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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

一念原罪-第4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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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几何时,也是他,一怒之下,当着警察的面,抢枪差点杀掉那几个害死丈夫的凶手。

    七年了,他变了,变成一个通缉犯。

    但他又没变,他的心,一如既往,他一直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嫂子,你……你更漂亮了!”一时间,吴志远竟然不知道说什么,闷了半晌,说了这么一句话出来。

    “噗呲!”朱小雅笑了。

    二弟从来很少夸人,绝不会奉承,除非他真的喜欢,要他说出这么一句话来,实在太难得了。

    随着她的一笑,她的情绪,也舒缓了许多。

    朱小雅慢慢转过头来,目光落在陈曦身上。

    霎时间,她的眼睛,闪现出惊异的光芒。

    好一个天生丽质的美人!

    一开始,她对陈曦,心里还有些复杂,她始终觉得,志远如此这般,皆因陈曦而起。

    她甚至有些后悔,当初就应该想法子让志远出国深造,这是丈夫的遗愿,如果真出国了,以志远的才华与抱负,定然能拼出一个好的前程,更不会成为一个通缉犯了。

    但看到陈曦,她的想法变了。

    这是一个绝代佳人,她不但生得美,更重要的是,她的气质,更难让自己排斥,甚至,第一眼,朱小雅对陈曦就很是好感。

    那不是她的错,不是志远的错。

    他们,是身不由己。

    一时间,朱小雅心里不由得巨痛起来。

    老天何其不公,竟然让这对神仙眷侣如此颠沛流离,浪迹天涯。

    “小曦,过来……”朱小雅招手,面『露』笑容,宛若一个慈祥的长辈。

    “嫂子……”不知为何,陈曦有些忐忑,一瘸一拐,来到朱小雅面前。

    这是真正意义上,她面对志远的长辈。

    “苦了你了!”朱小雅取出一只手镯,拉起陈曦的手,将手镯套进陈曦的手腕,“真好,和你很配,这镯子,是你大哥送我的呢,那时,他还还穷,是个小混混,花了一年的积蓄,给我买这只镯子,希望你和二弟,幸福一生!”

    “谢谢嫂子!”陈曦轻抚着手镯,爱不释手。

    这只手镯,是象征着大哥和嫂子的爱情,何等珍贵,嫂子竟然送给她了。

    “别害怕,我们是一家人!”朱小雅笑道,而后转过头来,脸『色』一正。

    “小维,还不过来见过你二叔二婶?”朱小雅喝道。

    十米开外,有一个清秀的少年,往这边看了一眼,仿若不情愿一般,扭扭咧咧,走了过来。

    “堂堂男子汉,畏畏缩缩的,成什么样?”

    吴志远冷声说道,“你在国外,就学到这么点东西?抬起头来,哼!”

    顾维心里一震。

    本能地抬起头来,下一秒,他看到一双淡漠水的眼睛,心里又不由得一颤。

    渐渐地,他目光也开始变得复杂起来。

    对于这个从未谋面的二叔,其实,一直有所耳闻。

    从小在国外,他就听父亲提起,二叔才华横溢,文武双全,是一个传奇。

    父亲死了,被几个老外打死了,身中十数枪,母亲最是无助之时,也是这个二叔,一直陪在身旁。

    之后,母亲也长提起这个二叔种种,更是一直夸赞这个二叔,是个英雄。

    而且,最近这段时间,新闻上,经常提起二叔的名字,那些虚伪的媒体,竟然异口同声地说,这个二叔本事非常了得。

    他一直不信。

    现在,他相信了。

    一个眼神,便能让他胆战心惊,这种人物,岂是简单之辈?

