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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重生之故人入梦-第15章

小说: 重生之故人入梦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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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便轻轻地捏了捏秦轩的手指表达感谢。 

秦轩深邃细长的双眸一下子亮了几分,嘴角微微上扬,反过来抓住时一念的手,用手指轻轻挠了挠他的手心。时一念怕痒,急忙挣脱开来,抬头瞪了他一眼。 

两人选了几本中意的书籍,肩并肩坐在书店内的木头长凳上静静地翻阅着。时一念专心地看了好几页书,侧过脸的时候偶然发现秦轩正在埋头阅读英文原版书籍,心中不由得想起他装成Q先生给自己写英文邮件的情节,心中一阵触动,不知这一世他们两人还会不会以互相写电子邮件的方式互通心意、交流想法呢? 

在结账的时候,他们看到柜台后面有一句“大地上的异乡者”。秦轩告诉时一念,这句座右铭取自于奥地利诗人特拉克尔的诗句,寓意着人的精神永远在寻觅一个无所在的故乡。 

时一念从来不知道秦轩如此这般博学,他只知道秦轩在学校语文的考试成绩一直不理想,有时候还会被语文老师批评,以为他很不喜欢学习。原来他一直在别处的知识海洋吸收各种文化。 

创意集市一旁的栏杆上面覆盖了长长的一排明信片,来自五湖四海的书友在上面洋洋洒洒地写着字,寄托自己的思念、自己的情怀。一张明信片诉说了一个小小的故事,随意看两眼就觉得很有意思,忍不住微笑或者哀伤。 

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她在这家书店购买了一本《希腊左巴》,她写下了,她来到这座城市,很快便爱上了这座城市,她与前男友已经分手半年,时常想起过去的美好,她也希望自己能够遇到一个对的人,相信缘分就在不远处…… 

时一念看到了这张明信片,不禁想到了自己坎坷的前世,历经各种苦难,如今他的身边终于站着这个对的人,让他的心里沉甸甸、满满的都是欣喜和愉悦。秦轩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样,不动声色地握住他的手,凑上前轻声说道:“不如我们也写一张?” 

时一念欣然同意,也选了自己喜欢的一张灵谷禅寺风景的明信片,坐下来提笔就写了起来。 

秦轩凝视着他宁静的侧颜,眸色渐渐加深,终是忍不住掏出手机拍下了他写明信片的样子。 

时一念写的是:见你,独坐菩提树下,静默不语,前世,今生,来世,一袭袈裟,一缕梵唱,一世别殇,幽幽的,一切有了开始。 

这句话,来自于仓央嘉措《世间最美的情郎》。



38 38 五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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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轩把时一念写下的明信片用手机拍了下来,自己也写了一段法文情诗,他的法文写得十分优美,如同庄园里葳蕤树木伸展出来的藤蔓,充满了绿色的生命力。 

时一念小声问他:“你写的是什么意思?” 

秦轩微微一笑,将食指轻轻抵在对方浅色的薄唇上,“嘘—”了一声,指了指外面。时一念被他的手指触碰得发烫,耳根子发红,点点头跟着他出了书店。 

他们走在秋意正浓的五台山山路上,秦轩领着时一念爬上山去五爷庙烧香拜佛。 

深秋的五台山满山红遍,层林尽染,清水河波光粼粼,清澈见底。落叶飘飞,白桦树起起伏伏。 

时一念催促着秦轩把写下的诗句翻译给他听,秦轩故意吊他的胃口,对他说:“我说一句,你学一句,我就告诉你什么意思。” 

时一念很喜欢听秦轩法语的发音,绕着舌尖婉转动听,仿佛是在琴弦上舞蹈的知更鸟,于是很快就点头同意了。 

“J’ai envie de vivre a/vec toi 
J’ai envie de rester a/vec toi 
Toute la vie;de rester a/vec toi 
Toute la vie;toute la vie;toute la vie……” 

时一念本来就学过德语,模仿起法语发音难度也不是很大,跟着他一字一顿地念完了。然后期待地抬头看秦轩的脸,听他娓娓道出中文意思: 

“我渴望与你一起生活,我渴望与你耳鬓厮磨,一辈子,与你耳鬓厮磨,一辈子,一辈子……” 

看到秦轩不怀好意的痞笑,时一念恼得上前一步将他推搡了一记,那人硬邦邦的胸肌像一块铁板似的推也推不动,于是抬起了右脚毫不客气地踢在了他腿弯处。 

秦轩闷哼一声,匆忙追上去,低声下气地赔礼道歉:“念念,我不是故意捉弄你的,你别生气了好嘛?念念!念念!宝贝儿?” 

