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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王者之巅-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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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什么适合的工具,但破坏一条小小的道路来说,对两百人并不是难事。在破坏完道路后,秦烨又指挥海盗用绳子吊起了十几棵砍到的大树。为了可以稳稳的吃掉商队,海盗们用砍下来的树枝扎了一些木排,并将随身携带的酒浇在了木排上。扎好的木排也像大树一样,被高高的吊了起来。猎人的陷阱已经布置妥当,只等猎物自投罗网。

很快被分出的一百名海盗,没有损伤出色的完成了牵制任务回到了大部队中。看到了回来的一百海盗完好无损,秦烨更加坚定了胜利的信心。

姗姗来迟的商队并不能逃脱即将到来的厄运,从他们刚走进这片森林时,一切就已经注定。

由远及近的商队中所发出了任何一个响动,都在刺激着埋伏着的海盗,商队马车木轮在货物的重压下发出了吱吱的响声,在安静的森林显得那么不协调。但此时的声音在秦烨听来,却是那么的好听,仿佛一首美妙乐曲的华丽音符,盘旋在脑海中。

商队在设置的路障前停了下来,干苦力的奴隶快速的跑上前来清除障碍,雇佣军们紧紧的握着手中的武器,观察着四周,准备随时应对一切突发的状况。

当秦烨脑海中最后一个音符停下时,埋伏的海盗们也似乎得到了信号,十几名强壮的海盗抡起了大斧,果断的砍断了系着悬挂着大树的绳子。巨大的树木从天而降,砸在了停在路障前的商队,一时间被巨木砸中的人变成了肉泥,没有被砸死的人则躺在在巨木下,嘴里发着凄惨的哀嚎。跟在巨木后的是浇满了酒的木排,木排在被吊起时是相互间隔一段距离的,为的是把整个商队分割成几个小的部分。

木排放下的瞬间,早已准备好的弓箭手射出了点着火的箭矢。浇满烈酒的木排顿时烈焰冲天,阻断了整个商队。在冷兵器时代,火攻是一种打击敌人非常有效的方式。

在烈火的炙烤下,包括秦烨在内的每一名海盗血脉膨胀,挥舞着手指的利器,冲出了埋伏的森林。

遭受接连打击的商队和雇佣军阵脚大乱,虽然人数上占有优势,但士气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再加上三百海盗震天的怒喊声,一时晕头转向。

佣兵队长早已被刚才从天而降的巨木砸死,群龙无首的雇佣兵得不到有效的指挥,只能三三两两的站在一起对付着渴望鲜血的海盗。

作为头领的秦烨没有享受什么特权,仍然拼杀在第一线,不断挥舞着手中的大斧,砍到一个又一个的对手。

在砍到三个对手后,秦烨再一次挥动着已经有些卷刃的大斧,由上而下,向一个雇佣军战士砍去。仓促间,与接战的佣兵战士抬起的手中细细的直剑,想挡下这势大力沉的一下。“咔”的一声,大斧砍断了直剑,直接贯入佣兵的肩胛。鲜血顺着被撕裂的盔甲缝隙中慢慢的流出,雇佣军战士双腿不由的弯曲,跪倒在地上。

透过雇佣军战士头盔,秦烨看见了他的眼神闪了一下,那一闪中充满了对生的渴望,对死的恐惧。

大斧卡在了死去雇佣军士兵的肩胛上,于是秦烨从地上抄起了一把巨剑,再次加入到战团中。手中的巨剑在双手的一起作用下,像是一个开动了的绞肉机,每到之处便会有人倒下。一个四处躲藏的奴隶很不幸的撞到了挥舞的巨剑上,瞬间胸口就开出了一个血花。喷溅而出的血液,喷满了秦烨的全身。喷溅在脸上的鲜血顺着脸颊流到嘴角处,温热的鲜血滋润了开裂的嘴角。淡淡的血腥味充次着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此刻,秦烨有了一种嗜血的感觉。

就在他稍稍停顿时,背后传来了一阵刺痛,一个雇佣军士兵正在把他的长剑一点点用力的刺进他的链甲中。秦烨往前跳了一大步,摆脱继续向身体延伸来的长剑,巨剑在转身的同时一个下劈,“铛”的一声两把剑碰在了一起。

因为用力,双方的身体都压在了剑上。四目相对之时,秦烨的眼前出现了一双同样对鲜血充满了渴望的眼睛。

双方都没有办法卸掉对方的力而脱身,只能在比拼力量。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秦烨的双手已经开始微微颤抖,豆大汗珠从脸颊滑落。

