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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王者之巅-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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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城的守军知道对方在伏击了香草城的援军后,士气受到严重的打击,面对利德人的攻城,被迫作出回应。

双方的弓箭手,先是城上城下的对射了一阵,算是战斗的开始,接着立顿大公大旗一挥,那些蓄势待发的战士举着盾,扛着攻城梯开始了对城墙的攻击。

虽然守城的络丝人是被迫作出回应,但他们都知道,如若破城,像他们这样普通的士兵只能蝼蚁一般任由利德人杀戮,所以守城的军队也算被迫作出积极防守。

守城的络丝人比攻城的利德人少了一半,但这并不意味着利德人就能够轻取这座络丝公国的首都。利德人弓箭手站在靠近城墙的地方,自由射击城墙上的络丝人,希望可以给攻城部队减轻压力,但这也暴露了自己,经常会有一个利德弓箭手射出一支箭后,紧接着招来上百支箭矢的报复。

利德步兵将攻城梯搭在城墙上,希望利用人数优势,强行打开城墙的缺口。但每当有人登上城墙,也就意味着他生命的终结,络丝人不会轻易放弃他们倚赖的屏障。

不过络丝人情况也颇为不妙,人数众多的利德人,没有选择单一方向的突破口,而是遍地开花。面对上百架攻城梯在一面城墙上铺展开来,人数上处在劣势的络丝人,在兵力布置上捉襟见肘。攻城战陷入僵局,谁都没有力能结束这场战争,双方都在反复的争夺每一段城墙,每一个城垛。喊杀声,惨叫声不绝于耳。

第四十五章十字军东征

利德人的猛烈攻城,让奥兰治公爵夫人再也无法安坐在宫殿的宝座上,于是她带领着所有的随从,打着表明身份的红底白玫瑰旗,登上了内城的高塔。

飘扬的玫瑰旗鼓舞着每一个守城的络丝人,他们知道,在身后不远的高塔上,公爵夫人正在看着自己。也许在某一个瞬间,那些奋力杀敌的动作被公爵夫人收入眼底时,这个人的好运也会随之到来。

当然,奥兰治公爵夫人的到来也刺激了攻城的利德人,当他们见到玫瑰旗时就知道,络丝人守城已经倒了最紧要的关头,如若不然一向以优雅著称的公爵夫人是绝对不会亲临战场的。

看着奥兰治公爵夫人优雅的身段,立顿大公对身边的传令官说道:“告诉战士们,攻进城,一人一个女人,所有的东西随便拿。前十个攻进玫瑰城的人,会得到贵族头衔。”

·文}得到大公口谕的传令官们骑着马,开始穿梭在攻城的部队当中,大声重复着立顿大公的话。

·人}奖励机制在任何时候都能触动人心,对财富和地位渴望的利德人在听到传令官的话后,像打了鸡血一样,丝毫不避讳射来的箭矢,高昂着头加紧攻击城墙。

·书}看着岌岌可危的城墙,公爵夫人眼里射出骇人的精光,对身边的人说:“把我们的王牌派上去,是该给利德人些苦头的时候了!”

·屋}随着公爵夫人的话音,一面令旗升起在高塔上,那是与常见的令旗不一样的旗帜,一个类似于火的怪异的图案绣在旗上。

看见令旗,一支在内城等候多时的500百人队伍,迅速跑出内城,登上了外城的城墙。

一罐罐火油和燃起的熊熊大火,让攻城的利德人知道了这队快速补充上络丝人的真实身份——络丝公国最为精锐,装备最为昂贵的掷油兵。

掷油兵得出现,改变了战场的形式。玫瑰城下被火海所淹没,攻城梯被大火烧毁,浑身沾满火焰的利德人哭喊着从城墙上跌下,利德人被迫放弃了眼见的胜利。

一仗下来无论是利德人还是络丝人,都损失惨重。经过协商,双方在停战期间开始抢救伤员和埋葬死人。比起刚才战场的喧嚣,打扫战场则安静了许多,所有人都被战争的阴霾所笼罩着。没人知道,他们在为死者祷告后,有谁会来为自己祷告。

一场大火吞把原本没有死的,和已经死去的人全都烧成了灰,所以救治救治伤员和埋葬死人的工作异常轻松。短暂的停战后,战斗再次打响。还像之前一样,双方都在等对手撑不住时结束战斗,可是偏偏就这样双方都没有主动放弃。围攻玫瑰城的战斗打打停停,一直持续了一个月的时间。

