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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都市种子王-第2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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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红糖发糕绵软,入口即化,是用隔壁村子的温泉米作为原料,比清河市的发糕好吃很多。”

    “这是海蛎饼,是卖虾酥的老太太那里买的,她那儿还有芋头三角糕,油条,油炸菜丸子,我们都买了一些。”

    难怪香气都飘到林曾的客房来了,这么多油炸的香酥早点,简直是要人头顶冒烟,口里长泡的节奏。

    江爸江妈也不阻止他们胡吃海喝,他们收拾完以后,也坐下来,加入毫无顾忌吃早餐的行列。

    平日里一顿十五分钟就能解决的早餐,他们六人在桌上整整吃了一个小时。

    江爸爸将最后一碗白米粥喝下,感慨地说道:“好久没有吃得这么爽快了!不过居然还是吃不过我家闺女,唉,她三岁以后,咱们比赛吃饭,我就没赢过她!”

    圆桌上,那些一大早出去买的早餐糕点,完全被消灭。

    连散落的碎渣,都被艾萨克捡起来吃掉。

    六个人吃光的食物份量,林曾都觉得头皮发麻。

    简直就是蝗虫过境,横扫饭桌。

    林曾再次决定,如果地球上粮食作物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绝不轻易将这种食物流传在外。

    这种食量,实在太可怕了。

    完全是将地球啃精光的节奏。

    江爸爸江妈妈却爱上了这种感觉。

    他们看自家闺女天天横扫饭桌,早就羡慕不已,如今自己也能如此,顿时觉得人生充满乐趣。

    这个春节过后,江爸江妈两人携手,逛遍华国大江南北,吃透八方。

    并且,吃得东西越多,他们发现自己的身材越发匀称,无论是体力还是精力,都比之前有了很好的改善。

    江爸爸头上的白发渐少,江妈妈腰酸背痛的毛病也消失不见,那些被护齿茶转化的食物能量,给他们的肌肉骨骼,补充了大量的能量,仅仅半年的时间,他们宛如年轻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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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零九章 小爷的反常

    过年忙什么?

    忙着吃,忙着喝,忙着走亲戚,忙着看热闹……

    总而言之,在江凤镇过年的时间,总是能找到一堆的事情,忙得不亦乐乎。

    时间恍惚就过去了,转眼到了正月初三,林曾和江画,带着艾萨克和红仔,从四明县县城,返回江凤镇。

    明显经过了修缮和维护的城墙里,有古风浓郁的各式建筑,普通的古民居比不上京城里达官贵人宅子奢华富贵,但原汁原味地保留了百年之前,一个普通县城的风貌。

    如今,这个原本不起眼的县城,依靠着老祖宗留下来的石头和房子,慢慢开发出了特色旅游业。

    早些年,只有海西省省内的游客会来此参观拍照,随着政府的规划更为细致全面,游客也越来越多。

    整个县城分为居民区和旅游区。大部分居民的生活设施,都搬迁到城墙外,称之为外城。城墙内,规划成旅游区,也称为内城。

    “这个小县城很有意思。”林曾一边开车一边说道。

    他见惯了华国几乎一模一样的城市,觉得这个保留着百年前风采的小县城很不容易。

    能在一次又一次的拆毁和浩劫中,完整地保留当时县城的风貌,仅凭这点,就足以让人无比佩服。

    “是呀,当时县城里的老人们,是豁出命的维护,最主要是四明县一位在位多年的老书记,他原本毕业于京城大学建筑系,对县城内的建筑保护不遗余力,这座小城才能依然保留着百年之前的结构。”江画坐在副驾驶座,难得不开车,倚着车窗,悠闲地吹着凉风。

