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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重生之小孩难养-第76章

小说: 重生之小孩难养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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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杰很快看完刘斌修改了一早上的书:“比以前进步大很多,继续努力,我相信你会越来越好。”
    如果一个人对自己没要求,那么写几本书,基本也还是那个样。但是当一个人对自己的要求高,又肯花心思用心去修改,不怕浪费时间,那他的水平,一定是成长得非常快。
    郑杰虽然很少看小说,但是一定的鉴赏能力还是有的。又或者说正因为他从来不看小说,对文笔之类的东西才会更看重,也会更严格。刘斌的书能得到他的肯定,那在这种快餐文化盛行的时代,代表刘斌的书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书代表的是一个作者的灵魂,你可以写邪恶战胜了正义,也可以写正义战胜邪恶。但是字里行间,读者总会或多或少感受到作者的心态。
    认真的作者认真写的书,一定会让别人感受到其中的真诚。即使是普通的故事,也能写得让人舍不得放下。何况刘斌的这个故事,在新人类的小说里算是独树一帜。
    废材料流一直有,废柴到结束还是废柴,却靠着本身身体能力,成就另外一番事业的,却很少。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郑杰刘斌晚上回酒店打坐,白天就在茶馆消磨。
    两人一个安安静静写书,另外一个静心打坐。偶偶郑杰会出去买些吃的回来,让刘斌休息一会再继续修改。两人都喜欢这样的气氛和节奏。
    这天下午,郑杰想到两人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就和刘斌打了声招呼,出去大采购,准备多买一些吃的储存起来。
    郑杰出去了,刘斌继续埋头修文,有时候他觉得修文比写文还累。写文灵感来了就顺手写下了,修文却要咬文嚼字,还要注意错别字,注意语序,注意各种bug,把前面的bug都圆回来,各种累。
    但是修改好以后,再拿给郑杰看,得到郑杰的肯定,他就会充满干劲。
    写书是非常寂寞的事,只有有读者的支持才能让作者继续下去。刘斌只有一个读者,但是这个读者是他最爱的人,得到爱人的肯定,就等于得到了全世界的肯定。
    郑杰就是刘斌的世界。
    刘斌修文修得正起劲,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回头一看,是个削瘦的青年,对方正看着他的终端屏幕。
    削瘦青年见刘斌看向他,尴尬一笑,又敲了下隔离罩,示意隔离罩挡了声音。
    刘斌打开隔离罩,疑惑的看着对方。
    削瘦青年被抓包,不好意思:“我是这里的常客,基本天天都会来这喝茶。这几天看你一整天都在这写东西,就好奇过来看看。”
    刘斌不喜欢别人没经过他同意,就看他写的东西。何况他根本不认识对方,他觉得对方太没礼貌了,有些不高兴:“你应该先问下我,经过我同意再看。”
    对方也不介意刘斌的冷脸,反而笑着说:“我经常看书,特别喜欢看书,而且我自己也写小说。所以刚刚真不好意思。我很想看看你写的书,能告诉我,你发表在哪里吗?我去给你支持!”
    自己的书被别人肯定,刘斌马上也高兴起来。一直以来,他只给郑杰看,这还是他除了郑杰以外的第一个读者呢。
    刘斌心里有点得意,还是假装毫不在意道:“我第一次写书,写着玩的,写的这么差,拿去发表不是被人笑话吗,也不会有出版社网站找我吧。”
    对方更感兴趣了:“那能给我看看你的书吗?我真的很喜欢。”
