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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凌渡-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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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凤眼竟忽然现出委屈,揪结的眉毛诙谐又滑稽。
  康明宇连忙举起一只手,“打住,派去找你麻烦的人可不是我找来的!”
  Lime笑眯眯的摆手,“你不至于这么小气吧,反正我也不喜欢汤恩。”
  康明宇打心底里吐槽,你TM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我追他,他连好脸色都不给,他嘘寒问暖的对你,你全当垃圾。
  但反过来照着lime的角度思考,他也没什么错,不爱就是不爱,不拖泥带水,不敷衍不将就,做人很有原则。这样的人会走很远,会遇到最适合自己的人,开创独特的爱情。没什么不好。
  “你是gay?”
  “不是。”
  “交过女朋友?”
  “没有。”
  康明宇夸张的嗤笑,“那你是什么,双性人?”
  他唇角自嘲一抿,“你何不说我是人妖。”
  康明宇无所谓的摊摊手,“我只是希望尊重一下自己的情敌。”
  Lime突然很是严肃的看着他,在脑海里组织可以描述的词语,然后怅然的说:“爱情是很奇怪的东西,寂寞的夜里迫切需要,快乐的阳光下又荡然无存。大多时候,都很难想象自己有朝一日会想要把喜怒哀乐都找个人分享。不过我最近倒遇见一个。”
  “男的?”
  “应该是…男的。”
  康明宇很挫败,“什么叫应该是?”
  “游戏里认识的。”
  “啧啧,想不到你这种人也会网恋。”
  “我哪种人?”他耸耸肩有些轻蔑,“别说的我们很熟的样子。”
  康明宇有点想粗暴了。这TM是我的台词啊。
  这会儿有人叫他上台,lime挥了挥手,张扬而去。
  “卧槽,这什么情况,我情敌跟我聊我追的人,我这件衣服还有第三个人曾经穿过?”康明宇捏起衣襟用力拉扯,“我TM在干嘛?太可笑了!”
  他回头向门口观望,汤恩的身影始终没有出现,他不该错过lime的盛大演出才对。
  整个酒吧的灯骤时熄灭,舞台被盆大的圆形聚光灯打亮,一群走在摇滚与时尚前段的祖国绿树正雄姿英发的抱着当下最先进的武器。
  他们笑的如此洒脱,笑意渲染了整个空间,如痴如醉,不谙世事。
  有梦的人很好,至少不会在泥泞的沼泽里拼命寻找。但有梦的人也很累,买一车南孚电池都不足以驱散疲惫。
  不记得谁说过一句类似的话。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如果不闯荡,那绝不会成功;而一个人中年了还在闯荡,也不会成功。
  生命给你的发展机会很有限,要怎么把握它,还不遗漏路上的美好风景,这就需要有心人来揣摩了。
  舞台上,宋玦难得穿一件正常的衣服,黑色圆领露出性感的锁骨,流苏从肚皮垂到腰脊,任由行动的支配在身上松垮的摇晃。
  袖口被两根黑色绳子系住,把蝙蝠衫更大程度的衬托出来。boom肯定是第一次让玩中阮的人——好似围着火堆,边弹奏边有力拍打器身的人担当打击乐。
  在不懂音乐的人看来,这就是一群疯子在舞台上摇摆,背景音乐应该是三天三夜那种。
  宋玦偶尔会碰到苏文杰,两人不经意的接近又触电般弹开,不知为何脸就红了。
  康明宇看着手机,学生会正在举办竞技活动,还有语言研究活动。
  学生会总搞些超脱的东西,眼下快要月考了,估计不会有太多闲人对这些感兴趣。
  突然,一道白色身影挡住他的视线,他缓缓抬头,竟被眼前的惊骇的场景镇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打王者一直输,有木有大佬肯收了我


第40章 第四十章:矛盾与卑微
  是汤恩,他穿着和康明宇一样的衣服,黑色的,衣领上有白银项链,挂着一颗蓝□□眼。
  他的手垂在身侧,肌肉紧致的胳膊被外套完全遮盖;他白皙的脖子托起珍珠般的喉结,身上的香水味有蛊惑人心的味道。
  “你有随便穿别人衣服的习惯?”他的口气很难断确,似诘问,似嘲讽,但传到康明宇耳朵里尤其动听。
  “没啊,我给你打过电话,这不…怕忘了给你带,所以穿在身上。”
  “强词夺理。”他轻声咕哝,还有点傲娇意味。
  康明宇连忙站起来把衣服脱掉,“喏,给你。”
  汤恩看着衣服却没有接,轻蔑的别开头,“我可没有穿别人穿过的衣服的习惯。”
  康明宇这下可犯愁了,啥意思?生气了?我怎么了?
