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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针尖压麦芒-第1章

小说: 针尖压麦芒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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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针尖压麦芒
作者:Dr。Solo

文案 
一心想站在冠军的领奖台上拥抱亚军的痴汉击剑选手。又名《队草与团宠》'doge'
cp:冰山闷骚攻×阳光痴汉受
(并非竞技文,击剑只是用来刷时髦值的,本质上还是个甜甜的恋爱脑文,请不要较真哟,祝阅读愉快!)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近水楼台 天之骄子 竞技
搜索关键字:主角:乔麦,凌霄 ┃ 配角: ┃ 其它:击剑,西洋剑,佩剑



  ☆、第 1 章

  一剑劈出去,我就知道完了。
  凌霄的剑也刺在我肩窝,持剑进攻的人像白光般锋芒逼人,绷弯的剑身死死卡在我肩下,那一下刺得我宛如撞上冰山。
  佩剑对决的速度是花剑重剑不能比的,胜负在瞬息之间,我下意识以为自己输了,我们的灯几乎同时亮起,透过面罩我看着剑道那头已经收势撤回的白色身影,不禁揣测着那张黑色面罩后俊美英气的脸上挂着怎样的表情。凌霄身体侧对着我,面罩的方向微微朝向我,却不知道是不是在看我,他用没戴手套的左手拗了拗剑身,姿态不喜不悲,到这时我才发觉我好像是……
  裁判举手,判定我得分。
  ……又赢了?
  队友们鼓掌欢呼,我喘着气,有点吃惊,虽然比分紧咬到14比14,最后这一分来得却比前十四剑都快,我感觉我和凌霄刺中彼此的时机明明不分伯仲,这只能说明我比凌霄更快一秒发起了进攻,他好像只是很无奈地应了我一下,抢攻的势头看着吓人,却是雷声大雨点小……
  脱下面罩时我没敢去看凌霄,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看我,只看到他向上扯下面罩的动作,我就心虚地别开了脸,仿佛他之所以失利都是因为昨天我在食堂抢光了他爱吃的糖醋里脊。
  凌霄携着面罩和佩剑转身,在现场咋舌般的沉默中走下了剑道。
  队内对抗还在继续,还有别的队员要抽签上场,但是凌霄没有留下来观战,他离开了训练馆,和前两次我们交手后一样,半分钟都不停留。这个人向来独来独往,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负气,也或许他对输赢压根没什么感想。
  我希望是后者。
  脱了护具回到观战的众人中,我都没什么精神去回应四周队友的祝贺。队友兼室友高大胖拍着我的肩膀:“麦子,不简单啊,连赢三次这就是实力啊!”
  “那还用说。”我叹了口气,有气无力地仰躺在地板上,听着剑道上乒乒乓乓的交火。
  “你是赢家,还赢了凌霄,少这儿唉声叹气啊,矫情不矫情!”坐在我右边,睡我上铺的老七蹬了我一脚。
  “你们以为赢凌霄不费力吗?我累。”我由着他踹我,望着天花板无动于衷地说。
  坐我左手边的高大胖不屑一顾:“凌霄的实力那就是不如你,那小子都是平时被那群颜狗媒体吹得太过了,现在遇到你,算是原形毕露了,啧啧……”
  “别这么说,”我说,“媒体们也不容易。”
  讲道理,就凌霄长那样,那得多铁石心肠多不解风情才不变颜狗啊。
  虽然只是队内的对抗赛,严格来说说明不了什么,但是我也和周遭的看客一样,万万没想到自己能连赢凌霄三场。
  我低头翻来翻去瞧着自己的手,心说凌霄是天才,老子难道是天才中的天才?
  唉,就算是又如何?换平时我大概会得意很久,换今天我是一点也不开心。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你说凌霄也真是气人,好歹也是个众星捧月的击剑天才,怎么就不能争口气,哪怕赢我一次呢?
  ***
  凌霄和我是同时期被选拔进国家队的,我俩都是少年成名,来国家队前战无敌手,各自都拿过全国少年赛的冠军,不在同一届,所以进国家队后理所当然成了队里队外关注的焦点。
  我不知道凌霄是怎么看我的,但是我对他嘛,其实从神交时代起就一直颇有好感。
  我从小学击剑,长这么大,同龄人中从没遇过敌手,为此我还给自己取了个网名,叫“独孤求败”。我知道不少人在背后说我嚣张,但我是真心想求一次败,身边都没人玩得过你,那种感觉,怎一个无聊了得。
  第一次知道凌霄这号人物,还是读初三时有一回去同学家玩,同学的父母在客厅观看体育频道的击剑比赛,我就是在那时看见剑道上披荆斩棘的凌霄的,当时连向同学父母打招呼都忘了打,就一屁股坐沙发上盯着电视入神地看了起来。
