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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刺猬_谦少-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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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我无奈。
    纪容泽仍然是那副不好惹的样子,静静地坐在轮椅上,看着空中的烟花。
    他的身形清瘦,却有风骨,林采芩至少有一句话是对的,他应该走出他的院子,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可怜他,他只是坐在这里,本身就值得任何人尊重。
    烟花仍然一个接一个地绽放,声音震耳欲聋,人生的喜悦其实就像烟花,虽然转瞬即逝,但那瞬间的惊艳却会一直追随你整个人生。
    “是松江鲈。”烟花绽放的间隙,我忽然听见身边有个声音说道。
    很好听的声音,因为对我的笑话生气,还带着一丝不悦,但最终还是我喜欢的声音。
    “我知道。”我笑着回答道:“我刚刚在桌上就猜出来了。”
    他哼了一声,没再说话。
    最后一朵烟花绽放开来,最华丽的戏份已经落幕。我侧过身,笑眯眯地看着他眼睛。
    “新年快乐,纪容泽。”
    他的眼睛仍然骄傲无比。
    然而在我跟纪容辅一起走进屋子的瞬间,他的声音还是很不爽地响起来。
    “新年快乐。”
    …
    有时候我会思考,我为什么会一直关心纪容泽。
    开始我以为,也许因为我们是同类,后来我想,他不只是我的同类,而是我的一面镜子。我们都是刺猬,有最锋利的刺,同时也是最坚固的囚笼,我也曾被困在我的刺里,安全而孤独,正是因为我最终走了出来,与这世界握手言和。所以我希望他也可以。
    因为此刻的我觉得如此安心,因为只要我握着纪容辅的手,看着他眼睛,因为只要他对我笑,我就觉得过去的事情如同风吹过的云雾,尽皆消散。
    那二十六年没有他的时光,似乎也变得明亮起来,那些晦暗的酸涩的过往,无法宣之于口的回忆,如同被阳光照到的尘埃,缓缓地飘起来,越飘越高,最终消失在岁月的尽头。
    我什么都释怀。
    什么都原谅。
    

  第65章 番外《养猫日记》
  
  林睢的猫,中文名叫汤圆,英文名叫purr,纪先生说这单词是形容猫打呼噜的声音,翻译过来应该叫阿喵。
  其实对于汤圆,林睢原先是有过非常高的期望值的——在他心目中,自己大概是那种玩摇滚、开机车、遛大狗的类型,虽然现在没有大狗,有只大猫也凑合。
  他甚至试过给汤圆起个Elvis这种酷炫名字的,可惜汤圆完全不认同这名字,叫它也不搭理。而且不怎么争气,长得也很慢,都两个月了,还是软趴趴的一小团,走路都能摔跤,他终于放弃,给它起个名字叫汤圆,把培养一只摇滚猫的计划抛之脑后。
  汤圆刚到林家(林睢单方面的叫法)时,还是一只刚刚出生不久的小奶猫,站都站不稳,还没断奶,还好奶妈杨玥很尽职,火速买来了猫奶粉,用袖珍版的奶瓶喂给它喝。
  这个冬天,林睢一般都呆在家里,有大把的时间跟汤圆相处,一开始他是按人类三餐来喂汤圆的,后来发现这只小猫的作息很随性,饿了就吃,不给它喂就趴在窝里喵喵的叫,细声细气的,而且睡得多,常常吃着奶就睡了过去,林睢守着它吃奶,无聊的时候用手指戳它软软的肚子,小猫翻了个身,抱住他手指,一双琥珀色眼睛眼睛水汪汪的,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看什么?我又不是你妈!”林睢故意恶狠狠地吓它,他其实幼稚得很,又伸出手指来摩挲它额头上那个灰色的“M”字纹,小奶猫大概以为他的手指是奶瓶,伸出舌头舔他的手。
  林睢哼了一声。
  “别以为卖萌我就会喜欢你了,我又不是杨玥。”他一面威胁着小奶猫,却没有把手指收回来:“哼,虽然你现在很可爱,但是以后你要是敢咬我的吉他,我还是会揍你的。”
  小奶猫天真无邪地看着他,完全不懂这个人类在说什么,又舔了舔他手指。
  “好吧,那把断了的Gibson你可以咬。”林睢稍微让出一点底线:“其余的都不能动,知道吗?”
