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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独一无二的恋人-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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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塑,这里面是个蛋壳。”
  林初看清楚上面刻的是好几颗桃花树,开着一簇一簇的桃花,非常好看。
  其实是樱花还是梅花他也不清楚,只是第一感觉应该是桃花,他记得他老家的桃花开了就是这个样子的。
  “好厉害啊。”
  “这不贵,你可以收下了吧?”
  “你为什么一定要送我礼物啊?”
  “你不收我心里难受,总感觉一个流程没走完。”
  林初知道宋景延的心意,也不想一直拒绝,“那我拿走了,你别后悔。”
  “只要你喜欢,都可以拿去。”
  下车之后,林初单手背着书包,认认真真转过身的跟宋景延说了句,“宋景延,谢谢你。”
  被林初这么认真的道谢,宋景延有些害羞起来,手忍不住去挠后脑勺,“现在知道当我小弟多幸福了吧!”
  林初笑了一声,回到自己房间里。
  他把雕塑放在抽屉里,这是他收的第一个生日礼物,他想好好保管,关上抽屉前看了很久,雕塑的每一个纹路,他都已经看的清清楚楚,越看越喜欢,回想着今晚宋景延的样子,每个神情都很让他有些感动。
  其实这个宋景延并没有他当初想的这么差,只是少爷脾气大了些,对他好的地方还是很好的。


第17章 相知
  今天林初到学校的时候就明显感觉到班里安静许多,回头一看才知道宋景延没有来学校,老师也没有问,估计是请了假了。
  宋景延不在,林初中午吃饭也就没有和李南星他们一起,而是和苏逸坐在一起,两人难得有机会坐一起吃饭,苏逸还请林初喝饮料。
  就在两人聊着天的时候,李南星和欧阳忽然走了过来,端着饭菜悠然自得地坐在林初和苏逸身边。
  林初很不喜欢李南星,这个人油嘴滑舌,装腔作势,胡说八道。
  李南星也不喜欢林初,可他老大总和这个人走一起,他没办法忽略讨厌鬼。
  “林初,听说昨天是你生日?”
  林初回答一声,“嗯。”
  “诶呀,怎么也不带上我们呢?我们也帮你庆祝庆祝啊。”
  “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林初淡淡说了一句。
  “看来你最近很讨Bobby欢心啊,他还帮你过生日,不过其实讨Bobby欢心很简单,最重要就是听话,Bobby也说,你是他,见过的,最听话的小狗。”李南星最后一句话语气更加重了几分。
  林初心里听得很不舒服,可也不想和他争执,端起餐具起身要走,苏逸也跟着他走开了。
  “你干嘛这样说人家?”欧阳有些责怪李南星,这话他一听就知道是李南星自己编出来的,这段时间,宋景延的确和林初走的很近,而且他看的出来,宋景延是真的在乎林初,不是李南星说的是因为林初听话。
  李南星用叉子把酸菜往旁边挑开,忿忿不平地说道:“我就是看不惯他那副穷酸样还和Bobby一起。”
  校级之间的比赛开始了,第一场就是在凯德中学进行,宋景延让林初放学之后去看他比赛,林初也只是随便应了一声。
  最后一堂课宋景延没有来上,看来是准备球赛去了,下课铃响,同班同学早就已经飞速赶去球场占位置,林初倒是不慌不忙的收拾桌上东西,他脑子里不停想起李南星说的那句话,“你是他见过最听话的小狗。”
  虽然他当时听起来并不在意,可冷静下来之后,这句话却怎么也挥着不去,像个幽灵一样缠着他。
  其实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宋景延要一直缠着自己,更想不明白为什么忽然这样对他好。
  观众席上此刻已经人山人海,宋景延上场时候确认了球场好几遍也没有看到林初的身影。
  他为林初的不出现而感到莫名的愤怒,整整半场下来,宋景延都打得有些心不在焉,和对手的分数自然拉开。
  中场休息的时候,李南星拍拍宋景延的肩膀,“怎么了?心不在焉的?”
  “电话呢?”
  李南星以为是宋景延要自己的电话,他刚才漏在衣柜了,“哦,在衣柜里,我现在去拿!”
  “你的电话!”宋景延有些不耐烦说道。
  李南星刚拿出来,宋景延就夺过来,按下一个号码,不用一分钟电话就接通了,宋景延一股燥子气直接爆了表,“你在哪!”