时一念白玉一般的脸颊微微泛红,朝他啐了一口:“谁是你宝贝儿!谁要和你耳鬓……不要脸!” 

秦轩伸出手一把掐住他曲线玲珑的细腰,将他逮住搂在怀里,低着头在他耳边喷热气:“哎你个小没良心的小东西,你说你是不是过河拆桥翻脸不认人了?这会儿已经把昨夜的‘琼箫夜夜挟愁吹,梅花知不知’给忘了?” 

他见时一念憋着不作声,又添柴加火说了句:“我可记得,兰麝细香闻喘息,绮罗纤缕见肌肤……” 

时一念被他低沉的嗓音给蛊惑,脑子里很快回放起了,昨夜两人在温泉山庄一米八宽的大床上坦诚相见,耳鬓厮磨,秦轩绞尽脑汁地运用着他叔叔口头传授给他的吹箫技能,让两世零经验的时一念缴械投降、欲/仙/欲/死,叫得比唱得还要好听,脑门子一头汗的秦轩恨不得把他的喘气声叫声给录下来给自己疏解的时候当伴奏曲。 

秦轩见好就收,轻轻吻了吻他快要沁出血的绯红色耳垂子,绕到他前面去:“不逗你了,跟含羞草似的,一碰就缩起来了,这么这么可爱呀。走吧?” 

时一念甩甩头,想要扔掉脑子里的黄色废料,心里担心的却是眼前那位看似绅士风度十足、衣冠楚楚的少年,什么时候会憋不住把披在身上的羊皮揭了,饿狼扑食把自己吞了。 

他追上去,忍不住说道:“你昨日答应过我的,在我成年前不会做到最后一步的是不是?” 

秦轩差点儿就想说一句“床上男人的鬼话你能信嘛?”来教导他,可一见他温润如水的眼神心里就平静下来,一丁点也舍不得让他出现不安的情绪,便重重地点了下头。 

小小的五爷庙里涌动着来来往往、接踵而至的羲圣朝拜者,在善男信女的心目中,五爷承担起了民间俗神的职能,寄托着人们祈盼风调雨顺、平安吉祥的愿望。 

秦轩拉着时一念呼吸着山里深秋湿冷的空气,看着山道两旁挂满的经幡,聆听着悠扬肃穆的钟声,心潮随着袅袅升起的青烟漂浮荡漾。 

他们安静地倚在时光深处,看花开花谢,时光流转。



39 39 老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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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飞快,很快就到了第二天下午三点钟,秦嘉的司机在乌衣巷口附近待命,秦轩和时一念简单收拾了一番行李,准备打道回府。 

秦家长辈给时一念准备了不少礼物,秦爸爸送给他一块运动手表,秦妈妈送给他一套新款冬装,据说是和秦轩配套的,叔叔送给他自己亲手画的一副油画,哥哥送给他几张购物卡。 

时一念简直是受宠若惊,能被他们接受成为秦轩的男朋友、没有遭到竭力反对已经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了,如今还被他们如此这般珍视,他惊慌失措地看向秦轩,秦轩一个劲儿点头劝他收下,毕竟是第一次登门作客,以后来就不会这么客气了。 

他只好向秦家长辈一一道谢,心里盘算着以后应该给谁准备什么做回礼。 

两人正并肩走到乌衣巷口的时候,秦轩忽然被一个打扮光鲜靓丽的年轻少女叫住了,那少女看上去跟他们差不多大,一张嘴噼里啪啦就说了一大堆英文。 

秦轩回答的却是中文:“我去年回来的,暂时会在国内待一阵子,不打算出去读书。” 

时一念见他们是熟人,不好意思站在一旁听他们聊天,便朝着停在路边的车子方向慢慢走去。 

他无意去听他们的对话,那少女略显尖锐的话语却如长长细细的银针一般直冲着他的脑门扎来:“那是谁?你这么快就在国内交上朋友了?不会把我们几个老同学忘了吧?” 

秦轩答道:“怎么会呢?Yulia,你和Peter他们几个什么时候回来的?还有,那个男孩子不是我的普通朋友,他是我刚追到手的恋人。” 

“哦天哪!”那个女孩夸张得叫了一声,音量不自觉地提高了不少,“Quinn!你疯了吧?他是谁?我从没见过他,他不是秦伯伯朋友的孩子吧?” 

