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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天才作家-第34章

小说: 天才作家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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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玄原大神帮腔,田恬有了底气。他面对着庄墨居高临下的威压,怂是怂的,委屈也是委屈的,坐在原地小声逼逼:“……我觉得你对洗灰太太那么好,就是因为你喜欢他——你难道不喜欢他吗?”狡诈地转移话题。
  “那天凉王破怎么就没有这个本事让我也喜欢她呢?”庄墨反问。
  田恬把嘴张成了一个O,他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玄原酷酷地说:“你不喜欢她,还是她的错?”
  庄墨不睬他,对田恬集中火力:“你只看到洗灰锦衣玉食,应有尽有,那你有没有看到过他缩在地下室里熬夜赶稿?只看和尚吃馒头,不看和尚吃斋!不明白为什么同样都是作者,天凉王破混不下去,洗灰却可以高高在上,那我问你:天凉王破写过多少书?”
  田恬说不出来。
  “写过多少?!”庄墨大声质问他。
  田恬吓得连忙打开手机,上网查了一下:“7本……”全是同质化严重的情爱小说,还有两个坑。
  “多少字?!”
  田恬打开计算器加了半天:“134万字……”
  “好,我现在告诉你,洗灰那个破电脑的硬盘里,存了3000万字的废稿。”庄墨说到这里,不单单是生气,他很动容,甚至红了眼圈。
  “3000万!”他从牙缝里挤出这个数字。
  田恬再一次把嘴长成了一个O。
  如果说刚才他觉得庄墨护短得不可理喻,那么他现在真的彻彻底底被震撼了。他是编辑,明白3000万字对一个作者来说意味着什么。
  倒是玄原在一旁泼冷水:“我只写过一个系列,5本,100万字吧,按字数算比天凉王破还少,我不也是大神吗?成不成神跟写多写少根本没多大关系。”
  庄墨狠狠瞪了他一眼,继续教育小孩儿:“洗灰写过3000万字的小说,没有想过要红,没有想过要赚钱,只是一门心思钻研怎么把小说写好,所以他今天可以高高在上、锦衣玉食;所以他今天一个短篇拉出去就能卖到120万,一个中长篇起步千万。你现在看到的一切花团锦簇,都是因为他背后有3000万字撑着;包括我为什么愿意帮他,也是因为他背后有3000万字撑着!他理所应当享有这一切,不是我给他的,是他这些年默默无闻努力奋斗的回报。你的天凉王破拿什么跟我的洗灰比?你把他们俩相提并论都是对洗灰的不公平!”庄墨平复了一下过激的情绪,“现在还有什么问题?!”
  “没有了。”田恬心服口服。
  玄原帮了半天,田恬被庄墨整卑服了。玄原郁闷地环胸坐在一边,妈的,他们俩加在一起都撕不赢沈狗,见了鬼了。
  背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三人回头,只见任明卿拿着一叠稿纸站在楼梯口。他显然听到了刚才的争执,朝他俩尴尬地笑笑:“你们有事先聊。”
  “没要紧事,你写完了吗?”庄墨重新在沙发上坐下,拍拍自己身边的位置,抖出一颗烟。他烟瘾不大,就是心情不好的时候想抽。
  “写了稿子吗?我给你看看。”玄原摆出小师叔的架子,要做指导。庄墨欺负田恬,他就要从任明卿身上找回来,打算挑他一两处不足,让庄墨尝尝心疼的滋味。
  庄墨哪里肯给他这个机会,一把夺过了稿纸,拉任明卿在身边坐下。庄墨边抽边改,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说了声抱歉赶紧把烟头掐灭了。他心思细腻,从来不在任明卿面前抽烟。
