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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狼藉-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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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觉得这要怪郑洵,要不是这人跟他搭话,他不会分心。
  郑洵脱光之后,也挤到了花洒下面,抬手给余恪白洗头发。
  “要不要去医院看看?”郑洵又打了个哈欠,淋下来的水进了嘴巴里。
  “嗯?看什么?”
  “失眠。”郑洵说,“你万一一直睡不着怎么办?”
  “不会的。”余恪白伸手去摸沐浴露,挤在手上,然后往自己身上涂。
  “那儿有浴花,为什么不用?”郑洵伸手,把挂在一边的白色浴花拿过来,挤了沐浴露,揉出泡沫之后开始往余恪白的身上擦。
  余恪白只是不太想用郑洵的东西,怕对方不高兴。
  但既然主人都这么做了,他也没必要再推拒。
  “我过几天就好了。”余恪白冲干净身上的泡沫,然后赶紧退了出来,拿了条毛巾擦身体,还甩了甩头发上的水,“我去买早饭,你想吃什么?”
  郑洵有点想让余恪白亲手给他做一顿早饭,两人认识这么久了,他经常听到余恪白说会做这个会做那个,可他一次都没吃到过,两人一见面就是做‘爱,做得累了,想吃东西了,就叫外卖。
  这种关系太直接,在眼看着就要结束的时候,显得有些苍白,充满遗憾。
  但郑洵没说,他也不太喜欢给余恪白提要求,因为这家伙性子别扭,有那么几次,他提了要求之后,总觉得对方心里不痛快,办起事来也别扭。
  “随便吧。”郑洵开始洗头发,“楼下有早餐摊,出了小区往右边走有肯德基和麦当劳,你看着买好了。”
  余恪白轻轻地“嗯”了一下,擦干之后,光着身子就出去了。
  他们俩都习惯了在对方面前一丝‘不挂,每次洗完澡在屋子里光溜溜地走来走去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
  余恪白回到房间穿衣服的时候想:还是不能留在这里,以后郑洵的老婆住进来,他就不能这么自在了。
  像是又给自己找到了一条远离郑洵的理由,余恪白在一个月之后去另一个城市的念头更加坚定了。
  他买了两碗豆浆,四个包子,还有两颗茶叶蛋。
  两个人吃饱之后,郑洵去换衣服,问他:“等会儿去哪儿?我送你。”
  “不用了。”余恪白收拾好垃圾,用塑料袋装好放在门口,准备等会儿出门的时候丢掉,“我自己走就可以。”
  郑洵低头系衬衫的纽扣,一不小心,把一颗扣子给弄掉了。
  他有些心烦,不止是因为这扣子。
  今天他要去拍婚纱照,本来说好不拍,但梁潇的父亲说办婚礼的时候没有个结婚照太不像话,说什么也要赶着拍出一套来。
  梁潇是郑洵的未婚妻,两人订婚已经订了两年,拖拖拉拉到现在才真的开始筹备结婚的事。
  今天去拍婚纱照,后天去领结婚证,郑洵觉得烦,结婚这事儿在他这里等同于“麻烦”两个字。
  但他又不能不结这个婚,梁潇是个不错的姑娘,他们从小就认识,彼此也算是熟悉,更主要的是,梁潇对他不会有任何怨言,因为她觉得自己亏欠郑洵的。
  梁潇不会说话,是个哑巴,这就是她“亏欠”的点。
  郑洵觉得无所谓,反正他们在一起本来也不是为了谈恋爱。
  “小白!”郑洵皱着眉,泄了气似的坐在床上。
  余恪白本来都准备穿鞋走人了,听见郑洵叫他,只好又跑进来。
  “怎么了?”