秦轩耐心解释说道:“不是我爸爸朋友的儿子,之前也不认识他,是在流云镇读书认识的。” 

叫Yulia的女孩显然是被震惊到了,手舞足蹈地表示不敢相信这一事实:“你怎么能跟小镇上的人交往?他根本不是我们圈子里的人!你知道吗,Peter之前也交过一个贫穷出身的女朋友,她看起来温柔善良,但是毕竟是贫穷出身的,她非常自卑,经常疑神疑鬼查看Peter的手机,他们天天吵架,最后还撕破脸打起来了!你不知道有多吓人!” 

秦轩显然是没有料到自己的老同学身上发生了这样的事,他想了想,说道:“两个人在一起,总是会有各种困难和挫折的,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磨合期 。你放心,我不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 

Yulia见他转身要走,一把拉住他的衣袖,皱着眉头劝解他:“Quinn!你想想清楚吧,现实生活根本不是格林童话,王子和灰姑娘根本就不适合在一起!” 

秦轩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将她的手甩开:“我的事情不用别人插手,我会对自己的选择负责的。” 

Yulia仿佛触电一般把手缩回来,她不敢相信一向绅士风度十足、彬彬有礼的秦轩会这样冷酷,眼眶都红了,呆呆地说着:“Sorry!我不是故意的……” 

秦轩掸了掸衣袖上并无存在的灰尘,连道别也顾不上说便大步流星地离开了乌衣巷。 

时一念坐在后车座上假装睡着了,秦轩钻进车厢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也没有应声。秦轩微微地蹙了蹙眉头,将后面的一块毛毯摊开来替他轻柔地盖在了身上。 

时一念闭上眼睛之后,没过多久就想起了Yulia这个人!上一辈子他见过这个女孩! 

他记得是在高二下半学期,寒假刚结束的时候,秦轩领着两个朋友来参观他们的高中,其中就有Yulia这个女孩。她穿着一身时尚大方的连衣裙和高跟鞋,背着一个香奈儿包,指甲上镶着闪闪发光的碎钻,走近的时候带来一阵浓郁的香氛,和小小的流云镇格格不入。 

当时的他被阮韶礼拉到篮球场上陪阮韶礼打球,大冬天里热出了不少汗水,坐在场边休息。 

秦轩走过来很自然地跟阮韶礼、还有他打招呼,他那时候虽然知道秦轩对自己有意思,表面上对秦轩客客气气的、带着一些疏离感。Yulia很快看出来,秦轩为了跟他多说几句话一直在找话题,而他并不是一副很有耐心的样子。 

Yulia不高兴地瞪了他两眼,故意说道:“哎秦轩,你家这边的老宅我们还没去玩过呢,不如叫上你这两个同学一起去吧,我们还能一起玩PSP!” 

秦轩也觉得是个不错的主意,便开口邀请阮韶礼和时一念去他家作客,谁知道时一念立马拒绝了:“你们自己玩吧,我不会玩游戏。”



40 40 此生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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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文人秉性,大多清高自傲,仅凭金钱权势难服其心。作为弱势群体,他们往往以清高来掩饰内心自卑感以及防御心理。 

时一念回顾半生,不得不承认自己最大的缺陷便是清高自负。他就和历史上真实的苏轼苏东坡一般,有时鲁莽冲动,有时清高自负,有时害怕无助,有时退缩自保。 

时一念工作后认识了一个心理医生,心理医生告诉他:“人格异化是社会心理学的一个概念,即英文的self…righteousness,中文可译为‘自以为是’‘自以为正确’。这里的‘自以为是’是一种自我道德优越感,相信自己的信念、行为和所属,优于社会上的大部分人。具有这种感觉的人往往不能容忍其他不同的观点和行为。其症状一般表现为:脱离客观事实,只凭主观臆断为定则,去想、去说、去做、去对待千变万化、纷繁复杂的社会事物。” 

时一念深深地反悔、自省过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他越来越发现自己的刚愎自用不仅害了自己,还伤害到了别人。 

比如说,秦轩出身优越,他的朋友圈子里自然有肆意妄行、无忌无惮的权贵子女,像Yulia那样的富家女一跳出来在他面前高高地扬起下巴示威,他立马就被自己的自卑感打败,打回到了井底。 

时一念自以为自己从小读圣贤书,成为家家户户长辈和老师们艳羡褒扬的优等生,心态一直十分矛盾。正如苏东坡说过的话:就是伯夷、书齐这样的高士他们宁肯饿死也不食周粟,但他们高歌赞扬虞舜、轩辕,也没有脱离俗事,陶渊明不愿意为五斗米折腰,没办法也曾奔走仕途。自古以来的高士都未能忘情世事,何况苏东坡?何况他时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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