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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牧野-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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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里的时候,向兴学在思想上还想争取一下,和向俨分开之后,他就不再计较这些事情了。上面下面,区别不大,想念的人能在眼前,能真实地触碰到肌肤——这就是世界上最好的事,其他事情都没什么意义。

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你想上我吗?”

“想啊。”

向俨解开了向兴学裤子上的纽扣,把他的欲望放了出来,“你呢?”

向兴学隐约觉得向俨在给他机会,他暂时忘却了之前做好的心理准备,诚实地说:“想。”

小朋友的手在刚上山的时候还是热的,这会儿又凉了,抚在向兴学的阳物上,半点儿没缓解他的热意。

“完了,型号不合适怎么谈恋爱。”向俨手上动作没停,眼里漏出狡黠的笑意,“猜拳吧,一局定胜负,我要出剪刀。”

  第三十六章 继续 
  
向兴学听过猜拳的故事,一对落难的情侣,一个残忍一个心软,结果反而是残忍的那个死了。

他出了剪刀,向俨出的是布。

“呀,输了。”

才出过布的手掌攥成圈把向兴学的阳根包在掌心,他捂不住向兴学的东西,指缝里透出充血的皮肤。向俨用指尖轻轻地摩挲前端的小孔,嘴角噙着笑,“你让让我?”

“小东西,你算到了?”向兴学笑着把脸埋进向俨的颈脖,大口大口地呼吸他的味道。

向兴学被向俨摸得上火,报复似地捏向俨的囊袋。

“我哪能知道你要出什么。”

向俨急急地喘了几口,身体颤抖着弹了一个休止符,射在向兴学掌心里。

他转了个身,与向兴学面对面坐着,胸口起伏着继续撸向兴学的茎身,“行吧,真男人愿赌服输。”

向兴学被他萌得心头滴血,松了精关,喷在他手里。

向俨穿上裤子换上向兴学的T恤就下了山,没在校舍里正经露面,让心善的向先生成了孩子们眼里的谜。

山里的日子忽然变得很快,向兴学觉得自己还没准备好呢,就到了回程的时候。

“老师们还会再来吗?”一个小小的女孩儿表现出期待的样子。

四个男孩互相看了看,没有做声。

“哥哥们也有自己的学习,明年暑假向老师再来这儿好不好?”向兴学蹲下身去,摸了摸女孩的头。

“好!”

去的时候向兴学以为自己只会来一次,可这一次竟然反复成许多次。

向兴学连着带了五年的队,见证着山里面修了路,供上电,建成信号基站。

越来越多的游客来到渌阳,校舍铺上了水泥的地面,冲澡的茅草屋贴上了瓷砖的内壁,他与向俨决胜负的水潭插上了景点的标志。

一切都在变好。

向兴学一直坚持着,直到这座乡村小学不再需要暑期支教的老师。

向兴学会想,如果向俨那一次没有来,他在山里的日子是不是一直暗淡无光,他会不会像之前所有的临时老师那样,来过一次就走。可是如果并没有什么意义,向俨来了。

回到桐城,向兴学反倒没急着回家。

他找向蓉拿了钥匙,开乡下老宅的门。

向兴学十几岁的时候因为被同村的小孩说是私生子,撕了对方的作业。向义武带他去道歉,向兴学死倔,宁愿挨打也不低头。

向义武关上了他房间的门,给了他一份材料,“我永远是你爹,但你也有权知道生你的人是谁。”那份材料被向兴学锁在柜子里,一直没打开看。

他与自己的身世斗争了二十多年,因为向俨,头一次有了寻根究底的想法。

向兴学是向俨的叔叔,材料里的那个人不是。

他的身世也没什么特殊的——向兴学原名叫柏蕴和,他亲生父亲也是军人,牺牲在战场上,他是遗腹子,他母亲带着他不好改嫁,想把他丢在军营门口,正好被回部队办事的向义武看见了,就给领回了家。

“柏蕴和。”向兴学手里捏着泛黄的纸,小声地念原来的名字。他说不上来心里是什么感觉,被母亲抛弃应当是痛的,但那种痛感被时间削弱了,像尘封二十多年的纸,原本韧性十足的纸张被岁月氧化得脆生生的,向兴学手里都没怎么发力,纸就碎了,血缘亲情也是这样。他更痛苦于后来的哺育之恩,向义武夫妇将他养大成人,还没来得及享受天伦之乐便撒手人寰,向兴学不仅没有报答,还与他的后辈搅和在一起……

人到三十岁,三十一岁,最该懂事明理的时候,向兴学却叛逆了。可他已经决定和向俨在一块儿,那个比向兴学小六岁的侄儿,已经成了他心头的一块软肉,把心头的肉割掉,向兴学觉得自己也活不了。他是很自私的人,如果爱情与亲缘人伦终究没法两全,他只能摘掉“向兴学”这个名字——把他生命的前三十年划掉,对不住黄泉下的父母,忘恩负义,离经叛道,换后半辈子与向俨的琴瑟和鸣。

向兴学把材料带回家,放在床头的柜子里。

他从身后环向俨的腰,吻向俨的耳垂。向兴学很记仇,他始终记得向俨亲小鹿耳朵的场景。

“今天可以吗?”