  林初被他这语气吓了一跳,定了定:“我,在教室。”
  “我不是叫你过来看球赛吗!”
  “我。。。。。。”
  “算了!”宋景延直接挂了电话,扔回给他。
  李南星不用想也知道对方是林初,“Bobby,那么生气干嘛!那个林初就是个不知好歹的人,我都搞不清楚你干嘛一定要招他做小弟,想要傍你大腿的人多了去了,干嘛一定要林木头啊,我看着他就很不爽!”
  “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宋景延甩下毛巾,往球场跑去。
  林初在教室里也坐的不安稳,他不明白,自己的出现有那么重要吗?
  其实比赛前他去了,只是当时人山人海,根本没办法挤,他想已经有那么多粉丝了,多他一个少他一个也无所谓,想着这几天陪宋景延,自己的功课落下不少,就回去补功课去了。
  他想不明白,宋景延这么凶是为何!
  不过宋景延一直都这样霸道又无礼,现在去球场也无济于事,于是继续待在教室里做题。
  做到英语习题时候,他的手机播放器出了点问题,他向苏逸借了MP3。
  苏逸这款MP3是新款,和林初以前用过的都有些不一样,他对这些电子机器一点头绪都没有,走到苏逸旁边,请教他怎么用。
  苏逸刚好有道数学题不懂,林初就坐在他旁边帮他解答,两个人正研究题目,抬头见宋景延怒气冲冲从外面冲了进来。
  宋景延直接走到林初桌子上一把抽出他的书包扔进林初怀里,十足的命令语气,“跟我走!”
  林初抱着书包迟疑一会,没有动作。
  宋景延沉着脸,语气更加重了些,“立刻!”
  “别忘了你答应过我什么!”
  林初这才起身收拾东西,收拾时候也是带着气。
  宋景延这才满意往外走,林初默默地跟在后面,和他隔着一定的距离。
  两个人没有说话,一前一后,宋景延走的飞快,林初也不急着跟上。
  宋景延走到司机旁,停了下来,等着林初跟上来,到了近一点距离,宋景延突然说道:“我回到家,一定要吃到必胜客的海鲜披萨!”
  林初站在原地听着他说完,又看着他拉开车门钻进去以后狠狠的关上门。
  “你是他见过最听话的小狗。”林初脑海中又响起这一句话。
  汽车咻的一声消失在转角的位置,他觉得自己像是个小丑在目送最尊贵的客人离开,更可悲的是,他这个小丑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
  林初收拾心情立马跑到最近的公交站台,刚好赶上一辆去市区的公交车。
  此时的天如同好莱坞的科幻大片一样,黑压压一片将世界一分为二,旁边一位乘客抱怨道:“叫你带伞啦,你看!”
  “这种天气带伞有用吗?放心这种雨虽然大但是下不久的。”
  “希望我们到家前还没下雨。”
  这两个乘客很幸运,下车时候天还未下雨,然而林初就没那么幸运了,还未下车就倾盆大雨,大雨夹杂狂风像是要把玻璃窗砸碎。
  他快速从公交站台跑向广场,衣服还是湿了一大半,买好披萨,想着不能被雨淋湿就叫了车,司机说前面积水,要林初走到对面去,他把披萨放进书包里,顶着暴雨冲到马路对面,路边停着一辆装修的货车,他跑的快没有注意,手和货车上的铁片碰触加上奔跑的速度,在手腕处擦出一道很长的血痕,他看了一眼,并不是很严重,只是擦伤而已,便继续往前跑。
  司机看到他这般模样都有些心疼,连忙拿盒纸巾给他,还把空调关掉了。
  宋景延早早就回到家,在大厅里坐立不安,一会看看时间,一会看看外面的天气,想着这么大的雨,林初会不会淋湿了,会不会找地方先躲雨,想着自己是不是过分了些,可他自己也有一套理由,谁叫林初答应了他去看球赛,又食言不去,最后和苏逸两个人单独呆在教室里,还坐在一起!
  他最讨厌别人食言,还和他最讨厌的人坐在一起,这不是要把他气死吗!