利德人没有想到攻城会持续这么长时间,随身携带的干粮已经告罄,为此利德人不得已一边攻城一边四处搜寻粮食。

立顿大公被粮食的问题搞得焦头烂额,却也没有办法。为了支持战争,他手下的贵族骑士,全都变成了强盗,到处洗劫村庄。

为了胜利,大公一再坚持,希望过些时日,玫瑰城就可以不攻自破。为了粮食与胜利,大公纵容每一个可以搞来粮食的人,为此秦烨也加入了掠夺的队伍中,这让他一度怀疑自己又重新回到了一年前的海盗生活。

当立顿大公正在进退两难时,西陆教廷派来的人将他解救了出来。

在威廉教皇接到奥兰治公爵夫人的请求与提议时,他就派人四处奔走呼告,积极促成这次对圣城的收复。经过长达半个多月,先后有近万人参加的会议,最终确定由西陆所有的国家应该停止内部的纷争,团结在太阳神的光辉下,解救处于危难同为太阳神教的兄弟们。

迫于教廷和自身的压力,立顿大公没有再坚持他希望的胜利,带着几千残军回到了利德。立顿大公没让秦烨失望,在回到立德后,马上加封了50钩的土地,作为他对战争贡献的回报。

结束了与络丝人的战争,但这并不代表利德公国可以安稳的度过这个冬天。狂热的宗教运动在平民内起到了巨大的反响,波及到了所有的西陆国家。许多平民为此变卖了产业,自发的集结在一起,然后汇成大军,等待有人领导开赴东方。

为了响应教廷这一重大的决定,许多贵族释放了家中的农奴甚至是罪犯,让他们带着赎罪的心去解救东方。同时为了配合教皇的呼声,西陆八个主要的国家分别派出了一个代表自己国家的骑士。

秦烨回到自己的城堡,刚见到他朝思暮想的阿兰达时,大公的书信就跟着他到了城堡。立顿大公在书信上写着,秦烨将代表里的公国参加东征的军队,理由是他熟悉东方的一切。

还没来得及卸掉盔甲的秦烨,不得已和阿兰达告别,带着斯特恩前往东征军聚集的亚眠城。

日夜兼程,满怀希望的秦烨来到亚眠后彻底傻了眼,整个城市里里外外都被四处赶来的人群包裹着,30000多人的军队让城市显得狭小拥挤。最重要的是,这些人不像是去打仗,更像是一次有组织的人口迁移。牛羊随处可见,农夫们推着双手小推车,车上堆着破旧的行李。那些饥肠辘辘的小孩子们坐在车上,逢人就伸出手,希望可以讨要些食物充饥。

在经过一周的时间后,集合在一起的队伍,终于由修士米勒和落魄骑士桑萨瓦尔的率领下,踏上了收复圣城的道路。

为了鼓励这一行为,教廷出资定制了大量的十字徽章,使每一个出征的人都得到战士的象征,其中包括那些尚不会走路的孩童。

秦烨和其他七国派来的骑士被赋予了重任,因为30000多人的队伍中,仅有他们8个骑士和8匹战马。30000人的队伍被分成15个小队,每队都有固定选出的指挥官,而这些指挥官则需要向8个骑士负责。

30000多人中大部分是没有土地的农奴,因此他们对土堆怀有极大的热忱,每路过一处田地,都会贪婪的停下脚步,支着手中的剑出神。在没有离开西陆之前,所有的骑士的任务就是管束这些没有纪律性的队伍。每当有人停下脚步,他们就会上前挥动皮鞭,而这些被管教习惯的人,皮鞭比语言更有用。在皮鞭的作用下,冗长的队伍缓慢的向着东方推进。

这支由破产农夫,有野心的商人,冒险者和罪犯组成的其中包含极个别骑士的东征军队,被后世西陆史学家称为“先驱者”。近二百年的十字军东征,也随着这支武器装备匮乏,人员素质底下的队伍拉开了帷幕!

