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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学神的小灯泡-第55章

小说: 学神的小灯泡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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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冬觉得现在的方辰就是一条大狗,尾巴摇的咔咔的,反正就是认怂的时候态度不要太好了啊!但是,你到床上再看看啊!他要是听你的,立冬把方辰的硬盘掰了!
  对,就是方辰的硬盘!
  立冬自己的东西?都可金贵了呢!
  立冬又一次翻了个白眼,但是看着方辰那张讨好的大脸,琢磨琢磨自己的诉求吧,松开了方辰的大耳朵,这才继续说:“你就是狡辩!哼,我这次原谅你了,但是……”
  方辰刚乐呵,不是原谅了吗?咋还有但是呢?赶紧表忠心:“媳妇,你说啥但是?不用但是,你说啥是啥!”
  立冬乐呵呵的继续说:“后天我让助理定了咱俩的机票,你跟我去巡演!这两月你没事,你都得跟着我!知道了不?”再一看方辰那个懵了的脸和眼神中写满了“媳妇,我的休假呢?这不可能!”,决定安抚安抚方流氓:“辰哥哥,老攻,你陪乖宝去呗!白天你陪乖宝,晚上,乖宝陪你呢!带一箱TT呀……”说着还给方辰送了个小秋波……又伸出手指在方辰胸口点了点……
  方辰瞬间从刚才的幽怨中恢复过来了,一把抱起立冬,“我先验验货!”
  于是乎,急匆匆的进卧室,门都没关严,没一会儿时间,就从卧室的门缝里传出来了一阵阵细碎的哼唧声……后来变成了细小的哭声……
  虽然不知道方辰验货验的如何啊,但是结论是——方辰打包好自己的行李和立冬许诺的一箱宝贝,顺便装好了某些不好明说的衣服,笑呵呵的跟着巡演去了!并且日子过得很不错的说……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事儿,忙了一天,着实忘记更新番外了
短小一点哈!
实在是不好意思!
下章再放勤俭夫夫出来溜溜~~