小朋友的耳垂被吮得发红,向兴学却还嫌不够,拿犬齿抵在那片肉上轻轻地磨,直到向俨那儿被啃得娇艳欲滴,“你那天的话,还算不算数?”

向俨叹了一声,一口气叹得千回百转,“算吧。但你不能把我弄得太疼了,我从来没让人疼过。”

向兴学的醋坛子被这话打得破碎,他咬在向俨另一边的耳朵上,下口时存心想让怀里的人疼,听到向俨“嘶”地倒抽凉气,向兴学又于心不忍地松了力道,“我轻轻的。”

向俨解开腰间的手指,“我去洗澡。”

向兴学又黏上他,“一起吧。”

“不行。”

听到浴室里水声响响停停,向兴学才反应过来,向俨有洁癖,他习惯于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向兴学忍不住笑了,他忽然觉得柏蕴和这个名字也很不错。

他在房间里等了许久,在向俨床缝里找到一串水果味的套子。向兴学不喜欢这种花花绿绿的东西,又翻了翻,才找到一个普通的冈本0。01。他把套子拿在手里,心里有点小小的不满——向兴学不知道他以前有多爱玩,收集癖似的,在床缝里藏了形形色色的套子。

向俨出来的时候没穿上衣,腹部的四块肌肉上挂着水珠,被灯光照得炫目,他下身围了一条藏青色的浴巾,浴巾被水打得泛潮,晕出深色的花。他全身上下都很好看,向兴学的注意力偏偏被泛红的脚趾吸引,他想起向俨那天泡在溪里的脚,白的地方白,红的地方红,颜色交叠在一块儿,比什么都好看。

向兴学把赞美说出了口,向俨也不臊,说:“我知道我好看。”

一句话反而让向兴学面红耳赤。

向兴学脸热热的,下身也热,他把向俨的浴巾脱了,看到他光溜溜的腿——向俨的腿长且直,肌肉一点儿也不突兀。

向兴学忽然虔诚了起来,“我会负责任,一辈子都负责任。”

“我又不是什么闺阁少女,”向俨脱了向兴学的裤子,拉开床头柜把润滑油塞到他手里,“你要是能让我爽,我就给你干,把我弄疼了……”

向俨笑了一下,“我立马办了你。”

他像小白虎一样,恶狠狠地威胁着,在向兴学看来却可爱的过分,那张牙舞爪的样子在他心里又撩了一把火。他搂着向俨的腰把他放倒在床上,“不会弄疼,我怎么舍得。”

向俨给自己弄过了,穴口松软湿润,吸向兴学的手指,即便这般向兴学也不敢贸然进入,他曲起手指,学黄片里那样,搅动着研磨温暖的内壁。

向俨身子一开始僵得很,随着向兴学的动作,半折的腿放松下来,踩着床单慢慢下滑,最后打直了贴在柔软的床面上。那根漂亮的性器也逐渐苏醒过来,精神抖擞地扬起了头,向兴学喜欢看它吐水的样子。

向兴学被这具泛红的身子迷晕了眼,觉得哪一处都可爱。

“我要进来了。”他掰开向俨的腿,用前端摩擦湿淋淋的穴口。

向俨抬头看了一眼,难得害羞地咬着下唇别过头去,脸上浮起一层薄薄的红晕。

他头还偏着,眼神却紧追着向兴学不放,警告似露出毫无威慑力的目光,让向兴学全身都糖化了,“不会疼。”

向兴学吻他的眉心,吻他眼下的卧蚕,吻他的鼻尖,他避开了嘴唇,吻向俨尖尖的下巴,吻到喉结,每一个吻都轻轻的,像蝴蝶落在花上。

向俨把脸转回来,微微张开了嘴,两片嘴唇恋恋不舍地告别,造出小小的声响,蚊吟般的声响,搅乱一池子春水,让向兴学定力全无,他把整根东西塞进向俨的身体里。

小朋友眉头皱了起来,却也没喊疼,乖得像收了爪的小猫。

“稍微忍一忍。”

