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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重生九二之商业大亨-第1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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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着不熟的女孩子吃饭就是麻烦,她们先在外面,然后觉得外面风大,后来就坐进车里,前后商量了十多分钟,从市中心的西餐馆到郊区的农家乐,一直没商量出来个结果,冯一平等的都快睡着了,郑佳怡才过来告诉他,她们最后决定,去kfc。

    扯了这么老半天,最后去吃快餐,早说呀!

    去年,省城刚开了一家kfc,这是目前全省唯一的一家,现在也算是时髦的去处,特别是小情侣们约会,这儿现在是他们的首选。

    现在社会上也还没有这些洋快餐都是垃圾食品的论调,人均几十块的地方,也算是个有档次的消费场所。

    至于垃圾食品这样的事,冯一平完全不放在心上,我们又不像那些老外,餐餐以肉为主食,偶尔吃一餐这样高热量的,有什么大不了的,地沟油,三聚氰胺都不怕,还怕这个?

    说是请冯一平吃饭,当然是冯一平付的钱,这是我们的国情,至于女孩子和男孩子一起出去的时候买单少,有时候,怕是她也需要一种承认吧,一个男孩子愿意为她花钱,就说明她的魅力还不错。

    吃这样的快餐有一种好处,餐具都不用,大家直接上手,所以气氛很融洽,要是去吃披萨,搞不好大部分人还会装模作样的用刀叉,搞得跟吃披萨就是吃意式大餐一样。

    “对了老同学,现在省城大街小巷都有的有佳便利,也是你们家的?”郑佳怡问他。

    冯一平这会正对付一个汉堡呢,怎么说呢,好长时间没吃,感觉这个味道也还可以。

    “你消息还挺灵通的,是我家的,不过都是小生意,上不了台面。”

    郑佳怡的几个朋友听了这话就有点乐,一个个的拿眼睛看她,感情你这同学还不知道你身份?

    “我听说这可不是小生意,要是发展起来,前途好的很。”

    冯一平有点疑惑,难道还有其它人也看到了这块蓝海,“哪里有什么前途,我们家没几个钱,想开大卖场吧,没那个实力,没办法之下,只好开这样的小店。”

    郑佳怡听了他这话,也挺乐的,要不是听了堂哥的话,没准还真被他忽悠过去。

    “没钱,也不见得吧,你们家不是在市里并购了一家厂?”

    冯一平更疑惑了,怎么这个她也知道?

    “唉,那个啊,也是我们刚好有那个计划,市里又正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这样的机会,恰逢其会而已,方便自己的同时,也为市里出份力。”

    搞不清郑佳怡的来路,冯一平口风还是很紧,提都没提方市长吴秘书什么的,也幸好没提,不然他的父母官,马上就会知道有个人在外面打着她的名头拉关系。

    从郑佳怡泼了冯一平同桌一脸水,然后不了了之,以及经常接送郑佳怡的那辆奥迪,冯一平猜测她家可能是从政的,但也不好直接问,“哎,你爸当什么官?”他们两关系还没到那个份上,所以现在这样的谈话,他有些不爽,信息完全不对称嘛。

    这时手机响了,他一看,是黄静萍,这个电话来的真及时,“不好意思,我有事要先走,等下次有机会,我再请几位美女吃饭。”

    “这绝对是敷衍,一点诚意也没有,连电话都不留一个。”一个女孩子笑着说,郑佳怡听了,也笑嘻嘻的看着他。

    我去,都知道是敷衍客套的话,那你们还要这么直接吗?他拿出纸笔,给她们留了一个电话,然后急匆匆的走了,没办法,郑佳怡变化太大,消息又灵通,她的那些朋友,有些生猛,还是避其锋芒的好。

    “佳怡,你这个同学不错哦!”冯一平走了后,郑佳怡就成了她几个朋友话题的中心。

    “不是有电话了吗,你觉得不错随时联系他啊,不过我可提醒你,他现在还是个高中生。”

    “高中生怎么了,他不是和我们同龄吗?我就不信他还没谈过恋爱。”这还真不愧冯一平对她们生猛的评价。

    “这个好像还真没有,他在学校的时候,和女同学说话都很少。”要是冯一平听到了这话,会松一口气,原来郑佳怡也不是什么都都知道。

    “真的吗?不可能吧!”现在谈恋爱虽然还没从幼儿园开始普及,但一个高中生都还没有谈过,那还真少见。

    “真挺有趣的,他居然都不知道你的身份,你保密工作做的挺好的呀!”

