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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诸天之主-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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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时日,他之所以迟迟没有动手,便是想找出金人行军的破绽,然后杀入军营之中,斩杀敌人高层,使之溃败,这是王重阳想到的唯一办法。

    原本以大宗师的精神意念,只要一念动,便可扭曲人的意志,或是将人催眠,掌控其所有行动,有如借尸还魂一般,或是让人视之不见。

    但这种异能,在军营之中,却会被军队的杀气煞气所冲破,根本做不到悄无声息,而且此次金人之中,两个大宗师境界的国师也是随军而行,这更让王重阳不敢妄动,才一直观望到了现在。

    王道明摆手,道:“如此正好,省的朕一个个找过去!”

    “金人有百万大军,你如何匹敌?!”王重阳狐疑,“你宋庭重文轻武,奸相秦桧更是因为害怕再出一个岳飞,而压制武将,消减军费,使得宋庭军队尽是废人,没几个能打的,这种情况,纵使岳飞在世,也改变不了什么,曾经天下无敌的岳家军已经没了!”

    王道明闻言,淡淡道:“朕有锦衣卫!”

    王重阳摇头:“你的锦衣卫我知道,都修炼了一种奇异的魔功,个个都是高手,但纵使锦衣卫魔功玄奇,也不过万人,战场不同于刺杀,何况金人之中也有高手,面对自己百倍的敌人,终究逃不过败亡的下场!”

    王道明笑道:“谁告诉你锦衣卫只有万人,这一战的结果,早在开始便已然注定!”

    王重阳听到王道明的话,还是不信,欲要再言,但突然之间,王重阳的心灵却是微微一动,感应到了十几里外的动静。

    王道明伸手,做邀请状:“朕的锦衣卫动手了,道友可有兴趣随朕一观?!”

 第两百零九章 等打完这场仗我就回家成亲

    “那天在城里,有个两脚羊竟然在家门口挖了个大坑,要不是我身体已经练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怕是已经死了!”乾阳城外的树林里,几个鞑子打扮的大汉正在喝酒吃肉,其中一个脸上有一条刀疤的男子,正拍着胸脯,鼓着肌肉,炫耀着自己的力量。//全本小说网,HTTPS://。)//

    他的手拍在胸口,竟然发出一阵阵金铁的鸣颤声,不似人躯,好像横练功夫真的练到了一个极高的地步一般。

    但他的几个伙伴却对他知根知底,笑骂道:“巴图,谁不知道你前几天从一个两脚羊身上抢了一件金丝甲,就连队长蒙皇爷御赐的宝刀都砍不开,你就别炫耀了!”

    巴图见被拆穿,也不尴尬,反而大笑道:“两脚羊的事怎么能叫枪,应该叫拿,从羊身上拿东西,不是天经地义的,不过两脚羊做的衣服的确不错!”

    “就是两脚羊里的母羊长得都太瘦弱了,屁股胸脯都不大,胳膊腿也不粗,看起来就不能生养,也不知道上面的那些贵族老爷们为什么那么喜欢,弄得我们屁股后面跟着不少奴隶贩子,听说那些贩子都是上面贵族老爷的人,就连皇爷也只能容忍他们跟着。”巴图嘟囔着,显然很不喜欢那群贩子。

    众人闻言哈哈大笑:“巴图,还不是你母羊不符合上面老爷的要求,上面的老爷喜欢不能生养的,你尽抓些比族里的姑娘还要壮硕的母羊,自然赚不得赏钱。”

    其中一个黑瘦的汉子炫耀道:“前几天我进城抓了三只母羊,足足换了十两银子!”

    巴图闻言,不禁面红耳赤,随即却是将话题放在了一个坐在人群里只是默默喝酒吃肉,并不说话的壮硕男子身上。

    巴图笑道:“拉格瓦,我看你最近杀两脚羊杀的最凶,割了不少耳朵,应该换了不少赏钱吧!”

    割耳换钱,是鞑子的规矩,不但可以换军功,亦能换赏钱,金人的队伍之所以凶悍,便是因为赏罚分明,少有贪墨军功之事。

    至于这个时代的宋军,以往军队之中多是京城送去镀金的家族子弟,战场上见不到那些人的人影,但功劳却全是他们的,至于牺牲的士卒,都是白死。

    至于贪墨军饷,消减军费,乃致于抚恤金,更是常有的事,岳飞死后,大宋宋庭边疆能安稳二十年,还多亏了张、秦、夏、李、王这五个大将。

    拉格瓦闻言,露出了一抹憨厚的笑容:“也没多少,不过成亲的钱是凑够了,等这场仗打完,我就回家成亲!”