  ☆、番外三  我是简初

  我叫简初,大概是这群人里名字就有点含义的了。可能一直没有说过我的家庭,我的家庭是一个古板的家族的分支。这个家族古板到让我觉得充满了腐朽!可那又怎么样呢?我的生活从来不像立冬那样,都是关心和爱护。所以说我曾经不理解为什么立夏她会说曾经的立冬是一个如我一样清冷的人,直到方辰的出现才把那个小孩儿宠爱成现在这个样子。那么,为什么呢?
  直到那一天我去听了一次他的音乐会,我终于知道了,纵然他比我小好几岁,他和方同龄的吧,还是小几个月?好吧,我着实不喜欢算年龄,四舍五入就是同龄人好了。
  作为理科生,我听不懂什么“弦外之音”。更何况我在德国已经生活了十几年,我珍爱传统音乐,却不得其法的浅浅的听了听。这应该是我第一次听懂了一个少年的心声!之前我与他有过交流,视频教学也好,还是少年骄傲的示威,我都没有觉得这个少年讨厌,甚至有一点羡慕!他很可爱,自信,闪耀!一看就是那种被宠爱长大的孩子!
  可在这次的琴声,我忽然间就懂了。什么宠爱啊,都是压力。音乐绘画神童的光芒让这个少年的童年都沉浸在了琴弦、乐谱、画笔、颜料中了,又或者是那一堆堆难懂艰涩的古文中。的确,他的家庭是宠爱他的,却不会允许他无理由的撒娇玩闹。因为他必须成长为那个他们期望中“气质卓然”的少年。是的,我在音乐会前半段中,听到了压抑与不得释放的心绪。我差点就想离开座位放弃这场音乐会,因为他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那种不知所措、无人能理解的压抑的情绪,我曾经以为我已经忘记了,然而它们已经根植在我的身体里,那琴声把它们释放出来了……
  当我刚刚准备站起来的时候,琴声忽然一转,我抬起头看了一眼那个少年,他脸上不再是云淡风轻,而是一种专属于少年的晴朗和煦的微笑!不显突兀、那么自然、那么轻柔,是的,抚平了我这个“自以为历尽沧桑的青年人”抽紧的心情……
  如清风一样的琴声之后,他唱了一段唱词,真的美极了。原谅我吧,一个理科男生的词穷,我只能想到“美极了”这样的形容词。我看着那个少年忽然甜蜜的笑了,并且低垂头看着手腕上的手镯,台下的我自嘲的笑了。因为我认识那只镯子,那只方也有的镯子。我无声的笑了,随后悄然站起来,离开了场地。在我打开音乐厅的角门的时候,那唱词和琴声突然停了,我转过头,看见那个少年看着角门我在的方向,轻声的呢喃了一句“祝你幸福!”随后抬起头扬起来一个大大的微笑,并且用没带手镯的手抚摸了那只手镯一下……
  我想,他知道我到了现场,并且关注了我。
  我又在想,那只手镯上的芯片应该会告诉大洋彼岸的方,台上的少年想他了。
  也许,我其实什么都没想……
  是的,我只想离开这里,而已……
  角门合上的一瞬间,我听见少年清越的嗓音说:“在下号雅,仍年少,祝愿所有人,终其一生,都能:相遇于年少、相知于青涩、相守一生。少年时,校服是情侣装;青年时,西装也好、白裙也好,只羡鸳鸯不羡仙!”
  之后,我想我听不见了,也许,少年需要休息了吧。就要下半场的呢!而我,好像轻松了许多。你问我是不是真的爱上了方辰,其实我不知道。我的家庭从未给过我家的温暖,他们看重的是能力与作用。我的父母看重的是他们的弟子和我的兄长们,你看,多讽刺,这个时代了,我必须要称呼我的哥哥为兄长……我真想仰天大笑!
  那又怎么样呢?那是我的家庭,生我养我的家庭。当我表现出超过同龄人的数学和物理才能的时候,我就知道,哪怕我拿下什么样的奖项我都不会得到我家族的认可。多简单,终其一生,我都不能成为桃李满天下的老师,也不能成为富甲一方的财阀,又不能成为呼风唤雨的政治家。所以,与这个家族而言,我毫无用处!于是,他们完成了我的抚养义务之后,在我选择到德国追随奥菲教授的时候,我的父母把属于我的那部分家财,按照古代的说法,就是从那以后,我自己顶门立户了。我被分家了……
  不理解吗?换个说法吧,是的,我的家族,放弃了我!
  那一年我多大?我不记得了,十四岁?十五岁?总之,我肯定没到十六岁。我不知道我的家族觉得那一百万和德国的一套房子和车子是否已经很多了,可是我居然觉得我的父母如此大方。毕竟能够给一个他们眼中的“废子”这么多东西,我无比感恩。再说了,我很清楚,我是有谋生能力的。那就,足够了,也许,我们相忘于江湖,挺好的。
  更何况,我可能真的是个同性恋啊……
  我以为我爱上方,与他的性别没有关系,仅仅是因为他是方辰。哦,对了,我是不是说的很乱?我爱上的这个男孩子叫方辰,在德国,我们叫他方。见到他第一面就仿佛见到了神明,他看起来像是个无情无欲只有学术的神,那时候,我想成为他虔诚的教徒,为他颠覆世界都在所不惜。当我以为我和他相处愉快的时候,在那个传统的除夕夜,他接听了一个电话,我才知道,他有一个很珍视的人,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当时的我竟然那么庆幸,方喜欢男孩子,那么是不是我就有机会了?
  可是,他因为失败略显颓废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安慰他的时候,他定了机票回国了。在奥菲教授的话语中,我才知道并不是我不知道如何安慰他,而是我不是那个可以安慰他的人。那架“学术战机”有他专属的“加油站”。
