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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八千里摇滚迷情路-第1章

小说: 八千里摇滚迷情路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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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非典型性娱乐圈故事。

过气摇滚歌星VS“脑癌”濒死企业老总。

攻受均三十+,因为只有这个年龄才是九十年代摇滚巅峰走过来的(其实还是少了将近十年,就不较真时间对号了。四十多的大叔谈恋爱有点弄不动)……

文中用了大量歌曲,都是男主翻唱,切勿对号入座。

爱摇滚,所以有这篇文。

有玻璃渣,结局HE,不长,几万字吧。

另,此文做了个尝试,轮换着攻受视角写个完整的故事,一大章节(一首歌)一切换,不排除有人会觉得乱。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娱乐圈 

搜索关键字:主角:岳彦笠,胥罡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第一章
岳彦笠站直身体解开衬衫的上面两颗扣子,依然觉得不够。

嘴巴干涸,嗓子冒烟,血液里沸腾着躁动不安。

就像此时此刻四周已经跺着脚晃着身体嗷嗷叫着失去理智的众人一样,他只想狠狠的撕开自己的衣服,匍匐在台上那个男人的脚下,亲吻他左边脚踝那处纹身,心甘情愿。

“光芒万丈”歌友会第一站,B市广电大学体育馆。

岳彦笠的目光有点恍惚,自己如此渴慕着台上那个男人。他当得起光芒万丈四个字,哪怕当下的社会已经不在是他睥睨天下的时代。

在自己心里,这个有着一副磁性沙哑烟嗓的音乐顽童永远不老。

不过才是第二首歌曲,一百多名铁杆歌迷已经几近癫狂。岳彦笠看到左前方一名穿着海魂衫扣着军帽的中年男人泪流满面,一边扯着嗓子跟着吼一边抹眼睛。

这是他们的年代,是他们的灵魂。

过去不再有。

“谢谢。”随着贝斯手滑过一串令人眼花缭乱的solo,伴奏戛然而止。聚光灯追逐下的男人洒脱的用左手撸了一把凌乱的头发,看得见的汗珠飞溅在空气中,一闪而过。映照着男人玩世不恭痞痞的样子,真他妈帅啊。

“黑太阳。献给大家。”

四周掀起新一轮的音浪高…潮,几乎扎破人耳膜。黑太阳是话痨与哑巴乐队的代表作,是当年摇滚界最牛逼那几年里,横扫整个圈子的不二之作,是雄踞各大点唱台的扛把子,是主唱胥罡十八岁初露峥嵘一手作词填曲成就了无数热血摇滚青年的梦想圣地。

胥罡挑了挑浓黑的眉毛,几步跨到了边上,接过了鼓手的鼓槌,华丽的耍了两记翻花,稳稳坐在了伙伴让出来的椅子上。

全场静止,落针可闻。在憋到心尖都发疼的瞬间,胥罡一记重锤甩下,鼓点仿佛砸在了现场每一个人的心底,震颤着,征服着,啸叫着,强势而毋庸置疑的拉开了新一轮的狂欢。

一连串密集的Tom…Tom Drum鼓点,夹着冷静到逼死人的节奏Bass Drum,间或一记刮擦撞进耳膜的Crash Cymbal,疯狂到极致也爽到极致。

岳彦笠颤抖着蜷缩起手指又松开,羞耻的觉得自己仿佛要高…潮了。在一百多人的歌友会现场,在胥罡爆发力极强的歌声里。理智摇摇欲坠。

“黑色太阳挂在天上,冷笑着散发光芒……”

半声呻…吟堵在喉咙口,更像是破碎的哽咽。没人发现这个衣冠楚楚甚至有点格格不入的男人神态上的异常。所有人眼中此刻只聚焦一个神祇。站在台上的胥罡。

“……天地不仁,万物绉狗,黑色光芒泼泼洒洒……”

陷在自己歌声中的胥罡看过去分外投入,引得歌迷们尖叫连连。

聚光灯一闪而过,岳彦笠却看到男人清冷眼光中巍峨不动的无动于衷。

一个小时的歌友会濒临尾声,体力消耗极大依然神采奕奕的胥罡坐在高脚椅上,姿态随意,仰着头灌下半瓶矿泉水,喉结的吞咽异常性感。

台下哭的哭喊的喊,没一个正常人。男人淡然的微微勾唇,仿佛吝啬于笑容的给予,酷酷的:“最后一首歌,献给歌友会第一站B市,献给这次的神秘冠名商。狐狸。”

男人身上的V领黑T恤湿透了,勾勒出极其有型的高壮身躯,板结的肌肉随着他弹奏吉他的动作而牵引,狂野又撩人。

“我是一只狐狸,我住在森林里,我的对手太愚蠢,我谁也看不起……”