    他们两人闲谈着四明县的游玩经历,而后座的两个小家伙,各有自己的事情忙碌。

    “写日记,写日记,最近可多内容写了。”玩了一圈的红仔,坐在后车座上,叨念着还没完成的寒假作业。

    至于艾萨克,正拿着一把笔,在自己的本子上,记录自己现在有多少晶源体。

    车行驶到江凤镇镇外停车场,按照老规矩停好。

    等他们一行人走到江家老宅门口的时候,看到几个孩童围在江家大门前,叽叽喳喳不知说着什么。

    走近一看,才发现是小爷蹲在大宅门前镇宅怪兽头顶上,抱着一个青色的果实,使劲地啃着。

    怪兽脚边,孩子们对这只猴子充满了好奇心,指指点点,表情非常兴奋。

    “小爷!”红仔有些紧张,跑到门口小兽旁,喊了小爷一声。

    小爷脚上一蹬,一个眨眼间,就跑到红仔肩膀上,缩着脖子,机灵的眼珠子骨碌骨碌直转悠,“吱吱吱”指着远处的青山大叫。

    “怎么了?”林曾看到小爷激动的样子,察觉他有些反常。

    “好像,他是叫我去那边?”红仔指着一座高高的大山,有些不太肯定的说道。

    “那是流越山,是江凤镇附近最高的山峰,山中环境复杂,老人都不许年轻人到山上玩耍。”江画微微眯着眼,看着那座被傍晚云雾遮掩大半的山峰,说道。

    小爷叫了几声,发现大家并没有行动,有些急躁地“吱吱”乱叫,从红仔肩膀,一跃而起,跳到林曾头上,扯着他的头发,将手中被自己啃掉大半的青色果实,递到林曾面前。

    “哇!”那些江凤镇的小孩们,看到这只有趣的小猴,在红仔和林曾的肩头跳来跳去,羡慕非常。

    林曾这时候,顾不上这些目光垂涎的小朋友们。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急切地询问红仔:“你是不是知道这个果子在哪里摘到的?”

    小爷竟是听懂了林曾所说的话,“吱吱吱”的声音高亢起来,细小的爪子,也不抓着林曾头发了,反而轻轻挠了挠林曾的耳朵。

    非常了解小爷脾气的红仔,认真地观察了一番小爷的表情,对林曾说道:“哥,你说的没错,红仔想带我们去找树。它前几天拒绝我们,应该是它也不知道那种野果的果树生长在哪里,现在他找到地方了,准备带我们过去。”

    竟然柳暗花明,本以为断掉的线索,出人意料地出现。

    “不能去,不能去!”这时,旁边有一个年龄和红仔相仿的小男孩,听到他们的对话,紧张得高声叫起来,“不能去,流越山不能去,山上有大野猪呢!可危险了!”

    “听说还有野猴子,会用石头砸人呢!去年小风的三叔,就是在流越山边缘,被野猴子砸得头破血流,可不能过去。”其他的孩子,你一言我一语,而将自己知道的情况,说出来。

    江画静静地看着林曾,没有说话。

    林曾听到孩子们讲得有理有据,知道贸然钻进一座林深还有野兽出没的高山,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但是,他必须跟小爷走一趟。

    且不说,任务里三十天的恐怖试炼境惩罚,仅仅是生之果实的属性,就值得他冒险前去。

    毕竟,错过这次,他可不知道会不会再次遇到这种拥有生之力量的植物。

    如果以这种植物为原始材料,炼制出延寿植物,也就意味着人类目前的极限寿命,将被打破。

    无论这一趟的风险有多大,林曾都必须前往。

    林曾对这些孩子说道:“谢谢你们的关心,我知道了。”

    说话之后,他抬起手,将青色果实还给小爷。小爷摇摆着白色尾巴,哧溜一下,顺着林曾的手臂爬下来,踩着林曾的小臂,继续啃着那颗青色果实。它不到一尺高的身形,小巧可爱,非常招人喜欢。

    “你决定进山?”江画从林曾的神色,看出他的决心,没有继续劝说,而是最后确认一句。

    “嗯,我想去看看。”林曾也不否认。

    他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心中在考虑,是现在就出发,还是等明天早上再行动。

    如果没有旁人在,他现在就准备带小爷走了。

    他不畏惧森林的黑夜,育种空间是最安全的避风港。

    不过,此时江画,红仔,艾萨克都在一旁,若是直接进山,极为不妥,毕竟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再过两个小时天将黑暗,这种行为在其他人看来无疑是非常莽撞无知。

    “我明天让小爷带我去看看。”林曾最终还是决定明早出发。他说完话后,带着小爷,走进江家大门上的门洞,而那些孩童恋恋不舍的眼神,依然黏在这只奇特的白毛小猴子身上。

    “我也去,”江画毫不犹豫,没等林曾劝阻的话说出口,就解释道,“放心,我不是拖后腿的。和你一同前往,我有充分理由。首先,我以前探寻过这种青果的位置,所以对流越山山中环境很熟悉,让我一同前往,会节省不少时间。再次,我有民兵证,可以找村长借猎枪,还可以要一个狩猎的证明,因此,比你赤手空拳上山安全许多。”

    “民兵?”林曾有些发愣。

    “女民兵。”江画一笑,有些得意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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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一十章 生之果实在哪里?

