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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就着人生下咸菜-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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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朋友多到出门打招呼嘴都能抽筋。
  这样一个人,喜欢我?总感觉他是吃多了。
  其实我对他的印象特别差,一年前,在我刚刚和女朋友分手的那段时间里,我虽然表面上和朋友一起嘻嘻哈哈泡网吧打游戏,以冷锅鱼为起点吃遍整个夜市,实际上我那时真的差点儿崩溃。晚上躺床上的时候实在憋不住,一个人在那儿闷声哭,没招他没惹他,他一把把我从床上揪下来,狠狠地揍了一顿,还说再哭就扒我裤子。
  我平时就属于不吭一声,也不表露情绪的那种人,成年以来就哭这么一次,就被唾弃到这么惨,所以当然会对他怀恨在心。他没事也和我聊两句,基本上属于没营养没逻辑的瞎扯,我就跟他扯来扯去,经常泼他冷水。
  其他就真的没什么了。我要分析这个问题,肯定是要把所有的疑点和矛盾点都找出来的。可这事儿就是这么简单,没什么好赘述的。
  想到这儿,我抬起头看他。他刚才说他抽根烟等我的答复,在我思考的期间,寝室一直烟雾缭绕,等我反应过来,看见玻璃缸里塞满了烟蒂。他指了指垃圾筒,说:“刚才都已经倒过一缸了。”
  我想来想去也没有结果,所以直接骂了他一句傻逼,然后问他:“喜欢我哪儿啊?”
  他说:“就喜欢跟你聊天。”
  “那聊天就成了呗。何况你要是想找人聊天,那每人聊一句估计喉咙都得冒烟。”
  “看见我的脑袋了吗?”他指着自己的头。
  “很大,非常闪耀,无法忽略。”我面无表情地说。
  “上面挂满了标签,别人看我的时候,都不是真正地在看我,都是在看这些标签:有钱、会唱歌、在学生会主席团能办好多事、知心哥哥第二代、遇事儿会帮忙、有前途的儿子、班长……太多了,我自己都数不清。”他一脸苦恼的样子。
  “这是炫耀的新的姿势吗?如果这个世界有天理的话,我真想告你装逼。”我感觉非常不爽。
  “对啊,在你眼里我什么都不是,就是个室友,如果要附带什么属性的话顶多算个装逼机器。这样我才能坦白地,没有任何顾忌地跟你讲话啊。”
  “那你就讲啊,就算我压根儿不想听,你还不是一直在讲。这跟你想跟我在一起有什么关系?”
  “因为我发现你嘴贱的时候,我特别想干死你。”
  “那来干啊,干个痛。”说完我就转身上了床。
  过了一会儿,我感觉床铺有点动静,原来他闷声踩着梯子爬上了上铺。假如这是在拍电影的话,那镜头一定会给我脸部的笑来一个特写。后来我笑得肚子都有些痛了,于是一脚踹向上铺的木板,问他:“怎么?身体不行?我也没指望你一夜七次啊。”
  上铺又发出一阵动静,他踩着梯子怒气冲冲地下来,双手把住上铺床板,身体前倾面向我。我不由自主地有些退缩,按住床头放着的一本英汉互译大辞典准备给他的脑袋开朵花。
  他却突然偏过头,嘴角上扬,忍不住地笑了起来。
  我想我明白一个人是怎么喜欢上另一个人的了。


第8章 第七个故事:电脑和U盘
  “我失恋了。”电脑对维修员说,“我失恋很久了。”
  “他曾经把一篇文章刻到过我的C盘里,里面有一段话是这样的:‘我以为我只是比你小了十五岁,可没想到会把你的手从肉体握成骨灰。’虽然觉得有点渗人,但是从那时起,我就觉得他和那些满脑子装着活动策划书和思修作业的家伙不一样。”
  维修员看了一眼正在自言自语的电脑,停下了把系统盘装进光驱的举动。他见过很多坏了的电脑,他们有些早就被病毒占据,发出的声音都是病毒的胡言乱语,他们有些系统遭受损坏,一直发出高频而痛苦的吼叫。可这台电脑,最多算是个文艺的话唠。
  他觉得,他可以耗费点耐心听他再说几句。
  “可是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他不是我主人的U盘,他那次进入我的身体,不过只是想下几首英文歌。”
  现在,外面那个女生已经在焦急地询问她的电脑到底要多久才能修好了。维修员今下午就这一单生意,可不能搅黄了。他狠了狠心,重装了系统。
  安装了盗版系统的电脑不仅记忆被格式化了,而且性情大变。他的身体里安装了越来越多的软件,容纳了各种各样的视频文件,逐渐变成电脑界一台众所周知的风流人物。他和许多U盘都有过一段,他储存的数据够把那些存了几个PPT和WORD文档的U盘迷得七荤八素。
  寝室里另外几台笔记本都有些看不惯他,都谴责他换了系统之后就变了个样子,还乱搞关系。
  他总会说:“我也没办法啊,都是那些U盘硬要□□来的,生活就像□□,如果不能反抗就尽情享受好了。何况那些U盘都只是些拔屌无情的家伙,用得着可怜他们吗?