    “一平,你明天回来吗?”

    “对,我现在回市里,明天一早走。”

    “我好想你!”黄静萍这肯定又是跑到外面打电话,在家里她肯定不敢说这样的话。

    “可是,明天我爸就带着我们回乡下,你回来我都见不到你。”

    要是黄承中听了女儿这抱怨的话,估计得相当郁闷吧!

    “过年家里不也挺好玩的吗,坚持一下,最多也就还有十天的时间。”

    不过,下午冯一平回到市里以后,看着空荡荡的家里,没有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也很不适应。

 第七十三章 老同学

    腊月二十九的那天中午,冯一平赶回了冯家冲。(全本小说网,https://。)

    那些在寒冬的天里,脸被冻的红红的,还有些些皴裂的孩子们,穿的鼓鼓囊囊的,手里照例拿着一盒摔炮,哈着热气,沿着新修的路撒欢。

    见到冯一平的车,他们都跟在车屁股后面赶,现在这还是个少见的东东,那些家里教的好的,还会主动跟他打招呼,不是叫叔,就是叫爹(爷爷),瞬间就让还是黄花大小伙的冯一平直接穿越到了中老年时代。

    文华和文辉这两个,估计是在塆后的山岗上就看到了他的车,一路小跑着来接他,冯一平拿出一包大白兔给文华,“帮着发一下。”

    “哦!”小家伙们欢呼着围上来。

    这两年,虽然日子好过些,但还没有到奶糖可以让他们随意吃的地步。

    今年终于可以直接把车开到塆前的晒谷场上,现在那已经停着冯振昌的新世纪,左边的后视镜上还扎着红布条,在省城的时候,可还没有这个。

    他也一路哥啊姐的招呼着,往家里走,塆里现在很热闹,有录音机的,都把音量开的老大,放着一些喜庆的歌,或是酒廊情歌的那种。

    那些在外面辛苦了一年的小伙子们,穿着明显比父辈们时髦的衣服,脸上也是通红的,不过那是喝酒喝的,嘴里叼着烟,耳朵上还夹着烟,三三两零的聚在一起,带着些卖弄的大声谈笑着。

    他们在外面,可能是平时连老板都不会正眼看他的一个普工,或者是住在工棚里,平常都不修边幅,灰头土脸的建筑小工,,或者是一些小店里,任人吆喝的小伙计,但是在这,在家里,他们是父母的珍宝和骄傲。

    当然,在家里的时候,爸妈还可能说他们几句,不珍惜钱啊,给家里打电话少啊,别人家的谁谁谁,一个月赚多少,今年带给家里多少钱之类的。

    但是,他们口中的赚了不少钱的那个别人家的谁谁谁,在家里,可能也要被爸妈教训几句,还有谁家的孩子,比你还出色。

    总之,在他们这父母的要求里,那真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对孩子的要求,也是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不过,不管在外面打工的时候,是如何的卑微和低下和不顺心,过年回家的这几天,他们一个个都竭力把自己打扮成在外面混的不错,出人头地的样来。

    平时冷清的小山村,也是因为他们的回归,变得热闹起来,而且充满了喜气。

    只是看到冯一平过来,他们一个个都不敢怠慢,纷纷问好,按辈分,这些家伙也都是他的晚辈,“小叔回来了,还这么忙啊!”

    “一平,”穿着件黑色皮夹克,脖子上还围着粗毛围巾的冯文跑了过来。

    这个家伙,只读了半年的农业高中,然后就跟人出去打工,现在听说在一家啤酒厂工作。现在一张脸胖的跟个包子似的,脸上也是一脸的人情世故,头发油光水滑的,已经找不到一丝学校时的影子。

    他很自来熟的搂着冯一平的肩膀,“抽烟吗?哦,我知道你不抽,我们也一两年没见了,晚上来我家吃饭吧!”

    “有什么事你就直说吧,我们都同桌了那几年。”冯一平知道,这吃饭是个由头,肯定是有事要跟他说。

    “你还记得呢,那就好,镇上的那两家厂招工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消息,现在还要不要人,我行不行?”

