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蜃楼-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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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他把陶宋护在身后,膝盖抬起一只想起身,又僵麻得重新跪回去,扑通一下,陶宋心颤。
盛赞却没有任何反应,好似感觉不到外力,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妈妈,我不喜欢大提琴,从小就不喜欢。可是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一直在练琴了,从早到晚地练,手指都是僵的。有一次手指被琴弓刮出血了,血流得很多,整只手都是。我去找你,房间里没有人,整座房子没有人,哪里都没有人。我觉得我快死了。”
他的手伸在背后被陶宋轻轻握住,温暖潮湿的,像冬季一场珍稀的温柔乡。
“然后陶宋回来了。他和我说,我不会死的,他不会让我死。可人不是都会死吗,我这次死不掉,下次也会死。但是陶宋说,他说,如果我死了,他也死了,因为他喜欢我。妈妈,陶宋说喜欢我,没有人说过他们喜欢我。”
“他是骗你的!阿赞,妈妈爱你啊,妈妈什麽都可以给你,你不能跟他走。”徐清没有听懂他在说什麽。
盛赞笑了笑:“你不爱我的。我还讨厌一件事情,你总是要我对爸爸笑,我笑不出来,你会掐我,你掐得我很疼。我和你说我可以笑,但是不要再掐我了。可是你告诉我,你掐我是因为我笑得不好看,爸爸看了不会开心,不会喜欢我。可是,我不想笑,我不想笑给爸爸看。”说到这儿,他露出一个刻意的笑容,“像这样的,没有人喜欢,我也不喜欢。你说只要我演出得好,每次都成功,爸爸就会回家来看我们。没有啊,爸爸没有回来过,你说是因为我演出有错误,下次更好,就能见到爸爸。但我不想见他,我连他长什麽样子都不记得了。”
“陶宋不一样,他和谁都不一样。”
“我不在乎我和陶宋是什麽关系,不管他是不是爸爸的小孩,我都不在意。我今天回来,只是想说这句话。”他从没一次性说过这麽多,也没有腹稿,唯一的勇气便是陶宋伸给他的那只手。他回头对陶宋笑,不知道脸上的血已经快要淌到嘴角。
徐清让他一句一个“你不爱我”愣住了,呆坐在原地眼泪扑簌,嗫嚅似的说:“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
盛长青早已说不出话,背对着所有人抽烟,背脊佝偻着,仿佛骤然间苍老了数岁。
盛赞被陶宋搀扶着站起身:“我们要回家了。”
家,这儿早不再是家了。他的家在陶宋的出租屋,在陶宋的老房子,有陶宋的地方就是他的家。
房门尚未碰上,背后传来盛长青的咳嗽,他声音嘶哑:“陶宋,不是我和一蓓的孩子。”
第三十六章
陶一蓓的确是盛长青的初恋情人,他们是高中同学,在彼此纯洁勇敢的年纪相知相爱,不为外界压力所烦恼,爱得畅快,爱得恣意。可偏偏生活就是充满戏剧性,陶一蓓家境普通,虽然本人勤奋积极,可在社会打滚总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就在她满心以为自己和盛长青能够长长久久,照约定那样结婚生子,一辈子幸福和美时,盛长青结婚了。
她从别人口中得知,不可置信,想找盛长青讨个明白,可他早已失去消息。
她一度以为是盛长青害怕面对自己故意逃避,在又一次寻找未果后,她夜晚归家,遭遇意外。
——她被路人拖进街边树林遭受了暴力强。奸,再醒来时人已经在医院。
凶手最终没有找到,过了两个月,她被检查出怀孕。
那时候盛长青被父母压着头和徐家长女结婚,堪称囚犯的生活毫无尽头,等他终于有机会逃脱,陶一蓓已嫁做人妇。