第四十六章一个怪骑士

东征队伍走走停停,从西陆最西边的诺曼公国出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走出国境。为了能够早日到达圣城,修士米勒建议每名骑士率领两个千人队伍,进行行军竞赛,获胜者将获得米勒修士口头的一些奖励和承诺。

虽然身无分文的米勒口中的那些奖励,有如空中楼阁一般看不到踪影,但那些承诺对贫困的人来说,无疑是最大的动力。被激发了竞争心理的东征军,借着米勒修士那些虚无缥缈承诺,加快了行军速度。每一个人都希望早日到达圣城,打败异教徒,然后带着丰厚的战利品回家。

在每天的行军竞赛中,秦烨所在的分队,总是混在另外的队伍中,朝着圣城的方向踱步。却有一支松散与其它队伍无异的分队,总是能在夜晚来临前到达目的地。

秦烨不曾缺乏管理经验,可近4000人的队伍一字排开,一眼望不见首尾,还是让他彻彻底底体会了一次什么叫做鞭长莫及。秦烨和斯特恩整日骑着马,在队首队尾来回奔走,可依然不能使队伍提起速来。

每天看似简单的机械任务,压的人有些喘不过气,只有在结束一天的行军后躺在帐篷里,秦烨才能放松心情,畅快的呼吸一下。看着秦烨日渐疲惫的身躯,细心的斯特恩建议,让他去那支每天都能准时达到目的地的队伍里学习些经验。被行军这件事弄的有些狼狈的秦烨在听到建议后,马上把队伍交给了斯特恩,自己骑马向走在最前面的队伍追去。

“阁下您好,我是来自利德公国的格劳瑞。”秦烨来到带队骑士面前首先作了自我介绍。

骑士的衣着与其他骑士无异,朴素实用,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金属的护盔下,那张女人阴柔与男人阳刚完美结合在一起的脸。

骑士也因为中洲人的相貌感到惊讶,惊讶之余很有礼貌的介绍了自己:“您好!我是来自诺曼公国的亚德里斯!”

骑士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尽管在努力压着嗓子,有些低沉,但仍可以称之为百灵鸟一般,婉转动听。

“是这样,我看到阁下带领的队伍与其他队伍并没什么不同,为什么总是能按时达到预定的地方?”

骑士指着从身边走过的队伍说:“难道您看不出来吗?”

被骑士手指的队伍像逃荒一样,穿着破衣烂衫,队伍中夹杂着牛羊的哞叫,孩童的啼哭,并没有显现出特别之处,没有看出门道的秦烨很诚实的摇摇头。

“唯一的不同就是我让他们走在了最前面。”骑士眼睛带着笑意。“仅此而已!”

非常浅显的道理,领头羊之所以成为领头羊,就是因为它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

恍然大悟的秦烨连忙道谢:“谢谢您!”

“用不着客气。”骑士笑道,“希望这个道理别让第三个人知道,否则我们又会像之前一样,所有人都在向圣城爬,而不是走了。”

与骑士道别后,秦烨回到了自己的队伍。

“怎么样?他怎么说?”斯特恩骑马迎上秦烨问道。

“他告诉了我方法。”秦烨回答说,“一个关于领头羊的简单问题。”

“那是什么?”

看到斯特恩还是没有明白,秦烨把自己的理解说给了他。

听完秦烨的话后,斯特恩惊讶的说:“这么简单的问题我们怎么没想到?他可真聪明!”

骑士的方法果然很奏效,在秦烨把自己的分队从东征的大军中分离出来后,队伍整体的速度马上提了上来。分队没有了混乱大军的影响,在秦烨极力的催促下,很快就赶上了走在最前面的队伍。

在最前面的骑士,看着秦烨用自己说的方式,让他的分队赶了上来,微笑的挥手致意。

秦烨看着阳光下的骑士灿烂的笑脸,对身边的斯特恩说:“他可真英俊啊!”

“不是英俊,是漂亮!”斯特恩说,“真是个漂亮的小伙子!”

经斯特恩这么一说,秦烨也觉得这个年轻的骑士长的实在是很漂亮,骑在马上的感觉也与其他人不一样,但具体是什么感觉,秦烨却说不出来。

东征途中的这个小插曲,让秦烨不自觉开始关注这个漂亮的骑士。经过一段时间观察与交往,秦烨发现这个骑士经常会做出一些奇怪的动作。最常见的就是在他笑的时候,总是会用手捂住嘴,可当发现有人盯着他看时,他就会不好意思的把捂住嘴的手向上移,装作在揉鼻子。

“像他这样漂亮的公子哥,以前肯定经常在宫闱厮混,所以免不了沾上些女人气。”这是斯特恩在秦烨说出他观察结果时,对骑士做出的评价。

斯特恩口中沾染了女人气的骑士,带领他的分队走在整个东征军的最前面,继续充当领头羊的角色。简单的东西需要有突破,所以没过多久,骑士就开始在他的分队中灌输纪律的概念。

骑士的举动并不是突发奇想,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循序渐进的。在他开始灌输纪律后,领头羊分队无论从人员的精神面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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