  他用红笔批改:“你的人物描写,总是从下往上的,这个看人的视角很有问题。正常人在大街上走,迎面撞见一个人,肯定是先对他有个整体印象、整体气质,再去分述一些细节特征,而且视角一般来说是自上而下的,你代入了太多你自己的习惯了。我比较喜欢描述人的气质的部分,而不是繁复的衣着描写。”
  庄墨举了个例子,让他去看书架上《战争与和平》的哪一段,他报出页码,任明卿马上明白过来是谁出场的章节。玄原和田恬仰着头听,都插不上话。
  田恬心想:真尼玛神仙打架。
  洗灰太太今天显然又写了一整天,成稿在万字左右,庄墨还是给他一字一句认认真真批改了。他们坐在一起,专注又投入地讨论短短几句话的写法如何更好,田恬为刚才心有不甘而感到羞愧。他的想法看似很公平,但其实努力了才有结果,这才是这个世界最公平的地方。
  等庄墨批注完,任明卿谦虚地点点头:“那我回去改改。”
  “太晚了,都写了一天了。药快煮好了,再等我一下,睡前泡一下脚。”
  “我得把你说的记一笔,不然明天忘了。”
  田恬目送他离开,觉得他真的是个特别有匠心的作者。
  庄墨的视线也追随着任明卿:“田恬,你的整个出发点都搞错了。作者的生计,不是你能够掌握的,你没有这个实力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我也没有。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帮助作者把能变现的变现而已。而变现的基础,不是我们的个人能力,而是他们的个人实力。”
  田恬紧蹙的眉头松开了,花了一点功夫审视自己原先的想法。庄墨继续说道:“变现不是扶贫。作者变现,公司也应该是赚钱的,而不是烧钱。所以,田恬,你不应该给我一个保底方案,而是应该想想如何帮公司、帮作者把这部分闲置内容变现。”
  田恬眼前豁然开朗。
  他回过头来想想,自己原先的想法确实太过于圣母。他不是超级英雄,救不了所有人,作家选择了这条路,能走多远,他一个编辑决定不了,能够决定的是他们自己。他应该力所能及地给与帮助,而不是无限制地提供财力物力上的支持。财力物力上的支持也总会有枯竭的一天,作家最终还是靠本事去市场上挣钱,而不是接受救济。


第41章 
  任明卿做完每日功课,几个人一同上楼休息。
  庄墨端着药汤上来,让任明卿在走廊的藤椅上坐下,卷起衬衫袖子给他用热毛巾敷腿。任明卿的腿疾需要每天按摩,于是庄墨又多了一项技能。
  玄原看不过眼:哼,沈狗这只舔狗。
  “这么晚了,我也没空送你,你睡隔壁屋吧。”庄墨嘱咐田恬。
  玄原立刻擦着湿哒哒的头发道:“我也在你这儿凑合。”
  “也行,那你们睡一屋吧。”庄墨随意道。两个不速之客借宿,明早起来要洗两张床单、换两个被套,那索性捆一起丢进房间,减轻他的工作量。
  田恬:!
  玄原:沈从心,你是我一辈子的好兄弟!
  玄原和田恬被乱点鸳鸯送入洞房,任明卿对庄墨道:“庄先生,《新房客》的影版是不是快到账了?”
  “快了,就这几天。”庄墨将热毛巾敷在膝盖上,半蹲着看他,“怎么了?”
  “我想把钱拿出来给其他作者做保底。”
  庄墨愣住了。
  “庄先生,我也不是愿意缩在地下室里写七年的。努力是努力,受苦是受苦,这是两码事。有些苦,没必要生领。”
  庄墨感受得到他的落寞。他生性善良,不愿意让其他作者重蹈他的覆辙,只是他比田恬的圣母病还重起码两度!
  “我明白了,这个事情我会去想想办法。不过你的钱来之不易,我肯定不会花你的钱。”
  “我也不能因为我自己的想法让你破费啊。”
  “这个你就别想那么多了。我又不是昏君,豪掷千金博君一笑,我会想个万全之策。”
  然而他不做昏君,任明卿可想做那个昏君了:“钱你都拿去好了,我之前还答应过要给你还房贷。”
  庄墨一愣:他当初为什么要撒这个谎?
  任明卿掏出胸口的银行卡,插在他的衬衫口袋里,期待地看着他:“给你花。”
  庄墨:“……”
  他沈从心终于吃上软饭了!
  任明卿泡完脚,庄墨跟他在走廊上道了晚安。任明卿见他转身要走,忍不住轻轻搭了下他的胳膊:“要不要……一起看电影?”
