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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再见,白月光-第4章

小说: 再见,白月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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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卿郁闷了,你们懂个锤子!                        
作者有话要说:  本人,奶妈强烈爱好者哈哈哈但是有一年没玩过了,这个文章里会稍微有一点儿游戏作为调剂,不玩游戏的童靴也不耽误看,不会写玩游戏的具体场景哒(毕竟我也快忘干净了···)

  ☆、Chapter 5

  余翊晟迅速和帮会中的人搞好了关系,把大家拉拢到了他的阵营,方便以后的行动。
  可以说,游戏里的这群玩家,算是余翊晟最早接触到的一批宋卿的朋友了,宋卿在现实生活中可以说是人际关系非常简单,多数都是泛泛之交,作为宅男一个,能少出门就少出门是他的宗旨,以前住在沈兆和那里,更是几乎和社交绝缘,同学同事出去玩叫过他几次但被拒绝之后,也就放弃了,有几个关系好的哥们儿,都是经过了一次次被拒绝的考验留存下来的不嫌弃他宅的。
  那个时候,余翊晟还不知道,他已经算深入到了宋卿的朋友圈了。毕竟宋卿的朋友圈就三个来源,同学,同事,网友。除了同学他还没接触到,其他两个,他都多多多少有了涉足。
  ******
  沈兆和原本以为,自己失去一个合拍的情。人,就像丢弃了一件漂亮的衣服一样,一开始肯定有些可惜,但是过几天谁还会记得呢,说不定又买到了更喜欢的衣服,已经乐不思蜀了。以前他遣散过好几个情。人,甚至有一两个他已经厌倦了的,在走的时候他还松了一口气,但是到了宋卿这里,他发现自己的“可惜期”似乎变得有些过长。
  对此,沈兆和动用了自己的高智商进行了分析,然后得出了结论:其他情。人对他的态度,他看得出一方面是谄媚,过分小心翼翼生怕做出令他不满意的事情来,另一方面又贪得无厌,总想从他身上再多捞一点儿,生怕亏了本似的,但是宋卿,虽然对他百依百顺,却无一丝献媚之态,也从不向他要礼物,甚至有时候忙得忘记给他钱,他也从来不主动要起,简直是情。人界的一股清流。
  既然是这样,那离开之后让他念念不忘,也就合理了。
  想通了这一点,沈兆和心里平顺了很多,正巧他雇的阿姨正在他面前收拾,于是顺口问了一句,“东山那边的那套房子收拾出来了没?”东山的那套房子,就是当初宋卿住的那一套了。
  “一早就收拾好了,沈先生,宋先生走的时候应该是打扫过了,没用费多少工夫。不过···”阿姨转身去翻开沙发旁的抽屉,拿出一个小包来,打开递到沈兆和面前,“宋先生走之前把这些东西留在客厅茶几上了,我怕是要紧的,就顺手带了回来。”
  沈兆和接过小包,里面是一叠卡,一个个翻看,有他定期给宋卿打钱的银行卡,有商场的购物卡,还有一些商店的贵宾卡,都是这几年他送给宋卿的,几乎每一张都毫无磨损,像新的一样。
  尤其是那张银行卡。沈兆和都是定期给情人们打“包。养费”到他们的户头,也就是说,这张银行卡应该是宋卿使用最多的才对,平时的零用和生活,应该大部分出自这个账户,三年用下来,就算再爱惜,也会有所损耗,必然不能像这样干净如新。
  沈兆和心中存疑,便打开手机银行,试着登录这张卡的账号,于是他就发现,宋卿竟然连初始密码都没改过,看到余额那一栏,数目多得出乎意料。略一心算,竟然月份和钱数都对得上——这笔钱宋卿从来没有动过。
  沈兆和突然发现自己的高智商大脑已经理解不了这是为什么了。
  难不成,宋卿是对头派来的商业密探?也不应该,如果是的话,必然做得滴水不漏,不会留下任何可以怀疑的地方,而且他从来不在宋卿那里办公,手机和随身的笔记本也有密码,就算真打了这个主意,也是看不到什么的。
  排除了这个可笑的想法,沈兆和又猜,或许是宋卿是个守财奴,攒着钱不花,然后走的时候忘了拿?可是刚才阿姨也说了,宋卿走之前收拾了房间,这个装着卡的小包是放在茶几上的,应该是特意放在那里的,就算真的是给落下了,基于守财奴的前提,宋卿怎么可能不回来要走这些钱呢。这个猜想也是给推翻了。
  沈兆和猜最后一种可能,就是宋卿这几年跟着他,不是图他的钱。不是图他的钱,可总得图点儿什么,那就是图他的人呗。
  但问题是,图他的人的话,怎么最后还主动走了呢?
  沈兆和没怎么动过感情,无法理解。
  那一刻沈兆和突然觉得,弄清楚这个前任小情。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似乎比让他挣钱的生意大事还令他感兴趣。
