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神的小灯泡-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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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倒是很好的!连跟着方爹的老管家都说:老爷笑的都比以前大声了!
哎,方辰琢磨了琢磨,他爹现在也不给人开火锅店了啊!这让他不好找场子啊!然后,灵机一动!话说,那个火锅店的经理说过,他的那家火锅店的特色锅底就是从这一家火锅店整来的啊!给那个经理打了个电话,经理很高兴的告诉他,叫俗·涮羊肉。是的,就一个字——俗!!老板真是人才啊。据说老板觉得涮羊肉是个挺俗的事儿,但是,俗气的事儿也要整特色,所以锅底和调料都十分优秀,并且是个历史悠久的店,人很多。他通过这位经理联系到了当初他们关系不错的老板的秘书……
人情啊,就是个圈!
秘书先生十分不错,表示没问题,安排好,但是他们的包厢都是屏风似的。方辰一琢磨,正常啊,这“俗气”的涮羊肉去包间干啥?味儿好就行啊!订好了一间六人桌,要求有个屏风就行。谁知道他们到时候要不要脸?先不说他们三家的媳妇啊,他们三在一起长大的,外边都人模人样的,凑一起简直就都是混世大魔王!而且,吃饭的时候好歹也得摸摸小手、亲两口吧!而且,呵呵,就周敬家的立夏,比他们彪悍!哈哈!
心情不错的方辰看了看时间,快七点了,就进了卧室。床上的立冬正睡得十分香甜,半张脸掩在松软的枕头里,空调被已经滑落到地上一大半,KINGSIZE的床,立冬特别顺的睡在正中间,可以说非常的“占地方”,却保持着依偎的姿势,如果方辰现在上床睡觉,立冬绝对能第一时间感知到温度,然后滚到他怀里。方辰想到之前他有一次被经理人要求必须参加一个决策会议,他只好让立冬先睡,等他回来时候,立冬就是这个姿势,他刚刚躺上去,立冬根本就没醒过来,却能马上就做出反应,窝进他的怀抱,像是一只寻求安全感的猫儿。
他的立冬啊,真是让他不疼都不行!
低声笑了一下,躺了下来,却支着胳膊,看着立冬,像是自发的反应,立冬就滚到了他的胸前,找寻温暖。两只小爪子乖巧的拽着他胸前的衣服,方辰没忍住,整个人将立冬搂住,轻轻的吻了他的额头,不带任何欲望,却满含深情……
方辰的手机震动起来的时候,大概是七点二十,方辰看了一眼,是周敬的电话,笑了笑,他的这个发小啊,总是这个习惯。从小就是,有事儿的时候,总会提前提示他一下,比闹钟管用多了。
小时候很多人都说周敬是他爸给他找的“佣人”,可方辰清楚的知道,周敬的父母对周敬的爱是真诚的,但却比不上对于历史的热爱,没住进方家的时候,他都是东家住几天、西家待几天的。直到后来,方妈妈才是那个弥补了周敬对于母爱的向往,他的妈妈啊,是世界上最温柔最善良的那个人,清风明月的一个女人,哎,就是为了出书嫁给他爹这件事吧……不过,他还是很清楚,他妈妈身边可不止他爹一个“有钱人”要给他妈妈出翻译书的钱,但他妈妈说过,只有他爹的眼睛最干净,也最热情,炙热单纯的爱情打动了这位优雅的女士,于是,才有了小方辰。方爹的保护,让方妈妈这一生都如同少女一般善良温柔,当周敬到达方家的时候,她对周敬完全就是第二个儿子,让小小的周敬第一次知道“母亲”的意义!只不过,周敬的感恩之心,没有来得及给他的妈妈,就都给了他。他们将是这一生最优秀的“战友”,彼此交托后背的那种!
“敬儿啊,你和立夏开车吗?”
“就是想问你来着,咱们六个人,一台车不够,开两台吧。咱们四个一辆。我只是认识简,不熟悉,更何况小夏根本就不认识简。你说呢?”
“行啊 ,对了,我想起来了,我爸跟这不有个商务车吗?开那台?”
“别了,有那么一点尴尬。”
“也对,立夏不认识简。”
“就是这个意思,而且,小冬应该也不熟悉吧。”
“哈哈,小灯泡之前去德国特意跟人家秀恩爱去了!哈哈,结果,现在成嫂子了,我的小灯泡啊!”
“快别秀了啊。我的车要是没送去修车,我俩讲真不乐意蹭你车!”
“切,一会儿五十的时候一起出门!”