“你动,这样太涨了。”

向兴学双手撑在床上,俯下身去吻向俨的嘴,下身缓慢而有力地律动起来。

“我想过……”向兴学想把往后的打算都说给身下的人听,又怕他被吓着,最后什么也没说,“你太瘦了,身上都没肉。”

屁股也小小的,但向兴学看来却足够了。

向俨没回话,眼睛里渐渐泛起雾,呼吸也急促起来,他夹着向兴学的腰,手环着向兴学的后颈,攀在他身上。

向兴学把他抱起来,胸膛贴着胸膛,两颗心贴在一块儿,热热地跳。

“不行——太深了。”

向俨终于叫了出来,眼泪要掉下来,又一副后悔的样子咬紧了下唇。

“别咬。”

向兴学想让他别咬嘴唇,小朋友却会错了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向兴学从善如流地受下这一睕,嘴角带着笑,“别咬嘴。”

这一回向俨是真的羞了,把头埋进在向兴学肩上,由着他狠狠地颠。

和男人做,与和女人做,很不一样。向兴学说不上来有哪儿不一样,向俨涨硬的阴茎拍在他小腹上,那儿是女人没有的东西,向兴学的皮肤受着这份轻飘飘的击打,像观舞的时候耳边听着鼓乐,舞姬身子舒展,乐声也张弛有度,让向兴学浑身上下每一寸毛孔都享受极端的美好。

小朋友不会叫,只会粗粗地喘,喘一口就被向兴学顶一下。

向俨终于熬不住激烈的撞击,闷哼一声,把精液全射在了两人身体中间,粘稠的白液,缀在肌肉上,攀附不住,慢慢地往下滑,小朋友整个人也在往下掉,穴口绞得死紧,向兴学想掺着他的胳肢窝把人提起来,动作间阴茎被咬得更紧,他无奈地笑笑,抚着向俨的后脑勺,也交代了出来。

他把人放在床上,用湿巾擦他的肚子,“疼吗?”

向俨用手臂盖着脸,泪水还是顺着脸颊掉下来,被向兴学吻进嘴里,“疼吧?”

他摇摇头,“你活儿不错。”

向兴学看了看穴口,有一点肿,穿上衣服和向俨说:“我去给你买药。”

向俨移开胳膊,盯着向兴学,小声地应了一声。

他又半跪在床上亲他的嘴。

向兴学始终记得那一晚,小区的路灯只开了一半,他上身是黑色的短袖,下身是松垮的运动短裤,他在灯下快步地走,影子拉得很长,行道树上蝉鸣不歇。他走得急,原路往返,身子浸在水气饱和的夏夜里。

空气那么湿,向兴学心里却温暖而干燥。

  第三十七章 走失 
  
暴雪在博尔塔木卡肆虐了整整一周,昼夜不停。

极度的严寒让波塔损失了十几只绵羊,那匹枣红的小马也在一个雪夜里逃出马厩。

牧民一家对这样的损失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波塔把那十几只羊扒了皮,交给加玛做成了晚餐,但他没有放弃小马,说要等一个雪停的时候在荒原上四处找找。

“雪这么厚,也不知道它能不能吃到草……万一被冻死了怎么……”陆旻有些担忧。

“呸呸呸,不要说不吉利的话。”黄桃打断了陆旻的话,“好歹是一匹在原野上长大的马,没点儿生存技能它敢跑吗?”

木拉提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这种天气丢个一两匹马也挺正常的,被冻死也挺正常的。”

“去找找吧,我们一起去找找,等天晴的时候。”向兴学说,“虽然说天大地大,但这儿没有遮蔽的地方,找一匹马,虽然难,但也没有那么难。”

能找着是缘,找不着,或者找到一匹尸身,那便是命。

他想起家里的猫——叫猫猫的猫,他带狗子去做绝育,狗子委委屈屈地做完手术,路过小猫崽儿住的笼子,忽然走不动路,可怜巴巴地盯着向兴学,于是向兴学便把猫领回了家。猫猫从小被宠着,被向兴学宠,被向俨宠,被狗子宠,养成了很臭的脾气。它偷偷地跑过一次,从阳台上跳出去,让向兴学和向俨找了好几天,最终还是狗子在树丛里找到的,后来它就收敛了脾气。向兴学几乎以为找不着了,他印了寻猫启事发在小区里,可是没人说见过。找到猫像一件天大的喜事,向俨为了这个事特地请向兴学在高楼的旋转餐厅吃了一顿烛光晚餐——也不光是为了猫,更像是为了他们俩。

向兴学想着想着,心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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