  “扣子掉了。”郑洵摊开手心,一颗深色的纽扣躺在那里。
  余恪白看了看他:“那就换一件穿啊。”
  “不,”郑洵像个故意闹别扭的小孩儿,“你给我缝上。”
  余恪白不是很擅长做这种事,但也没少做过,虽然有着“金主”,但他把郑洵给的钱都存了起来,平常的生活依旧过得紧巴巴,缝袜子是他最常做的针线活。
  “家里有针线?”余恪白觉得郑洵家里应该没有这种东西。
  果然,郑洵想了一会儿,然后认输一般说:“没有。”
  余恪白忍着笑,耸耸肩,转身往外走。
  “那你拿回去给我缝好。”郑洵开始脱衣服,换好之后出去,把脱下来的衬衫丢到了余恪白的头上,又拉着对方的手,把孤零零的纽扣塞给了对方,“缝好带回来。”
  余恪白把他的衬衫从自己头上抓下来,叠好,把纽扣也小心翼翼地放到自己的口袋里:“行,下次见面的时候你提醒我。”
  “下次见面?”郑洵簇了眉,“不是让你搬来这里住?我们每天都能见着。”
  “我觉得还是别了。”余恪白穿上自己的球鞋,弯腰拿起垃圾袋,语气淡然地说,“我没记错的话你结婚之后是住这里的,我在的话不太方便。”
  郑洵语塞,他确实曾经跟余恪白说过自己结婚后会暂时住在这里,但那都是好久之前的事儿了,没想到这家伙还记得。
  他已经买了新房,跟梁潇结婚之后会住那边,这栋房子要么也是空着,给毕业之后没有去处的余恪白刚刚好。
  但郑洵没有马上告诉余恪白,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开不了口。
  “走吧。”余恪白叫他,“你今天不是还有事?”
  郑洵跟着他出了门,外面阳光刺眼,夏天已经来了。
  六
  初夏的时候,阳光总是让余恪白会十分不适应。
  每次出门,都要站在阳光下眯着眼睛定定神,才能打起精神往前走。
  郑洵要送他,被他给拒绝了。
  余恪白得减少他们接触的机会和时间,不然一个月之后,两人突然切断联系,会变得很不习惯。
  就像不习惯这个季节突如其来的烈日一样。
  郑洵的车缓缓从他身边驶过,对方开着车窗,担忧地问他:“真的不要我送?”
  “不用。”余恪白笑了笑,“出去就有地铁站,很方便的。”
  “不想让你挤地铁。”郑洵的车开得缓慢得几乎快停下,他摸出烟跟打火机,叼着烟,将打火机递给余恪白。
  余恪白懂他的意思,凑上去为他点烟。
  两年了,他们之间的默契还是有的。
  不止是床上,生活上也如此,虽然他们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
  这一点还是要归结为余恪白的聪敏,他懂得识人眼色,时间一久,郑洵给他一个眼神,他就知道对方想做什么。
  也恰恰是因为这点,郑洵觉得,以后余恪白不在身边,挺可惜的。
  “快走吧。”余恪白说,“别让人家等急了。”
  郑洵吐了口烟,都吐在了余恪白的脸上,他笑得像个恶作剧得逞的顽童,对余恪白说:“到家给我打个电话。”
  他是惦记余恪白的,也真心实意关心他,两人肉`体关系维持了这么久,余恪白却始终保持着一种神秘感,这让郑洵觉得他很耐人寻味。
  说不清是什么感觉,也说不清有什么确切的感情,只是觉得就这么结束的话,未免有些遗憾和空虚。
  但郑洵也是个干脆利落的人,说了两年就两年,他已经准备好了两人的告别仪式,在他结婚的前一个星期,跟余恪白度过最后的夜晚,然后一拍两散,他回去,重整精神,迎接自己新的旅程。
  一切都计划得非常完美,郑洵从未想过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余恪白转了两趟地铁,又走了两千多米,终于带着一身汗回到了学校。
  他们四人宿舍,另外三个这会儿都不在。
  他从自己的抽屉里找出针线,仔细小心地给郑洵把衬衫的扣子订好。
  最后咬断线,把东西收拾好,余恪白抚摸着那件衬衫,想了想,穿在了自己身上。
  他去照镜子,看着穿着大了一码衬衫的自己,觉得无比违和。
  他伸了个懒腰,脱下衣服,爬上了床。
  刚刚躺下,余恪白接到了一个电话,是高中时的同桌打来的,这么多年两人一直维持着很好的关系,对方在另一个城市读大学,恰好就是余恪白毕业之后准备去的那个地方。
  就因为这样,对方主动提出承担租房子的任务,等到余恪白过去,就能直接入住了。
  “小白,昨天早上我给你发图的那个房子我去看了,挺不错的,只不过在四环外,以后上班儿的话可能会辛苦一点。”
  “没事儿。”余恪白说,“只要房屋性价比高就行,交通便利的话,大不了每天早点出门。”
  “交通是可以的。”对方说,“出门就是地铁站和公交站,周围也有小商圈。”
  “嗯,你要是也觉得可以,就定下来吧,我下个月就过去了。”余恪白说这句话的时候,突然有点无力,虽然他一直在等待着新的开始,但它真的即将到来时,余恪白也是有些忐忑的,“高扬,辛苦你了。”
  “嗨,说什么呢你!”高扬故意做出一副埋怨的语气,“咱们俩还说这种话,你真不当我是哥们儿啊!”
