高,适应性强,特别是土豆和红薯,别的粮食不能种植的地方,它们也能生长。且这三样东西,耕种的时节都不同,可以轮番种植,玉米在南方也可以一年多收,土豆在北方也亦可一年两到三收。小婿这两年时间,大都花在了对这三样东西进行育种上面。若是这三种东西能够在大唐推开,则日后大唐,当不必受缺粮之苦了。”

    李世民盯着桌子上那些东西,目光热切:“这几样东西,早就听贤婿说过。如今放到朕眼前了,朕也还是不敢相信。不过,朕却知道贤婿所言定然不虚,上天保佑,我大唐能得此良种!贤婿,这些种子……”

    “育种之法,小婿已经教给了司农寺的人,这一年,也是他们以此法育种的。呵呵,至于其他,都是一些果蔬,日后咱们大唐的吃食,可是丰富的多了!”夏鸿升笑道:“岳父大人,您尝尝罢!”

    李世民点了点头,郑重的端起面前的碟子,先尝了尝那些玉米、土豆和红薯做成的东西。

    “咦!此味……”李世民放下筷子,吃了一惊,见面众人都看着他,又道:“此味甚美,朕从未尝过,诸卿快快尝尝!”

    夏鸿升夹起一块蒸熟的土豆,往辣椒里面一蘸,送入口中。

    感受着熟悉的辣味,夏鸿升满心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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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32章 飞光,飞光

    飞光飞光,劝尔一杯酒。

    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

    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

    食熊则肥,食蛙则瘦。

    神君何在?太一安有?

    天东有若木,下置衔烛龙。

    吾将斩龙足,嚼龙肉,使之朝不得回,夜不得伏。

    自然老者不死,少者不哭。

    何为服黄金、吞白玉?

    谁似任公子,云中骑碧驴?

    刘彻茂陵多滞骨,嬴政梓棺费鲍鱼。

    ——李世民又开始热衷于长生之术了,好在并没有吃那些重金属的小药丸,而是终日只吃玉米、红薯之类的,据说能使人增寿的食物——这些新作物已经在朝廷有意的支持下,早已推广开来,如今只是大唐百姓一日三餐中的寻常吃食了——还有每日疯狂的锻炼,让夏鸿升不得不多次进宫劝他,锻炼要适度,他年纪大了,过度锻炼反而会伤身。还有,将这首诗谏给了他。

    不过夏鸿升倒很理解他——贞观二十三年,李世民现下已经五十二岁了。

    历史上他好像就是这一年去世的。夏鸿升心里想想,又抬头看看他。恩,看样子一时半会儿死不了,再活个十年没问题。

    “朕不过不甘心一早的离开大唐,故而想要身子好些罢了,你就是这么讽刺朕的?恩?!还斩龙足嚼龙肉,朕就在此处坐着,你倒是来斩个看看,嚼个试试?!”上头,李世民已经一把将夏鸿升的奏疏给扔了过来,砸到了夏鸿升的身上:“滚,朕不想看见你!朕现下只想看看朕的外孙!”

    “庆儿同他母亲一起去看皇后娘娘了。”夏鸿升笑道:“他们待会儿便会过来。”

    夏鸿升与李丽质的孩子,叫夏余庆,取“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之意”。夏鸿升挺喜欢这名字,不过却总被李老二想嫌不够大气,且太过俗气。

    “现下也只有你们能常来看看朕了。”李世民叹了口气,脸上露出些寂寞来,随即又摇了摇头,道:“承乾如今忙着朝中的事情,恪儿又忙着组建商部,青雀又待在泾阳书院,几个月不见个人影!其他人又都在外就藩……”

    夏鸿升听着他发发牢骚,这些话除了夏鸿升,他不能对其他人说。等夏鸿升一出去,他又是那个威望无两,睿智和雄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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