    刘斌对自己花了这么多力气写的书,充满了成就感,带着点炫耀的小心思就把他已经修改好的稿子打开,让对方看。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初级精神力学校的学生,精神力非常弱,因为修炼成绩实在太差,所有同学都已经初级中阶,只有他还停留在初级初阶。
    联邦每个人都要在十八岁到野外实践一次,很多同学都能和小动物们交流,只有少年,根本听不懂动物们要表达的是什么,也无法让小动物明白他的想法。
    更没同学愿意理他,谁叫他是最差的学生。
    少年羡慕的看着同学们玩闹,自己孤零零一个人呆在远处的角落。
    自卑的他,突然记起从哪里看到的一个传说,传说在野外,有一种神奇的果实,只要吃了它,就能改变人的体质,提升潜能。他已经是被评判为永远都不可能达到中级境界,这样的他,将来根本无法找到好工作,也无法得到别人的认可。
    少年渴望被人肯定,也渴望能融入到同学中间,跟他们一起玩耍。他知道传说太过遥远,可是他就是想拼一拼。他的自尊在作祟,他想只要他能在丛林里独自呆上一个月,大家一定会觉得他很厉害,再也不会看不起他。
    在野营结束前的一天,他趁着夜色,跑到了丛林里,关闭了自己的终端。
    初级精神力者到野外,都会配备全套安全装置,他一点都不担心自己出危险。他只想找到传说中的果实,改变自己的命运,得到家人同学的赞许。
    少年却不知道,因为他的私自出走,学校闹的天翻地覆,他的母亲甚至哭晕了。
    终端为了保护大家的安全,即使被他人人为暴力破坏,也会自动发出求救信息。但是如果是主人主动关闭,为了保护个人*,终端就会进入休眠,没有人能远程监控。
    少年的父母和学校老师都着急的要死,却根本找不到他。
    一个人的野外生活和一群人的野外野营完全不同,孤寂害怕恐慌的情绪折磨着他。他开始的时候为了面子,觉得就这样回去太丢人,怕被人耻笑,一直坚持着。才过了三天,他就后悔了,他宁可被大家嘲笑,也想回家。
    可是他已经迷失了方向,终端也在前一天被树林里调皮的猴子偷走了,根本无法找到回去的路。他只能坚定的朝着一个方向走,相信有一天总能碰到一个城市。
    少年不知道的是,他朝着的方向,离人类城市越来越远。
    在少年失踪的第七天,他的父母终于找到了他的终端,可是却完全没有儿子的踪影。
    故事讲述的就是这个自卑到过分自傲的少年,在丛林冒险的故事,从一个瘦弱的男孩,经历磨难,成长为一个勇敢坚强的战士。
    故事很长,刘斌还没修改完,也只修改到少年凭着三脚猫的一点点微弱法力,和他越来越大的力气,还有越来越灵活的身手,和妖蛛斗智斗勇。
    至于妖蛛的原型,当然就是我们的小裁缝大黑蜘蛛。

  ☆、第109章 “苦修”结束,归家

那个削瘦青年看得很认真;看了一会,也才看到少年偷偷离开营地。刘斌还想修文呢;可不想一直让对方看自己的终端。
    青年似乎也注意到刘斌的为难;商量道:“我很喜欢你的书,你能把后面的发给我看吗?”
    刘斌虽然想着要当知名编剧,可从来没想过自己现在就能有除了郑杰以外的读者;很干脆的点点头;把已经修改好的部分发给他。
    对方那惊喜的表情;让刘斌暗暗得意。自己花那么多时间写的东西,能被人喜欢;太有成就感了。
    等郑杰去给刘斌买到东西回来;那个青年已经离开。
    刘斌小尾巴都要翘起来;跟郑杰炫耀:“我的书有新读者了!他很喜欢我的书。明明我自己感觉写的很糟糕。”
    看小混蛋那得意劲;郑杰摸摸他的脑袋;跟着夸了一把:“斌斌除了一开始写的不太好;后来修改过,已经非常不错。我相信斌斌的书,如果发表到网上让大家看;大家一定会很喜欢。”
    刘斌非常霸气道:“我还要把它拍成电影呢;我要当知名编剧。”
    至今还没弄明白剧本和小说区别的刘斌,离编剧的道路还远着呢!
    虽然今天有了一个读者,但是在刘斌看来,他写书就是写着玩玩的。他听说过的那些知名作者,哪个不是写了几年十几年以后才出人头地。
    倒是想把自己写的拍成电影,对他来说反而容易,谁叫他有个有钱的爸妈!他打算回去以后找林依依要钱,等他的电影大卖,就有钱养郑杰了哟!
    至于亏本,暂时他还没想过,这孩子已经忘记投资有风险这回事!