    拉格瓦说着,他的一群伙伴纷纷笑了起来,但就在这时,大地突然微微震荡,林木间飞鸟惊起,众人见此,心中顿时一惊,立时没了声音。

    他们倒不是以为是宋军打来了,而是以为是军队里的督察发现了他们偷跑出来喝酒,金人治军极严,他们若是被抓到,扣军饷也就罢了,一顿毒打更是少不了。

    这一顿毒打下来,就算是铁打的汉子也受不了,这才让这些人这么害怕。

    顺着林木间的空隙,巴图朝着震动传来的方向望去,看见的,却不是自己人,而是一群穿着鱼龙服,气息阴冷残暴,魔焰滔天的男子。

    这群人,每一个都诶巴图一种好似魔神一般的感觉,让他的身体不住的颤抖,每一个细胞都在因恐惧而战栗。

    巴图的伙伴察觉了巴图的异状,顿时小声问道:“巴图怎么了,是不是督察带人来抓我们了!”

    巴图颤颤巍巍的说道:“不是督察,是汉人,汉人传说里的锦衣卫!”

    “什么?!”巴图的一众伙伴闻言,脸上顿时没了血色。

    锦衣卫的存在在金军之中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他们知晓,这是一只可以比拟他们蒙元最强大的惊神骑的存在。

    惊神骑作为蒙元最精锐的部队,在军中完全就是长生天一般的存在,是荣耀与力量的象征,深入人心。

    锦衣卫可比惊神骑,并非留言,而是皇爷思汉飞给出的评价,如此一来,又有何人敢将锦衣卫看轻。

    “我们可是有十万人,锦衣卫怎么敢来,难道他们真的以为我们是十年前残弱的宋军?!”黑瘦的鞑子,颤颤巍巍的说着,难掩恐惧。

    十年前思汉飞以三千破十万,被传为神话,对金人而言,可以说是超越了当年霍去病封狼居胥的传奇。

    但那是建立在宋军不能打的条件上,这里的十万金军,尽是精锐,与十年前的十万宋军根本无法相比。

    “对面人多势众,我们先走,回大营!”

    巴图压低声音,他现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跑。

    但此刻他想跑已经晚了,说时迟那时快,队伍里,一个锦衣卫陡然加速,两三步之间,便跨越了数百米距离,一刀劈向巴图等人隐藏的林木之中。

    枝叶卷起,见得刀光,这一次巴图却并没有躲避,反而主动将身体迎向了锦衣卫的刀,与此同时,巴图也抽出了自己挂在腰间的短刀,直接刺向锦衣卫的脖子。

    而另一边,见到巴图动手,另外几个鞑子也纷纷抽刀,显露出惊人的默契。

    金人练兵,都是以队伍为单位,一个队伍里的人数年时间同吃同住,以此训练默契,在战场里,几人合作,往往能发挥出惊人的效果,远比散兵游勇来的有用。

    巴图的伙伴都知道巴图的想法,是想用金丝甲挡住锦衣卫的刀,巴图的刀刺向锦衣卫的脖子,而另外几个鞑子的刀也纷纷刺向锦衣卫的要害。

    眼见,锦衣卫就要被巴图几人刺死,但随即而来的,却不是锦衣卫的鲜血,而是巴图的惨叫。

    长刀落下,巴图竟然被锦衣卫从胸口直接劈开,化作了两截,鲜血肠子留了一地,可以挡住宝刀的金丝甲,在锦衣卫的长刀之下,竟好似纸糊的一般。

    一刀砍死了巴图,这个锦衣卫刀光一转,当即切断了另外几个鞑子的短刀,只见几个大好的头颅飞起,伴随着鲜血狂涌,几个鞑子,立时倒在了地上。

    随手解决了几个鞑子,这个锦衣卫没有任何言语,一个蹿身,便回归了大部队,继续向着金人的大营疾驰而去。

 第两百一十章 短兵相接

    十万锦衣卫都是最差都是后天圆满,从皇城出发,并未走大路,而是翻山越岭,只用了十天功夫,便到了乾阳城这座离皇城最近的大城。全本小说网;HTTPS://。m;

    这使得,直到锦衣卫抵达乾阳城,中原的大族豪强,才觉察到锦衣卫的到来,以致于给金人通风报信的机会都没有。

    待到乾阳城外驻扎的十万金军反应过来,十万锦衣卫已经靠近到了金军的军营五里之地。

    金军扎营的地方,乃是一条大河之畔,以方便取水,周遭的林木尽被砍去,以防重演三国只是,火烧连营的旧事。

    金人的营寨乃是以巨大的横木围城,建有高大五六丈的瞭望塔,方圆数里的一切,纤毫毕现。

    “敌袭!敌袭!”

