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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麒麟[1-5部]-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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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明朗听得脚下一软,差点跌个跟头,他想了想:“装醉,到时候我掩护你。”
夜风轻盈地从发间穿过去,好像飞翔。
陆臻看着夏明朗在黑暗中背影模糊的轮廓,动作流畅得像是在滑行,豹子一般的姿态。他的手一直握在他的手腕上,忘记放开,就这样拉着他穿过树丛,飞快地奔跑,带起飞扬的尘土。放肆的奔跑让人心胸开阔,陆臻忽然觉得他可以一直这样跑下去,他的体力没有止尽,快乐也是。
然而,在他们身后,遥远的灌木丛中慢慢站起来一个人,月光下面目模糊的脸上只看到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着幽亮的光。
夏明朗以一种“看,我帮你们把逃犯给捉回来了”的英雄姿态把陆臻扔进了人群里,陆臻的咬牙切齿还没有来得及磨出声响,愤怒的人群已经把他吞得一个渣都不剩。
迟到的先罚酒,少啰嗦,白的红的黄的一起,三杯又三杯,陆臻稍一反抗,什么擒拿格斗都上了,捏着下巴往下灌,陆臻呛得七晕八素。眼看着夏明朗站在外围,再看看徐知着也站在外围,一副袖手旁观你自求多福的样子。
陆臻醉到三分,豪气就上来了,他桌子一拍,挥斥方遒,吼道:他妈的有种一个一个上,老子今天放倒多少是多少!
众人顿时哄然,推杯换盏,拗劲儿上来,每一杯酒都用尺子量好,你一杯我一杯,陆臻拉着没酒量的先磕,转眼就放倒了几个,有些人瞧着厚实没想到比夏明朗还不如,二两酒一口就闷倒。陆臻一想到夏明朗就是心头火起,拎着酒瓶,手里捏了一把花生去找夏明朗死磕,夏队长手里握着两杯酒,笑眯眯地塞给他:“我敬你。”
陆臻也不推辞,酒到杯干,入口才发现不对,酒味寡淡,不知道里面加了多少水,夏明朗狡猾地冲他眨一下眼睛。陆臻是聪明人,聪明人只有不为,没有不会,所以要说这喝酒的猫腻儿他知道的也不少,转头看今天整个中队都土HIGH土HIGH地闹得翻天,心知今天拼真本事是过不了关了,私底下悄没声地把小半瓶白酒塞给夏明朗,夏明朗会意,半晌,换给他一瓶满的。
陆臻尝了一口,太上道儿了,这酒水比配得刚刚好,又有酒气,又没味儿,陆臻大喜,利器在手,江湖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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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所指的“一个消失在大海,一个自尽在人海”的那两个人为三毛与荷西。

3。

不过这以一敌八十的战况就算是有夏明朗在一边拆墙打诨,陆臻还是毫无悬念地醉了下去,虽然他的战损比已经创造了一中队有史以来的最高峰。
有人喝醉了喜欢哭,有人喝醉了喜欢笑,据说方进喝醉了甚至会去操场上踢正步,不过那天方进酒喝得极少,一直蔫巴巴地呆在陈默旁边,让陈默也觉得莫名其妙得很。
可是陆臻发酒疯的方式另类得让人想哭,他醉了不折腾自己,光折腾别人,把酒倒在别人脖子里啦,划着火柴往人身上扔啦,他像个幼稚的小孩那样恶劣顽皮又兴致勃勃乐此不疲,谁都拿他没办法,一个不小心,一块蛋糕已经呼在你脑门上,还要磨两下。夏明朗大乐,坐得远远地看着陆臻借酒装疯,报仇雪恨。
这俗话说跟什么人学什么样,这狐狸家养着的兔子你能指望他纯良到哪里去?夏明朗三分得意,心道,这小子果然随我。
到后来徐小花终于瞧不下去,蹿过去拽他,陆臻睁着一双星光大眼睛冲他眨巴眨巴地傻笑,忽然“吧唧”一口啃在他脸上,大呼:小花,我最喜欢你了!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徐知着当场石化,僵硬着一寸一寸地移过脸,看到夏明朗正绿幽幽地瞧着他。夏队长终于意识到,那小子,他是真的醉了,随即,夏队长极具危机感地意识到,得尽快把这小子弄回屋里去,丢人得丢在家里。
夏明朗以领导的姿态插手乱局,大家毕竟也算尽兴了,现在有人收拾祸害他们也是巴不得,夏明朗架着陆臻往外走,徐知着马上跟过来帮忙,他压低了嗓子问:“你要把他弄回哪儿?”