  他试探的又抱回自己怀中,“我洗洗再给你?”
  对方不答。
  “那…你送给我了?”
  还是不答。
  “那算了。”他随手把衣服扔在椅子上扬长而去。
  每个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他的尊严永远不可能成为爱的牺牲品,如果一份爱情需要以头抢地、卑躬屈膝的来换取,康明宇认为,我做不到。
  走到舞台侧面,他开始回想细节:今天的汤恩有点莫名其妙,像吃了闷弹,不声不响,却挺有杀伤力。
  他低头看着自己,难道真是这衣服有什么特别的意义?那直说不就好了,无理取闹个什么劲。
  自己也有错,突然就爆发洪荒之力了,肯定是因为lime跟他说的那些话,感觉身体被掏空。…_…#
  是不是有种恋爱的感觉,开始有矛盾,开始试探对方的心灵深处。回味起来,康明宇觉得自己刚才帅爆了!他早晚要让汤恩明白,没有什么东西的意义能比他眼前这个爱他的人更重要。
  汤恩僵硬的伸出手,捞起椅子上的衣服,离开温室的它变了味道,它被弓虽女干了,因为它不会是心甘情愿穿在除了“他”的人身上。
  当康明宇生气的把它扔出去,它被弓虽女干还被无情的丢弃。康明宇的爱像一个刑事案件的案发现场一样惨不忍睹。
  康明宇离开的位置仍在他瞳孔中,他甚至看到那个人背对着自己矗立,像一座石像。
  把lime从警察局接回来,汤恩和lime第一次畅谈。以前两人总是话不投机,只有那一晚,他们用心跟彼此说话。
  具体说了什么,汤恩已经不记得,只剩下lime的那句——我没有号在十三区,我不是凌渡。
  Lime不是凌渡,他可以被从梦魇里解放出来了,而自己还在黑暗里寻觅,冷清、凄惨。
  汤恩不知道,如果找到凌渡他的人生会有怎样的改变,像被施了法术的青蛙,只知道应该去找个公主吻下去,但猜不透这后来的后来。
  表演结束时,热烈的掌声把所有人淹没,宋玦对苏文杰眨眼睛,苏文杰微笑颔首,两人越来越有默契了。
  他们从康明宇身边撤离,康明宇拍着苏文杰的肩膀说:“你们俩这么暧昧,干脆在一起好了!”
  小蘑菇抬腿一季佛山无影脚,“滚,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我就觉得这里比较凉快。”
  Lime从康明宇面前经过,看到他上身只剩下浅蓝色的复古立领的衬衫,外套已经被收回,揶揄的说:“也只有你比较凉快了。”
  康明宇足足用一分钟才明白自己被鄙视的真相。行吧,反正欺负我已经成为一种美德了。
  没有演唱会,舞台附近几乎是空的,大家在舞池中跳舞或者躲到角落装酷。
  苏文杰和宋玦靠在吧台边喝可乐,冒着气泡的液体有点像女巫的调试剂。
  “你那个大学好吗?”苏文杰把杯子靠近嘴边遮住半边脸,仿佛这样就能把自己羞怯的隐藏起来。
  “还行吧。就是各种音乐的大家庭,西洋乐、民族乐,有研究作曲的,有号称人肉节奏器的。古风、爵士、摇滚、古典,什么都有,喜欢说唱的,喜欢研究乐器演变的,每个人都有用不完的热情,对音乐,对人生。”
  苏文杰望着手里的可乐,忽然有种俯瞰湖泊的感觉,像大鹏在天上徜徉,又化身为鲲扎进水里驰骋。他向往这样的生活。
  朦胧的夜色下,树叶轻微的摇晃,无月的夜空是一件素衣,缺少宝石的点缀,沉闷的令人难受。
  康明宇在靠近舞池的地方喝酒,来往的脚步也能成为思考的依据。比如,有人穿皮鞋,有人穿帆布鞋,年轻的男孩穿紧身裤却不穿袜子,而像汤恩这种人简直不该出现在这里。
  他看到汤恩坐在对面桌上,桌上摆着许多颜色、形状各异的瓶子,他的黑色外套和白色外套交缠搭在椅背,身上的白色衬衣让画面看起来就像怪物的化学实验室。
  “我注意你很久了。”一名男子在汤恩身旁坐下,一只手不老实的摸向他的大腿,“你看起来不像找乐子的,怎么,要长处吗?”