    伴随着一阵巨大的锣鼓鸣颤声,军营里驻扎的所有金人都行动起来,飞快的穿好衣甲,拿起武器,整队集合,做完这一切,竟然只用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

    金人治军手段可想而知,虽然比不过二十年前天下无敌的岳家军,但比起一般的宋军,却是强了不止一个档次。

    “大将军,敌人是宋人的锦衣卫,关起声势,怕是有不下十万之数!”

    军列之前,一个斥候正向一个身形高大,气息凶悍的鞑子禀报情况。

    “什么,十万锦衣卫?!”特木伦面色一变,但随即却是释然道,“莫非宋人让普通的士兵穿上了锦衣卫的衣服,据皇爷所言,锦衣卫不过万数,这定是宋人用来打击我等士气的阴谋!”

    “再探!”

    特布伦下令,随即摆手道:“击天鼓!”

    话音落下,八个五大三粗的鞑子,顿时抬了一座巨大的鼓出来,伴随着阵阵轰鸣,声音传十里,好似雷霆震。

    而远在其他地方的十四路大军的军营里,亦有一座同样的鼓响起,声势震天。

    “左路先锋军击响天鼓,不是锦衣卫便是大宗师,传令下去,全军起拔,赶赴乾阳城!”中路大军之中,思汉飞闻见天鼓响起,顿时下令。

    其余各路大军的大将亦是如此,同时发布命令,赶赴乾阳城。

    天鼓,乃是金人的可汗忽必烈打造的一件奇物,一共二十座,只要其中一座响起,其余的十九座亦会跟着鸣颤,在军事上,有重大意义。

    思汉飞如今的战略能够成功实行,全赖此件奇物,若不然,待到消息传来,再加上赶赴的时间,怕是一切都晚了。

    而现在,思汉飞的十五路大军,只要有一路出事,就算是离得最远的赶赴也只消半日光阴,蒙元铁骑,半日可行百里,而最近的增援,更是一个时辰都不要。

    再加之军队之中,有两位大宗师随行,纵使是有敌对大宗师偷袭军营,只消拖住一时三刻,大宗师也难以跑掉。

    对于这个世界的最高武力,千百来,行军打仗,早就找到了克制之法。

    而此刻,乾阳城外。

    “大将军,不能再探了,敌军已经杀到军营门口了!”

    金人的营地,斥候单膝跪地,声音不住的颤抖。

    “这么快?!”特布伦惊诧,再难保持淡然,当即,特伦布下令:“全军听令,结阵迎敌!”

    “火头营,点火焚营,阻断敌路!”

    “弓箭手准备!”

    特伦布熟练的发布一条又一条军令,有条不紊,能做到一路大将军的位置,特伦布自然有对印的才能,并非酒囊饭袋之辈。

    当即,十万大军之中,有两万人两人一组,一人躺地以脚蹬弓,另一人调整角度,齐齐对着天空。

    这是特制的强弓,虽然比不过已经失传的诸葛连弩,但力道却是极大,一个壮硕的鞑子,也只能用脚蹬开,至于用手臂拉,除非天生神力,否则根本无法将弓弦拉动半寸。

    这种强弓,厚实的城墙也能射进十寸,至于人体,碰到便是四分五裂,再无可救。

    以往宋军里,也配备了这般强弓,只不过后来秦桧消减军费,使得宋军失去了这一有力的力量。

    “射!”

    特伦布下令,当即千万只箭齐发,汇做箭雨,越过军营火海,带着狂风携着烈火,恍若是一条不羁的狂龙,暴力的撕碎一切,凶悍壮观到了极点。

    “再射!”

    特伦布继续下令,当即战鼓擂动,声震三军,誓要给锦衣卫难以想象的打击。

    一连五轮箭雨,这才终于停下,这种强弓不是那么好蹬的,以鞑子的体力,一连五轮,也到了极限。

    金军里,只有传说之中最强的惊神营,才能将这种强弓做常规手段,以手拉开,连发百发而气不喘。

    惊神营里,每一个都是万里挑一的精锐,自然不是一般的鞑子可比。

    五轮剑雨之后,烟尘火光遮蔽了一切,而鞑子的军阵也已经布好,十万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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