岳彦笠抿了抿嘴,掩饰的揉揉鼻子。眼眶湿了。

这首歌虽然是翻唱,可是多像台上这个男人。骨子里又孤又傲,表面上面瘫从容,心里谁也看不起。不过他那么有才华,看不起好像也没什么。起码在岳彦笠的心中,才子牛逼哄哄就是天经地义。

“人们都只看到,我长得很美丽,他们都不知道,我的心的是善良的。

都以为我很坏,都以为我不实在,都以为我的心里,没有一点爱。

所以我变得很虚伪,到处在找机会,谁要是爱上我,我就让谁倒霉……”

心脏瑟缩了一下,岳彦笠往阴影里躲了躲,仿佛这样就能遮住自己那点龌蹉阴暗的小心思。

倒霉吧,就让我倒霉吧,为了你我心甘情愿。

男人清癯的脸颊泛着嫣红,因为白净的肤色而显得分外明显。

爱上美丽的狐狸那么正常,沦陷也不过是一眼的速度,都没时间挣扎,流沙没顶一没就是十几年。

娴熟的指法弹奏下,最后一首歌接近尾声。

“……我终于醒悟了,这个世界早已改变了,现在不是从前了,兔子比狐狸狡猾了。

我终于醒悟了,这个森林里没有童话了,兔子扬言要玩我,我夹着尾巴逃跑了……”

岳彦笠凝视着舞台上耀眼的不可一世的男人,渴望的吞咽了下口水。

身体很累,精神很亢奋,心里除了那片散不去的阴霾,还有一丝近乎于猥琐又狂热到病态的念想。

他想起曾经买了却一直没拆开的那个兔子尾巴。

如果他今晚回去塞上,是不是就能在幻想里变成狐狸身下的兔子?

散场的时候,很多人恋恋不舍的流连不去。

胥罡早已回到了后台,这人不大有耐心跟歌迷互动。大多数人都认为他是傲气的不屑于讨好歌迷,只有极少数的资深歌迷才知道,胥罡是不会。他不擅长跟人打交道,更不会讨好。

裤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将岳彦笠拉回现实。

“岳总,我已到停车场,B区137号车位,靠近西门。”是司机小汪。

低头抬头的功夫,一个三十多岁利落的女人一边收着条幅一边走过来:“你是罡哥的歌迷?看着眼生,从来没见过你嘛。”

掩饰的拽了拽外套的衣襟,岳彦笠笑的温和无害:“年纪大了,原来一直是买碟子听,这还是第一次听现场。”他知道这个女人,是胥罡歌友会的会长齐敏。

齐敏笑声朗朗:“罡哥的音乐就得听现场才有劲有味,咋样?”

“特别棒。”岳彦笠衷心的称赞:“我会一场场听下去的。”

齐敏高兴了,豪爽的拍了拍他肩膀:“咱们一起支持罡哥,摇滚不死,永远年轻。”

有点尴尬,这个年纪,果然不太适合勾肩搭背做热血小青年状。岳彦笠推了推眼镜:“好,那我先走了,下一场C市再见。”

身后齐敏犹自热情的吼了一嗓子:“要是弄不到票,记得去微博索要啊,我给你留……”

出了体育馆,外面秋天的凉风吹在滚烫的面颊上分外舒爽。

岳彦笠想抽烟,摸了摸口袋才发现烟没了。最后一根应该是在演唱会之前抽掉的。

铅灰的西装抓在手里微微起了皱,岳彦笠低头看了看自己解了几颗扣子近乎于少有的衣衫不整,微微有点赧颜,很快规规矩矩的扣好扣子放下袖子,再把西装穿上身。

于是挺直腰板站在体育馆门口的,又是那个从容不迫正经到迂腐的岳总了,不是那个痴迷到目光直接,都不懂掩饰的疯狂歌迷粉丝爱慕者岳彦笠了。

往比较偏僻的西门走去,岳彦笠看到亮着灯的小卖店,脚尖一转就朝着那里拐了过去,打算买包烟再带瓶水,口干舌燥的太难受了。虽然他知道这种近乎于贪婪的饥渴是一瓶水解决不了的。

快进门口的时候,突然旁边一长条建筑的阴影里走过来一个人。大高个,帽衫的帽子要掉不掉的挂在头上,露出近乎于锋利的鼻尖和下巴。

岳彦笠一下子呆了,心脏狂跳的几乎负荷不住,能面不改色的站住完全是这么多年商场里磨炼出来的本能。伪装的本能。

两人几乎是同时停在了狭窄简陋的小卖店门口。

岳彦笠迟疑了一下,微微退了半步,用行动表明了让对方先进去的意思。

大高个看了他一眼,黑亮的瞳仁像是一把扎进岳彦笠灵魂的利剑,让他又想没出息的跪在对方脚下了。

没错,大高个就是换了件衣服的胥罡。

“谢谢。”男人点点头,言简意赅惜字如金。他的声音有点哑有点低沉,听的岳彦笠莫名心疼焦虑。

自己是不是太任性妄为了?这样十场唱下来,对于一个已经接近于退隐十年的歌手来说,消耗太大了吧?体力能吃得消吗?