  在康明宇看来,那就是一只红头发公鸡。
  哼,哗众取宠的家伙,你找错对象了!
  “嘿,他有主了,麻烦你换个地方演讲。”康明宇暴戾地将汤恩拉进自己怀里,捏住汤恩手腕的五指几乎要把他的手捏断。
  汤恩这家伙今天没带脑袋出门吗?明知道自己情商低还敢明目张胆的钓凯子。
  他一边腹诽一边折磨汤恩的手腕,无需避讳自己吃醋的事实。
  那人扯出一脸轻蔑的笑,眼神好像在说,“老子不稀罕”,康明宇很想给他一拳让他稀罕稀罕,可他转身就走了。
  汤恩靠在他怀里,手腕上的酸痛令人无法忍受,但他没有挣扎。
  他的头靠在康明宇肩膀上,嗅出他皮肤上的奶香味,应该是某种沐浴露的效果。
  “不疼?”康明宇把汤恩的手轻轻放在自己手心里,手腕处已是红了一片。汤恩却不动声色,好似被捏的是别人。
  见他不太对劲,康明宇推他坐下,拿椅背上的衣服盖在他身上。酒吧的冷气让汤恩浑身冰凉,有衣服却不穿,脑子想什么去了!
  “喂,你喝多了?”他摸摸他的脸,并不热,额头也不热。“拜托,死没死给句话行吗?”
  汤恩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你很希望我死?”
  “当然不希望,不过嘛……我倒想让你□□。”
  汤恩直接闭上眼。他很累,因为背着承诺很累,似爱而非很累;这荒诞的人生特别累。
  忽而一道银光劈开夜空,雷鸣伴着狂风,细雨点撒在树叶,逐渐把笔锋加重。
  “下雨了。”康明宇说。
  汤恩点头,“嗯,我该回去了。”
  康明宇莞尔一笑,算是对自己的安慰吧。
  “好,路上小心。把你的外套穿好,能都穿上最好,免得你又觉得我有穿别人衣服的癖好。”
  其实,他想说,别着凉。但他说不出口。
  汤恩第一次这么听话,他把自己穿的像个包子,曾经干练的模样荡然无存。
  他推开大门,一阵强风席卷室内,在关门时把外面的世界隔绝在门后面。
  康明宇望着他离开的方向苦笑,却还是故作自得的说:“真没情趣,我本来想说,下雨了你愿意留下吗。就算不留下,好歹等我问完嘛。”
  与此同时,苏文杰和宋玦在圆窗旁眺望,倾盆大雨横扫过来,玻璃上尽是水痕。
  “真倒霉…”宋玦小声嘀咕,“一只落汤鸡要诞生了。”
  苏文杰微笑着抚摸另一个世界的雨水,“我不觉得啊,自然景观都很浪漫。”
  “对,小雨怡情,大雨伤身。”
  苏文杰被他惆怅又赌气的模样逗笑了,指着窗外说:“雨这么大你怎么回去。”
  小蘑菇托着下巴思考:“嗯…让我想想,最好我一出门就被车撞飞了,这样我就可以躺着回去,还有不花钱的急救车坐。”
  苏文杰被他脑子里古怪的想法吓了一跳,连忙捂住他的嘴说:“别说傻话。”
  宋玦得意的伸出舌头在他手心里卷动,苏文杰触电般收回手,脸颊登时红了。
  “喂,你别这么纯情啊,我就开个玩笑嘛。”
  望着苏文杰瑟缩的模样,他只觉得这芭比娃娃是从童话书里来的。而且肯定是最原始的教育版本,没有女巫也没有毒苹果,每个人都本本分分,像中国古代所说的男女授受不亲。
  这一幕要是发生在古代,苏文杰肯定三尺白绫一挂,死给他看。
  苏文杰低垂着脸,小手不易察觉的在自己脸上碰触,滚烫的灼热和不安分的悸动让他更加羞懦。宋玦立刻转移话题。
  “你呢?你怎么回去。”
  “啊,我啊,我家……嗯…我租的小屋离这里不远。”
  宋玦连忙点头,把上个阶段的不愉快过度下去,谁知他呢喃了一会儿,还没说完。
  “要不…你去我那里住一晚吧。”话一出口他就甚觉唐突,又补充说,“那个…看起来这雨不会很快停。”
  宋玦激动的简直不能自已。这是邀请啊,友好的邀请,想想他们两人共处一室可以做什么,我去,太多了,他们俩什么都可以做。
  苏文杰还在自顾自的解释,“我那里可能比较简陋,其实你也可以打车回去,就是现在下雨…这里不太好打车……而且…而且晚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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