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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寒蝉-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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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秋凉从书包夹层中拿出两张纸钱,趁着没人注意,把它们拍到了余夏生手里,神秘兮兮地说:“大爷赏你的。”
  “又在大马路上乱捡东西?”余夏生挑眉,却没有丢掉那两张纸钱,而是把它们塞进了兜里。瞧他那神态和动作,好像他手里拿的是小姑娘送给他的手帕似的。
  不知怎的,余夏生有个狗鼻子。他忽然凑近,深深吸了一口气,别有深意地说:“不光乱捡东西,放学还不回家,躲在学校里头玩人鬼情未了——是谁给了你底气,让你这么能折腾?”
  于秋凉心下生疑,闻了闻自己的衣袖,但压根没闻见异味。余夏生可能是属狗的,所以他鼻子灵。
  “准许你们做买卖,不许我举报人贩子啊?”于秋凉盯着余夏生手里的垃圾食品,吞了口唾沫。余夏生清晰地听见了他咽口水的声音,以及他的肚子所发出的婉转美妙的歌声。
  余夏生早吃过了,这些都是给于秋凉买的。他今天忙得脚不沾地,懒得再花心思给于秋凉做饭,就在接小孩的路上顺道买了快餐,结果这正好合了于秋凉的意,这小子深爱垃圾食品胜过米粥白饭。
  听于秋凉把顾嘉说成“人贩子”,余夏生便知道他和顾嘉的交易败露了。不过事情既已发生,于秋凉再气愤再跳脚也改变不了什么,他如果胆敢起义反抗,余夏生不介意动用暴力手段将他镇压。
  所幸于秋凉乖乖地认栽了,从学校到家的路上,只顾着大口大口地吃,没再给余夏生添麻烦。
  周围的环境一般能对人们造成一定的影响,在一个整洁的环境里,受过教育的人们会不太好意思乱丢垃圾,而如果把他们放到垃圾场里,那他们的行为模式就又变得不一样。先前置身楼顶的“垃圾场”里,于秋凉不觉得乱丢垃圾有什么不对,但此时回了小区里面,他立马摇身一变,变成遵纪守法讲究卫生的好居民。本着小区是我家爱护靠大家的心理,于秋凉提溜着包装纸一路小跑,将它们高高地抛起,当成篮球投进了垃圾桶。
  连丢垃圾都要搞这出?余夏生有气无力地笑了笑。他懒得再说于秋凉了,横竖丢人现眼的是于秋凉自己,哪怕他拿着一包垃圾玩灌篮,余夏生也觉得无所谓。
  于秋凉又拿出一张湿巾,极其讲究地擦了擦手,好似刚刚把那袋垃圾当成玩具的不是他本人。
  今天的于秋凉格外开心,余夏生不禁多注意了他一些,但除了顾嘉的气味之外,他没有嗅到其他的东西。这小子反复无常,当真应了那句“人很不靠谱”。人是善变的生物,而于秋凉无疑是善变的生物中最为善变的那一只。
  “吃饱了吗?要是还饿,我再给你煎鸡蛋。”虽然余夏生打定主意,今晚要把于秋凉放生,但真要放任于秋凉自生自灭,他又于心不忍。在人权大旗的指引下,他好心问了一句,谁知这一句竟给他招来了好大的麻烦。
  于秋凉今天居然饿得出奇,他说要吃俩煎鸡蛋,还要余夏生给他切一整根蒜蓉肠。余夏生捏了捏拳头,忍住要暴起打孩子的冲动,转身进了厨房,围上围裙化身温柔好厨娘。
  还好没说要炒菜——余夏生一边煎鸡蛋一边想——假如于秋凉这时候跑进来,说要他再加两个菜,那他就要违背准则,对于秋凉实施家庭暴力了。
  可能他有“心想事成”效果加持,这个念头才冒出来没多久,于秋凉的脑袋就出现在了厨房门前。“唉,哥……”于秋凉小声喊他,“我还有件事……”
  余夏生:“……”
  余夏生深吸一口气,没有转身:“有话快讲。”
  “学姐身上那黑乎乎的,到底什么东西啊?”于秋凉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怎么描述那玩意儿,只得干巴巴地说道,“我一开始看它是很浓的黑色,但是今天又变成灰色的了。”
  原来是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她杀过人,那就是证明。她把你卖给我,换了钱去抵消她的罪。”余夏生把煎鸡蛋拨进盘子里,拿了一双筷子递给于秋凉,让他到外面先吃。
  然而于秋凉好似全然没有领会到他的意思,竟然端着盘子站在门口就开始消灭煎鸡蛋。于秋凉一面吃,一面等着余夏生继续往下说,可余夏生居然就此打住,沉默着切起了蒜蓉肠。他刷刷刷地下刀,一整根香肠很快就变成了圆片,于秋凉吃得也很快,两个煎鸡蛋已然消失不见,空余泛着亮晶晶油光的盘子和筷子。
  余夏生回头看了一眼,懒得再拿新盘子,就直接取走了先前那只,用来装香肠。
  于秋凉咂咂嘴,拍起了余夏生的马屁:“哥你真厉害,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不愧是新世纪好男人的典范。”
  “哦,给你做饭吃的都叫好男人。”余夏生说,“你们学校食堂里的厨子,是大妈还是大叔,是大爷还是大娘?”
