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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第17章

小说: 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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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 北冰洋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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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熊终究还是死了,它流动的血液被低温凝固,温暖的躯体渐渐变得冰寒。

    风吹雪拂,程凡立在雪地上,仰望头顶阴沉昏暗的天空,“昂,昂,昂”,几声厉吼回荡在空旷的雪野,似乎是在宣布他来到了这片古老的土地。

    吼叫完后,程凡立刻对北极熊进行处理,他要将北极熊的毛皮和肉都切割下来。

    利用锋利如刀的爪刃,从熊腿处开始剥皮,这里的温度太低,动作一定要快,不快点的话,熊尸将变得冷硬,会很难再将整张熊皮剥下。

    剥了大概半个小时,程凡将除了熊脑袋上的皮毛都给剥了下来,雪地上剩下的是一只裸露无毛,已覆满冰雪,仅有一颗完整头颅的血肉熊尸。

    程凡看着手中的毛皮,人们常以为北极熊的毛是白色的,实则不是,它们的毛其实是透明无色,毛皮质地很柔软,拿在手里似乎都有种温暖舒适的感觉,只是毛皮下的血肉痕迹未彻底去除干净,有小的冰片凝结,一指抚过,会觉得是这些地方被冻得硬了。

    没有多过打量,这张北极熊皮无疑比那张丢弃掉的棕熊皮更好,程凡将仍带腥臊味的熊皮披在身上,将指南针找回重新绑好,再拖着麝牛肉和这具不小的熊尸在风雪中前进。

    风越来越急,雪越来越大了,弥漫在前方,砸得人有些睁不开眼,所谓风雪阻路,大抵便是如此吧。

    银白的雪野里,一只披着熊皮的小怪兽风雪兼程,朝北而行。

    风似神怒,雪漫过天地,风雪太大了,程凡觉得自己拖的东西越来越重,回头一看,那麝牛肉和北极熊尸体上已积起一层厚厚的冰雪。

    不能继续走了,那就先休息一下吧。

    程凡在雪野里寻找适合躲避风雪的地方,凭借远超出人类的视力,他看到在前方有一座小山包,可以在那里挖个洞,美美睡上一觉,待得风停雪住,再重新上路。

    拖动着数百公斤的东西,程凡一步一个脚印达到了山包处,选了个背风的位置开始挖洞,说是挖洞,不如说是挖雪来得合适。

    此地的雪积得很厚,深达数米,即便是到了来年北极之夏,也不一定能化得干净。

    好在是背风处,积雪算薄,挖了不久,程凡便斜着挖出了一个深五六米的洞穴,先将麝牛肉和熊尸拖进了洞里,然后又用雪块将洞口封住,卧在洞内开始睡眠。

    外面世界的一切,此刻此时暂与程凡无关!

    漫漫风雪掩没了此地,覆去了程凡走过的脚印,在这里,留下的痕迹无需自己处理,大自然便是最好的清除专家。

    也不知是睡了多久,几个小时,亦或是几天?反正不会是特别久。

    程凡自睡梦醒来,在不大、可说狭窄的洞里伸了个懒腰,洞内的空气浑浊沉闷,他挖开洞口又积上的一层雪,打量外面的天气。

    风还在刮,只是已经没那么大了,雪倒是住了,可惜现在是极夜,看不到雪后初晴的美景。

    将麝牛肉拖出来,砸碎上面凝结的冰块,这里自然环境虽然险恶,但还是有些优点,比如这天然的冰箱,可以让食物保鲜很长一段时间。

    坐在背风处,望着天空雪野,吃着冷硬的肉,程凡在想,现在是何时,这漫漫极夜还要持续多久?

    半头麝牛全部下肚,补充完元气,程凡起身,在这茫茫的北极大地继续他未完的旅程。

    …………………………………………

    一连向北又走了好几天,吹拂过来的风里依然凛冽入骨,却带着一种海的咸湿腥味,这是将要到达海边才会出现的现象。

    披着一张北极熊皮毛,潜行风雪中,除了偶尔几个部位显露黑色,程凡几乎是融进了雪里,他望着不远处海边那成群一片的海豹海象,知道自己到了北冰洋岸,时隔数月,将再度跨海。

    飞快在雪地跑动,脚步如飞,他的跑动引起了海豹海象们的注意,一只只将眼睛转过来,刚瞧见程凡,立刻吓得这些家伙接二连三赶紧往冰冷的海中逃去。

    那场面,像极了一群包好的“饺子”自己主动下锅一般。

    “扑通,扑通”,海岸边的海水溅起。

    它们怕的倒不是程凡,而是程凡披的北极熊兽皮,误将程凡认为是北极熊又来捕食它们了。

    只是有些眼尖的海豹瞧到,这只北极熊为毛长得有些奇怪?

