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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都市种子王-第1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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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曾难得抽出时间,给红仔做饭。得到确切的消息,算是放下一桩心事。

    “红仔,明天早起,跟我去学校。额,上学要准备啥?书包,文具,新衣服,貌似你都有了,课本到时候去学校问一下。”林曾把冰箱里冰冻的白虾拿出来解冻,准备红烧。

    艾萨克听不懂红仔和林曾说话,只能抱着平板电脑,播放中文教学视频,有模有样地学习中文。

    红仔眼睛发亮,充满期待地笑起来,白毛小猴子坐在他头顶。红仔看林曾忙碌,立刻积极地给林曾打下手。

    从厨房的窗台上,摘一把香葱,洗干净,切碎,放在小碗中,红仔在厨房中,一点也不局促,毕竟林曾不在的时候,他都是自己从冰箱里搬食物出来。林曾的冰箱里,总是塞着满满的食物,比他在榕树上,饥一顿,饱一顿,幸福多了。

    林曾用四时四季符文方炼制的香葱,味道浓郁,种植在一个直径二十厘米宽的陶瓷花盆里,长得满满的,看起来就像一个翠色爆炸头。

    想吃就摘一把,非常方便。

    无论是香葱炒蛋,还是煮鱼丸,洒些葱花,都让菜肴多了几分特别的香气,口感顿时提升。

    别看这种香葱植株小,确实家庭生活必不可少的植物。

    ——

    ——

    闵东升是清河大学文学院的院长,也是海西省研究古文字的权威。虽然年过花甲,他依然老当益壮,整日精力充沛,爱好广泛。

    他是文学院的院长,但他属于退休返聘,每周给学生上两次古文字公共课,带两个博士生。事务并不多,本质上挂名的意义,多于管理实务。

    他离开冯新明办公室,乐滋滋捧着手里的那棵水珠莲种苗,回家一路上,不断幻想,越想越开心。

    等这株植物长大了,他每天都可以用这株植物的产生的莲花露泡茶。

    采花取水泡茶,真是一桩妙事。

    古人所提风雅情怀,也不过如此吧。

    到时候,邀请在文联的老友来展现一下。

    再邀请古文字研究会的朋友,让他们见识见识。

    还有关工委的一票老家伙,肯定羡慕死了。

    还有茶社……茶社算了,清河大学茶社里的茶友二十多人,几乎人人都入手了冯新明带来的水珠莲种苗。

    想优越一把,也没得玩。

    闵东升直到回家,还沉浸在天天取好水泡好茶的美好设想中。哼着小调,从阳台上搬出一个水桶,暂时将水珠莲养在里面。

    他老伴正巧出来收衣服,看他傻乎乎的模样,忍不住问道:“老头子,你准备在阳台种莲花吗?别想一出是一出,你以前说是要在阳台种碗莲,从来没长好过,糟蹋东西。”

    闵东升美滋滋的想法被老婆子打断,顿时跳起来,大声说道:“谁说的!我这是水珠莲,小冯告诉我,肯定能活!”

    “得了吧,多少钱买的?”闵东升的老伴,是一个退休的国企出纳,性格脾气和他如出一辙,两人经常一言不合,火气冲天。

    “嘿嘿,才1999元,我给小冯两千不用找。”闵东升想到自己花了两千快钱,就弄来比山泉还要优质的水源,一脸得意洋洋,完全忘了自己刚看到水珠莲种苗的时候,险些发飙的情况。

    “什么!”闵东升老伴陈慧明顿时拔高嗓门,指着闵东升的脑袋大声叫道:“你花了两千快钱,就买了一个破东西!你脑子怎么想的?”

    闵东升一缩脖子,后悔自己说漏嘴了。

    “你去花鸟市场,十块钱买一大把,你居然花了两千块!不行,以后你把你退休金拿过来,我给你管着,省得你有乱花。”陈慧明摊手,坚定地说道。

    “什么!不行!我这次真不是乱花钱!这是一种净化水质的植物,只要种了它,以后就不用担心自来水有污染。”闵东升努力解释。

    “噗,”陈慧明看傻子一样看着老伴,“老头子,你被人骗了,如果世界上有这种植物,自来水厂还有存在必要吗?这种低级的忽悠,你居然也会相信,最近是不是脑子出毛病了?”

