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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看不见风景的房间-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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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洁。”
  “……您说。”
  “我心情不好。”
  “给我五分钟,我汇报完工作,再做你知心姐姐好不?”
  原殷之咬咬牙,正想训斥对方,那女人就噼里啪啦打开话匣了,在几个专业字眼出现后,原殷之条件反射地进入了工作模式,于是这五分钟的汇报就变成了短小的商讨会议,把所有事情定夺之后,已经过了一个小时,原殷之掐了掐鼻梁,正准备挂电话睡觉,翟洁在那边却提醒道:“现在是知心热线时间。”
  原殷之忍了忍,还是将零落的坏情绪捡起来,带些疑惑地说:“程冬刚刚好像跟我怄气了。”
  “嗯,你强迫他了吗?”
  “强迫?用得着?”
  “这么说他自愿的?不错啊,我以为你要再花点儿时间,不过他都自愿了犯不着怄气啊。”
  “……我说话有点重。”
  翟洁在那边停了下,似乎轻轻叹了气:“你说什么了?”
  “买他什么的。”
  “原总,虽然这是事实,但说出来真的特别讨人嫌。”
  “你说谁讨人嫌?”
  “您不讨嫌不讨嫌,就是有点儿不妥,程冬不高兴也情有可原,原总,我觉得照现在这势头,你对程冬还是挺上心的,你看,你从来没有为了小情儿的事情跟我说这么多,要杀要剐,要捧要宠,给我递个眼神不就行了,所以我觉得啊,既然你上心了,就稍微把架子放一放吧,程冬那小子看着实心眼儿,又愣,你不直接刺他他估计还挺自在的,就少撩他了,对他好一点。”
  原殷之拉开落地门,走到阳台上,夏夜有微风,他微微探出身去,楼下就是程冬睡的那间,此时熄着灯。
  “行了,你当真以为我想不透这些。”他对电话那头的女助理说,“不过是想透了没什么好处,程冬这脾性就算养熟了,也不一定是认主的。我都不晓得他属什么的,那老鼠啊小狗啊,都是能圈在身边的,但他是个人,圈不住,我就有些来气了。”
  翟洁听原殷之这么说,有些着急,也不知道是替谁,顺口就说:“那你为什么想要圈着他呢?”
  “不圈着,我养他干嘛?谈恋爱?”
  “也不是不……”
  “那没有意义。”原殷之说,声音很稳,并且平静,“我的生活已经定型了,能玩的时间所剩不多,我也想过,既然程冬是个这样有闪光点的人,其实也挺好,我能给他一些别人得不了的东西,让他走更远,然而不好的是……我似乎,也想拿一点儿以前不想拿的东西了。”
  翟洁彻底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原来她老板门儿清着呢,这哪像个需要知心姐姐的恋爱中的青少年呢,这简直就是个思虑成熟的老变态。
  “明天10点前把合同草案放到我桌上,早点睡,你那皮肤糙的,还不如程冬的膝盖弯儿。”
  “老板你……”
  原殷之挂了电话。
  有些话要说出来才懂,不仅仅是让别人懂,也让自己懂。
  原殷之自喻是成熟理智的人,却也还是会有自乱阵脚的时候,面对程冬时的情绪变化让他因为不适应而有了突破尺度的行为。他习惯凌驾于他人,是因为能轻松拿捏对方的心态,而不是那种保守派贵族似的鲁莽傲气,然而眼下这种体验也让他感觉新鲜。
  那种有些身不由己,胸腔和大脑都浇了热炭似的发烫的感觉。
  原殷之返回室内,将手机扔到床上,一边系睡袍腰带,一边慢慢朝楼下程冬的房间走去。然而等他礼貌性地敲过门后推开,却发现程冬根本不在。
  那种身不由己,胸腔和大脑都浇了热炭似的发烫,怒火直冲脑门的感觉。
  程冬情绪低落地准备睡觉,一个电话让他立刻满血复活,几乎要唱起小叮当。
  他等了多日的陌生号码终于打到了这只公司配备的工作机上,接起来果然是邱余欢的声音,对方要他到市剧院去。
  程冬丝毫不觉得时间晚,抓起手机钱包就冲出去拦车,幸好棕榈公寓地处黄金地段,这个点也能轻松拦到车,赶到剧院只用了十分钟。
  他按照邱余欢的指示来到其中一间剧场,推开安全门进去,就看到了熙熙攘攘的排练场景,四周还有些嘈杂,但他却第一眼就锁定了台上被聚光灯照着的那个背影。
  “你看我白色的肚皮。”那个人背对台下,通过头戴麦克风说着台词,“和黑色的背纹,太显然,我是白底黑纹的斑马,还有谁比我更清楚自己的颜色呢?”