    一猜就是这事,“所以啊,你要是平时往家里多打打电话,多关心你爸妈,也不会到现在才知道这个事啊。”

    冯文有些脸红,从管束森严的学校出去后,一朝到了外面的广阔天地,有时候真是把父母都忘到了耳后,“你是不知道,我们在外面,出厂都难,打电话更麻烦。”

    “以后记得就好,镇上的现在太迟,人早招好了,不过,我们在市里有一家工厂,明年上半年会投产,你要是感兴趣,到时可以去看看。”

    “真的?在市里?做什么的?”市里比镇里还好些,离家不远,也算是在城市里。

    “做金属货架和钢结构厂房构件,估计二三月份就要招人。”

    “那行,你一定给我留一个位子,说定了啊!”

    这事冯一平早就想过,铝制品厂的那些老工人们,这个月虽然表现的不错,但是,冯一平相信,稳定下来之后,他们中的不少人,十有八九会固态萌发,十几二十年的脾性哪是那么好改的,所以,很有必要招一些吃苦耐劳,工资还低的工人进去,逼着他们自己改正态度,这也算是另一种意义的“鲶鱼效应”吧。

    屋后的山岗上,冯玉萱穿着件经脏的灰色外套,手里拿着本书,靠在山岗上那棵硕果仅存的大松树下,旁边围着一群同龄的姑娘,正在说着什么,见到冯一平,马上朝下面喊,“妈,你的大宝贝回来啦!”

    梅秋萍和冯家升的老婆搬了张凳子,坐在屋檐下,悠闲的嗑着瓜子晒太阳呢,“回来啦!”

    冯家升老婆也说,“哟,我们的大作家回来啦!”

    看来梅秋萍没少在他们面前显摆签售的事。

    “没吃饭吧,”梅秋萍从凳子上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瓜子壳,接过他手里的行李箱,“你在这晒晒太阳,我去给你盛饭。”

    冯一平听着家里传出来的喧闹声,问了一句,“里面在干什么呢?”

    “还干什么,喝酒抬杠呢,到现在都两个多钟头了。”

    哦,怪不得听起来,里面不少人的声音那么高亢呢。

    “三娘,你不用忙了,他们喝酒那么长时间,拿还有什么菜,让一平来我家吧,我给他们煮个火锅。”冯宏兵妈妈从他家厨房出来。

    几年不见的冯宏兵也跟在后面,手里还拿个陶土的酒壶,“一平小叔,快过来,都准备好了。”

    “那你就去吧,”梅秋萍说,年关的时候,去邻居家蹭顿饭,很正常的事。

    冯宏兵家原木的桌子上,摆着个黄铜火锅,早些年,这也是村里的独一件,让不少人家羡慕,这时里面的汤已经煮开了,“嘟嘟”的翻着花,汤底里的鸡肉,在汤里载浮载沉的,香味浓郁,很诱人。

    旁边摆满了碟子,有清脆欲滴的小青菜,街上买的生菜,金针菇,粉丝,肉膏,丸子,火腿肠,炸圆子,片成薄片的带皮羊肉,猪肝,嫩牛肉等,很丰盛。

    桌子下面的火盆边,煨着刚刚的那个酒壶。

    “小叔快坐,”冯宏兵招呼着,指着坐在桌旁的那个小伙子说,“你还记得他是谁吗?”

    那是一个和他们同龄的小伙子,看起来很整洁,冯一平努力回想着,有些熟,但是完全记不起来。

    “不好意思,还真想不起来。”

    “没事,都这么多年了,不过我说一件事你肯定能记起来,你还记得三年级的时候,玩斗鸡,把你右手弄脱臼的事吗,那就是我。”

    “哦,你是志高。”

    此“斗鸡 ”,不是那种放两只鸡在场子里斗,而是他们这些穷地方的孩子,小时候玩的一种游戏,规则很简单,就是单脚着地,双手扳起另一条腿,然后主要用膝盖对攻,脚先落地的算输。

    这样的游戏,可以单对单,也可以分组多对多,特别是天冷的时候,很受他们欢迎。

    那一次,也是多对多,分两组,冯一平正和对面的同学较劲,冯志高从侧面蹦过来,干净利落的一膝盖把他撬翻在地,他双肘下意识的撑在地上,结果右手肘那,当时就脱臼了。

    但他是个不怕疼,也神经大条的家伙,就觉得有些不适,也没当回事,站在一边看其它人玩,后来上课的时候,发现手抬不起来,也没怎么在意,还是用左手做的作业,直到两节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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