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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独一无二的恋人-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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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想到林初不辞而别,他心中的怒气却无从消散,死死压住内心想要杀人的冲动,将手里这张纸撕得粉碎!
  “shirt!”
  废话连篇!
  谎话连篇!
  他打电话给胡阿姨,胡阿姨告诉他林初去国外学习去了,至于去了哪里她也不知道,他又打电话给苏曼,苏曼说她不知道,他又打电话给窦子文,窦子文说林初想休息一阵子。
  宋景延看着通讯录,把上面能打的电话都打过一遍,没有人知道林初去了哪里。
  他最后翻看了林初最新的微博,看到最上面的一条,“因为本人身体的原因,决定从今天开始永久退出娱乐圈。”
  他又打了林初的电话,一遍又一遍的打,听着手机里重复的声音,“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不知道打了多少次,那嘟嘟的声音彻底激怒了宋景延,“啪”一的声巨响,桌子上的所有东西哐当入地,有两个杯子摔成碎片,像是一点也不解恨,他走进卧室,看到林初的东西还好好的摆在原地,他笑了,这个林初和三年前一模一样,什么都不带走,可他留着这些东西干什么!让他难堪吗!
  他打开衣柜,把林初那一侧的衣服全部扔到地上,把床单也扯了下来,桌上属于林初的东西该摔的摔,该扔的扔!
  直到再也找不到关于林初的痕迹,他才停下来,看着地上狼藉的一片,坐在地板上,顿时整个厅堂一阵的缄默,陷入空前的寂静。
  他哭着笑着骂着,这个人真是够狠的,说走就走,说不爱就不爱,说放下就放下。
  和所有人都说了再见,就是没有和他说!


第102章 分别
  刚去新西兰的那几天,林初都待在陈悦教授的家里,可能水土不服,林初一直胃不舒服,好在从国内带了药,不过并没有太过见效,他觉得不仅仅是胃在痛,好像胃附近的好几个器官都隐隐作痛,陈教授的太太给他准备了香港的胃药,吃完之后,不知怎么地迷迷糊糊睡着了,他好像很久没有这么好好睡着过了,睡梦中,他见到宋景延抱住了他,草木清冽的气息围绕在他的身上,熟悉又让人安心,林初把脸埋在宋景延的颈项间,喃喃□□着,声音里带着啜泣。
  “景延,我胃疼。”
  每次这个时候,宋景延都会帮他准备好药,然后不停的揉揉他的肚子。
  “好一点没有?”
  他听见宋景延的声音,那样温柔,他以为景延会骂他不辞而别,会恨他写的那封信,但是都没有,他太开心了,好像胃也没有那么疼了,宋景延还是和以前一样对他那么好,心疼他受的伤。
  和宋景延在一起的日子真好,不用提心吊胆,不用委曲求全,不用虚情假意,只需要看着他就觉得安心。
  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好好睡着过,直到太阳刺痛他的眼睛,才慢慢睁开眼,睡梦中发生的事情太过清晰,醒来的时候,恍然间还以为一切都还是没有分开的模样。
  当他清醒一些,看到周围陌生的一切,手碰到枕头凉凉的湿意,他才惶然想起,原来只是黄粱一梦。
  他看了一下桌子上的脑子,现在是早上8点钟,他记得新西兰的时间比中国快4个小时,但是夏令时与中国的时差为5个小时。
  中国那边还是深夜吗?景延睡着了吗?他的心提了起来,宋景延一定会恨他!会怪他!他已经抛弃了宋景延!