  这么说着,他转过身来了,就算排练中的演员没有穿戏服,程冬也知道,这个时候,他转过身来,观众能看到演员光裸的胸膛和腹部,从腰侧和手臂延伸过来的黑棕色条纹攀附着他的皮肤,妆容和灯光烘托起逼真而诡异的效果,最重要的是演员在这个时候的肢体语言,要造成人兽相融的观感,这里会立刻接一段舞蹈,专业的舞蹈演员在音乐伴奏中模仿林中众兽,他们穿着人类的服饰又画了动物的斑纹,却不是在演童话剧。
  这是音乐舞台剧《斑马》,三年前公演后引起国内舞台剧观剧热潮,三栖艺人周昱便是凭借这部音乐剧出道,他起点颇高,而之后的星途却崎岖,眼下并不在国内,他出国之前的最后报道,说他是去国外的影视学院进修。
  程冬有一瞬间以为舞台中间的那个人是周昱,直到演员转过身来,才露出一张完全陌生的脸。
  但这些也足够让程冬兴奋了,他在人群中找到邱余欢,冲过去挡在对方跟前,邱余欢正在跟人讲话,跟他谈话的人十分莫名其妙地看着程冬,觉得这人忒没礼貌了,还笑得一脸傻像,跟看着梦中情人一样对着老邱两眼放光,而更奇怪的是,向来严肃的老邱却没有训斥他,而是抬下巴指指舞台:“看过《斑马》没?”
  “看过,看过二十七遍。”
  邱余欢挑挑眉,点了点头:“那这回更好办了。”他指着舞台,“我们这次要重演《斑马》,剧情会有改动,相应地,配乐也会有改动,你过来帮忙,跟我一起做编曲。”
  “编曲?!”程冬觉得自己好像被迎面扑来的山川河流星空宇宙撞了满怀,头晕得不行,“编、编曲?真的可以吗?”
  “给你一小部分活儿而已,激动成这样?我说了收你为徒,自然是要带你的,何况我查了你底细,算是有两把刷子。”邱余欢说完拍了拍他肩膀,扭头对方才对话的人说,“去年热曲榜前三,有两支是这小子的编曲,我们要承袭《斑马》的流行风格,又要做点儿新花样,看看他能不能用吧。”
  “是吗。”对方似乎并不怀疑邱余欢的话,直接问程冬,“做了多久枪手?”
  程冬愣了愣:“三年。”
  那人上下打量他,似是觉得好笑:“模样挺好的啊,什么傻逼把你埋没到现在啊。”
  邱余欢摆摆手,示意话题到此为止,然后指指座位,对程冬说:“坐下来好好看,这是今晚的最后一遍彩排。”
  程冬把那暗红色的剧场座椅当成了骨头,蛋黄附身般扑了过去。
  
  第16章
  
  程看完音乐剧的段落彩排,就问邱余欢要了剧本和一些半成品的音乐小样。邱余欢还说,程冬来的时候音乐剧的导演正好没在,回头再找机会给他引见。
  那个跟邱余欢说话的男人叫崔忠世,同邱余欢一起负责音乐这块,跟邱余欢也是圈内好友。
  三年前《斑马》的成功无法复制,想要争得重排的版权,也是一场恶战,程冬很关注相关新闻,所以也算了解行情,但没想到剧组已经悄无声息地成立,甚至已经开始排练了,消息捂得如此严实,看来是准备在公演前期做重磅宣传。
  国内的音乐剧起步晚,好作品寥寥无几,因此也几乎没有专业的音乐剧导演,多是话剧导演来操刀,初版《斑马》的导演是位美籍华人,纯正的音乐剧导演出身,剧中的大部分原创音乐都是导演创作。也因此,《斑马》的大热被很多乐评人剧评人拒绝认可为本土音乐剧的突破,而这一次,听邱余欢说,原导演不会来,新导演是个年轻人。
  “现在整个剧组,没有一个外国人,不是我们非要跟欧美的音乐剧比而全用华人,比不了的。目前的情况是,虽然版权是买过来了,但原剧组的大部分演员都不愿意归队,毕竟导演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如果搞砸了,对经历过初版演出的演员来说,落差就有些大了,不过从这点来看……”
  “从这点来看,《斑马》是一部会让演员留恋并敬重的音乐剧,他们不敢搞砸它。”程冬抬起头,看着邱余欢的两眼熠熠发光,“却也不敢去超越它。”
  邱余欢愣了愣,突然展开了与他阴沉面色有些不符的灿烂笑容,伸掌就来拍程冬的肩:“不错啊,我果然没看错!你小子有野心!”