    写完这本他也不可能再去写书,他只有一年的时间给自己放假,以后他还要认真修炼。
    对刘斌来说,写书只是一时兴起的爱好,过了这把瘾,就满足了。
    郑杰但笑不语,他打算等刘斌修改完,到时候让学姐顾凌菲帮忙把书改成剧本。自己再出资把它拍成电影,一定要把刘斌的这本书捧红。而且有123言情文学网做后盾,他真不信多管齐下,刘斌的书还能不红。
    这也许会是刘斌唯一的一本书,但是也会是他最值得留恋的美好记忆。郑杰要送的礼物,从来都只希望给他最好的。不是一朵花、或者一件衣服、或者一辆飞车,而是属于他送给他独一无二的礼物。
    两个家伙各自打着小算盘,都对自己的计划非常得意。
    第二天,两人再次踏上旅途,刘斌的目标是:“要让整个母星都留下我们的身影。”
    而且刘斌在被那个削瘦青年打扰过后,似乎也从那种奇怪的走神状态恢复了过来,不再急着他的书。每天跟着郑杰穿越丛林,爬山涉水,专心欣赏不同的风景。
    晚上也只抽两个小时来修改书,节奏又回到了他刚刚写书的时候。
    如果正好路过某个城市,两人还是会去玩几天,看各地不同的风土人情。
    郑杰自己前世离开军队以后,也是个超级宅男,天天只知道修炼,这些地方,他也没去过,两人玩的既开心又自在。
    又过了半年,郑杰和刘斌才回到东都。
    这时距离刘斌成为高级精神力者已经满1年,两人在野外却呆了六年多。
    看着多年未见的校门,郑杰刘斌都有种回到家的感觉。他们打开终端,接受了扫描,穿过防护罩进入学校。
    当两人踏进校园,一只巨大的威风凛凛的黑雕嗖的飞扑过来,把两人扑倒在地。
    刘斌挣扎着从黑雕的肚子下爬出来:“毛球,你现在好重,你打算用体重压死我吗!”
    毛球雕委屈的咕咕叫:‘主人小主人好绝情,你们都不爱雕,抛弃雕!’
    毛球雕如今已经成年,巨大的体型,乌黑发亮的黑羽,尖锐弯曲的暗金色鸟喙,巨大锐利的暗金钢爪,要多霸气就有多霸气,只是这讨好的叫声,实在让人幻灭。
    郑杰跟着刘斌爬出,如果不是他觉得对不起毛球,才也不会任由笨鸟趁机扑倒他们。
    跟毛球雕腻歪了一会,并给了它很多各地给它带回来的果子,总算安抚了越来越会撒娇耍泼的笨雕,两人才得以离开。
    两人的宿舍在他们离开学校的时候就已经被收回,现在连个住处都没,只能往林依依那跑。
    “斌斌,小杰你们回来啦!”
    林依依开门见是刘斌郑杰,万分惊喜,忙把刘斌拉进去,从头到脚看了好几遍。
    “儿子,更帅气了!小杰把你照顾的不错。”林依依毫不犹豫就把功劳给了郑杰。
    “妈妈,为什么不说我把小杰照顾的不错?”刘斌不服,凭什么大家都认为他生活低能?明明基本都是他做饭给郑杰吃。
    林依依拉过刘斌,对着他耳朵说悄悄话:“我这不是提醒小杰,要多照顾你吗!我当妈容易吗?就怕你受委屈。”
    郑杰见母子俩要说悄悄话,已经避嫌走到一边坐下。
    刘斌汗颜:“妈,我又不是女的,能受什么委屈。小杰要敢欺负我,我就欺负回去。”
    “咦,我生的是儿子吗?”林依依故作惊讶道。
    林依依的公司和顾凌菲合作以后,两人经常往来,现在已经成了无话不说的闺蜜。受她影响,现在变得非常爱开玩笑。
    要说顾凌菲这女人,影响力那是杠杠的,几乎跟她接触久的,没有不被她影响到的。就连郑杰这个千年老妖,不也演了他从来都没想到的舞台剧。
    “妈,你什么时候学坏了。”刘斌第一次发现老妈还有开玩笑的天份。
    “好了,不逗你了。你和小杰也累了吧,先休息一会。妈妈这就去给你们铺床,一会叫你们出来吃饭。”林依依想儿子,不过这会更心疼两个孩子。
    “妈,别给我们准备晚饭,今天我和小杰不吃了,我们想洗个澡睡一觉!”
    虽然两人一点都不脏,但是刘斌现在就是想舒服的泡个热水澡。
    野外再自由自在,也没有家里舒适。
    何况洁癖是会传染的!郑杰有洁癖,住酒店从来不泡澡,连带他也养出了这种洁癖的毛病。
    “好吧,床铺好了,你们去休息吧。要是饿了,记得喊我。”
    “嗯,知道了。”刘斌拉上郑杰,拎着两个背包就进了房间。
    第二天早上,刘斌才记起来有东西没给母亲,赶紧回房间从空间拿出来之前准备好的礼物。
    “这是我和小杰送你的礼物,另外一个是爸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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