  于秋凉嘿嘿地笑,端着盘子跑外面去了。余夏生挂好围裙,走出去本想躺床上睡觉,结果他那张嘴突然发了疯,不受控制地溜出一句:“别老去找顾嘉玩儿。”
  正在吃香肠的于秋凉顿了顿,连香肠也不吃了,愣愣地抬头问:“为什么?”
  于秋凉对顾嘉有莫名的亲近感,这并不是因为她从前和于秋凉上过同一所高中,他之所以亲近顾嘉,只是因为顾嘉和路怀明有着相同的死因。姑父的死的确是于秋凉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从路怀明去世之后,凡是和“坠楼”有关的字眼,都能吸引于秋凉的目光,凡是选择跳楼的轻生者,都能引起于秋凉的注意。
  让于秋凉感兴趣的死者不算少,顾嘉是一个典型。
  然而这其中的弯弯绕绕,余夏生不可能懂。他望着于秋凉,摇了摇头:“不管怎么说,她都是杀过人的。你离她远一些,她赎罪也好,再走歪路也好,出什么事都落不到你头上。”
  “你是觉得她是那种要人命的恶鬼吗?”于秋凉嚼了嚼嘴里那片香肠,姿态放松下来,不再紧绷着身体,“真正的恶鬼,不是被你丢进瓶子里了吗?”
  余夏生被他问得一愣。
  从法的方面来讲,不管出于什么动机,杀人就是杀人,顾嘉杀死了她曾经的同学,这是一个不容更改的事实。念在顾嘉本性不坏的份上,余夏生和路怀明放过了她,但他们依然对顾嘉保持着十二分的警惕,因为谁也说不准她会变成什么模样。
  尝过鲜血味道的兽,可能一生都会眷恋鲜血,顾嘉身上背着人命债,谁也无法保证她身上的血债不会累积得更多。
  余夏生刚想开口解释,却又被于秋凉一句话堵了回去。
  熊孩子咽下香肠,挑衅一般逼问他:“你铁面无私,遵纪守法,那你的身份证是真的吗?”
  余夏生无言以对。他的身份证当然不是真的。
  但从法的方面来讲,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假证就是假证。哪怕他是执法人员,也不能空口白牙说自己的假证是真的。
  “你……你……”余夏生几近昏厥,“你吃完饭把盘子刷了,别吵我,我要睡觉!”
  他本来想说的是,他要把于秋凉这小兔崽子卖到山沟沟里去,权当为民除害。但他清楚,他要是真的这么说,于秋凉就敢和他吵一晚上,到时候他再想睡,于秋凉也不可能让他睡个安生觉。
  能令百鬼退避、宵小胆寒的余夏生,竟然败在个小崽子手里。余夏生心里发苦,连做个梦都能梦见自己拿胶棒粘上了于秋凉那张嘴。


第23章 惊魂
  于秋凉喜欢在夜里出门,哪怕是滴水成冰的冬天。只要他想出去,他就把自己的计划安排到晚上。余夏生本想陪他一起外出,然而于秋凉每次出门都是去学校对面的书店挑书,余夏生陪他走了几回,渐渐觉得无聊了,就放他单独外出,不再多问什么。老鬼跟不跟着自己,于秋凉倒是觉得无所谓,余夏生要是陪他一起走,他们就扯扯皮,聊聊天,余夏生要是不陪他一起走,他就戴上耳机听歌。
  冬天的夜里还来街上散步的人少而又少,连大马路上都没有几辆车,于秋凉走的地方又偏僻,更是静到可怕。不过,蹲在街角烧纸的人也还是有,于秋凉快步从他们身旁经过,低着头生怕惊扰到四周游荡的鬼魂。孤魂野鬼能做出什么事来,于秋凉不敢想象,他紧盯着脚下的砖块,悄悄把耳机音量调得更大,借以壮胆。
  这附近本来是旧的居民区,后来城中村改建,原先的二层小楼全都被拆了,空留下一片废墟。那些废墟横在此处已有数年,前段时间却突然被清理干净,露出下面的一大块空地来,据说这里要用来建新的教学楼。
  新的初中部,新的小学,新的幼儿园……这里的一切都是新的,唯独于秋凉他们的高中部还是破破烂烂的,于秋凉夜间从学校大门前经过,总觉得里面有很多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就算高中部翻修,于秋凉也享受不到新的教学楼。他就快要毕业了,而不管是上小学还是上初中的时候,他都无缘见到新的校园。有一个都市怪谈叫作“你一走学校就装修”,于秋凉敢断定,这就是真实的故事,而非想象中的传说。