转念又想了想自己的现状,岳彦笠微微笑了笑,把所有不好的压在心底,微微勾唇风度翩翩:“不客气。”

“点八中南海。”胥罡对店老板说。

站在他身后,岳彦笠近乎于贪婪的呼吸着。这么近的距离,怕是这辈子不会再有。似真似幻间,胥罡强硬嚣张的气息已经扩散到了他全身,控制住了他每一个甘愿臣服的细胞……

“你要什么?”店老板加大的音量拉回岳彦笠的神智。在两个人齐刷刷的注视下,岳总老脸一红,窘窘的摸了摸鼻子:“我也要点八的中南海,再给我一瓶农夫山泉,谢谢。”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门。依然是胥罡在前,岳彦笠落后几步。

他喜欢这样的尾随,哪怕自己像个变态一样。

幻想中,胥罡突然回了头,歪着头斜着眼睛看着他,以肯定的语气说,我知道你是我歌迷,刚从歌迷会出来对不对?

或者是,他岳彦笠冲动着拦在胥罡面前,豁出去的样子。胥罡我喜欢你,喜欢你很多很多年了,给我……签个名吧。

实际情况则是,胥罡头也不回的大步走了。

岳彦笠呆呆的看着他背影,看着他低着头手臂在摆弄着什么,很快挺直脊背,左手放了下来,右手向上勾成锐角。紧跟着有一缕飘忽的,浅灰色的烟气消散在金秋的冷清夜色里。岳彦笠恍然大悟,原来他在撕开烟盒点烟。

自己都觉得自己这样特别可笑。

若有所思的慢慢往停车场走,岳彦笠沿着自己刚刚的疯狂思路继续蔓延。

签名签在哪儿好呢?衬衫上?肚皮上?后背?手臂?脚踝?

温文儒雅的男人眼睛一亮,几乎为自己的念头鼓掌了。

对,就签在脚踝上!虽然这要求有点不合理,可是疯狂的歌迷有什么疯狂的要求都不过分吧?胥罡那么外冷内热的人会答应他吧?

就签在跟胥罡脚踝纹身一模一样的位置,然后自己去找纹身馆,把签名死死纹在上面,这样洗澡什么的都不怕了。哪怕将来死了烧成灰,也绝不会抛弃自己先走一步。

上了车,司机小汪熟练的发动了车子,眉眼带笑:“岳总,歌迷会开心吗?听现场效果好很多吧?”

岳彦笠看着这个跟了自己几年忠心耿耿的司机,轻笑:“是不错。”

小汪没再多话惹人嫌:“那岳总您休息一会儿吧,到了我叫醒您。”

回了住处洗过澡换上睡衣,岳彦笠把录音笔从西装裤袋里掏出来,端端正正摆在床头柜上,熟练的接上蓝牙音箱。

犹豫了一会儿,又弯了腰跪在地上,拉开最底下的抽屉,翻出一瓶润滑剂和那个还没拆封的兔子尾巴。

一端是狰狞,一端是激萌。

现场收音的效果并不好,杂音特别大。可是岳彦笠还是认认真真从头到尾又听了一遍。

修长漂亮的手指哆嗦着撕开包装袋,一点点涂抹着润滑剂,直到兔子尾巴根变得亮晶晶的。有黏腻透明的液珠要坠不坠的。

“兔子扬言要玩我,我夹着尾巴逃跑了……”

余音未散的唱腔里,岳彦笠攥紧着毛茸茸的兔子尾巴腰板打挺,空气中漾起腥腻的味道。

男人跪趴在床上无声的哭了。

“胥罡……”


作者有话要说:
试了一下,证明没有最笨只有更笨。我果然加不上音乐播放器……好吧,往好了想,咱们防卡,就单一看文字吧,喜欢的可以去搜搜歌听听,都是老唱将的扛鼎之作,摇滚不灭的经典。

老时间更新,每晚20:00整。有事请假。





第2章 第二章
B市并不是岳彦笠的大本营。只是这些年在他不算太大的生意里面,有意无意的往B市扩展了不少,原因不问自明。

胥罡是B市人。

这次歌迷会首站从B市开始,尾站在A市,岳彦笠的地盘。

早晨醒来的时候,岳彦笠有几分钟的迷茫,头有点疼,一牵一牵的。

缓了一会儿看了看周围,才知道自己是在B市租住的公寓,不是在A市的家里。

他有轻微洁癖,是以开了车跟他一路来B市的小汪住酒店,没住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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