陶一蓓恨他,在他第一次找上门时狠狠给了他两个耳刮子,第二次拿烂菜叶砸他,第三次干脆把他关在门外。她始终认为是盛长青先背叛的自己,是他的背叛导致她人生错位,只能大着肚子嫁给父母中意而她根本不屑的男人。
她是心高气傲的,因此怨恨所有人的不公。
如果不是盛长青执着等着见她,他也不会有机会知道这些事。
但一切都难以挽回,他们嫁的嫁,娶的娶,陶一蓓甚至没几个月就是预产期。他们没有断过联系,即便在两个孩子出生后也仍旧会固定时间出来见面。
陶宋还在婴儿袋里,盛长青就见过他。陶一蓓讨厌陶宋,她见到他就像见到自己的耻辱,它像烙印一样跟着她,幻成了陶宋,是条生命。
盛长青说他的五官随母,实在是像,陶一蓓冷笑:男生女相,他注定不是个好东西。
他们的关系畸形地存在着。徐清也许是知道的,可她从不在明面上说,结婚前夕他们有过约定,盛长青不会把外面的肮脏事带回家来让她心烦,徐清也不会过分要求他对这个家庭负责。然而这毕竟是他们夫妻之间的约定,于陶一蓓的家庭并不成立。
陶一蓓丈夫察觉妻子有私情时,本身软弱无作为的自卑一朝爆发,他选择了暴力。那时陶宋已经有两三岁,他痴痴看着前几天和一个叔叔见面时,叔叔递给自己的照片,上面有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叔叔说这是小哥哥,他叫阿赞,赞是赞颂的赞。小陶宋真喜欢,喜欢到要放进嘴里咬一咬,尝尝照片上的小哥哥到底有多甜,怎麽能像个粉团似的可爱。
而在孩童天真幼稚的背后,是一场鲜血淋漓的屠杀。陶一蓓像被抛上天空的纸片,轻飘飘飞起,又轻飘飘落下,她一动不动的,望着不远处陶宋的身影。
她不是平静的,好笑的是她需要看着陶宋,这个被她视为耻辱的小孩,来找寻平静。
每次施暴后,她的丈夫总是声泪俱下地磕头请求她原谅,甚至还会抱着陶宋求她不要跟着外面的野男人跑掉。这个男人憨厚而鲁莽,他喜欢陶一蓓的美丽,喜欢到极致,竟然能够接受手里这个不干不净的儿子。
恶人的话不可信,陶一蓓在那个雨天终于明白了。她头破血流,摔烂陶宋手上的半只蛋糕,让他去找盛长青。她让他跑着去,绝对不能停,要跑,要跑,要大步地跑。
陶宋没有拒绝,他或许也是向往着逃跑的,陶一蓓看着他在雨中踉跄着跑远,才恍然发觉自己忘记对陶宋说一声生日快乐。
她从未正视过他的存在,如今却感激他的不留情面。
陶一蓓死了,她死在一场秋末的大雨中,没有一把伞能够接住攻击她的雨水,也没有人知道这场雨原本是为她的亲生子而来的。今天是他的生日,陶宋五岁了。
“后来,那个男人也自杀了。”盛长青用一句话结束回忆,第二支烟抽到尾巴,火星即将烧到手指,他轻轻一耸,躲开了。
盛赞听得愣神,他和陶宋还是站在书房门口,一副随时准备逃离的姿态。他扭头去看陶宋,陶宋的头低垂着,看不清神色。
徐清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些过往秘辛,却当盛长青在开玩笑:“你骗人,陶宋就是你的孩子,陶宋是你和陶一蓓生的,你在骗人,你撒谎!”
“我为什麽要撒谎?我和一蓓是有联系,但陶宋的确不是我的孩子。”
“陶一蓓被强。奸了……她真活该,这个婊。子,她活该。”她还是不肯相信,却兴奋于陶一蓓被人侮辱这样一个恶毒的消息。她不肯接受自己的丈夫即便和初恋情人断了关系,也还是不愿多看自己一眼。她自言自语着,说陶一蓓是个婊。子、贱。人。
盛长青用力掐住徐清的胳膊,斥她,目光却忍不住飘向陶宋。
陶宋还是低着头,像是完全没有听见,只有离他最近的盛赞看到,他的手在发抖,脚尖微微一挪,额头前倾,抵住了他的肩膀。
忽然之间,盛赞产生了一种巨大的荒谬感——原来他和陶宋都是不曾被人欢迎的生命,他们在不自知的年岁中见过彼此,像一颗滴了催生药水的幼苗,经过秋末大雨的毁灭而夺得新生,一夜之间参天立地,复杂繁多的枝头就是他们的千丝万缕——可是,盛赞想,谁在意呢。
他早说过,无论陶宋和自己有没有一脉血脉相同,他都不会在意,陶宋只是陶宋,他不是产物也不是耻辱,他只是陶宋。
是以盛赞笑了一下,对盛长青和徐清诚恳地说:“谢谢。”他的手仍然紧握着陶宋的,一分一秒都没有放开,接着他转身,对低着头的陶宋说:“走了,我们回家了。”