“OK”
一个没注意,立冬就已经醒了。正好听见方辰说“秀恩爱事件”,羞的他整个人钻进被窝里了,唉呀妈呀,好尴尬啊!世界上还有比这个更尴尬的事儿吗?当年的“情敌”啊,结果,吃了两年“人家朝夕相对的干醋”,结果你告诉我你去散个心啊,就成我嫂子了???你让我怎么办啊?!??
“呜呜呜,辰哥哥,我不去吃羊肉了!不去不去!!!”
瞅着跟大床上打滚撒娇的立冬,方辰成功的找到了高中时候的感觉了——脑阔痛啊!在看着跟他眨巴大眼睛的小灯泡,可耻的是他萌了,而且,无耻的事情是他现在也不想去了,他只想“吞灯泡”!但还是只能克制的把他的小灯泡从被子里刨出来,抱在怀里哄:
“不见立夏了?也不见周敬啦?嗯?秦哥见不到你会难过的。乖乖的,有什么尴尬的,简之前的时候还总给你讲作业呢!你个忘恩负义的小坏蛋!”
“方方,辰辰,哥哥……我,不好意思嘛!”。。
“哎呀,我的小祖宗啊,你可别,你忘了当初咋跟简秀恩爱啦?哈哈哈……”
“方辰,你这个‘死直男’!”
“我,直男?我看你是真的不想去了!”危险的眯了眯眼,看着立冬,立冬瞬间老实!“那你抱我去洗漱吧……我要穿好看的衣服!!!”
“对对对,我的小灯泡艳压全场!”
说这话,就抱起来带进了浴室,看着迷迷糊糊的立冬,着实是没忍住,给立冬擦脸的时候亲吻了他的额头。立冬表示:本人诱//惑型,来吧!于是乎,黏黏糊糊的踮起脚尖去亲吻方辰的眼睛,方辰本来就因为情//潮而微微眯起来的眼睛,瞬间闭了起来,带着立冬的亲吻,吻上了立冬的唇。
一吻之后,立冬坐在洗手池的边边上,勾着方辰的脖子,眼睛波光潋滟,瞳孔里全都是方辰。红艳的脸颊,含水的眸子,湿润的双唇……方辰觉得,嗯,精神了!把他抱下来,牵着手,转身出了浴室……
立冬,随即瞪了一眼方辰的后脑勺,哼,不解风情!哎呀,还得去见简!!呜呜……
方辰和立冬收拾好出门的时候,正好是七点五十,呵呵,不巧的是,一打开门,就看见立夏正抱着周敬的腰,周敬靠着墙壁,立夏依偎着他,环抱着腰……我勒个去,方辰和立冬对视一眼,惊悚的转开了头!但还是在彼此眼中看出来对方的潜台词……
立冬:这小鸟依人的货是我姐姐?!?
方辰:你姐姐,两年没见……变化挺大啊……
周敬略显无奈的咳嗽了一下,“好了,小夏,辰儿和小冬出门了,咱们得下楼了。”走进方辰:“辰儿,刚才秦哥跟我说他们也已经往咱们楼下来了,对了,你订的哪儿?”
“哦,是之前咱们四个吃过的火锅店的原产地,叫俗·涮羊肉,秦哥说想吃。”
“哈哈,好吧,走吧。”
那边的立夏则是牵着他弟弟说悄悄话……方辰一言难尽的瞅了瞅立夏,结果,化着精致的妆容的立夏开口就回到了当初的那个立夏:“老流氓,我劝你别这么看老娘!你叼走了我这可爱的弟弟啊,你给我等着啊!”顺便美目一瞪,方辰后背一凉……
周敬赶紧把立夏拉住,他媳妇吧,咋说呢?是个姑娘,可惜,不娇不软!哦,那什么的时候超可爱!别人不需要知道!还是先拉住,别再挠了辰儿!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隔日更新,我觉得写小甜饼的我超级兴奋,哈哈!
我可能能继续写下去!
嘿嘿,接下来他们互相叙叙旧
我就要好好的走个剧情啦!