夏明朗一愣,要说他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似乎下意识地就想把陆臻往自己屋里带。
徐知着飞快地抬头扫了他一眼,说道:“交给我吧,你放心。”
夏明朗闷声应了一句。
徐知着忽然觉得有点感伤。
你放心,这三个字在最初最初的时候夏明朗曾经对他说过,那时候如果他想绕过自己去接近陆臻,两方对峙的时候他还得向他说一句你放心。那时候他与陆臻是好兄弟,而夏明朗是一个外人中的外人,接近于敌人。
而现在,当他想把陆臻从夏明朗面前带走,却变成了他得给夏明朗一个交待,徐知着觉得有点憋屈的心酸,因为陆臻的缘故提前感受到了类似于儿大不由娘,女大不中留的感伤心态。
由于徐知着的沉默,夏明朗尴尬得无以复加,随着徐知着一起把陆臻抬上床之后,他甚至没敢再去看一下徐知着的表情就落荒而逃。
陆臻喝醉了酒只有一个好处是实实在在的,那就是如果他睡着了,那就是真的睡着了,不会再有反复,一觉到天亮,所以徐小花那一晚倒是没遭什么罪。
第二天夜里,食堂给陆臻送了张账单来,差不多5000多块,看着要是没问题,那就直接报给大队从陆臻的工资卡上划走。虽说这人均50的标准放在外面不算过分,可是基地食堂毕竟是自产自销,糖醋小排才10块钱一盆,那得吃成什么样才能吃掉他5000多块钱?
陆臻揪着菜单细细地看,看到最末儿一口血郁在喉咙口差点儿就喷了出来,灰黑色小字儿整整齐齐地排着:五粮液,52度醇三瓶。陆臻义愤填膺地冲出去找人算账。不,重点不是那帮臭小子居然胆敢敲了他三瓶五粮液,重点是,他们开了三瓶五粮液他居然一口都没捞着。
这,这个实在是太过分了!!
大家正窝在楷哥寝室里抱团儿聊天,颇有点仗着人多架子大的味道,眼看着陆臻气势汹汹地杀进来,一个个笑得三分得意七分推脱,七嘴八舌地调侃:哎呀,酒仙来了。嗨,小臻子有水平啊!你昨儿一共放倒了几个……
陆臻不听他们打岔,揪着追问五粮液谁给点的,谁给开的,他要找人算账!
太过分了,用他的钱在他眼皮子底下开了好酒,一滴都没让他沾上,这还有没有人性了啊!
陆臻悲愤怒吼,大家哄然而笑,一个个狡猾狡猾的当然没人告诉他是谁下的手,陆臻气不过去缠郑楷,原本就是打打闹闹的时段,郑楷年纪最大性格最稳,永远都是老大哥安稳可靠的样子。陆臻眼下觉得委屈,拉着郑楷说话的时候就带上了三分拖音,含混着一些撒娇耍赖的味道嚷道:“楷哥,你管管他们,这太欺负人了……”
“烦死了,不就是三瓶酒嘛,爷我赔给你丫的!”角落里忽然炸出一声爆响,方进分开人群站到陆臻面前,一双大眼瞪圆了火星直冒,烦躁地甩出一句话:“妈的,给爷等着。”当场摔门而出。
陆臻顿时愣住,四下里寂静无声,众人面面相觑。
陆臻茫然回顾,找了一圈发现陈默不在,只能求救似的看着郑楷,郑楷也是一头雾水,安慰地拍拍他肩膀,说道:“别管他,那小子抽风,从昨儿晚上开始就这样,昨天让他去找你,人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你都到了,他还没回来,小孩子脾气,别跟他计较。”
陆臻勉强笑了笑,心里有种空茫茫的疼痛,没着没落的,很坏的预感。他心事重重地往回走,看到方进阴沉着脸等在他宿舍门边,陆臻顿时心里紧张,推门看到徐知着不在,莫名其妙地松了一口气,努力轻松地笑道:“侯爷,你搞什么?”
方进一声不吭地跟着他进门,从口袋里掏出钱来一把砸在陆臻床上:“酒是我点的,还你,一千五,有空点点。”
陆臻终于变了脸色,怒道:“你怎么回事?有话明说。”
方进抬头愤怒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就走。
陆臻是固执到底的个性,马上伸手去拽他,方进像是被电打到似的一下弹开,嚷道:“你别碰我!”