    “不是!小冯的检测实验室也检测过这种水质了,当时在学校内就引起轰动了,好多人都订了。我下午刚喝过这个水,太好喝了,不信等我种出来,给你炖红烧肉,肯定肉也很好吃。”闵东升一脸不忿地解释。他和老伴吵吵嚷嚷过了几十年了,吵出了风格,吵出了水平,虽然从没赢过。

    陈慧明一脸不屑,说道:“我才不相信,谁相信谁傻瓜。如果有你说的这种植物,矿泉水厂家不得全倒闭了。”

    “反正我信!”闵东升气得跳脚,他在冯新明办公室,关顾着喝茶闲扯,忘记给那株植物拍个照片,要不然现在也有证据,“要不我们打个赌!谁输了谁给对方抓一个月痒痒!”

    “两个月!”陈慧明一脸自信,“你输定了!”

    “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好!虽然我是女子,但一个唾沫一个钉,绝不反悔!”

    这两个老两口也很有意思,意见不合的时候,吵着吵着就开始打赌,不过老头子输多胜少,经常灰头土脸。

    而另外一个买了一株水珠莲种苗的教授秦长胜,则没有下班,他从冯新明那儿弄了一小片水珠莲的叶子,直接找到生物科学院的朋友,打算研究一下这种奇特的植物。

    齐强是生命科学院的从事植物生物学研究的在读博士。他以前正巧是秦长胜的学生,如今在同一个学校,还时不时去探望秦长胜。

    两人关系不错。

    他接到秦长胜的电话,马上找到带秦长胜来到自己平日使用的实验室。

    “秦老师,这是什么植物?”齐强取出实验室里生物显微镜,准备帮秦长胜看看这种植物的组织结构。他拿出来的是通用的生物显微镜,可以用来观察生物切片、生物细胞、细菌以及活体组织培养。是生物学,细菌学等研究工作常用的仪器。

    当然,实验室里还有更为先进的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只是使用需要申请,比较麻烦。

    “一种据说可以将自来水净化成高品质水的植物。”秦长胜将冯新明的说法告诉齐强。

    “啊?”齐强吓了一跳,手中的显微镜部件,险些一滑掉落。“秦老师,你别逗我玩,这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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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章 水珠莲的结构

    齐强的平时的实验研究任务比较繁重。他并不知道这几天在学校高品质饮用水的传闻。

    秦长胜不是闵东升的急脾气,他点点头,同意齐强的说法:“所以我从检测实验室的冯老师那里,弄了一片这种植物的叶子,据说是一种莲花,你看看这种植物的结构和普通莲花有什么区别。”

    将水珠莲的叶片递给齐强后,秦长胜又拿出手机,将今天下午拍摄的照片给齐强看。

    “这就是那种植物的外观,我似乎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方面研究的多,看看有没有印象?”

    齐强接过手机,表情凝重地将手机的图片扩大,仔细研究了几分钟,最后摇摇头说道:“从未见过。一种可能,是发现的特殊植物,另一种可能,是人工培育的新品种。不过,我敢肯定,我从未从任何科研数据库的最新研究论文中,看到秦老师所说这种能将普通自来水,净化成高品质饮用水的植物。如果出现,那是震惊世人的存在。”

    “先看看结构吧。”秦长胜很支持齐强的说法,如果不是亲眼目睹,并出手检查一番,而且平日和冯新明接触,他并非品行不良的人,他也很难相信,这种植物,竟然真实存在在世界上。

    齐强开始处理这片水珠莲的叶子。

    从获取叶片组织开始,就不断将观察结果告诉秦长胜。

    秦长胜很认真地将结果记录在本子上。

    “叶片中,通气组织非常发达,比普通水生植物组织的组织缝隙更大。”

    “细胞结构呈现特殊的丝网状,第一次看到。”

    “丝网上互附着着许多黑色物质,显微镜倍数太低,无法看仔细。”

    突然,齐强就像发现新大路一样,情不自禁地“啊”了一声。

    “咦,有一种非常活跃的蓝色小颗粒,具有很强的活性。围绕在组织细胞周围,快速旋转。”

    “不行,生物显微镜观察不清楚。”

    “需要用倍数更高的显微镜。”

