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配-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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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十年生死两茫茫。
苏哲城十年不见许多人,有些人记得他,有些人他记得。
他以为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但是有人比他更坏。
有人觉得他是这世上少有的好人,但是有人被他毁了一辈子。
你我的人生是否就是这样?以为你我此生不见,以为你我已经完结?
可你是否记得我说过的话?
我爱你,一腔炽热的爱且只爱过你?
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从一开始就是谎言。
我此生最大的谎言是什么?
不是我爱你。
是我不爱你。
我全心全意的爱你,却只是被你伤的遍体鳞伤,当我自怨自艾之时,却也只是毁了她的一生。
文章类型:原创…纯爱…近代现代…爱情
作品风格:正剧
所属系列:之;卷一
文章进度:已完成
文章字数:295641字
第1章 初恋如往昔
端端是小叔叔唯一的孩子,对于独生子女占大部分的当代中国来说,这是很常见的事情。
肤色很白,眼睛很大,眉毛弯弯翘翘,睫毛扑扇如蝶翼,嘴唇是粉粉嫩嫩的樱花色。
一句话说,她美得很常见,可是我爱她。
端端从小到大最最喜欢我。
小叔叔的小婶婶在我八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死因是难产,原因是端端。
我们家名字取得古风古色,规矩也是封建残余一般的多,温和些说便是家风严谨。子女教养也很是严格。
偏偏小叔叔是个异类。
他向往自由,记得小时候我的父亲训斥他多少回,说他怎么那么大一个人,孩子都有了还要在外面疯玩瞎跑,云云。
然而不管我父亲说些什么,他都是那么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大哥,我们家,有你一个就够了。”
所以他一直没有再婚。
端端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我的父母怜惜她,便把她带在自己的身边,据说端端的母亲,我的小婶婶是我母亲的最好的朋友。
自然也不仅仅是因为这些,更是因为我那几乎不曾见面的小叔叔浪荡不羁爱自由的缘故。
所以不管是因为她姓苏所以我的父亲怜惜她,还是因为她是我母亲最好的朋友的唯一一个孩子所以我母亲怜惜她,她一直都受到了很好地照顾。
但是她不能叫我的母亲妈妈,正如同她得叫小叔叔为爸爸一样,自她懂事起,她就知道,她在这个家里永远算是半个外人。
她是苏端端,君子端方的端端。
我是苏哲成,出自诗经的哲夫成城。
我父亲一直和我说,“端端是你的堂妹,和亲妹妹其实也差不了多少,年纪小小的就没了母亲,你小叔叔又是个不省心的,所以你一定要让她快活。”
我很听话,所以我很努力的对她好。
端端很可爱,并且比我小了七八岁,那正是我不会因为母亲对她比对我好而产生嫉妒的年龄。
她小的时候哭的时候看见我,马上就会不哭,最喜欢我去抱她,最最喜欢奶声奶气的跟在我的背后叫我哥哥。
这个时候我们要感谢我们是中国人,因为我们对所有的亲兄妹堂兄妹表兄妹等等都是一视同仁,她叫我哥哥,她让我感觉被依赖。
那种被一个人打心里崇拜信任的感觉是那么的好。
能明白那种感觉吗?
所以其实一点也不勉强,因为是她,所以再怎么苦都有点甘之如饴的味道。
那是我的端端啊。
端端一直都很聪明,也很乖巧,六岁开始每天固定练琴一个半小时,初中就考过了钢琴十级,十岁开始每天背三十个单词,十三岁的时候目标是背完整本英汉词典。
十四岁的时候发表自己的第一篇文章,自那以后一直以作为一个小说编辑为目标自己奋斗着。
端端是我们一家人的骄傲。
她可以独立阅读英文报纸,独立的按时做做一切一切的事情,她完美,理智,是那种最不应该存在的样子。她几乎没有缺点。
我们家都不希望她那么优秀。她生的漂亮,读书又读的很好,弹得一手很好的钢琴,这样的人,在我的父亲眼里其实是不该存在的,但是他觉得,或许这是因为端端没有母亲,所以上天对她就格外的宽容一点。
我却是想着,端端凭什么不可以优秀,她是苏端端,她是端端,她就应该是最好的样子。
那么好的端端安安静静的读书上学。
从我很小的时候我父母便因为工作繁忙,常常一整天都不在家。而我上了大学后,连我也基本上不在家了。
那日我因为大学忘记拿东西,坐车从Z市回到Q市,在一个大家都想不到的时候在家里默默地翻找,却觉得门外的声音很奇怪,贴着猫眼一看,就看见端端红着脸,手上的钥匙怎么捅也捅不进锁里去。
我默默地拉开门,大喊一声“端端!”