  是的,他表白了。等我再见到方时,他又变成了那个天神一样的少年。
  而我,只能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知道,方不是没有爱情的神明,他的心不仅有学术,也有爱情,有他的坚守。有他的宝贝,他其实是一个恶灵骑士,守护他的珍宝,不允许任何人觊觎!
  多可笑啊,我的心动与爱情,再一个错误的时间开在了一个错误的少年身上。后来,方的项目取得了一期成就,他要转战国内,当他问我要不要跟着他去完成这个项目的时候,我想都没想就点头了。只是我想问他是否知道我喜欢他。我看着已经有青年人身影的大男孩无波澜的眼,我知道了,他知道,却依旧视我为伙伴。那么我又何必去执着呢?但是我依旧告诉他:“你可能不知道,你身上有一种柔和世界的光芒,但却包裹着尖锐的少年气,那种尖锐和柔和的碰撞,像是不可亵渎的神灵,让人心甘情愿为你沉沦。我想你的那位他,也是一样的。你尤为吸引我们这样的人,压抑着本性的人,无论我们是男人还是女人。”
  我选择了在项目正式开启之前去度个假,所以,现在我在斯里兰卡了。我真的不知道我是真的GAY。我以为方辰是我生命中的意外,可是我却有点期待能够再见到那个在酒店大厅一直很没礼貌盯着我看的痞子男人。他看我的眼神太露骨了,眼神里装满了他对我的兴趣,又或者说性//趣。
  一连两天,我居然在这个年纪做了两个晚上的梦,就是那种旖旎的梦。梦里的那个痞子裸//露着蜜色的皮肤,皮肤上挂着些许的汗/珠,他的眼神是那么的具有侵略性,而动作,几度让我这个自认为冷淡的人疯狂!而我,哦,我不知道我什么表情,但是肯定很//爽//。因为梦醒了的时候,我去洗了我睡前刚换上的内裤……
  我觉得我可能没办法经受这样的“折磨”了,都不如真的和那个痞子发生什么!
  于是,抱着这样“龌/龊”的想法,我去了一酒吧。真的我发誓,我以为那个痞子会去的。结果在我刚准备进酒吧的时候却发现了我身后的那个一脸不赞同却好像有点担心的表情的痞子男人。那个痞子怕是傻得,我站在酒吧门口的反光玻璃前面看了他那么久,他居然没发现。在我走进酒吧门口的时候,我看见他纠结的却跟着我走了进来。我忽然觉得他像是一个骑士,在守着我一样!不要问我为什么这样觉得!哪怕他并不是来守着我,在我的世界里他就是来守着我的!
  幸运的是,之后我知道了,他是真的去守着我的。你看,命运对我从来不公,却给了我一个最好的男人!
  我清楚的知道酒吧里的男人都是为了欲而来的,不要和陌生男生的酒这是常识,可我却发现那个痞子一直在一个地儿看着我却毫无动作!我很生气,于是,我悄悄的计算了一下我和他的距离以及走过去大概的时间,我一口干了那个白人给我的酒杯。心里小心翼翼的计算酒杯里“料”发作的时间,在一个只要我能坚持走到他身边就能立马软下去的时间范围内,我才踉跄着走过去……
  哎,要是奥菲老教授知道我拿着他教导的时间理论去泡这个痞子,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派一个火箭来炸我!哈哈,不管了,反正我泡到了这个痞子!如我所愿,当我软到的一瞬间,我迷茫却清楚的看清了他眼底的欲和惜……
  只不过,我管不了那么多,我只知道我要这个男人占有我,哪怕只是这一个晚上,我都要这个男人。否则我怕我会继续被一个人分不清梦境和现实的夜晚折磨疯!
  那一夜……呵呵……
  如果不是醒来的时候被一只过于强壮的胳膊搂的那么紧,我会觉得更加完美的!
  如果他不是傻兮兮的叫我媳妇的话,我会觉得这个痞子真是个痞子!
  如果他不是告诉我他是方辰的哥们电话,我可能不会那么尴尬!
  如果要知道他那什么需求那么大,我可能不会那么冲动的喝那杯酒的……
  当然了,并没有什么如果,而且,这件事儿难道爽的就只有他一个?不不不,我也很舒服。是我从来不知道的感觉。
  可是,哪有那么多如果呢?
  无论多少句如果,都不及那一声:“傻瓜,酒吧的酒也敢喝?好吧,我带你回家。乖,老攻抱!”
  你看,其实我和立冬是一样的人。都是不需要什么镜花水月的人,只想要那个喊我们“傻瓜”然后傻兮兮的叫“媳妇”,再自称“老攻”的男人!
  哎,不说了,那个痞子又在那卖蠢了!当我真的没看见他在往背后背着手吗?藏了什么东西?呵,我估计我知道了,我们都知道方辰给他们家小孩儿戴上了求婚戒指,就等着结婚了。这个蠢兮兮的痞子约莫也买了戒指!我真是不想说,痞子,蠢货,你没藏住!!!
  不过,嗯,戒指很合适!
  而且,嗯,今晚月色真美!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
  好吧,我们家有落地窗……                        
作者有话要说:  简初的番外用第一人称写了一段,不知道写得好不好呀~

  ☆、番外三  周敬和立夏的烦恼

  周敬现在十分的纠结,他本来跟自家小媳妇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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