他们堂堂正正地从大门口出去,盛赞转道又去了陶宋房间,把之前自己整理的纸箱子抱出来。里面都是陶宋曾经的荣誉,和他们幼年时不可复制的快乐。
下楼时,盛赞停住脚步,回头望了一眼残败的琴房。陶宋站在他身边,见他扬起一张带着血痕的脸,漂亮极了,或许那张照片上也是这样的一个盛赞。
“其实,我喜欢大提琴了,因为你。”因为可以在你生日时拉曲子给你听,哄你开心;因为每次演出都能在台下看见你,得你夸奖;因为你永远爱我。所以我爱上了因为你的大提琴。
夜晚的引擎声在一片寂静中分外刺耳,厨娘追出来,怀里抱着一大瓶棕红色的东西和一盒药箱。
“这个是青梅酒,给小少爷的,去年夏天就说好要给你送酒。”老太太笑着,眼泪却不断地往下掉。这几天她作为一个旁观者实在操了太多心,面上眼眶红肿神色不佳,但仍旧包容地看着在她眼里一起长大的两个孩子。他们这麽亲密,从来都没有分开过。
“要照顾好自己。”老太太只有这句话。
回去是盛赞开的车,陶宋原本想开,被盛赞强硬拒绝了。
路上没人说话,也没有开广播,陶宋一直望着窗外,放任死寂蔓延。
半晌,他突然说:“盛赞,那里不是我家。”
盛赞知道他在说什麽:“没关系。”他重复着:“没关系。”
车内黑暗和外边繁华耀眼对比鲜明,陶宋看着车窗上自己清晰的面庞,它狼狈失落且艰辛,下一秒却缓缓地勾出了一个笑。
作者有话说
昏昏沉沉写的,写得我头昏脑涨。大概还有三章完结,尽量一次性写完放掉,时间是周六前
第三十七章
盛赞把车开去那幢老居民楼,陶宋有些东西剩在那儿,准备拿完回出租屋。下车时陶宋拦住他,他是笑的,明明脸色苍白却强装着无所谓:“我自己上去吧,你在这等我……”话一说完,他突然意识到上次盛赞出事就在自己的一句“你在这等我”之后,更是张皇失措,握着车把的手猛地一缩,发出响亮的咔哒声。
盛赞把他的神色和动作都看在眼里,没有多说,只笑了一笑:“我在这等你。”他的目光沉沉,陶宋观察了好半天,终于放心转身上楼。
盛赞看着他,这几天陶宋变了很多,他变得瞻前顾后优柔寡断,盛赞知道这是他对自己受伤的后遗症,然而对比他的处处小心,盛赞自己却快要记不得那天了。
他只记得,当时他坐在车里,让暖气吹得难受就开了窗,忽然瞥见从“七八”后巷跑来的盛向安,他还拉着一个穿校服的女孩儿。而在两人身后,是一群拿着棍棒匕首的混混流氓。他第一反应是给陶宋打电话,陶宋学过跆拳道和散打,比起他要有用得多,然而当他拨通电话正准备下车,车厢里突然响起一阵手机铃声——陶宋把手机放在车上了。
他怔了一瞬,同一时间盛向安的背上挨了一棍,盛赞听到他吃痛而发出困兽般的怒吼,拎起一旁堆叠的酒瓶就往来人头上砸,和碎玻璃一同下来的是鲜红的血。来不及多想,盛赞丢下手机狂奔过去,先是拉过一个侍应生,告诉他:“马上去找陶宋,让他来帮忙,快点!”
又囫囵说了声谢谢,他随即靠近逐渐围拢的人群,没瞧见那个侍应生满眼茫然:“陶宋是谁啊?”忙中出错,受他嘱托的侍应生恰好是新来的,别说陶宋,他连老板的名字都只知道姓吴而已。
接下来的发展顺理成章又混乱不堪,他在言语劝停中被视作援兵,一根原本朝着盛向安去的钢管最终落到他的头上,他挨了两下,倒下去的时候头脑空白,只望着头顶的灯光明着灭,又灭了明。而他的手在顺势摔下去之前正嵌在一堆碎玻璃渣里,有些小碎片甚至快靠近他的静脉,疼得他不由自主地手脚抽搐,最后落在地上扭曲变形,像是断掉了。
——这都是他经过回忆加工的细节,幸运的是他只是脑部淤血,有些轻微的意识障碍,休养一段时间就解除了忧虑。整场意外导致的最大恶果恐怕是他断了一节的手。对于这个后果,盛赞不太惊讶,也说不上多麽后悔,至少相较于其他人来说,他显得过于冷漠了。
他刚摘下呼吸罩,盛向安就被他爸一脚踹进病房。不过几天,盛向安已经瘦得脱了相,他跪倒在床边,想站起来,又因为双腿无力重新跪回去。他不敢抬头,仿佛盛赞是只洪水猛兽,他害怕得一直发抖,嘴唇快要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