把端端吓得手上的钥匙直接哗啦啦地掉到了地上,旁边有小男孩子红着脸默默地跟着她,也被我狠狠地吓到了。
此情此景下来,我直接就以为他们早恋。她才十四岁,实在是太小了,那个男孩子居然还敢跟她回家,这实在是不应该。
于是凶那个男孩子,直到把那个男孩子吓跑了,接着准备对端端的说辞的时候,我看见端端雪白的长裤上有着新鲜的血色。
我又看见她把男生的校服系在腰上,我这个时候也不得不觉得很尴尬。
那个年代中国的性教育真的缺乏的很,如果我不是年纪比她大那么多,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有血迹,然而就算是这样,我又是个哥哥,不是姐姐,反而因为知道那些,更是尴尬的厉害。
我知道我训错了人,于是让她去洗澡,接着没有什么经验的去了超市,把所有能看见的生理用品的种类都给她买了一次。
回去的时候她还在洗澡,想着这个时候见面大家都很尴尬,我便把那个超市很体贴的为我准备的黑色超大塑料袋给她放在洗澡间门口,也不管她听不听得见,我叫,“端端,我走了。”
我急着回去上课。我还记得那是我怎么都不敢逃的分析化学,那个老师严格的简直是个变态。
而那差不多是我和端端所见的最后一面。以一个疼爱妹妹的正面的哥哥形象的最后一面。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我的女朋友还是白宝璐,对,因为名字很像万宝路所以总是被嫉妒她的人叫万宝路的白宝璐,名字虽然有点尴尬,却是出自《九章。涉江》的白宝璐。
那个时候我大二,端端初二,我回学校的时候想着,端端这么快就变成了大人的模样,真是让人想不到啊。
那个时候我回来拿的是我的身份证,那个时候我很想和白宝璐结婚。
然而那个时节大学生谈恋爱依然被防的和高中生一样,校内大学生哪怕年满结婚年龄也不该结婚,人人都觉得学生就该读书也只该读书,然而我依旧偷偷摸摸的准备和白宝璐结婚。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爱她,或者说我需要自己相信自己爱她。
白宝璐生的并不是很好看,五官只是端正,端正的有些平常的那种端正。可是清瘦,长发,肤色很白,手腕上戴着一只翡翠手镯,很普通老旧的样式,看上去就是上了年纪的古董,年轻人轻易戴不得的。
但是那个翠色就是很配她。
我喜欢她的侧颜,头发斜斜的在脖颈处扭出一个小小的髻,下颌,脖颈,与裹在白色连衣裙里的窄窄的肩膀勾出柔美的曲线,那曲线延伸下去,配上白皙的手腕上一只翠玉镯子,那种气质,看上去像吴道子画出的古装仕女画的偏瘦版本。
但是没错,我并没有和白宝璐结婚。
那日的我全程都在尴尬的想着端端裤子上的那点血色和我愚蠢的行为,却忘了我本该拿在手里的东西。
所以等我到了学校的时候,我默默地看着那扬长而去的长途汽车,想着分析化学老师变态一般的严格,马上拒绝了再坐几个小时回去的念头。
当时想着,等以后有空再回去吧,结果呢,失恋,学生会的事务,再一次的失恋,交换生的挑选,一堆堆的事情像山一样倒下来。
那么多那么多的以后,就终结了。
作者有话要说:
苏哲城。
人性在我看来有点复杂,所以我以他为一个主人公,虽然我并不喜欢他的性格,但是我依然想要写写他的故事,因为他的故事在我看来非常的有代表性。
他代表我们所有人骨子里的那种软弱无力,得过且过,以及大部分人性里的随波逐流。
第2章 2
大三刚开始的时候我出国,在美国,默默地做了一年交换生后考上了研究生。
对了,前几天刚好遇上白宝璐结婚,我去看了看,我喜欢的古装仕女画的美人已经到了不得不画出油画一般的妆容的时节。
