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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彩虹号-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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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Python),更不是数据库程序设计类(Access、MySQL)和办公软件高级应用(MSOffice高级应用),也许仅因从下载安装JDK、设置路径、成功运行第一个Java程序(HelloWorld。java)的艰辛过程之中,他慢慢喜欢上了这门编程语言,但最重要的客观原因或许是最难用它来干坏事。
  眼睛干、涩。
  他坐在自己的书桌前,透过模糊的玻璃窗,看不清外面天空的颜色,只能转头看向斑驳的后门,小阳台前雨幕叠叠重重。
  雨,哗啦啦,坠落。
  敲打键盘的手指停了下来,这场雨是那么的熟悉,夹杂着过往的回忆,曾经相识的那些老友,有些已音信全无,往昔的许多知己,今日也很难相逢。这场雨,每一滴水都有名有姓,密密麻麻的姓陌名生,高高在上的称寂呼寥,淅淅是冷,沥沥是漠,落地的叫悲,空中的喊伤。
  每到下雨天,总有一处殇舍在播放南拳妈妈的《下雨天》,让人感觉是因为这首歌才哭下的雨,而不是下雨后才听起这首歌,雨丝挟带情愁。
  他只顾悠闲上着网、听着歌。
  “嘀嘀嘀……”有人Q他。
  他看了一眼会话框左上角,是她找。
  “在?”她肯定是小心翼翼的轻声低语。
  “?”他打了个问号,随后又敲了一个“在”字。
  “我在图书馆呢。你在哪?”她也是个喜欢看书的女孩。
  “我在宿舍,怎么啦?”他关心的问道。
  “雨好大啊。我忘了带伞,嘻嘻。”说完这句,她又发了一个苦笑又无奈的表情。
  他在感情世界里的表现次次都是那么的愚钝。
  如果说他的内心是一间紧锁的小屋,那么打开它的钥匙不是握在他自己的手里,而是攥在某个路过它门前的人手上。
  这个人不是一个人,也有可能就是一个人,因为脚步声响了又响,熄了又熄,这个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每一次,他都觉得门外的脚步只是路过,而不是来开门,直到有一天他听到有个脚步声停在了门前,而门铃却始终没有响起来,可门最后还是开了。
  开门的不是钥匙,而是门内的人主动打开了小屋门,不管见到的是她,还是她。
  简短几句,心领神会。
  “没事,我去找你。”
  “谢谢啦!”
  “等我。”
  “嗯。”
  窗外,大雨滂沱,犹如哭天。
  侨大像是被狂风从水中拉起的一帆雨帘,垂柳一样的左右摇摆,涂抹来,涂抹去,致使无处不在湿漉漉的滴着水。
  收到她的求助信息后,他立马穿上舍友的拖鞋,用一个旧购物袋装好自己的拖鞋和一把雨伞,拎着另一把雨伞匆匆走出了宿舍。
  通往图书馆的校道已满是积水,路砖破损产生的坑坑洼洼,俨然成为了一个个小小的“陷阱”,一不留神,砖落水溅,混杂脏泥土射到裤脚,高一点可达大腿及后臀。因为穿的是拖鞋,所以他走起路来,有恃无恐,但拖鞋后跟却惯性的甩起了无数水花,洒在他的裤脚上,尽管它已经被卷起来了。
  看着一个或两个,最多三个,狂奔或悠然走在图书馆通往南区饭堂或北区教学楼的校道上,他心想她会不会是等下有课,或者她也有可能是看书看累了,只想回女生宿舍休息,如果是前者那她心里肯定非常的焦急。想到这里,他加快了步伐,尽管后面水花依然漫天飞舞。
  幸好图书馆离南区男生宿舍不远,他很快就走在了它门前的长长台阶上。
  “这里!这里!”看到他的出现,她兴奋的嚷道,有点像遭遇干涸的小鱼突然遇到了大水,而不是屋漏遇见了下雨。他看向她所站的方位,那里其实已经站满了人,有的愁眉苦脸,有的喜笑颜开,还有的若无其事,不过他(她)们都是没带雨伞的悲催之人。收起手上的雨伞后,他赶紧走过去,向她递过去旧购物袋。
  “给你!这是拖鞋和雨伞,外面雨还很大,走出去你的鞋子肯定会淋湿的。”他看着她,考虑周全的对她说。
  她的眼神和其他任何时候都不一样,他似乎也能感觉得到。她说:
  “真的太感谢你了!”