  我读过一些比赛报道,也见过有人评价我“攻势快如闪电”,写出这种形容的八成是女记者,老实讲又老套又肉麻,一点都不走心。我也完全不好奇所谓“快如闪电”是个什么了不得的场面,毕竟那时候年纪小,参加的都是一些市内省内的小比赛,也很少能看到自己的录像和视频。
  但是头一次在电视中看见凌霄,我就悟了,服了这个老套又不走心的形容,更服了这个当之无愧快如闪电的少年。
  到底能有多快?玩过佩剑的都知道,这玩意儿不能和花剑重剑比,取下一分有时候一秒都用不到,个别时候双方在来不及眨眼的瞬间同时击中对方,速度太快了,导致两人都以为是自己先下一城,各自在那儿握拳呐喊,为自己庆祝呢,但只有裁判能从裁判器知道这一分的最终归属。
  以为自己赢了,事后发现妈的没分,也没什么好尴尬的,因为差不多每个选手都经历过,这都是常事。
  但凌霄不同,我注意到,交锋后只要他一握拳,甭管是多么轻描淡写地一握,那么必定是胜券在握。
  我相信发现这个细节的人不会太多,但是一旦发现,那准能惊得你流冷汗。因为凌霄就如同一台机器,他从不出错,他握拳的时刻,就是他胜利的时刻。
  这家伙不但身体反应速度惊人,眼力也快得惊人,是个反射弧几乎为零的天才。所以哪怕对手优先进攻,他也能四两拨千斤地还击回去,屏息间一劈一斩,逆转得分!
  闪电一词很衬他,倒是变得不衬我了,因为在不发动进攻时,凌霄是一个很安静的选手,他没有太多虚招,哪怕是将对手逼到底线,也是步伐从容,接着在你心脏跳起落下的空当,唰,白光一闪,他就击中你了。
  这才是闪电,在黑暗中乍现的闪电。
  凌霄第一次参加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就一路杀进决赛,至今我还记得,决赛时他在前两局就提前得了15分,锁定胜局,和对手的差距有如天渊。
  比赛结束他摘下面罩时,我既紧张又激动,作为一名可耻的颜控,我内心疯狂祈祷着,剑术这么吊炸天的哥们可千万不要是个长着雀斑的小胖子啊!
  然后那面罩轻轻往上一摘,我看着面罩下露出的下巴、鼻尖、脸颊,心一沉……又一飘——
  沉是因为还真有雀斑!飘是因为,算上那几颗雀斑,也无损十五岁少年雪山般高洁的美貌。
  那天回家我走在路上,好似云端漫步,仿佛那几颗不起眼的雀斑长在冰山美少年的脸上,也变得青涩可爱起来。
  彼时还很中二的我,一夜间生出了“终于等到你”的感慨。能找个和你旗鼓相当的对手已属不易,更何况这个对手连外形样貌都是你喜欢的那一挂。恰逢我学西洋剑快提不起干劲的时候,突然宛如宿命一般,井底之蛙的我看到了从我的世界上方游过的蛟龙,让我再度找回了对击剑的热情。
  不过造化弄人,好不容易遇上一个棋逢对手的凌霄,我俩还总是错过。我连续参加了两届全国大赛,他都缺席,而他唯一一次参加全国大赛并杀进决赛,我又因故临时退出。
  就这样我郁郁寡欢地惦记了他许多年,终于等到我俩都被招进国家队。
  所谓宿命,无非是说命中注定的对手都是要殊途同归的吧。
  我偷偷关注凌霄这么多年,但是不确定他是不是也在死偷卡我,我这人要面子,特别害怕单相思,所以虽然从踏入国家队训练基地起我就在四处寻觅当年那个惊艳了我的少年,但又不敢表现得太明显。
  那个宿命的早晨,我把自己收拾得清爽帅气,还找我青梅竹马的芳邻借了点儿啫喱水在头发上抓了又抓,九点钟,我提着行李大步迈进了国家队位于紫山的训练馆,那时已经有好些新老面孔提前到了,我站在训练馆大门边,低调又鬼祟地打着望。
  “看,那是不是乔麦?”
  有人看见了我,接着好些双眼睛朝我这边看过来,窃窃私语着,这种场面我还是挺受用的。
  接下来又一个声音响起来:“凌霄也来了!”
  我心头“咯噔”一下,差点脱口要问“哪儿呢哪儿呢?”不过我意识到大家的视线并没有从我的方向转开,准确地说,那些视线继落在我身上之后,又顺势一个二段跳,投向了我身后。
  我福至心灵,按捺住心中的澎湃,转过身去——
  穿着黑色V领毛衣的凌霄提着行李从我身后的走廊过来。
  我对他已经很熟悉,这一刻却又来得很陌生。一番目测下来,我发现原来凌霄比我高啊,不过貌似没我壮,作为一名运动员,他属于比较纤瘦那一型的。我看过他过往许多场比赛,却并不熟悉他私底下穿着私服的样子,如今见着了真人,只觉得动若风驰闪电,静如玉树芝兰,好看得不得了,他好像天生就是学击剑的料,观赏性与攻击性兼备。
  哪里是璞玉,根本是钻石啊!我两手拽着行李袋,心花怒放地想。
  大门就这么宽,我看见他了,他必然也看到我了。
  我感觉自己就快把持不住的时候,凌霄仿佛心有灵犀般偏头看了我一眼,然而这一眼并没有给我带来丝毫喜悦,他像看一张大写的门牌号,带着一脸“没走错”的面瘫表情径直从我身前走了过去。
  ……等等,这反应不对吧?我长得很像地标建筑吗?
  你这是在说你从来没有死偷卡过我?压根都不知道我是谁?
  呵呵,谁信?
  谁信啊混蛋!