    难怪了,他能杀了那么多穷凶极恶之徒,难怪了,他能一次又一次逃过警方的追捕。

    他更是看得出来,母亲和这个二叔的感情,非同一般。

    可想而知,当时父亲和二叔的关系,何等深厚。

    尽管,他们只相处数月时间。

    他在国外长大,受西方思想的影响,很难理解,父亲和的二叔的义气是为何物。

    现在,他懂了。

    有一种感情,一言定终生,就像美酒一般,时间越是长久,越是香浓。

    二叔和父亲就是如此。

    尽管,父亲已经去世多年,二叔依然还想念他,非常想念。

    从二叔方才的喝声,他便听得出来。

    难怪了,母亲一直说要回来,不只是为给父亲上香,而更重要的是,因为这个二叔。

    他本不想回来,一是母亲时常提起,二是,因为一件事。

    近一年来,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来,有一个消息,轰动太平洋两岸。

    东方,有一个神童,才十岁,就得到各个大学的青睐,高中还没读完,世界上,很多知名大学,已经伸出了橄榄枝,招揽这个神童。

    这些知名大学,就包括他一直向往的那所学府。

    他被放弃了,原本,他也收到了招揽。

    但他所向往的的那所大学,竟然出每年数十万美金,请这个神童前往就读。

    这是何等的荣耀。

    这个人,叫叶秋梦。

    他不服,要亲自回来看看,这个人,到底何等了得。

    但一回来,便听说了,叶秋梦在一年间,便帮警方破获了很多大案,让湘地的犯罪率降到历史以来最低点,更重要的是,小小年纪,她竟然提出一套理论,说现在的很多法律章程,有很多缺陷,需要修正与完善,且,她也提出了完善之法。

    前几天,顾维便进入湘地,想亲眼看一下这个绝世天女。

    没想到,他却遇到了闭门羹。

    数天前,叶秋梦已然被警方邀请,目的,就是为了抓捕两个通缉犯,一个叫陈欢儿,一个,便是他眼前的青年,他父亲顾长风的兄弟,他的二叔,吴志远。

    方才,他在后面不上前来,不是畏畏缩缩,而是在想,要不要报警,抓捕二叔。

    这对他来说,是天大的功劳,可以把那个神童的比下去,出一口恶气。

    然而,随着吴志远的一声暴喝,让他蓦然惊醒。

    他面对的,仿若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猛兽大虫。

    “在想什么呢?”这时,一道淡漠的声音悠悠传来。

    顾维心里一寒,再次抬起头来,下一刻,他看到一张笑脸。

    吴志远单手一杨,竟然取出手上的手表,放在顾维手中。

    “我知道你一直在国外,没见过我,不太习惯!”吴志远说道,“这只劳力士手表,是一个人送我,她变卖了所有的家产,送我的……那一年,我和你一样大,十五岁……”

    “她说,你长大了,应该有一块表,有了表,就知道时间,知道时间,就有了方向,知道方向,便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以后,无论你走到任何地方,抬手看一眼表,就能立刻想到,你的家,在哪里……”

    顾维闻声,心里再是一震。

    吴志远的话,让他振聋发聩。

    他一直以为,他的家,在旧金山,现在才想起,他的根,在东北。

    刚一见面,二叔便给他上了最为深刻的一堂课。

    这是要告诉他,无论何时何地,无论走到哪里,无论成就高低,都不要忘本。

    想到这里,顾维不由得愧疚难当。

    母亲一直说要回来,他总是以学业为借口,拖了七年,他变得自私自利,已然忘记了母亲的含辛茹苦。

    方才,为了和叶秋梦一争高下,他竟然在想着出卖父亲的结义兄弟,他全然忘了,父亲的为人准则,大丈夫立于天地间,要对得起亲人朋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堂堂正正,问心无愧。

    “你二叔和你说话呢,你哑巴了?”这时,朱小雅不悦起来,“怎么,不高兴啊!”

    “谢谢二叔!”顾维把手表带起来,“今日教诲,小侄定当铭记于心!”

    “哈哈,好!”吴志远大笑,“这才是大哥的儿子,以后别扭扭咧咧的了,要不然,我可得揍你,还有,对你母亲好点,男儿当以尽孝为先!”

    “侄儿知道了!”顾维重重点头。

    “好了,别吓着他了!”陈曦白了志远一眼,走上前来,摘下脖子上的玉观音,塞在顾维手中,“这是你二叔送我的,多少黑暗的日子里,是它陪着我,我才熬过来的,希望你以后,平安快乐!”

    “谢谢二婶!”顾维感动万分。

    他知道二婶的事情,更明白这玉观音对她的意义。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先离开这里!”朱小雅开口。

    “好!”吴志远点头。

    随着四人的消失,那一轮太阳,已然升高,由红而白。

    ……一念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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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二八章 双杰

    天才!!