她已经不再年轻了,年轻的时候那般纤瘦那般古典的骨子里透出的清高的少女已经被生活打磨掉了光泽,对社会的妥协让她开始变成一只鱼眼睛。
没有什么比初恋变成凡人更让人能感受到世事沧桑的了。
然后自我出国以来,将近十年,不说回家,我甚至一次没有回过国。我连电话都没怎么打回去过。
我的家太压抑,我的母亲会耐心的纠正你所说的每一句话中所有的用词不当,会在你去别人家玩的时候逼迫你说一长串的答谢用语,我的父亲会严肃的告诉你所干的一切事情都需要有具体的计划,而如果你不做到,那就是你的错。生而为苏家子弟,却这般不像样,我实在愧疚。
然而对别人家的孩子,他们宽容的让我更加愧疚。
仿佛别人的孩子就是比我强些,哪怕考试成绩不如我,那么在孝顺懂事这方面一定能强过我。哪怕不若我懂事,那便一定比我外向活泼。
我同学时常笑我为什么要管我爸叫父亲,管我妈叫母亲。
他们说我就差一句父亲大人,母亲大人,儿子不孝,不能……
我笑笑,我只能笑笑。
我别无选择。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明白我的小叔叔,他宁愿五十多岁依旧去非洲大草原上拍狮子羚羊,宁愿去北极拍摄熊和狐狸,也不肯回到我们那个温暖湿润的江南水乡的缘故。
我小叔叔是个不算太有名的摄影家,但是他所得的应该不需要太多,他对自己的人生不是很讲究。
而这个时候,不瞒你说,我在美国的时光早已把我千锤百炼为一个浪子。
我很少和家人通电话,我甚至不曾给他们写过信。那个时候的国际长途与邮件的昂贵是现在的人们所不能想象的,但是我知道很多人都会思乡,不管怎么样都会哭着给父母打电话诉说自己的不如意。
我甚至知道我有个同学第一回 自己做蛋炒饭的时候给自己家里打了一个多小时的国际长途。
然而我没有,一次也没有。
我的父母也并不是很在意这件事,我们家的感情有种很奇异的淡薄。
唯独端端,她给我写信,她一年给我寄两次照片。一次在自己生日,十月十五日,另一次则是夏天,两次都给我寄一张她穿着白裙子的照片。
照片这种东西总会给人一切一种与时间无关的错觉。
看见照片就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依旧是过去的模样。
虽然都是一个样子,黑白的照片,无一例外,把那六张放在一起,会有一种错觉,明明是一个少女的六张照片,却仿佛是六个少女一字排开。莫名的恐惧。
每一张都与上一张有所不同,每一张都带着些与其他几张不同的气质,没人知道为什么这个孩子每一年都在变化,没人能够明白为什么这个孩子变化这般大。
她仿佛成了一颗积攒了数年生命力的树,到了时限就开始疯狂地生长。又好像是一朵花,怒放的背后总有着马上就要凋零的恐慌。
我最后见她那一面的时候她到底还只是个孩子,然而每一年过去她都像是变了一个全新的人。
她的照片我在我出去的头三年收集了半打,除了她慢慢的长高,肩膀舒展开,偶尔会冒出一颗青春痘在玉石一般的脸上,她以清晰可鉴的姿态开始改变,逐渐变的越来越美好。
也越来越陌生。
但是没有地址。我从来都不知道那封信是从哪里寄来的,我也不知道那信是为了什么到了我的手上,我只是收到新的信,从她手上,一年两次,一次生日,一次……我希望我永远忘记的日子。
那个时候她和我一家都断了联系,我父母没有她的电话,我工作也很忙,我心情不好。我不想也没有时间去做些别的事情。甚至没有将那些照片保存好。
后面我因为种种原因搬了家,就再也没有收到她的照片。
我的外国同学们曾无意中看了她的照片,极为叹服她的美丽,他们说从来不知道亚洲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