  …
  过完年,家里找到了新阿姨,喂猫的事就交给了阿姨,林睢在忙新专辑的事,纪容辅的事也越来越多,林睢跑完一趟宣传回来,直奔纪容辅公司。
  沙尘暴天气,到处都昏天黑地的,他跟纪容辅打个招呼,直接蜷在他沙发上睡起来,纪容辅好气又好笑,把已经睡过去的林睢扛起来,放到休息室里。
  林睢身体底子一般,一忙起来就暴瘦,戴着口罩,越发显得脸上没肉,裹了一件纪容辅的大衣,脊背像一张单薄的弓,纪容辅把他放下来的时候他有瞬间惊醒,睁眼看见纪容辅,又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杨玥察言观色,也知道林睢这次吃了不少苦头,很快敲门进来送温牛奶和草莓拿破仑,见林睢已经睡了,又蹑手蹑脚地出去了。
  纪容辅把室内温度调高,坐在他床边看完三月份的财务报告,耐心地等林睢睡醒一起吃晚餐。
  他刚遇到林睢的时候,林睢睡觉常常是蜷成一团的,常常睡着睡着就背对着别人,一个人睡的时候这样没关系,两个人就容易着凉了,所以纪容辅常常半夜像拆龙虾一样默默把他身体扳直,然后搂着他的腰继续睡。
  本来林睢这习惯已经慢慢改过来了,结果出去跑了这一阵,又故态复萌了。
  …
  到家的时候,林睢差点又靠在纪容辅腿上睡过去了,还好纪容辅一直玩着他头发,跟他说话,他才懒洋洋地跟着纪容辅回了家。
  还没开门,就听见了微弱的“喵喵”声,有什么东西在挠着门,推开门,一个奶白色的毛球焦急地从地上滚了过来,站得还不是很稳,扒住林睢的裤腿努力往上爬,着急地喵喵叫。
  林睢一弯腰,把汤圆抱了起来。
  “都长这么大了,”他的声音有点沙,笑眯眯地拿自己的鼻子顶汤圆的鼻子:“我不在家,纪先生有没有欺负你啊?”
  大概是因为小时候被林睢喂过奶的缘故,汤圆特别亲他,大概把他当成了猫妈妈,林睢刚出去工作的那段时间,它还天天等着林睢回来,蜷在猫窝里,困得一倒一倒的,还强撑着不肯睡。
  纪容辅看了一下浴室里放好的热水,去客厅把正抱着猫在地毯上打滚的林睢抓起来,扛进浴室里。
  “先洗澡,然后吃饭。”他把林睢放在莲蓬头下,揉了揉他头发:“脏死了。”
  外面都是沙子,林睢向来不喜欢戴帽子,就戴了个口罩,头发确实乱得像鸡窝。
  林睢笑起来,把汤圆放在洗手台的毛巾堆里,伸手勾住纪容辅,懒洋洋地跟他接吻。
  浴室的灯光温暖一如许久之前,只是柔软的毛巾里多了一只灰白相见的小猫,茫然地看着正在灯光下接吻的主人,弱弱地“喵”了两声,没有得到应答,只能趴在毛巾堆里,蜷成了一团。
  …
  难得的假期,林睢这两个月来第一次睡到半中午,套上毛衣,光脚踩着地毯,在家里走了一圈,顺手喂了猫,在客厅壁炉前找到纪容辅,站在落地窗前看了一会儿外面,回过头来,神色异常凝重。
  “纪容辅,我发现我们的猫特别笨。”
  “嗯?”纪容辅从书页后抬起头来,朝林睢招招手:“为什么这么说?”
  林睢慢吞吞地走过去,被他抓住手臂,顺从地坐在了他的沙发里,懒洋洋靠在他身上。
  “我刚刚发现汤圆不会喝水。”他卖力地形容给纪容辅看:“我给它买的那个饮水机,它都不知道用自己的手捞,只知道拿脸去接,整个脸都湿了,还喝不到嘴里。”
  大概为了印证他的说法,一团小小的毛球从起居室走了过来,“喵喵”地叫着,确实是整张脸都湿漉漉的。额头的毛都湿透了,发现两个人都盯着自己看,怯怯地站住了,但是林睢朝它招手,它还是乖乖地走了过来。
  林睢把它抱在怀里,用纪容辅的衣服擦它的毛。
  纪容辅把书放了下来。
  “动物的生存技能一般是从小跟着母亲学的,汤圆离开母猫的时候太小了,所以没来得及学会这些。”
  林睢无奈地皱起眉头。
  “现在买只大猫来教它还来得及吗?”
  “你想买只大猫?”