突然秦烨感觉压在身上的力量猛地一下减小了,与他拼力的佣兵后脑被猛烈撞击,倒在了地上,双腿由于神经的作用还在一蹬一蹬用着力。

解决了眼前的危机,秦烨还想再提着剑重新加入战斗。可当他观察战场时才发现,绿色的草地上铺满了的鲜红的血液,残破的长矛断剑到处可见,被大火烧着的枯木冒着浓烟。雇佣军已经没有了战斗的**,开始四散逃跑,身后紧紧地跟着挥舞着大斧的嗜血海盗。

当所有声音停下来后,秦烨知道自己胜利了,自己带领的三百海盗打败了四百多装备精良的雇佣军。于是他意气风发,将手中的巨剑用力的举过头顶,大声呼喊。所有的海盗也被感染,同样举起自己手中的武器直指天空,发出了有力的声音。

几百人的喊声堪比千人万人,铿锵有力的声音穿透的厚厚的森林,直达云霄。

第十三章我是一个商人?

这一仗打的异常的艰苦,虽然胜利了,但海盗同样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七十多名海盗倒在了这片不知名的森林里。面对死者,还在活着的海盗没有过多悲哀,这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或许海盗的生命从一出生就是为了终结在刀剑上。

商队拉着货物的马车一共有三十辆,除了一车天鹅绒被大火烧坏外,其余都完好无损。草草的埋葬了死者后,秦烨带着丰厚战利品返回了沃伦。

对于沃伦来说,长长的车队以及上面贵重的物品,足够吸引这个贫穷的地方。很多沃伦的居民停下了手中的工作,站在街道的两旁观看车队,还不时冲着坐在马车上的海盗挥手致意,一些小孩子一边追逐着车队一边和身边的同伴打闹着。

有些事情是一个普通人很难预料的,海盗占领沃伦仅仅一周,便和沃伦的居民很融洽的生活在了一起。沃伦有近四千居民,在大批海盗离开沃伦后并没有把海盗当成了入侵者,反抗海盗的统治。而是象对待自己的领主一样,给予每一个海盗最高的尊敬。

得民心者得天下,面对这些对海盗充满善意的沃伦居民,秦烨擅自做了主张,叫行进的车队停了下来,打开了装满熏鱼的马车,分发给每一户沃伦居民。

知道分发熏鱼的消息后,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沃伦居民很自觉的排成了长队,等待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一车熏鱼并不是很多,一会儿工夫就见了底,可是等待得到熏鱼的沃伦居民还有很多,于是秦烨又命令海盗打开另一车熏鱼,继续分发给排队的人,直到每一个人都得到了应得的那一份。

分发完熏鱼后,秦烨把车队带到了大头领的住处,等待他对这些财务的处理。同时告诉他,自己以他的名义给沃伦的居民分发了熏鱼。大头领知道那些熏鱼并不值钱,而且还是以他的名义分发的,并没有责怪秦烨没有事前请示,反而对他大肆夸奖了一番。

把打劫到的东西带到了大头领处,秦烨也没有了什么责任,简单的交代了一下打劫商队时的战况和伤亡,便返回了自己的住处。

连日都在劳心费神,刚一沾到床,秦烨便马上沉睡了过去。第二日一大早,当他刚刚睁开眼睛,就看见了站在床旁边大头领的亲随。见秦烨睁开了眼睛,亲随告诉他大头领有事请他过去,于是他一边想着亲随是怎么进到自己屋里来的,一边半梦半醒的跟着亲随来到了头领的住处。

“你来了中洲人,实在抱歉一大清早就把你叫过来。”大头领看到走进房间的秦烨,热情的说着话同时伸出了双臂给了他一个拥抱。

“实在是有些难为情我的大人,我还没有来的及清理自己。您找我有什么事?”面对大头领的过度热情秦烨十分不适应,借口自己没有洗漱挣脱了他的熊抱。

“不碍事的,要知道有一回我到西陆打劫一个镇子,整整四天没有打理自己,等回到营地时我养的狗都认不出我了。”大头领以为秦烨是在不好意思,笑着给他讲了自己以前的趣事,讲完后稍稍停顿了一下说:“是有一件事非你去做不可。”

“请讲吧大人,您的命令就是我的职责所在,是不是那些打劫来的货物?”秦烨知道大头领之所以会那么热情,肯定是又碰到了什么棘手的事情。就目前来看,肯定是那些刚刚打劫到的货物。