  想到这里,心就忍不住揪着痛,现在还有什么资格让宋景延对他好。
  陈太太见林初走了出来,脸色好像比前几天好了很多,“林初,睡的还好吧,今晚烤羔羊,我想你会喜欢的。”
  “哦,谢谢。”
  陈太太也是香港人,今年已经将近70岁了,是个很慈祥的老太太,他们的家在惠灵顿,是一栋木结构平房,掩映在群山绿荫中,门口就是大片的草地,像童话世界一样。
  林初往外面走走,呼吸新鲜空气,他想着未来要怎么样适应这里的生活,他想着那些房子里面住着什么样的人,他想着茂盛的树林里有没有飞虫鸟兽,他想着今天是几号,他想着。。。。。。其实想什么都好,就是不要想起宋景延。
  可周围全是青草木的味道,这种味道总会让他想起宋景延。
  新西兰的风景素以“绿色”著称,虽然境内多山,山地和丘陵占其总面积75%以上,但这里属于温带海洋性气候,四级温差不大,植物生长十分茂盛,深林覆盖率达29%以上,广袤的森林和牧场使新西兰成为名副其实的绿色王国。
  在这里休养生息再好不过了,附近有个港口,对面是可以看到市区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最高的那栋楼让他想起了NIC大楼。
  繁华的城市格局都差不多,不同的大概就是生活在那里的人了。
  晚上的时候和陈教授,陈太太,以及教授的一些学生一起在自家院子里烤全羊,喝啤酒和葡萄酒,陈教授拿出家里的手风琴,演奏了一曲日本久石让的《天空之城》,他不禁抬头望着天空,想起那部电影以及主人公少女希达和少年巴鲁等儿时对天空的憧憬,和儿时那美好而又纯洁的爱情,这首曲子因以其让人落泪的优美曲调和动人心弦的美妙音律而闻名全球林初坐在陈太太身边,陈教授演奏的时候,陈太太一直都是眯着双眼,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的丈夫。
  陈教授除了陶醉在音乐中,就是陶醉在妻子的笑脸中。
  林初看着他们相处的小甜蜜,那种我的眼里只有你,你的眼里只有我的陪伴,是多么来之不易。
  感叹于他们相伴七十多年的不离不弃,一生能遇到这样一位知己是多么幸福的事情,他也曾经这样幻想和宋景延一辈子相处到老,哪怕无名无分,只要彼此心里都爱着对方那就足够了,可爱情从来就不是两个人的事,那种在武侠小说里,潇洒走一回,相伴走江湖在现实中几乎无法实现,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武侠小说在国人心中始终畅销的原因吧,在江湖上的快意人生是每个人都渴望的。
  陈太太帮林初倒了一杯白葡萄酒,“这是我们自己酿的,尝尝。”
  “诶,谢谢陈太。”
  “我听我丈夫说你在中国是个大明星。”
  “还好,有点名气罢了。”
  “在这里住的习惯吗?”
  “嗯,现在好很多了。”
  “很久以前我的侄子调来了这里工作,他是个香港人,你知道在香港就连走路都要赶着时间的,他在这里住了半年就回香港去了,适应不了这里的生活节奏,觉得这里太闲了,他说这里没有充满激情的同事,没有加班,没有高的绩效,我就笑他那不是很好吗?他说他是个闲不下来的人,以前在香港总是抱怨工作强度太大,可来到这里忽然放松下来,就觉得人生太颓废了,所以啊,不是每个人都适合这里,但是如果你想忘记一些不愉快的东西,这里倒是个很好的休息地。”陈太太面带微笑的看着林初,似乎看出他心里那些痛苦的回忆。
  “嗯,我觉得我倒是挺喜欢这里的,我可能心里住着个老人。”
  “我刚来的时候,是30岁,我先生问我习不习惯,我也是这么跟他说的,哎!转眼间,我不是心里住了个老人,是真的成了老人家了。”
  “身边有个爱着你的人相伴到老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是啊,我这辈子最幸运的大概就是遇到我先生,我相信你心里应该也有个想要相守一生的人。”
  林初喝了一口啤酒,尝到嘴角苦涩,笑了笑,“可惜我们有缘无分。”
  老太太站了起来,轻轻拍着他肩膀,“如果你太在乎爱情以外的东西,证明你还不够爱他。”
  是我不够爱他吗?才会这么在意世俗吗?
  他一口将玻璃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冰镇过的啤酒入口带有一点点苦涩,但随即麦香醇厚,盈满整个身体,眼前的欢歌笑语都变得模糊。
  我就是太爱他,才太在乎!