  “不想,汤圆这么傻,一定会被欺负的。”
  …
  本来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谁知道吃午饭的时候,纪容辅在起居室找到了林睢,发现他正趴在地上,跟不知所措的汤圆对峙着。
  “来,跟我学。”林睢耐心地教着汤圆,伸手按住汤圆专用的饮水机,然后伸手接住流下来的水柱,装作喝了一口。
  汤圆“喵”了一声,无动于衷。
  林睢把他抓起来,放到饮水机的开关上,汤圆一踩上去,水柱又流了出来,但是汤圆不知道是不渴还是不想弄湿自己,动也不动。
  林睢抓住它的前爪,慢慢地往水柱下面送,汤圆一扭头躲开了,跳下了开关。
  林睢又把它抓了回来。
  “你是不是傻?”他痛心疾首地教育着汤圆:“你还不趁我在家学会喝水,以后渴死了怎么办?”
  汤圆无辜地看着他,喵了一声。
  林睢沉默地跟它对峙着,大概是他的气场感动了汤圆,汤圆默默地趴到饮水机下面接水的水盆边,用舌头舔了一小口水。
  它低头在下面喝水的同时,上面的水柱继续往下流,冲在它后脑上,它吓得“喵”地尖叫一声,跳起来,甩了甩头,躲到椅子底下去了。
  林睢挫败地坐在地上。
  …
  下午林睢默默地穿上了自己全套出门的装备,戴了两层口罩,拿上了钥匙。
  “我要出去一下。”
  “去哪?”
  “有点事,见个朋友。”林睢大概还不知道自己撒谎有多明显:“可能到天黑才回来。”
  “晚饭回来吃吗?”纪容辅不动声色地看着他大衣口袋里鼓起的那一团。
  “不知道,到时候再看吧。”
  …
  纪容辅坐在家里,继续看书。
  下午六点,手机亮了起来。
  是一条信息,来自卢逸岚,配了一张图片,是她家的客厅,很特别的英式复古装修风格,林睢坐在她家的地毯上,左边是她家的那只布偶,右边是站着的汤圆,林睢只穿了一件里面的衬衫,笑着看着两只猫互相打招呼。他的神色十分高兴,如同了却一件担心许久的大事。
  纪容辅勾了勾嘴角,回道:“好好招待他。”
  卢逸岚回了个笑脸,和一个明知故问的“Why?”
  纪容辅没有再回信息,而是放下手中的书,站在落地窗前,伸展了一下身体。
  青年的身形非常漂亮,如同希腊神话中的神祗,修长而结实,肌肉停匀,仿佛每一寸身体里都带着无限的爆发力。但是因为他的神色温柔,像一棵高大的树,往往让人忘记了他微笑背后隐藏的危险。
  为什么要好好招待林睢?
  自然是因为他回到家里之后,一定会被狠狠教训,直到他哭着说“我再也不敢了”为止。
 
  第66章 番外《少年》
  
  十年前,北京的天远比现在要蓝。
  第四中学的校墙,大部分是民国时作为教会学校留下的,是白色的方砖,新建的校墙则是干净的浅灰色,比旧围墙更高,正是秋天,靠墙边的银杏树满树金黄,落了一地的小扇子,现在正是上课时间,周围一片寂静,只有墙外的林荫道偶尔传来汽车减速通过的声音。
  首先扔过围墙的,是一只书包。
  黑色的皮质双肩书包,很乖的款式,干干净净,包里装的似乎并不是书,而是许多零碎东西,落在地上发出了与书本不同的声音。然后围墙上搭上一只手,穿着四中蓝白相间的校服外套,手腕清瘦,手指非常修长,带着青春期男生的干净感。
  手的主人显然不是这里的常客,吃力地抓住了围墙,用力到手指节都泛白了,总算爬了上来,于是围墙上又出现了一张脸。
  那是一张非常漂亮的脸,漂亮而干净,带着这个年纪的少年特有的光彩,他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肤色白皙,五官生得非常精致,眉眼犹为好看,他的眉毛修长,颜色墨黑,这种黑和他眼睛的颜色一样,几乎带着点湿润的感觉,标准的桃花眼,眼尾带着一颗小痣,他把脑袋搁在墙上,扫了一眼空空如也的街道,神色十分得意。
  然后他艰难地把腿也搭在围墙上,慢吞吞地翻过了围墙。
  他穿了一身的校服,干干净净,虽然跳下来的时候险些栽倒在地上,有些狼狈,但他丝毫不以为意,捡起地上的书包,开心地朝街道外面跑去。
  …
  叶家这两年来,位置有点尴尬。
  叶家本来不是什么功臣之后,在京中家族中也排不上号,随着夏家纪家这些老家族慢慢回到原来的位置,留给叶家的空间就很小了,叶逸臣才具有限,好在为人还算随和,虽然占得资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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