  程冬有些尴尬地摸了摸后颈:“我还以为,打断老师你说话,你会骂我。”
  “还叫老师?”
  程冬愣了下,有些激动:“师父!”
  邱余欢很是自得,可惜他没有长须可捋,只能抓了抓小山羊胡,旁边的崔忠世瞥他一眼,默默吐槽,那猥琐样也配让人家喊师父。
  程冬跟两位前辈在演员收工之后,还在空剧场里聊了颇久,出来的时候已经天边熹微,三人都聊到兴头上,两个老顽童和一个毛头小子,寻了间早茶楼,又聊到接近中午,所以当程冬回到家的时候,原殷之被蛋黄咬着裤脚抽风,看到他的第一眼,心里想的是,这个夜不归宿的混球。
  颇有怨妇腔调了。
  “原总你还在啊。”程冬刚被上完,就拖着肌肉酸痛的身体去亢奋了大半天,此时挂了两个黑眼圈,都挪不动去卧室了,看到沙发就扑。
  他这随口的询问,在原殷之听来,怎么听怎么像嫌弃,你还在啊,你怎么还不走啊。便立刻上脑了,起身走过去把程冬一把拽起来,青年长手长腿,个头还是差了原殷之一小截,被跟猫儿似的提了后颈,也不吵闹,昏昏欲睡。
  原殷之都想咬他,结果定睛一看,眼屎糊着,嘴唇也起皮了,凑近还闻得到一股怪味。
  程冬是夜不归宿,但就这副鬼样子,也不会有人愿意跟他一起厮混,原殷之想,而且也实在下不去嘴,就把程冬重新撂沙发上,想了想还给他盖了条毯子。
  程冬安逸地睡饱醒来,发现蛋黄在扯自己的裤脚,见他睁眼,就跳上来舔他的脸,几乎眼泪汪汪。
  它自从来到这里以后,就没有好好被遛过,它那么乖,每顿都吃干净,在指定位置上厕所,就连那只笨老鼠……好吧它说它是天竺鼠,就连那家伙它都帮忙照看,为什么不多陪陪它呢?
  程冬看着把头搁他胸口的柴犬,诡异地读懂了对方的眼神,立刻心疼了。
  他小时候也养过狗仔,后来丢了,嚎啕大哭几乎惊醒整个社区,他爹妈说就是这场哭让他开了嗓,后来才去做唱歌那行。
  程冬立刻鲤鱼打挺从沙发上蹦起来,去找那根许久不见的牵引绳,没想到蛋黄拱了拱他的腿,嘴里已经把牵引绳叼好了。
  程冬觉得这狗仔太聪明了,他不知道,原殷之买狗的地方,都是从专业训练场进货的,从出生就开始培养惹人喜欢的技能,这种培训比培训工作犬要简单许多,所以花不了太久时间,几个月后就能送到店里待售。
  程冬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脑袋,简单洗漱后准备把身上这套皱巴巴的衣服换下来,他伸着懒腰走进衣橱间,迎面就见到原总雪白的屁股。
  原殷之皮肤白皙,比程冬白好几个色号,并且通体均匀,身上连快晒缺了的地方都没有,程冬知道这些有钱人动不动就海滨度假,热爱日光浴,不少影星脱了衣服不上妆的话,都能看到屁股上有块裤衩形状的皮肤比周边皮肤浅,原殷之却不,跟个终年不见阳光的……瓷娃娃。
  程冬打了个冷颤,很有种大逆不道的感觉,他咳嗽两声,原殷之却毫不在意,慢条斯理穿了衬衣,再套裤子。
  然后他转过身来,对程冬说:“过来给我打领结。”
  程冬只给自己打过几次最简单的领带结,换到为别人做,把手指扭在一起都没成功。
  原殷之此时离他极近,微微垂着眼帘,不知道在看哪里,程冬没来由紧张起来,更加搞不定,原殷之突然按住他的手,并掀起眼帘,虽是正眼看他了,却也还是俯视。
  两人之间蓦地陷入诡异沉默,前一晚的肉体交媾和言语冲撞,本已经沉淀,现在却像是有人伸手搅了,扬起粉末。
  原殷之以为程冬又会退,这家伙的条件反射都特别讨打,但这次却没有,程冬乖乖让他握着手,原殷之一时竟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那只手是温热的,似乎体温向来比自己要高些,皮肤有些干燥,骨节分明指尖有点扁扁的,有时候看着看着,就想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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