  林初在惠灵顿的日子,平时跟着陈教授学习古典音乐,有空便到公园走走,那草木的香味始终萦绕在附近,就好像他从来没有离开宋景延一样,然而那味道太过浓郁不像宋景延的清冽,香味并不特立独行,而是与记忆关联在一起,人的嗅觉要比我们想象的灵敏,而且会给特定的记忆,国外的男生都有喷香水的习惯,在芸芸众生中,他偶尔也会越到那么一两个和宋景延味道相似的人,每当这时候,他总会小心翼翼的打量对方,期盼着能从他身上找到更多和宋景延相似的东西。
  林初喜欢惠灵顿的天气,经常是晴空万里,惠灵顿的天空很蓝,有时候蓝的看不见白云,有时候蓝天白云,云朵却很低,感觉伸手就能触碰。
  他走进一家超市,选购生活用品,在超市里,看到身边走过一男一女,女孩走在前面,认真挑选商品,男孩就站在后面,一手推着购物车,一手拿着手机,这个画面令他想起和宋景延去逛超市的场景,宋景延总是推着车站在后面,耐心的等待着他选购商品,他总爱问他的意见,虽然他知道问了也白问,因为宋景延总会说,“你喜欢就行。”
  林初常常有种错觉,觉得自己离开中国很久很久,其实认真算了一下,不过半年而已,慢节奏的生活,就连时光走的也慢些。
  林初跟着这位陈悦大师学习古典音乐,也会去欧洲其他国家演出,有一次他们去到了维也纳,工作之余他还是忍不住到外面走走,这里是他和宋景延分开的第一个遗憾,当时他们来这里的机票都已经订好,不过这种可能再也不会有了。
  他一个人走在清冷的街道,秋衣过半,树叶泛黄,冷风簌簌掉了满地的落叶,迎面走来两个男子,林初的目光停留在他们相互牵着的双手,午后暖暖的眼光照在他们身上,那背影是这般好看。
  在奥地利,同性婚姻是合法的,人们可以自由追求自己所爱的人,没有性别,没有偏见,不知道是不是有点冷,林初忍不住搓搓手,却一点效果都没有,他想起宋景延的手,曾经那样温暖过他。
  他找到一个露天的咖啡厅,看着外面的一切,附近的人小声的聊着天,一切冷静而有秩序。坐了好一会又往前走很长的距离,走到他梦寐以求的□□前,却没有踏进一步,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显得那么孤单。
  走着走着,他似乎听到心里有个声音。
  “景延,我很想你。”
  在这个城市里晃了一整天,也不知道看了什么,也不知道还能去哪里,回酒店时候路过一个小小的广场,娓娓动听的音乐传来,他看向人群驻足的地方,一群街头艺人正在表演。
  这首曲子有点熟悉,他驻足在酒店门口想了想,越想音乐便听的越入神,瞬间,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涌上心头,浑身感到一种冷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的眼睛开始湿润。
  他转身往酒店走去,在门关上的那一刻,音乐消失了。
  林初陪陈太太去附近的超市购买食物,不仅仅是因为今天是父亲节,而是陈太太的儿子今天要过来一起庆祝,听陈太太说起,她儿子叫陈亦霆,Justin;在加拿大上大学,从小就喜欢玩音乐,各种乐器也是玩的溜,听说在大学里组建了个乐队,继承他爸爸的音乐细胞,可与老爸不同的是,陈亦霆喜欢流行音乐,对他老爸的古典音乐一点兴趣都没有。
  林初也是第一次见到陈亦霆,长很潮,五官深刻硬朗浓眉大眼,头发往后梳,后面扎着个马尾辫,外在条件是相当的不错,特别是那种光芒四射的自信,让人很难忽略他。陈亦霆在新西兰长大,平时也会和爸爸妈妈回香港,大学又去了加拿大,接触的基本都是欧美音乐和香港音乐,对中国内地的娱乐圈不是很熟悉,自然也就不会认识林初。
  但是他爸爸跟他介绍林初是说起他是一位流行歌手。
  这个身份让陈亦霆立马对林初有了兴趣,他和林初聊起流行音乐,越聊越投机,他听了林初的几首歌,完全是一流歌手的专业,对他的音乐才华非常敬佩,虽然他听不太懂普通话,可音乐是没有国界的,单凭跌宕起伏的旋律就够他钦佩了。
  陈亦霆不久前接到一个香港经纪公司的邀约,希望邀请他回香港发展,他作为华人还是很想回到华人的世界,在国外始终有种无法完全被接纳的感觉,但是回到华人的世界,就要唱国语或者粤语歌,然而他的队友几乎都是华裔,对中国文化并不太了解,也就给他们乐团带来很大的阻碍,之前他爸爸就在电话里赞赏过林初的文化气息,今日一看果不其然,虽然他不太懂,但是林初身上的书香气以及汉语言文学的专业还是让他诸多放心。
  陈亦霆的乐队唱摇滚和嘻哈比较多,情歌唱的少,不过他们也知道,真正打动人心能都源远流长的还是情歌。
  他想邀请林初一起参加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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