  ******
  自从和余翊晟一起玩起了游戏,宋卿面对余翊晟的尴尬感越来越少,而余翊晟也得以多次借机去宋卿家。现下两人不仅是同公司上班,下了班之后的接触也与日俱增。
  当初在公司里的那次表白,他躲了过去,但是心里一直清楚,不知道哪一天,该来的还是会来,逃不掉的。
  况且他觉得余翊晟一切都挺好,也挺合眼缘,时间久了自己有极大的可能会对他动心,可关键就在这时间上。
  他自认情深意长,高一以来的这十年,对沈兆和的暗恋就是他的必修课,可如今结课了,他也算学成合格,是时候放下这门课,再去修习别的了,可“放下”二字,若真做起来,总让宋卿怀疑,自己这十年的深情那到底算什么呢?
  尽管离开沈兆和让他痛苦,可他不得不承认,其实内心里也是有一丝轻松的,趁着岔路没走太远,及时掉头,也是让他有几分释然。这些积极的情绪让他心里莫名出现了一种“这不应该”的想法,仿佛应该再寻死觅活一些,再悲痛一些,再过个十年八年的才走出伤痛,才对得起那暗恋的十年。
  但他不愿意,也做不到这样。作践自己有什么用,能换来沈兆和对他一往情深和他生生世世不分离吗?不能。
  脑子里的理智和情感在打架,头疼不已。
  宋卿扪心自问,这十年,你做的这些,后悔吗?值得吗?思索了很久,宋卿觉得自己的回答是:不后悔,凡是自己选择的,都没什么可后悔的,就算现在穿越回十年前,还是会喜欢沈兆和,还是会鬼迷心窍上了他的床,至于值不值得,他用了十年,最终了却了一桩心事,放下了一段执念,有什么不值得呢,如果不这样,他知道,人总会对得不到的东西耿耿于怀念念不忘,那岂不是要惦记沈兆和一辈子?
  那既然不后悔,也值得,这十年有什么可装裱来日日上香来挂念的?
  想通了这一点,他对于余翊晟擦边球的行动,慢慢倒是像了纵容和默许。而且宋卿心里对余翊晟是很不忍的,他知道喜欢一个人而得不到回应是多么辛苦,因而也不想给余翊晟太多难题,既然自己心里也有一点想法,不如半推半就。
  其实随着慢慢接触和熟悉,宋卿越来越多地发现到了余翊晟性格和行为习惯上的闪光点,虽然国外长大,但普通话甚至比他土生土长的还要标准,要是让他去考个普通话证,至少也得是个二甲,虽然成长于一个外放的环境下,但有收有放,整个人丝毫不夸张,不像个别留洋回来的,跟外国人待久了,似乎遭到了同化,说话一惊一乍,嗓门大得要命,身体动作格外多,惹得周围人不得安宁,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特别“洋气”。对于那些人,宋卿的性格不是很能接受。而且他发现,虽然余翊晟刚回国没多久,但是对中国的方方面面都很熟悉,可见是经常关注国内情况的,甚至一些流行词汇他都说得很溜,能在互联网上和中国青年无缝隙接轨。三观也挺正,又懂礼数,一看家教就不错。后来宋卿才知道,余翊晟的父母此次回国,是被著名的J大聘去当教授,余翊晟家也可以算是高知家庭,书香门第了。余翊晟守礼而不死板,活泼而不轻浮,可见二位教授用心培养了。
  现在,只要不是熬夜加班,余翊晟总要喊着宋卿一起玩游戏,在余翊晟的悄悄努力下,帮会里的男女老少现在都认为他们俩是一对儿。
  帮会信息:
  “张三:钢铁侠,你什么时候正式迎娶咱们美少女呀?”
  “李四:结婚!结婚!结婚!结婚!”
  “王五:快请我们喝喜酒!”
  “赵六:快请我们吃喜糖!”
  ······
  宋卿无力吐槽,“钢铁侠附身:你们四个干脆组成一个群口相声组合算了。怎么能每次都这么整齐?”
  “张三:因为我们着急!”
  “李四:因为我们看不下去你这么拖着了!”
  “王五:因为我们盼着有情人终成眷属好久了!”
  “赵六:因为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诶不对我好像用错了俗语···”
  “钢铁侠附身:我怕了你们了。”
  余翊晟笑晕在手机那头:“万年美少女:大家不要急,我们要等好日子!”
  宋卿发来好友信息:“哎呦大哥你别乱说啊!”
  “哈哈你来求我呀!”余翊晟差点脱口而出“那你叫爸爸呀”,理智让他把这句话烂到了肚子里。
  当然帮会里的人也没当个真,闹哄哄地就放了他们一马。反正这两口子结不结婚,看起来都够虐狗的了,美少女天天跟着钢铁侠,钢铁侠走到哪她就奶到哪,别的队友她就不一定顾得上了,有时候看着快死了才救一把。那狗粮撒得,噎得慌。
  游戏在七月到八月定时出了暑假副本,完成“暑假作业”得小红花,小红花能兑换游戏币和一些原材料。
  余翊晟从小到大没有写过暑假作业,也没得过小红花,稀罕得不得了,每天都要玩这个副本,偏偏“暑假作业”还是组队的副本,宋卿带他入坑,自然要对他负责,每天任劳任怨陪这个没有经历过悲惨童年的“余同学”刷“暑假作业”,倒像是回到了读书的时代。                        
作者有话要说:  余翊晟童鞋:来来来,交作业交作业!我是爱学习爱劳动的三道杠好少年。
宋卿:我稍微,稍微,有一点点,想歪···