  接过伞和鞋子后,她准备脱掉身上的鞋子,但她挎着的肩包和手上的书使得这个过程困难重重。他看在眼里,想在心里,便主动请缨。
  “我帮你换,站着别动!”他没等她答应,就已蹲下身子帮她脱鞋、换鞋,并往上慢慢卷起她的裤脚。
  她心里有没有感动,这个不得而知,但旁人看到这一幕已是无比羡杀,何况那些只能等风停雨住的苦逼同学。
  “谢谢,谢谢!”她嘴上不停的道谢,根本没留意到身旁其余人的嫉妒眼光,她只集中精力看着弯腰低头的他。
  雨势不减,情缘不灭。
  俩人穿着拖鞋,肆无忌惮的走在积水的校道上,有说有笑,脚底又响起了熟悉的“哒哒哒”之声。
  “这天气真烦人,没想到节骨眼的时间,这雨还在倾盆而下啊!”她淡淡说道,话外之意或许是早上的天气只是阴沉且有春风吹拂。
  对于她的烦恼,他能够理解,但问题只是一时的,还有更令人讨厌的下雨天。他说:“春天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雨水,最怕的还是阴雨连绵。”
  “你说的是回南天吧!”南方人都知道这种天气,她也不例外。
  “真聪明。”他假装夸奖道。
  在雨天讨论下雨的话题,难免增加人的愁思,倒不如说点别的话题,他心想。这时的雨势没有了刚才的那么疯狂,但他的衣角、裤脚都已湿透,全身上下也被雨点随机的光顾。
  “对了,这种天气你怎么不叫你男朋友来接你?”他还是忍不住问出了这样的问题,说明他还是想知道她现在是否单身。
  “木有男朋友!又不想找别的同学,只好麻烦你了!”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浮现了一丝怕羞又无名的神情。
  “不麻烦,难得你想到我,而且我还住得挺近!”他历来怕的是自己麻烦别人,而不是别人麻烦他,因为他一直是一个热心肠的大男孩。
  她想了想,说了声“对哦!”,好像才想起在那拿过书。
  接着,她又说:“不过,我还真的有点担心你又把我给忘了呢。”
  “肯定不会,通常会想起我的人,我都忘不了。他说话的语气有点暧昧起来了。
  “嗯。”
  十字路口,俩人分别。
  他哪里来哪里回,她则拎着装有自己袜子和鞋子的旧购物袋去往北一教学楼,那有她上午的最后一节课,自己是在南主楼上完课后才去的图书馆,没想到天公喜怒无常,下起瓢泼大雨来,这都是她自己说的。
  对两个或多个地点不同时段的课程,他多见已不怪,也许学校只是单纯的想让各位学子多点运动,人为的安排一个上午或下午的课程教室,有的在南主楼,有的在北一二教学楼,让他们来回走动一下也是趣闻。
  6。三步走
  往后他与她的见面再也不是偶然的相遇,而是熟悉彼此的深入认识,俩人之间的感情一步一步的建立起来。
  第一步,QQ聊天。
  他从未有过如此迷恋一个人的感觉,时刻都想与她见面,想知道她在干些什么,一天见过哪些人,说了哪些话,有什么兴趣爱好,她会不会想起自己。每天他总有一些时间在胡思乱想。
  他真的成了那样的人。
  看着QQ好友那一栏,他将她单独放在“特别的人”一组里,每当她的头像暗时他也跟着失落,而它亮时则很开心,有时他也想主动找她聊天,但又觉得不是很合适。
  这样纠结了一段时间,他的心里其实很痛苦,喜欢又害怕被拒绝,不追求又觉得难受。于是,看着她用QQ音乐听什么歌,他也听什么歌,心想着万一以后聊起来,可能这会是个共同话题。
  他想找她的时候,就点开她的QQ会话窗口,可是不一会又犹豫着关闭了,然后又点开,又关闭,来来回回,一次又一次,直到自己控制不住双手,敲打了键盘。除此之外,他也会静悄悄的浏览她的QQ空间,看看有没有新的动态,同时翻看她的所有日志、相册、留言板、说说……,一字不差的慢慢斟酌,凡是能了解到她个人的信息,他都毫不放过,最后退出时还不忘删掉自己的访问记录,莫名有一种担心她发现自己的异常行为。
  更甚者,他连她空间访客的QQ空间也逐一点进去看了又看,他想知道她的朋友圈都是哪些人,关注她们之间的评论、对话,陷入了一种极度痴迷癫狂的状态,产生了太过在乎的感觉。
  每一次的QQ聊天,他最害怕的是她用最简短的答复来代替她想说的话,例如“嗯”、“哦”、“啊”等象声词,像他曾经那样字字珠玑,可她并不是这样的女孩。
  他问她答:
  “在?”