    有先下水的,就有后下水的,海岸边成群那么大一堆,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下水完毕,即便是在水里,也不一定能躲得过北极熊的爪牙,更何况跑过来的不是北极熊,而是程凡!

    程凡张牙舞爪地冲了过去,找准了一头还在朝海里跑的成年海豹,一只爪子直接从海豹肥硕的腹部捅过,划开了海豹厚厚的皮下脂肪,伤及它的内脏血管,殷红的鲜血顿时狂涌流出。

    他看也没看造成的伤害结果,赶紧又冲向海象群去了。

    一头海象刚接近水边,半颗头已经伸了出去,只要再一用力,它就可进入大海,摆脱危机,可它身后一只无情的爪刃来袭,径直从它后背脖子处一穿到底,直接将海象的脖子捅了个对穿。

    上下两个血洞“汩汩”冒血,海象那想要伸出的头颅再也怎么伸不出去,想再一次亲近的大海却是那么遥不可及。

    诸多的海豹海象逃到了海中,唯留一头海豹和一头海象的尸体在岸,程凡将海豹和海象拖在一起,切开两兽的皮,割出它们的肉,开始进食起来。

    海豹和海象,两者从外形来看,有那么一些相似之处,只不过海象有两根分外鲜明的獠牙。

    两者的肉都很肥厚,尤其是皮下那一部分,几乎尽是脂肪,这是它们千百万年为了生存进化而来的特征,肥厚的脂肪层是为了在这严寒之地保持体温。

    太肥太腻,程凡吃了几口,一嘴全是油,他猎杀这两头海豹海象,本来目的也只是为了吃吃看,证明他曾来过北极,吃过很多东西。

    按照他的说法是,我不仅是一个旅行家,还是一个有品味的美食家。

    对,就是有品味的美食家!

    觉得肥肉不好吃,程凡两只爪子将海豹和海象彻底撕开,把肥厚的脂肪层剖裂,抓出里面的瘦肉来吃。

    这些家伙都是常年要在水中游泳活动的生物,一身肌肉必不少,瘦肉吃起来就比肥肉要好的多,虽无味,却十分有弹性嚼劲。

    等吃饱喝足,程凡看着脚下两具残缺的尸体,一脚将其踢进了海中,回首再望一眼这几个月跨过的陆地,把熊皮一裹,纵身一跃,跳进了这地球可谓最寒冷的汪洋。

 第三十章 救命啊!触手怪要吃“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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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冰洋,世界最寒冷的海洋,海面上随处可见漂浮着的大小冰山,也不晓得这些冰山是在多少年前形成?!

    据说有些冰山的形成时间甚至可以追溯到百万年、千万年的岁月以前!

    这些冰,可是名副其实的万年玄冰!

    只是有没有像小说里那样助人修炼、那么多的神奇能力,怕是就得让人失望。

    程凡潜进海中,海里的温度要比海面高一些,可这里常年寒冷,且有极昼和极夜等环境因素,导致海洋生物的种类和数量也较少,尽管不时能在暗淡的水中看见游鱼海虾游过,但程凡能明确感觉出来,此地物种远比温热带海洋稀少。

    由于外边是极夜,海上又漂浮着诸多浮冰和冰山,海中光线极暗、近乎没有,即使以程凡的视力,也在水中望不了多远。

    他看着手腕处的指南针,知道再越过一定的区域位置,这指针的方向便会调转指南,他前进的方向亦会变作向南,而他来时经过的路倒成了北。

    海水昏暗,越往下潜行越暗,见到的生物越少。

    程凡从前也没了解过北冰洋,不知道这片海不仅是地球最寒冷的大洋,而且还是最浅最小的大洋。

    海水的平均深度不过千米出头,最深处也仅五千多米,远不如那些动彻数千、最深可达万米的大洋。

    但海就是海,不是湖泊江河可比,没人知道这无边的水色下,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怪物,尤其是这种成型古老的海洋。