    婺城,今天的天气格外的好,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全本小说网;HTTPS://щWW。.COm;

    一如,此时此刻刘伟的心情。

    无他,只因他妻儿的『性』命,保住了。

    自从几天前,见到欢儿后,他就知道,上了贼船,再难回头。

    他没有选择。

    如果他拒绝,他,他的家人,会像他兄弟一样,身首异处。

    人是奇怪的动物,他选择的时候,艰难万分。

    但一旦选择了,那些一直坚持的道义与原则,随风而散。

    一个人变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如果一个人要堕落,也不过是转瞬之间而已。

    此时,他没有一点心里负担。

    他的任务,很简单,接近蓝衣,了解行踪动向。

    欢儿所料不错,蓝衣对他很是信任,当他提出要在蓝氏地产任职时,蓝衣非但没有怀疑,还任其为人事部经理。

    这可是肥差,可见蓝衣对他的信任程度。

    这几天来,他也趁机在蓝衣的办公室,安装了窃听器。

    今天,是刘伟第一天正式上班,他西装革履,自信满满。

    对于蓝衣,他再无一丝愧疚。

    自从那天的决定起,他的底线,道义,在欢儿的极致压迫中,已经彻底消失。

    他只要做好一件事,掌握蓝衣动向,而后,如实汇报欢儿。

    “蓝少,千万别怪我,怪只怪你眼睛瞎了,信错了人,怪只怪我们这种小人物,夹在你们大人物之间,想要生存,必须得站队!”

    整理一下西装,刘伟抬起头来,望着街对面那栋恢宏的大厦,他昂首挺胸,迈开脚步。

    “哗!”

    正在这时,有一辆黑『色』保时捷,从未知处冲出来,挡住了刘伟的去路。

    他脸『色』一变。

    还没来得及反应,那车门突然打开,伸出一只大手,硬生生地,将其进车里。

    惊魂未定之时,一声闷响,车门已然关上。

    下一刻,他看到,一张邪魅不羁的脸。

    “唐……唐风!”刘伟大惊,失声大叫。

    这时,驾驶上,有一个人,缓缓回头,这是一个英武非凡的青年。

    “张逸杰!”刘伟再次惊叫一声,脸『色』大变。

    这两个人,可是警队的风云人物,一个刑侦队长,一个副队长,他们同时出现,这意味着什么?

    难道,他做欢儿内应的事情,被发现了?

    “时间有限,我懒得跟你废话!”瞥了刘伟一眼,唐风从兜里,掏出一张照片,扔给刘伟,“这具尸体,你应该认识吧,叫什么来着?徐三?真惨,头被一刀砍了,死无全尸!”

    “我……”刘伟拿起照片,心里在颤抖。

    果然!

    “还有呢!”唐风说着,掏出一沓照片,直接砸在刘伟身上,“我们在埋尸现场,发现你的踪迹,似乎,每天你都会去现场发呆一会儿,怎么?心里过意不去啊,我现在正式通知你,刘伟,你涉嫌谋杀,现在,你被捕了!”

    “对,对,对!”刘伟急忙说道,“是我杀的,是我杀的,赶快将我拷起来,我认罪!”

    “啪!”忽然,一声脆响,响彻整个车厢。

    刘伟的脸上,多了一只血红的手印。

    下一刻,他看到,一张阴沉沉的脸。

    “你当我是白痴么?”唐风摇头,失望之极,“哦,对了,我打了你,你可以去投诉我!不过,有一点,你给我听好了!”

    “你,没有杀人动机,这个人,不是你杀的!你也没胆量杀人!”唐风冷笑,“以为帮别人顶罪,你就相安无事了?告诉你,我盯你盯了三天了!”

    唐风说着,忽然把衣服解开,『露』出了那结实有力的胸肌。

    其胸膛上,有一个触目惊心的刀疤。

    “看到了么?我刚好呢!”唐风悠悠说道,盯着刘伟,目光忽然凌厉起来,“前不久,挨了一刀,差点被弄死,而这个死者,他挨的刀子和我挨的,是同一把刀,一把削铁如泥的苗刀,它的主人,叫欢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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