    有时候,江画给林曾的感觉,就像一柄纹饰华美的雅刀,精美的刀鞘里,掩藏着锐利锋芒,拔刀而出时,如饿虎出笼,势如千军。

    “一点儿也不惊讶吧,这种动刀动枪的体力活,没有叫我才觉得奇怪吧!”江画对自己女民兵的诡异身份并不在意,她反倒调侃自己一句,“如果叫我参加知识问答竞赛,村长脑子才是抽筋了。”

    他们从江凤村老村长那儿,借来了一把锁在村委办公室的一把老猎枪。这把老猎枪是难得的一把可以审批后合法使用的热兵器。主要用来对付冬季从山上流窜到村子附近糟蹋庄稼的野猪。

    如今狩猎为生的人极少,因此山上野猪泛滥,尤其秋冬之交时,常常下山偷吃红薯山药之类的作物,因此,每年村子里都要派人猎杀几只。

    江凤镇又名文武村,习武的年轻人很多,不过很多都跑到一线二线城市奋斗,所以反而生活在清河市的江画,被拉作壮丁,武力值堪比好几个普通成年男子。

    单手抓握沉甸甸的猎枪,他们约好明天清晨天亮出发。

    红仔和艾萨克不能跟随,由江画父母照顾。

    正月初四,天刚亮起,林曾和江画早就整理好清水和饮食,还有必备的装备,出发前往流越山。

    华国东南地区的丘陵,虽然山林深广,但却不太险恶。

    凶猛的虎豹熊之流,在南方天然森林中,很少看到。需要注意的是野猪和毒蛇。

    尤其是冬季,最危险的蛇类,都进入休眠状态,而在野外生存的野猪,都学会了躲避人类这种凶残的怪兽。

    “你枪法怎么样?”林曾看到江画背在身上的猎枪,非常好奇地询问道。

    “不怎么样。”江画耸了耸肩膀,“拿枪的手比较稳,所以大的目标还能轰到,如果小家伙,我还不如直接冲上去用拳头砸更快。”

    白毛小爷一副“我是大爷”的模样,站在林曾的肩头,指挥着他们前进。

    准备进山的时候,江画突然看到一块农田旁有青烟升腾,她眼睛一亮,从身后的大背包里掏出几个快有三分之二手掌大小的白色蛋。

    “等等,这是村子里种菜的阿公在烧草木灰,我们趁机借火煮个鹅蛋,如果下山的时候,正好可以吃。”江画进山林,如鱼得水,如虎添翼,侍弄起山野美味,利落新奇。

    没五分钟功夫,江画用一种新鲜宽阔的芋头叶子,包裹住这些鹅蛋,用湿润的泥浆密封,然后在烧火堆旁边,用锄头挖了几个小坑,把裹着泥浆的鹅蛋,埋进地底。

    将燃烧的草堆上的枯枝,往埋鹅蛋位置拨了拨,然后拍拍被黑炭沾到的手,高兴的说:“等会儿下来,咱们就可以加餐了。”

    好吧,还没上山,就将下山的伙食准备完毕,果然是江画的风格。

    从山脚上山的路并不好走。

    有些地方,需要靠镰刀和锄头,充当开路先锋。

    平日村民拾柴砍树,都是去其他稍矮的山林,那里有山路易通行,而流越山曾经的山道,早就淹没在荒凉的草丛和灌木之中,几乎无法找到。

    小爷的指点的方向,有些地方根本无论可行。

    而此时,林曾比较庆幸与江画同行。

    有些路,不是知道方向,就能轻易走过。

    那些阻挡在前方的带刺的灌木,那些叶片边缘细锯齿状如刀锋的芒草,那些看似平坦,却是被落叶覆盖的深坑,如果贸然前进,定然一路跌跌撞撞,指不定要受伤几次。

    而江画对这些山林里的小花招非常熟悉。

    她懂得指点林曾在哪个方向砍掉那些挡路的枝干,她懂得用砍下的树枝在芒草中撑开一条可供行走的小道,她也能敏锐地发现深藏在草丛中的坑洞,巧妙避开。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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