  直到有一天,一个在电脑看来很陌生的人来到寝室,她坐下,递给了电脑主人一个U盘。电脑那时才刚睡醒,睡眼惺忪地读着里面得数据。里面只有几首歌和一篇文章,里面讲述了一段忘年恋,最后的结局是年老的人死了,另一个人站在他的墓前,说完一句话后,将骨灰撒向空中,那句话是:“我以为我只是比你小了十五岁,可没想到会把你的手从肉体握成骨灰。”
  读起来有些拗口啊,是不是语句不通?电脑有些纠结这个句子。
  “哎,这个U盘和其他的电脑都不兼容,我还以为坏了,差点要扔了呢。快点把里面的内容复制一遍,用邮件传给我呀。”那个女生对电脑的主人说。
  然后电脑的脸上,就多了一个文件夹,看起来又丑又滑稽。电脑觉得有些无趣,于是又向U盘发出邀请,电流以麻痹心脏般的强度席卷U盘,U盘却说:“其实我在找一台电脑,他和你长得很像。”
  噢,心里有主的人啊。电脑没有再理他。
  “我……我觉得你就是他,我能进入你的C盘看一下吗?”
  电脑说“不行,C盘是系统文件的存放处,是我的心脏,不能随便碰的。”
  “我知道了。”
  他向他告别,那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作者有话要说:
  微博上的旧文_(:з」∠)_


第9章 第八个故事:问题
  机械转轮以缓慢的速度运载着一把刀,刀把被焊在转轮上,十分钟路过林城的手腕一次。
  林城昏迷,失血,体温降低。伤口凝固,又被割开。
  还未入夜,他死了。
  既然他已经死了,那么,他死在哪里,会被何时发现,是否有人为他感到难过于我们来说已经不再重要,因为在看第一行字的时候我们就清楚这只是一个故事。
  故事要有故事的目的,在这个故事里,我想知道的是,谁杀死了林城。
  我询问的第一个东西是【死亡】
  他说:“我当时并不在场,我是循着一股甜腻的味道到达那里的,他死得很慢,以至于我在旁边观察了他很久。当时我就在想,凶手也许真正懂得我,也懂得甜美的芬芳,但是他实在是一个孬种,做了就逃。”
  我又询问【真相】
  在一个雨后,我找到了他,他的半截身子陷在泥土里,面目被稀泥糊成了一个乞丐,泥土可能已经填充了他的口腔,因此在我把他往外拽时他都没有吭声,他出来后我问他:“怎么回事?”
  他摇摇头,张开口指了指自己的嘴巴,真相是个哑巴,而且还经常被掩埋。他推开我,重新蹲回了以前的洞里。
  我想,我可能需要一把铲子以及一个会口语的朋友。可我没有朋友,但我想,林城会有。
  我问林城的【朋友】
  林城的朋友就是我。我没有把他当朋友,因为我们几个月前就闹崩了,那个时候我觉得他的脑袋一定是被屎崩了,跟着个男人,白天混,晚上也混。我阻止,还被那个混蛋打了。
  “现在你死了,他呢?”
  他很有可能是凶手。我骑着自行车赶着去他的住处,风灌满了我的衣服和我的喉咙,我有些上气不接下气。
  我撞开了他的房子。转轮上的刀,手腕,满地的凝固发黑的血,跟林城的死法一模一样。
  警察问我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这只是寻常的录口供,但……糟了,我到了林城那里握过他的手腕,用手挡过那把刀,血还残留在那上面,现在,我还出现在跟他有同一死法的男友房间内。
  不,你们不会明白,我该怎么辩解呢?我有杀人的动机,我才跟林城决裂,而我又怎么能解释,我印在林城那发白的嘴唇上的吻呢。
  他们会查这个吗?