  ☆、第 2 章

  刚进国家队那阵子,我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因为凌霄好像真的一点儿不认识我。
  一次在食堂吃饭,我恰巧坐他隔壁桌,高大胖和老七在我旁边专注地探讨着防冲刺的技巧,我灵机一动,就趁机指导了一回高大胖,还是现场实战指导。为了刷存在感我也是豁出去了!我俩用筷子交锋,“乒乒乓乓”好不热闹,食堂的哥们纷纷回头观望,唯独凌霄保持着低头匀速进食的姿势,我想试探一下他的反应,忽然一记抢攻,高大胖没想到我出了全力,滑溜溜的筷子被我击得脱手飞出——
  老七已经在那儿骂我了:“乔麦!”可这难不倒我,我往后一斜身,伸长手臂就要抓住那空中打旋的筷子。
  岂料却被人先了一步。
  筷子停在凌霄食指和中指间,手指的主人视线越过我,往我身后问:“谁的?”
  我!我的啊!我手伸这么高你没看见啊?!
  高大胖赶紧上前认领了筷子,凌霄交给他后起身就走了。
  我不服气,回头问老七:“他怎么不把筷子给我?”
  老七低头挑着香菜:“你左手一只筷子,右手一只筷子,你用几只筷子吃饭啊……”
  就算是这样吧,但也不能彻底无视我吧,我也可以作为一个递筷子的中介啊!
  我看着凌霄的背影消失在大门外热‘辣的阳光下,很不满意。
  讲真,我就想知道这个人到底认不认识我,怎么就这么难呢?
  这之后我在凌霄旁边刷过碗,放过水,换过衣服,跑过步,渐渐越发沮丧,我甚至怀疑凌霄是不是生活在一个叫做“这个世界没有乔麦”的平行世界!都这样了我还老被老七酸:
  “乔麦你是不是有病啊?想问什么直接问人家不就结了,上网搜什么脸盲症?哦,还不许人不认识你了?全世界不认识你的人都特么脸盲症?你以为你是谁啊?”
  我对着屏幕托腮叹气:“我乔麦啊。”
  我乔麦啊!一颗冉冉升起的西洋剑新星,全世界不认识我我不怪他们,可你说你一个玩西洋剑的怎么能不知道我呢?没看过我的比赛还能没看过比赛的报道?对了我还有微博呀,上面好几万粉丝呢。
  我点开了微博,欣慰地看到粉丝又涨了不少,老七受不了地拿毛巾盖我脑门上。
  其实老七说得挺有理,我确实应该捧着鲜花,诚意十足地敲开凌霄的宿舍门,然后问他:“哈罗,认得我是谁吗?”可我问不出口啊,这么多年我就没想过凌霄会不认得我。如果开门后这死冰山对我说:“你认错人了。”我受到的伤害值岂止一万点……
  我贼心不死,后来又安排老七和高大胖分别在凌霄身边刷碗、放水、换衣服、跑步,发现他好像也压根不认识老七他们,我心里总算平衡了点儿,觉得要么凌霄就是脸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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