☆、卷三·第十五章
“媳妇儿啊,咱起床,洗漱一下去吃饭了,我们辰儿请客,吃涮羊肉,之前你不是也说国外的饭吃腻歪了嘛?起来啦!”秦子寒在正在执行‘唤醒简初’任务,并且十分失败!因为十分钟过去了,他从七点零点“自然醒”,花了十分钟洗脸、刷牙、刮胡子、抹大宝、穿好衣服……就开始叫简初起床,结果,嗯,他一看手机,得,七点三十五了……
“媳妇儿啊……”秦子寒怕时间不赶趟,而且,简初明显是醒了,但是就是不出声。反正就是很累!简初现在的状态的确是已经醒了,他嘴硬说是什么咱俩现在还不算正式在一起,还是那句老话“哪有什么酒后乱性啊,不喜欢的人宁愿自己LU都不ZUO!”他的心理上现在还是十分信赖痞子秦小哥哥的。这不,他这么多年都不会撒娇的人,就想跟他们家的痞子撒个娇,只不过他的“撒娇”就是嘴角带着笑然后沉默的不睁眼,就一个意思——我不要起床!!!
当然了,秦子寒又不傻,看着他媳妇的眼珠在紧闭的眼皮子底下只转悠,而且嘴唇上要笑不笑的样子啊,真是可爱啊!只不过呢,骨子里的痞子气出来了,抬起半袖的下摆,露出码得整整齐齐六块腹肌,咋说呢?他的腹肌就出不来哪俩块啊!他也想有八块腹肌的说!于是乎,他觉得可能是单身耽误了他的腹肌,现在……嘿嘿,估计快要有八块腹肌了!瞬间,一个“饿虎扑食”就扑到了简初身上,他保持着力度,用双臂支持住自己的身体,在简初身上造成了大片阴影,但却没有压上去,只不过嘴上动作可不是这么“温柔”,直接发狠似的吻了上去!
简初直接被吻懵了,这是什么操作???
这个吻并没有时间太久,大概也就五六七□□十分钟的样子。痞子才放开气喘吁吁的简初,看着简初已经睁开的双眼,眼尾都是艳色,他的视线一下子就危险起来了。这让简初直接后脖颈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他可是十分清楚这位的脾性啊!赶紧开口:“不许闹了,不是要去吃饭的吗?快起开,我去洗漱了!”双手却没什么力气的推着还搂着他的痞子同学。
“哎,真不想去吃饭了啊,想吃你啊!”翻身躺在了离简初有一点距离的床上,裤子有一个可疑的弧度,叫嚣着它的存在感。简初淡淡的看了一眼,嗯,痞子需要冷静!但是,特么的自己身上的浴袍呢???只能捞住了痞子刚才脱下来的半袖,套了上去,呵呵,这人长得比自己高啊!!真生气啊!他记得没高出几厘米的啊???他也就没穿其他的衣服,就这么扔下这个“裤子弧度”明显又涨了的人去了洗手间……
秦子寒觉得:夫纲不振啊!!!
简初自然不是什么慢慢悠悠的人,也就十几分钟,他就从洗手间出来了,顺便看了一眼,明显,痞子还是很居家的,皮箱的衣服都已经被他整理好了。于是乎,秦子寒就目睹着自己媳妇十分“不客气”的脱下他穿过的自己的短袖,顺手扔到了还在床边坐着的秦子寒脑袋上,拿出了秦痞子睡觉之前整理好的衣柜里的衣服,一件一件十分斯文的穿好了……
秦子寒:不,媳妇,你可能不想穿!不,媳妇,我想帮你完成另外一个过程!!!
简初看了看还光膀子的货,再次心里感慨:怎么就挑了这么个玩意!一脸的废料!!!别问他为什么知道,看痞子那张脸和眼睛里的光他就知道,现在的痞子满脑子都是废料,都控制不住的显示在了脸上,好吗?
“痞子,走了,你换一件上衣!”就抬腿,“悠闲的”走了出去,是的,简初并不能完成“快步潇洒”的步伐。所幸他日常就不是那种昂“潇洒”的人,现在这个步伐,倒是不会让人误会,也不对啊,现在不在德国,谁认识他?方?周?立小冬小朋友?哎,他们又不傻,就他和痞子的体型差异……这个型号,看不出来吗????
“等等我,等等我,媳妇啊,”顺手抄起来衣柜里的另外一件松松垮垮的休闲衬衫半袖,秒穿上,然后给周敬拨了个电话:“敬儿啊,你哥哥我带着你嫂子现在下楼了啊,我俩把车开到你们楼下啊!几号楼来着?”
“行行行,你给我发定位啊!”
“一会儿见啊!”
“媳妇儿,咱俩一起!”说着就几步到了大门口,搂住了换好鞋子的简初的腰。简初想说不习惯,但是吧,痞子同学穿好鞋子之后就揽住了他的肩膀,他也不习惯,但是却不会让很多人误会的动作,他决定,忍了……而且,他还是有一点喜欢痞子这种带着“占有性质”的动作。
所以啊,你看,他和立冬其实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