  我的胸膛剧烈起伏,抬头,直直地望着警察的眼睛。


第10章 第九个故事:丑陋
  长得丑的人没资格谈恋爱,甚至可以这样说:长得丑的人根本没资格活着。
  这句话一出来肯定会有人反驳,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长得丑的人,虽然自卑和痛苦确实时常困扰他们,但每个人都有自尊,尽管自尊是最软弱无力的防御。
  但其实没有社会,美貌根本毫无价值,美丽只是一种社会属性。
  为了详尽刻画出我的世界观,我不得不以第一人称在这里写下我的故事。它没有日记那么真实,有很多属于我的捏造和夸大。但它每一句所说的,一定是某些人所躲避的事实。
  故事的开头是一辆公交驶来的画面,我上了车,固定坐在最后一排的右边靠窗的位置。我的眼睛盯着外面,但我实际什么也没看。我感到有些厌烦,对我这一天将要面对的事情。
  首先,我在路上会引起一些侧目,走进教室会有很多人跟我打招呼,课桌里会有苹果和巧克力,偶尔夹带一些没有署名的表白信。临近放学老师会发放半期试卷,我又会是第一名。在我上去拿试卷的时候,很多男生会不屑地努努嘴,而女生们会满脸笑容地看着我。课堂可能会有些吵闹,因为女生会为了我跟那些男生吵,说他们只是嫉妒我长得帅成绩又好。
  上面的画面不是出自一个屌丝的幻想,它真实地随着时针的转动一一应验着。而对于这一切,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我的心情,那就是:“去死!”男的去死,女的去死,这个世界都应该卷着它那些自以为正义的规则马不停蹄地去死。
  我也会死。
  我常常不明白为什么人们会崇拜一些表面美好的东西,更不明白美好是怎样定义的。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是高个子还是矮个子,是大脸还是小脸,需要细化到毛孔吗?需要深化到骨髓吗?还是一张皮就足矣。
  正是带着这样的困惑,我完全不能接受他们给我的定义。她们会说我长着细长的眼睛,塌塌的鼻子和健康的黄皮肤,总之一切都好看。我只觉得我平凡,或者说实话,是丑陋。由于没有一个人意识到了我的丑陋,即便是我拼命学习得到了收获,我也丝毫不能感到快乐。但除了学习以外,我不知道还能干什么,我不想去谈恋爱,因为如果按长相划分,我根本没资格谈恋爱,我配不上那些跟我告白的人。
  我接受了和别人一样的等级观,却在认识上和他们起了根本分歧。
  事情是在我接受了张盛的告白那刻开始发生变化的。我问他为什么跟我告白,他显得很紧张,带有歉意地跟我说道:“因为你没有接受任何女生给你的告白,所以我错以为你可能喜欢男生,对不起……”他低头转身准备离开。
  我拉住了他:“我是问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是因为我的长相吗?”
  他摇头:“其实我觉得你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好看……”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老是看到你在市中心的那个图书馆里安静地看书,有时候是找资料,有时候是读小说。我发现我们喜欢看的小说类型都差不多,后来就养成了借你看过的小说的习惯。”
  我看向张盛,他有张干净的脸,一七八的身高,又阳光又帅气。他完全符合我的审美,而他在别人的眼里,却是丑陋的代名词。
  和他在一起后,我开始不那么愤世嫉俗,事实是我根本就不再在意别人的眼光,我常常和他牵手,十指交缠,缓步走在河岸的沙石上,听水浪声。他有些内向,不擅于和别人打交道,但做事却非常认真,他读的书比我还多,晚上的时候,他常常会跟我介绍一些书的梗概,听完后,我们就会做一些夜间运动。
  一切都是顺其自然,和他相处我感觉安心而舒服。
  但我逐渐发现了异常,他和我说话越来越心不在焉,他的身上总是莫名其妙地出现淤青,约会迟到的时间也从几分钟慢慢变成几个小时。
  我问他,他又不说。
  今天,我站在校门口一直等到了天黑,我十分确定他没有出来,所以冲了进去,教室、操场、厕所,我像困在透明玻璃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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