陆臻飞起一脚抢先把门踢上,翻手落锁,神色冷冽:“不说清楚就别想走。”他盯着方进的眼睛,“侯爷你也是爽快人,我到底怎么得罪你了,你给个明话,要杀要剐我随便你,但是你得让我死个明白。”
方进气得脸都白了,拳头握紧,骨节咔咔直响,陆臻梗着脖子与他对视,不偏不让。
“好,好……”方进指着他的鼻子,“你和队长那点脏事儿,我都看到了。”
陆臻顿时僵住,一身的锋芒全折在半空中,眼神落空而茫然,方进大力把他从门口推开,自己开门出去,摔门时一声爆响,震得整个走廊里都嗡嗡直响。
方进很郁闷,非常郁闷,事实上他活这么大就没有这么郁闷过,郁闷到让他觉得全身都有压不住的火在烧他,就算是打烂一百个沙包都泄不了愤。
昨天他找到山上去的时候远远地听到陆臻在唱歌,很轻的飘飘荡荡的声音,但是很好听,他觉得很得意,总算是抓到这小子的把柄了,明明就是会好好唱歌的嘛,唱这么好听就给队长一个人听,太他妈不厚道。方进想抓现行,所以走得特别轻,当方小侯铁了心不想让人发现的时候整个麒麟只有两个人能发现他,一个是陈默,此刻正在遥远的食堂,另一个就是夏明朗,而前提是他得全心戒备。
然而当方进的视野中出现了全部的人影,那种奇异的暧昧的气氛顿时让他感到迷惑,源于一个特种兵融化在骨血中的谨慎,他在茫然不解中迅速地选择了隐蔽,静观其变。
于是他看到了让他血液逆流的画面。
他知道那样的动作意味着什么,作为一个在军区大院里长大的孩子,他十八岁特招入伍,二十岁来到麒麟,对于外面的世界他可能了解得有些单一,可是所有与军队有关的事,他知道的并不少。
他知道部队里有这种人,他仍然记得当年他的父辈们是用怎样的轻蔑口吻谈论着他们,他们管这种人叫屁精,那是一群垃圾似的软弱无能的家伙,他们是胆小鬼娘娘腔,他们什么都做不好,只会躲藏在没有人的地方互相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
然而,夏明朗?
当他把这个名字与那两个字联系到一起的时候,一瞬间天塌地陷。
四年,他在麒麟已经呆了四年。
早在四年前他就已经听说过这个名字,爱尔纳的鬼魂,如雷贯耳,他因为可以与他呆在一个队里并肩战斗而激动不已。这四年中,无数次,他们在枪林弹雨中来去,演习,实战,他看着他游走生死,纵横无敌。
那是他的队长,无论何时,无论何地。
有时候方进甚至认定,即使是当他站在悬崖边,只要夏明朗让他往下跳,他都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没有理由也不必解释,这是一种信赖,超越生死。
可是现在?
极度的惊恐让方进一时之间茫然不知所措,他坐在山顶上直到夜风把他吹透了才回过神,回到基地的时候他看到食堂里灯火通明,忽然才想起来今天是什么日子,他原本应该去干什么。
陈默看着他的眼神安静中有询问,但是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这是桩丑闻,像笑柄一般的只会在私底下被人嘲讽,而在一些正式的场合人们甚至不屑提及的丑闻。
方进很难过,他不是那种藏得住话的孩子,他需要倾述可是他不能说,这种矛盾的局面让他觉得委屈难安。他一声不吭地喝着酒,躲避陈默的目光,一个人生着闷气,郁闷的情绪在心底翻涌发酵。
陆臻已经被灌醉了,像风一样满场跑,欺负了这个再去招惹另一个。方进看到他笑得阳光明亮,快乐得好像在飞行,到处都是兴奋的人,把啤酒摇得起泡像香槟那样泼出去,溅了别人和自己一头一身,可是仍然开心得要死。
所有的人都大笑,而陆臻是笑得最闪亮的,于是那笑容在方进看来是如此的刺目,简直伤得他眼睛疼。
他看着他四处耍赖,看着他调戏徐知着,看着他放肆地乱吼乱叫,毫无顾忌,这一切原本再正常不过的举动落到他的眼底统统变了味道。
人的眼睛是有底色的,用什么样的颜色看人,就会染上什么色彩,我们的眼睛能看到的,永远带着自己想象的样子。
这是一个错误!
方进心想,可怕的灾难,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而,如果夏明朗一定不会犯错的话,那么问题显然是在陆臻那里。他忽然发现他根本抑制不住对陆臻的厌恶,他想忍耐,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然而他毕竟不是个具有心机城府的人。
他忽然间失去了两个亲密的战友,其中一个甚至是他的队长,所以总得有人为此承担责任。人们总是如此,一到关键时刻,亲疏立现,总是认为对我们来说更重要的那个人更无辜,即使明知道真相不尽如此,却一厢情愿地这样认定。
陆臻其实有一点预感,可是当方进忽然翻脸说破的时候他仍然僵住了,那一瞬间他像是回到了从前,最初的曾经,当他还不是那么坚强不是那么坚定而自信的时候,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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