    齐强结束观察后,脸上的充满困惑,这种植物的组织结构,以及突然出现的移动蓝色小颗粒,是他前所未见。

    但是,他很快脸上焕发出求知的光芒。科学研究中,从来不害怕新事物的出现,有新的发现,他们这样的研究者,才有存在的价值。

    “秦老师,请让我明天做一个电子显微镜的分析。”

    秦长胜对生物这块研究不深,他主要的专业领域,还是在室外园林设计,以及室外绿化植物的研究。所以他将这片水珠莲的叶子留给齐强,让他尽情钻研。

    “叶子留给你吧,从你刚才的观察看,这种植物的内部结构,确实是天然的过滤净化植物。我倒是要亲手种植一下,哈哈,真是期待。”

    “秦老师有这种植物的种苗?”齐强非常感兴趣地问道。

    且不说这种植物是否真如传闻所说,能将水质净化成极好的清水,单纯这种从未见过的结构,就足有购买的价值了。

    “哈哈,给你冯新明老师的电话,你直接联系他好了。”秦长胜将冯新明的电话交给齐强,抱着自己的水珠莲种苗,直奔回家种植。

    ——

    ——

    红仔入学的问题解决后,林曾和两个小家伙吃了一顿简单的晚餐。

    不知道艾萨克用什么方式,让一向孤僻的红仔,居然会同意将房间分一半给他。

    总而言之,这个金色头发的外国少年,就决定赖在林曾的苗圃不走了。

    与他原本学校交换学生的清河一中,是清河市的重点中学,距离林曾的苗圃,也有很远的距离。

    之前,林曾接到艾萨克父亲史密斯先生的电话,拜托他照顾艾萨克。原来,清河一中是有安排寄宿家庭给艾萨克,但他不愿意住在哪里,宁愿每天踩着自行车一个小时来回,也要住在林曾这里。

    史密斯先生的态度非常诚恳,并说会支付足够的住宿费用和伙食费用。

    林曾想到自己平日忙碌,给红仔找个伙伴,也是蛮不错的主意。这小子家境富裕,性格还不错,活泼外向,正好可以和红仔多交流交流。

    哦,对了,还可以互相学习语言。

    林曾最后,同意了史密斯先生的请求。

    不过,史密斯的话,也让林曾注意到一个问题,就是红仔平常如何上学的问题。

    别说是艾萨克,就是红仔平常上学也非常不方便。

    苗圃毕竟处于市郊,要到花园私立小学,开车也要最少四十分钟时间,还不计算路途拥堵的时间。

    以前红仔去福利院学习,时间灵活,刘山又每天正好路过,所以让刘山接送,还能应付。如今正式入学,明显住在苗圃已经非常不方便了。

    林曾想到这种情况,心中冒出在市中心买一套房子的念头。

    他这些日子,在市郊住惯了,至今还没考虑在市中心买房。但是,林曾既然将城市育种师,作为自己育种师发展方向的首选目标,他必然有大量时间,在城市规划,因此,准备一个落脚地,便利许多。

    红仔也可以住在城市,上学也更加方便。

    林曾正计划着买房事宜,突然觉得周围安静许多。

    “咦?红仔,你看到艾萨克那小子了吗?”林曾左右张望,发现艾萨克居然不见了踪影,红仔在啃着一个苹果,认真地阅读一本图书,听到林曾的问话,迷茫地抬头。

    “没有,好像出去了。”

    “额,”林曾推开门,苗圃的夜晚很黑,除了红砖小楼的余光,以及天上的星光,便没有其他照明。外面静悄悄地,完全不知道艾萨克在哪里。

    红仔抱着书,跟在林曾后面,也很关切地往外看。

    “艾萨克!”林曾大吼一声,却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这不对劲呀,他老爹刚将这小子托付给自己,不会马上就出意外了吧?

    林曾有些着急,他拿起手机,打开手电筒,想去外面找找看。

    “吱吱吱”

    突然蹲在红仔肩膀上的白毛小猴子小爷,突然跳起来,龇牙咧嘴,大声叫着,引起林曾注意。

    “小爷?你知道艾萨克在哪里?”林曾疑惑地问道。

    小爷“吱吱”两声,从红仔肩膀上跳下,直愣愣往前冲。

    “等等,”林曾赶紧跟上去,“红仔别出来,我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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