  “我在宿舍。”
  “在干吗?”
  “在看电影,而且还吃着零食呢!嘻嘻。”
  “什么电影这么好看?”
  “星爷的老电影。”
  “哦哦,你也喜欢他的电影。”
  “是呀,挺搞笑的!”
  “哈哈,是非常搞笑。”
  ……
  她问他答:
  “你也在宿舍吗?”
  “是的,也在上网。”
  “上网看什么,也看电影么?”
  “没有,正在看新闻。”
  “哇哦,你还挺关心时事的耶。是吗?”
  “一般般啦!偶尔瞄一眼。”
  “等下去图书馆不?”
  “去呗!”
  “你要是先到的话,帮我霸个位置呗!(害羞表情)”
  “当然了,霸占一张书桌都木有问题的。(呲牙表情)”
  “呵呵呵!(笑哭表情)”
  “等下见。(还是呲牙表情)”
  “耶!(胜利剪刀手表情)”
  这样的对话,他和她不会就这一次,往后会越来越多,不管线上还是线下。
  第二步,逛街吃饭。
  不管白天还是黑夜,有两条街总是人满为患——长堤步行街和浔丰夜市街,它们一南一北,平分秋色。
  他与她走在南校道旁的小路上,谈论着各种熟悉的话题,忘我的一直往前走。走过了南门,到了旧车站,一个小超市就在旁边,就是那个开学时他就来买过日常生活用品的小地方。进去看看吧,他说。
  他对这里早已熟门熟路,即使再转上十八个弯也认得哪跟哪,这里已经是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了。他还说他有时也会去富华广场那边看看,那里商品品类更加丰盛,装修也非常之豪华,人流相对来说无法比拟。他问她对这两个地方是不是也不陌生,她答了声嗯,说她有空也会来走走看看,确实是很方便。
  俩人瞎逛了一会,他买了两支饮料后便和她走出了小超市,继续往长堤步行街走去,一路上,富有本地特色的小商小贩也由远至近的逐一映入眼帘。
  每前进一段路,人就逐渐多了起来,有像他俩刚来的人,也有正往回走他俩来时的路的人。这些人三三两两,不乏恋人与情侣,同学兼好友,大人和小孩,还有独自步行的人。她说人真多,他说很热闹。
  由于人实在太多了,而且她又喜欢这走走那瞄瞄,俩人的手不知怎么地就自然牵在了一起。或许他怕把她弄丢了,趁她不在意时牵上的,或许是她急匆匆的想看看另外一家人多的小吃店时,无意之中牵起他的手就跑了过去,她也不想丢下他一个人。
  总之这是他和她第一次牵手。他看着她开心的样子,他也开心。这里的美食很诱人,店面建筑也极具民俗,难怪许多人流连忘返。享用完了风味小吃,瞎逛遍了特色小店,他带她到了帝煌广场,它就在步行街的旁边。即使人少了一点,他和她的手还在牵着,两眼时不时对望,或者等待红绿灯,或者走到某处拐角,几秒眼神交汇,微笑,温暖而滋润。
  帝煌广场是一栋单体建筑的大型商场,与富华广场的平体建筑风格尤显不同。他不知它是因步行街而兴旺发达,还是后者借它发扬光大。从首层开始,俩人又开始了闲逛模式,相中哪个小店就坐上一坐,看上哪家小铺就瞧上一瞧。他挎着她的肩包,尾随着她的步伐,一会牵上她的手,一会又松开,微笑的看着她的一举一动。
  直到她走累了,他找了个地方让她坐下来,还是静静的看着她,递给她水,看她喝水,看她抿嘴,看她咧咧大笑。他觉得她很高兴,他也高兴。
  回校的路上,他除了挎着她的肩包,双手还抱着一个很大很大的公仔。尽管她想自己抱着,但以她的瘦小身子来看,将会非常的吃力,所以他觉得还是他拿着更好。可她一路上就是想自已拿,拗不过她的恳求,他只能让她试了几下。
  果不其然,没走几步,她就开始微喘起来。他笑着夺过公仔,只把肩包物归原主,笑对她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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