  余恪白笑了,他知道高扬人好,他家里除了变故之后,高扬是唯一一个每天不间断给他打电话的人。
  甚至后来,高扬问他经济上有没有困难,可以提供些帮助。
  余恪白知道高扬是好心,但这种帮助他是绝对不会接受的,就算没有郑洵,他应该也不会。
  当然,余恪白没有告诉高扬自己身后有郑洵这么一号人,他开不了口,虽然并不觉得自己做的事有多肮脏下贱,但还是试图在老同学面前塑造一个坚强完美的形象,即使这个形象可能随时都会崩塌。
  “那好,我就不说客套的话了,这房子你就先租下来吧,我待会儿把我的那份房租转账给你,你租下来之后我就开始往那边寄行李。”
  “这么快就寄行李?”高扬有些诧异,他们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住在学校里,大家都是能拖一阵子就拖一阵子。
  “嗯,过段时间我有事要忙,怕没空。”
  “啊,这样啊。”高扬看了眼日期,发现马上就是余恪白父母去世两周年的忌日了,他小心翼翼地问,“小白,过几天你回去吗?”
  余恪白知道他在问什么,笑着说:“不回去了,那里没有我的位置。”
  高扬更心疼这个好朋友了,恨不得现在就跑到余恪白面前,给他个拥抱:“成,那你尽量早点儿过来,咱一起收拾下房子。”
  “嗯,好,那先这样吧,我睡个觉,最近晚上总失眠。”
  “好好好,你先睡,有事儿电话联系。”
  两人挂了电话,余恪白给高扬转了几千块钱,押一付三的房租加上中介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好在高扬到时候跟他合租,两居室,一人一间,这么算来,才划算了些。
  他把手机静音,然后塞到了枕头底下,祈祷自己能睡上一会儿。
  七
  郑洵拍婚纱照的时候一直心神不宁的。
  他的手机放在梁潇的包里,而包在梁潇妈妈的手里。
  他们只是简单的在摄影棚拍几张到时候婚礼要用的照片,不过两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也不能太应付。
  拍照的时候郑洵一直支楞着耳朵,生怕错过了余恪白的电话。
  他总觉得对方最近怪怪的,虽然从一开始余恪白对他就不冷不热的,但最近尤甚,就好像对方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马上就可以结束了,对他这位金主的冷淡和排斥也愈发的不加掩饰。
  对于这个,郑洵是有些不开心的。
  他很喜欢跟余恪白在一起时的感觉,毫无压力,随心所欲,甚至平时不能让别人听到的话,他都可以对余恪白说,因为他可以完全信任余恪白,毫无来由的。
  只是郑洵觉得余恪白好像越来越刻意地将他往外推,之前有一次甚至问他最近有没有遇到合心意的男孩。
  郑洵的回答是没有,然后压着余恪白痛痛快快地做了一次,并且表示现在余恪白就是最合他心意的人。
  郑洵说的是实话,他这段时间甚至开始考虑要不要跟余恪白商量继续这种关系。
  五百万睡两年,其实价格相当高了,他那会儿只是不想收着这些钱,所以顺水推舟做了这么件事,现在就算再出五百万,只睡一年,他都可能会点头。
  余恪白的迷人之处在哪儿呢?郑洵琢磨了很久。
  不可否认的是,余恪白很聪明,而且把这份聪明完美的用在了他们的床事上。
  郑洵对做‘爱其实没有多高的追求与兴致,只是为求解解乏,后来他被余恪白给宠得有些挑剔了,除了对方那张冷冷淡淡的脸以外,看谁都没有那么舒服。
  余恪白很懂得在床上迎合郑洵,他不是一味的被动,也不会过分讨好,他能准确地拿捏住郑洵,能根据郑洵当天的状态来确定自己应该饰演一个奔放的情人还是一个腼腆的青年。
  这些是郑洵以前遇见的那些人无可比拟的。
  郑洵想着余恪白,身体稍微起了点儿反应。
  双手搭在他肩上的梁潇轻轻拍了拍他,郑洵回过神儿,听见摄影师正在说话:“来,新郎慢慢低头吻新娘。”
  郑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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