“我就知道你肯定会猜到,的确是那批货物。那批货物都是些亚麻布,羊绒之类的东西,噢,还有只有贵族才用的起的香料和一些天鹅绒。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所以现在我需要一个聪明的人去把这批货物换成响当当的金币。而你,聪明的中洲人,是最合适的人选。”大头领一再强调秦烨聪明,似乎这批货物是他抢来的,所以还得由他变成每个人都喜欢的金币。

大头领一再的夸奖,让秦烨觉得于情于理都不能推脱,于是说道:“如果您希望我去替您把那批货物卖掉的话,或许我可以试一试。”

“好,我知道你肯定会答应的,希望你可以现在回去收拾一下,过会儿就出发。”头领见秦烨答应了,变换了口气,用一种命令式的语气告诉他需要马上出发。

“好的大人,我会很快出发的。”回应着大头领的话,秦烨转身退出了头领的住处。

“要记得你的穿着,你现在是商人了。”退出房间后,背后传来了大头领的声音。

回到住处,秦烨竟然有些不知所措,因为他不知道这个世界西陆的商人都是怎样打扮的。而前两天打劫商队时虽然有商人在,但他把注意力全都放在了战斗上,完全忽略了商人们的衣着打扮。

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更像个商人而非海盗,秦烨用两个银币在沃伦的商人那里买来了一件商人们经常穿的外套,并让他教授自己一些商人的言谈举止,和一些在交易上应该注意的细节,了解完这些事情后,又去理发店里清理掉了长满全脸的胡子。

在打理好一切后,秦烨又来到海盗住处,从没有去工作的海盗中挑出了两个年纪较小,看上去比较清瘦的人,扮作自己的学徒,随便选了十个人扮作了商队的护卫。

出发前,秦烨命令海盗清理掉了一切表明商会的标志,而且更换了马匹,在确保万无一失后,才带着货物慢慢的离开了沃伦。

作为一个商人,现在最好的去处就是离沃伦只有两天半路程的厄布鲁。厄布鲁作为哈罗德王国北方的商业城市,商旅云集,想必对一支小商队应该没有什么怀疑。

为了能早些到达厄布鲁,秦烨命令所有人加快了速度,现在他迫切的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具备商人的潜质。如果真的有,那么他将放弃这在刀剑上的生活,做一个商人,用另一种方式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由于加快速度,商队在第三天的正午来到了厄布鲁。厄布鲁的守卫见到商队后,并没有怀疑什么,象征性的检查了一下,就放商队通过了城门。

厄布鲁的繁华让秦烨有些惊讶,熙熙攘攘的人流发出的嘈杂声和不久前海盗们偷袭时的安静判若两个城市。虽然街道两边的房子依旧是矮小昏暗,可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城市生活,完全体现了厄布鲁这一大型商业城市的独特魅力。

商店的门迎街开着,像是一个个摊位一样,挑选货物的人络绎不绝。各类的工匠在自家的门前的街道上做着生意,家庭主妇在泉水边聊着一些家常的琐事,儿童们尽情的玩着各种游戏,大街小巷成了他们天然的活动区域。没有铺砌的街道上车辙交错,路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农夫提着自己的篮子匆匆的赶去市场,马车夫不停的用鞭子抽打由于人群而停步不前的骡马,牧人们集中精神赶着自己的羊群,生怕它们在乱哄哄的人群中丢掉。一些得到批准,容许被进入城市的乡下人,三五成群的紧紧走在一起,脖子不停的扭动,四处张望着他们从来没有见到过的事物,脸上带着兴奋的微笑。

第十四章商人的一天

面对厄布鲁这样繁华城市,秦烨还好一些,毕竟在没穿越到这个世界前经常去旅行,多多少少也算是见过些世面。而他身后的海盗则是从小在普兰德岛上长大,之后去西陆打劫也只是挑一些小地方,根本就没见过这样繁华的城市,十几个人撑着脖子,好奇的四处打量。

作为一支走南闯北的商队,竟然是没有见过世面的表现,秦烨害怕这样的表现被其他人怀疑,问了一下在路边忙碌的工匠市集的方向,就招呼了众人匆匆的赶了过去。

厄布鲁名义上的市集,其实就是一些来这里做生意的外乡人聚集的地方,而对于厄布鲁这样的商业城市,在大方面讲,随处都是市集,因为遍地都是在交易的人群。

来到市集后,秦烨学着别人的样子,在一片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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