  他下楼的时候听见庄墨跟田恬吵架了。庄墨说他和另外一个作者有什么可比性,田恬生气地说:“我看你就是喜欢他。”两人紧接着拌起嘴来,庄墨说了些理直气壮的混话,但是任明卿却心口直跳。
  后来他下楼,庄墨一下子就从理直气壮到人怂志短。庄墨很少有那么惊慌失措的狼狈时候,拘束地坐在沙发上,眼睛不敢看他,紧张得直抽烟。给他改稿子的时候神情也极其不自然,每一次呼吸都尴尬。
  任明卿回忆起大学时候,那些被无意中戳穿暗恋的小伙子,心爱的姑娘就在人群里,趁着众人的哄笑突然投来惊讶的一瞥,而他没有一点点防备,就泄露了最深最深的心事。
  这是一件很难堪的事。
  众人的凌迟也倒还好,心爱的人猝不及防窥探到那份爱意,可就让人痛失了自尊。
  爱情让人变得很卑微,所以人们不轻易说爱。表白是与自尊做长期斗争后的结果,表白和示爱都意味着朝心爱之人投降认输,把能让自己的伤心的刀刃双手递上,给另一个人处决自己的权力。
  如果对方没有同样的心情,那就不但难堪,而且危险。
  “……你要是没事了,可以跟我一起看电影吗?”任明卿红着脸问。
  他希望可以借由这个邀请,让庄墨知道,他既不危险,也不难堪,因为自己也一样的。他也因爱情而踯躅不安,庄墨的露出马脚在他看来却是希望的曙光。只有来自庄墨的鼓励才能让他鼓起勇气,所以他也大胆地鼓舞庄墨更进一步。
  只是他所有的勇气就在邀请的时候花完了,所以他低头盯着拖鞋,没看到庄墨当时的表情。
  庄墨简直像是得了特赦。
  没错,他此时的心情和任明卿想的一般无差,他甚至做好了被任明卿这个钢铁直男撕一顿的结果,还为此推演了很多种类的开脱方式。任明卿会说:“我刚才听到你们的对话了,我不喜欢男人,同性恋令我恶心。”庄墨就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们是纯粹在讨论编辑作者的关系。”
  而现在是怎么回事呢?
  任明卿请他看电影。任明卿请他看电影!任明卿请他看电影!!!
  自从那个倒霉的晚上以后,他们再也不像从前那么焦不离孟、孟不离焦了,虽然最近有所好转,但他能享受到的最高礼遇,就是跟任明卿的房门大眼瞪小眼,房间里面?门都没有。他的卧室就在隔壁,他做梦都想象着隔壁的房间里,任明卿在干什么。
  任明卿挨在门框边,不自然地看了一会儿拖鞋,越来越焦躁。他破罐子破摔地打开了自己的房门,“你……”到底要不要进来?
  下一秒,庄墨钻了进去,接受了他的邀请。
  任明卿兴奋又羞涩地关上了门。
  庄墨简直要飘飘然。任明卿这是怎么了?又是包养他,又是请他看电影,在田恬戳穿他的心思以后。
  他不生气?
  “他不会是在追我吧?”庄墨眼睛都亮了,任明卿看上去有话要说。
  他忍不住看了一眼床。只要任明卿一声令下,他今晚就要让他当新娘!
  可是任明卿走到一边,挑电影去了。
  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他们一个坐在床上,一个斜倚在沙发上,心不在焉地盯着显示屏,余光却不肯放过彼此。偷摸的注视难免会变成视线相触,为了缓解尴尬,他们就讨论一小会儿剧情,聊得都是高雅正直的问题,什么结构,什么主义,什么迷思……等电影放完了,他们都觉得自己看了生命中最美妙的一部电影,演了什么他们压根不记得。
  电影结束了,墙上的挂钟指向了十二点,任明卿什么都没说。
  庄墨火热的心慢慢冷却了。
  “好了,我回去睡觉了,你也早点休息吧。”庄墨站起来,郑重其事地向任明卿道晚安。
  庄墨走到门前,听到背后响起细弱蚊蚋的声音:“我也喜欢你。”
  庄墨转过身来,他以为自己产生了幻听。任明卿站在原地,插着裤兜,看上去有点漫不经心,好像就是随口一说。见庄墨看向自己,他避开了目光,不与他对视。
  庄墨看他表情这么尴尬,不与自己有任何目光纠缠,心情很低落。
  他确定任明卿听到了那些发了疯的胡言乱语,有了一定的联想。也知道任明卿通过友好的回应,把他们的好感维持在朋友、伙伴的阶段,这是一种抚慰,也是一种警告。此喜欢非彼喜欢。
  他忍不住安慰他道:“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即使在刚认识的时候,他都没有表现得那么绅士。
  他感谢任明卿的宽宏大量,在听到田恬说出那个秘密后,能有意或者无意地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没有当面拒绝他从而保全了他的面子,也没有疑惑地提起这桩事从而保全了他们的友谊。他还请自己看电影,在他的房间里,以示对此事的不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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