    随着下潜越深,程凡承受的水压越大,根据力学公式可轻松得出这个结论:在密度和重力系数一定时,液体压强与液体深度相关。

    程凡现在所处的位置接近海底六百米,巨大的水压加于他身,他却生生承受住了。

    他下潜这么深,自然不是吃饱了没事,也不是要看深海风景,而是为了借此锻炼自己身体。

    借由高压的水下环境,锤炼自己的肉体和移动速度,以便为未来更多一份保障,这有点像龙珠中孙悟空和贝吉塔的重力室修炼。

    早在之前那两个多月的海中旅途里,他已经便是如此做的,在一个海水深度范围之内锻炼适应,等习惯能活动自如后,再挑战下一个深度。

    这具怪兽身体的天生素质实在比人类那柔弱的躯体要高出不知多少,他从一开始的三百多米,经过两个多月的锻炼,现已可在六百多米海深自由活动。

    旅途漫漫无期,程凡自己都没发觉,在他经过一片地域之后,指南针的方向已经调转,不再指北,而已朝南,证明他已是在往南方而行。

    人们常把地磁南北极和地理南北极混淆,其实两者并非重合一点,而是有一定偏离角度,因此在北极地区,未必指南针一定朝北。

    程凡现在可没心情管这些,他在挑战八百米海深的时候出现了意外,这个意外不是水压过大、不可承受,而是他的活动惹出了一只生活在海底的触手怪。

    这东西比一座小山还大,近百米体长,浑身透明无色,脑袋像一朵伞形水母,没有眼睛,从外表也看不出它的嘴在何处,挥舞着八根透明触手搅得海底天翻地覆。

    程凡在八根触手间来回躲避,这八根触手不仅长,而且快,且极为柔软坚韧,程凡试着过用爪子切、用嘴去咬,但这东西的外层抹上了一层极为粘滑的粘液,逮在手上滑不溜丢,无论是用嘴咬还是爪子割,都难以损伤分毫。

    并且,这触手上生长着许多恶心的小吸盘,看着像是许多只没有眼珠的肉眼睁睁闭闭,且每一个都拥有着很强的吸力,要是密集恐惧症患者瞧到一根,保证立马吓得晕过去。

    这北冰洋底下居然还生活着这样大的怪物?还给自己碰到了?

    程凡不知是该感叹自己运气好,还是倒霉,他多次想逃离这里,可八根长触手的接连攻击,像一堵厚厚的墙总是挡他去路,让他逃不出去。

    这只像水母的触手怪没有智慧,可它本身的猎食本能足以使它达到一个相当恐怖的地步。

    每一根触手的攻击轨道并不是杂乱无章,而是相互配合,这种配合并不是要立刻就抓住猎物,而是逐渐压缩猎物的活动空间,最终将其捕获。

    程凡在多次遭受触手攻击之后,已经发觉了这点,他每次躲开一根触手,就会有另一根逼着他向一个方向游去,不去则被抓,去则被压缩活动空间。

    他现在的情况仿佛是在饮鸩止渴,再不找出办法逃脱,迟早会被捉住捕食。

    可想要逃脱,就要硬撼那八根根触手,然而要是能对付触手,他又何必去逃?

    这是一个循环式的无解难题!

    说来,会引起触手怪的注意,也是由于这厮在这段旅行的时间,小日子过得太好,偶尔还加加餐,导致他的身体又长大了许多。

    记得离岛之前,他不过两米多高、三米来长,现在已是四米多高,从头到尾足有六米多长,估计也正是因为他足够大,才会引起触手怪的注意,毕竟这样大小的猎物已经有了捕食的价值。

    能活动躲避的空间越来越小,迎面是三根触手成网捕来,背后有水流涌动,程凡不用回头去看,也知那里必有触手前后夹击。

    他在触手间来回游动,不是鱼类,却拼尽全力比鱼游得更加灵活,身体在水中前滑后移、左冲右突,做着各种高难度动作,要是这货去参加啥奥运会花样游泳啥的,一定能得冠军。

    可惜还是逃脱不出,一根触手出现在他头顶,封死了他逃跑的道路。

    程凡像一只被猫戏弄的老鼠,被抓只是一个时间上的问题。

    如此又逃了许多次,程凡被五根触手包围,三根触手突袭,他向上游泳躲过了七根,却不慎被最后一根扯住了后腿。

    在触手抓住后腿的一刻,那些形状恶心的吸盘立刻吸在程凡腿上,不等程凡挣扎,腿部立刻传来一阵剧痛,有东西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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