  从小学往前再走一段路,是一个破旧的印钞厂,不过它好像已经废弃多年,没有使用过了。于秋凉跺了跺脚,回头看了一眼,确认没有车辆经过之后,便跳下了人行道,在自行车道上慢慢悠悠走着。这附近的人行道不算平坦,总是突然陷下去一个坑,于秋凉有点儿近视,到了晚上看不清东西,他可不愿意因为看不清而一脚踩进泥坑。
  不管这个印钞厂是否还在使用当中,它到了晚上都是不工作的。于秋凉路过印钞厂门前,看到门上挂了一把巨大的铁锁。拇指粗的铁链绕在门上,在月色下泛着冰冷的光。于秋凉眯起眼睛看着脏污了的玻璃门和墙壁,从墙上辨认出一个模模糊糊的“拆”字。
  血红的大字写得潦草,但供人辨认是没有问题的。于秋凉哈了口白气,感慨时光飞逝。他小时候还曾经跑到这里面玩过,不知不觉间他长大了,这承载着他记忆的地方也要被拆除了。他想起那些崭新崭新的幼儿园、小学、初中,以及他家住的小区,这一带从前压根就不是这个模样,可那段年月过去得太久,再回顾也没什么意思,仅能回想起模糊的片段和零碎的风景而已。
  唯一没有变化过的,就是道旁的灌木丛,以及那两棵合抱粗的大树。于秋凉曾经听说过这两棵树的故事,似乎从他父辈的年代起,它们就站在了这里,充当孩子们的哨兵。于秋凉清楚地记得,这两棵树从未死去,每到春天树上就开满了紫色的花,花里藏着甜丝丝的蜜。
  当年孩子们最喜欢的是吸吮花蜜,也不知有多少人尝过那些花的滋味。
  于秋凉正想着,右手边忽然出现一个人影,穿着白花花的衣服,在冬日里显得瘦弱单薄。他略一转头,发现那是个低着头的小孩子,手里还拿着一辆玩具小火车。于秋凉往旁边退了一步,唯恐这孩子撞到自己身上,又哇哇大哭,然而那小孩看也不看他,竟然直直地往墙壁上撞去了。
  于秋凉瞠目结舌,刚想开口叫住那小孩,喉咙却好像哑了一般,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那小孩一头撞进了墙壁,径直穿墙而过,于秋凉浅浅地抽了口气,他都没看出这孩子是只鬼。
  走夜路走多了,难免遇到鬼,如果害怕的话,回来的时候从另一条路上走就好了。于秋凉安慰自己,匆匆离开了这见鬼的地方。
  这处常年照不到阳光,到了晚上又没有路灯,连附近居民楼里的灯光都无法照亮此处,于是这狭窄的小道成了妖魔鬼怪滋生的温床。也许是于秋凉今天出门的时机不太对,又或者鬼魂都赶在这时候聚会,自从他看见那只小鬼以后,他越往前走,撞到的鬼就越多。
  在这些鬼魂当中,有不少是于秋凉熟悉的面孔。他们大多是生前在这儿住过的人,也有死在这边的,不过,无论如何,他们的魂魄都选择留在这里,想来是仍有值得留恋的东西。
  于秋凉见到熟识的鬼魂,就打个招呼,不认识的他点点头,对方也就把他放过去了。从他家的小区到学校门口的书店,本算不上太远,然而有了这些幽魂做点缀,竟给了他一种披荆斩棘闯过九九八十一难的错觉。于秋凉望着炸鸡店的招牌,丝丝缕缕的香味飘入鼻端,但他食欲全无,好像真成了一个只吃素的和尚。
  书店老板娘家养的小狗在门前蹲着,有几个穿着大花棉袄的小鬼在围着它玩耍。据说狗能看到人看不见的东西,不过它看到了那些小鬼,却也不会惊恐地大叫。
  可能是已经习惯了吧。
  于秋凉摸了摸小狗的脑袋,小狗摇了摇尾巴,蹭蹭他的手心。那几只穿棉袄的看见于秋凉,先是觉得好奇,继而感到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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