  ☆、Chapter 6

  余翊晟从他爸那里学到了第二招追妻秘诀,地上不行转地下,明着不行来暗的,迂回作战,他发现是好用的。一旦宋卿对他们的距离略有质疑,他就搬出“朋友”的一套说辞,让宋卿无言以对。正是传说中的“我把你当朋友,你却想上我”的套路。
  宋卿只装作不知道,任由余翊晟上下班都等着他一道,说是顺路做个伴,任由余翊晟给他带好吃的,说是随手带的不吃就浪费了,任由余翊晟下了班再同他在游戏上见面,甚至周末还要面对面开黑。
  一个暗度陈仓,一个半推半就,硬是把搞对象这么简单的事弄成个波涛暗涌。
  ******
  人的疑心一旦升起,不免要顺着千丝万缕的线索乱想,沈兆和自从怀疑起了宋卿,经常分神想到这个跟了他三年的男人,他们二人似乎之前并无交集,宋卿自荐枕席的时候,沈兆和也是让秘书查过他的资料的。
  宋卿,本市人,普通家庭的独生子,以美术特长生的身份进入央美读设计,唯一有可能有交集的就是宋卿高中和他念同一所,小他两级,不过当时沈兆和心大,觉得J市要论最好的高中,那非实验一中莫属,宋卿读的大学很好,从一中毕业的也就没什么稀奇,全J市每年那么多学生从一中毕业,遇见校友不算什么太大的缘分。况且他上学的时候,傲气得很,并没有多少朋友,除了几个小跟班,没有多少人主动接近他,更别说小他两级的学生了。
  所以当时并未起疑,可现在沈兆和觉得,校友这一茬,值得斟酌了。毕竟他在学校绝对是一等一的风云人物,虽然他当时不认识宋卿,但宋卿但凡两耳闻一下窗外事,就会认识他,而且关键时间点,差两年,也就是他高三的时候宋卿高一,他依稀记得当年他在新高一的开学典礼上发了言,效果很好,学生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调动,高一的年级主任一不做二不休立刻决定请他去高一各班巡回演讲,他本想推掉,可是校长也出了面,最后还是答应了下来,既然是巡回演讲,肯定去过宋卿班,所以宋卿出于对于风云学长的仰慕而接近他,这是说得过去的。
  可是第二年他就毕业了,然后出国留学,毕业回国就进了自家的公司,并没有再和宋卿有任何交集了,就算查了人际关系网,宋卿也很难联系到他头上,难道他高一时的仰慕,坚持了那么多年,足以支撑到他大学毕业以后,还能对他沈兆和有想法?
  目前就这一个最合理的解释,沈兆和心里有些洋洋得意,他当然知道自己有魅力,宋卿被他迷得好几年过去还念念不忘,极大地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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