  胡思乱想之际,大门开了,宋景延鞋都穿反了,急着走出门口,林初从外面跑了进来,全身湿透,湿漉漉的头发贴在额头上,衣服也紧紧贴着单薄的身体,眼里还是和以往一样冷淡。
  宋景延看着他这般模样,心里有些难受,他觉得有什么东西从他心里流了出来,那是他从来没有过的东西,酸酸的,软软的,在心里又沉甸甸的。
  林初站到他面前,也不看他,打开书包,从里面把披萨拿出来,递给宋景延。
  宋景延接过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林初手臂上长长的血痕,“你手怎么了?”
  林初立马松手,把手抽回来,冷冷地说道,“我这种下人,不牢宋少爷关心。”
  说完,背起书包往偏楼走去。
  这句话把宋景延呛着好几分钟都回不过神来,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我。。。。。。”
  “我把你当下人吗?”
  “我把你。。。。。。。”宋景延一个人自言自语道。
  一时间自己也不知道把林初当什么,憋着一股气回自己房间里。
  他看着桌上的披萨,一口都没吃,他不否认,自己并不是真的想吃披萨,的确是为了消气才让林初去买。
  他认真想了想自己说的话,是不是真的很像命令一个下人?他从来没有留意过自己的语气或者态度会怎么样,毕竟从小到大他都是这样的,也没有人反驳过他。
  他不否认一开始想要收林初当小弟的确是因为他是保姆的儿子,身份低,而且还夺走了属于他的部分焦点,他想借此挫一挫他的光芒,可后来他想林初当他小弟,只是想两个人能够靠近一些,至于为什么要靠近,他也不清楚。
  他立刻打电话给李南星,“南星,问你件事。”
  “怎么了?”李南星听宋景延声音好像挺严肃的。
  “我平时说话的语气是不是很冲?”
  “Bobby,你是不是吃错药了?”
  “算了,问你也是白问!”
  这个李南星和宋景延简直就是“天生一对”,无论宋景延脾气多爆,李南星都有自己一套嬉皮笑脸的方式将宋景延的气消化掉。
  宋景延又打电话给了欧阳,欧阳一直都是个比较客观的人,他的说法比较可信一些。
  “欧阳,我是不是有时候说话很让人难受?”
  “怎么了?哪个妹妹受不了你了?”
  “说正经的。”
  “难得你还会反省自己,额,有时候吧,还真的是。”
  “那你们怎么不告诉我?”
  “我和李南星跟你这么久了,都知道你是什么人,知道你一时气话,我当然也不会放心上。”
  “好了,我知道了。”
  宋景延挂了电话,认真思考着,林初和李南星和欧阳是不一样的,他们三个人都是家里的少爷,偶尔都会有少爷脾气,彼此都清楚,可林初不一样,他来自社会的低端,他身上从来就没有少爷脾气,对宋景延的少爷脾气当然很抗拒。
  宋景延长长叹了一口气,又找到家里药箱,从里面拿出一只消炎的药水交给了林初的妈妈。
  “胡阿姨,那个,这个给林初。”
  “哦,这是什么?”
  “林初的手擦伤了。”
  “哦,没事,擦伤而已,很快就会好的。”
  “不是,胡阿姨,这个擦伤可大可小,万一感染了破伤风整只手都要废了。”宋景延一本正经说道。
  “哦,好好,谢谢宋少爷。”
  林初回到房间之后立刻洗了个热水澡,看着桶里湿漉漉的衣服,觉得自己有些可悲,李南星说的没错,宋景延真的把他当成一只听话的小狗,一个听话的下人。
  更可悲的是,他竟然连一丝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他现在用的一切都是来自于宋家!
  他很感谢宋叔叔给予他和妈妈的一切,可给的太多有时候就会成为一种负担。
  对于林初这种从小就没有感受过什么温暖的人来说,这种不计回报的给予更让他过意不去,这些东西他不想去想,可还是无形中压在自己的头上,有时候会喘不过气来。
  他有那么一刻认为宋景延是把他当朋友的。
  现在看来,他真的是个白痴,宋景延这样的人怎么会缺朋友,而且怎么会和保姆的儿子做朋友。
  苏逸告曾经告诉他,学校每年都会有三个名额保送美国一所世界知名的音乐学院,学费全免,林初此时此刻比以往都想得到其中的一个名额,这样既可以免掉学费,也可以继续追求自己音乐的梦想,还可以离开宋景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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