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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全职虐渣日常-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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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离天亮还早得很,宋忱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一条腿横在身旁的男人腰上。而被压着的人仍然睡得很熟,侧身躺着,脑袋垂在他颈边。
  “呼……”收回腿,宋忱长长吐出一口气,觉得卧室里地暖的温度有点高。
  严丝合缝的窗帘透不出外面的天色,不过这个时间,外面也是漆黑一片。床头的小夜灯发出薰衣草的香味,有种让人骨头都懒起来的舒适感……
  宋忱同样转过身,和钟晚面对面,嘴角偷笑的弧度很明显。这是在别人家里,他当然不会有什么更亲近的举动,但就这么躺着拥抱一下还是可以的。
  “……老板?”手刚刚搭在肩膀上,钟晚就醒了过来,声音含含糊糊的,“要出发了吗?”
  宋忱摸到床头柜的手机,看了看时间,“你再睡二十分钟。”
  “不了……清醒一下准备起床吧。”钟晚揉着眼睛坐起来,半靠在床头。
  因为环境陌生,宋忱的头脑格外清醒,破天荒地没有赖床,把被子往下拽了拽,“今天穿普通一点好了,打扮成什么人呢?我们开车去还是……”
  “还有一辆摩托车,我没让人清洗,看起来挺破的,绝对不起眼。”钟晚已经定下了交通工具,又问,“老板,你好像有点紧张?”
  宋忱摇头,“不是紧张,是兴奋。一想到彭氏有可能因为我名声扫地,就兴奋地整夜都睡不安稳啊……”
  他说着抬手,摸了摸脖子下的那道伤口,“哪怕不是他们直接授意,这帮孙子下手也太狠了。”
  钟晚握住他的手,“不要意气用事啊,就算什么都查不出来,一旦发生危险,也必须离开。”
  “我心里有分寸。”宋忱淡淡回答,垂眼盖住眸子里的精光。
  想当初他混得多惨啊,要不是钟晚,可能都没法活着离开了!而且离开后又销声匿迹了许久,心心念念那个穿皮衣骑机车的不明英雄,但就是没机会找到……
  虽然阴差阳错的,钟晚出现在他的身边,可中间耽误的时间,还有宋忱的伤口,总得有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夜灯的光芒不够明亮,所以钟晚凑过来确认了一下老板的表情,很满意地揉揉他的脑袋,“是真的才好。不管你是怎么想的,但我对彭氏的市场份额没那么执着,那东西有了更好,没有也没什么。”
  “……你们家怎么出了你这么个不孝子。”宋忱偏开脑袋,不甘示弱地反揉回去,“真是毫无上进心啊……”
  钟晚没有表态,只是说:“太危险了。就算彭氏做了手脚,这种一旦曝光就会让企业声名扫地的顶级机密,对方肯定会严防死守。”
  “更高的风险,更高的回报。”宋忱一直不是甘愿忍气吞声的人,斗志完全被激发出来时,看看时间差不多也该出发了,于是下床,利索的开始换衣服。
  室内温度偏高,猛地离开被窝也不觉得冷。背对着钟晚脱掉宽松的上衣,略微弯腰的时候,脊椎的骨头总算没那么突出到可怕了。就像钟晚一直强调的,他的老板身上要多一点肉才好看。
  “我也起来好了,弄点吃的去。”盯着他的背影,钟晚其实更想喝水,不知道为什么,总是特别的口渴。
  看来暖气的温度真是太高了。
  凌晨四点醒来的人还有钟家大哥,被闹腾不休的女儿弄得焦头烂额,发现那两个人接连出来后吃了一惊:“这么早?”
  “要去的地方很远,大概要三个小时吧。”钟晚说着下楼,径直去厨房打开了冰箱门,找找里面有什么能吃的东西。
  钟早顿时露出同情的神色。
  等到早上家政阿姨才会过来,所以暂时没人做饭。宋忱洗漱完毕,穿着拖鞋蹑手蹑脚地从楼上下来时,钟家大哥终于哄睡了小女儿,而钟晚正对着几个鸡蛋发呆。
  “你做饭水平怎么样?”他忧心忡忡地问老板。
  宋忱露出不堪回首的表情,“上学的时候自己倒是做过饭……”
  “味道呢?”钟晚顿时很期待,他想吃老板做的食物,当然泡面就算了。
  “忘了。”宋忱捂住额头,“要知道记忆这东西,是有自我保护机制的……”
  简而言之,那段回忆已经对当事人构成了难以逆转的冲击性伤害,所以为了安全着想,还是忘个干净吧。
  钟晚轻笑出声,干脆做了最简单的那种,吐司片浸透蛋液,多加些油煎到两面金黄,然后又在冰箱里翻了翻,找到一包速食牛排,同样丢进锅里煎熟,然后随便弄点生菜,再来杯果汁就差不多了。
  都是现成的东西,没半个小时便准备好了。钟晚摘下围裙走出厨房的时候,还真是有那么点大厨的意思。
  “早知道就带上攸宁了。”宋忱喝了口温热的果汁。
  “你是想让他找别的工作吧。”提到那个人,钟晚笑了笑,“一直都给他只够生存的工资,然后不干涉攸宁另找工作,毕竟以他的能力……跟着你做事很可惜啊。不过我不这么认为,只是在推测你的想法而已。老板,你一直想着恐怕过不了多久,他就会主动提出辞职了吧?”
  煎过的吐司片酥脆,宋忱咬下一大口,“差不多吧,攸宁还年轻,不能耽误他。”
  “那我呢?”钟晚马上反问,“一点都不关心,你就这么耽误我啊?”
  见宋忱没有回答,又说:“那你也知道,攸宁根本没有跳槽的打算。”
  “回去把他的基本工资取消,不出一个月自己就走了。”宋忱恶劣地笑,圆眼睛眯了起来。
  草草吃过一顿饭,临出门的时候两人都换了灰扑扑的不起眼衣服,往口袋里塞了几包压缩饼干,又拿上两瓶水,就当一天的粮食了。
  再配上一辆脏兮兮的摩托车,这两个人就是完美的无业游民。可惜跟随钟晚去地下车库取摩托车的时候,宋忱的无力感突然严重了许多……
  摩托的确挺脏,透着一股长时间没人打理的颓废感,但牌子是宝马……
  钟晚在老板沉重的眼神注视下,四下寻觅一圈,找到一卷胶带把能看出牌子的地方都裹上了。
  钟家在市里的房子地段不错,这却意味着出城的时候要花不少时间。迎着冷冽的晨风骑出去很长时间,四周的景物才变得荒凉起来。
  宋忱在后座搂着钟晚的腰,同时指路,“直走就行,我们去彭氏的成衣生产工厂。”
  “不去仓库了吗?”脑袋上带着安全头盔,别的动静听不太清楚,钟晚把声音抬高几分。
  “本来是想去看看的,但按照现在的速度,等我们抵达的时候已经送完货了,但还有一个仓库就在工厂旁边,所以直接去那里吧,收获还更多一些。本来我打算最后再调查工厂的,毕竟用劣等面料这种事,不会堂而皇之地摆在明面上。”宋忱解释。
  钟晚下意识看了一眼手表,已经快七点了。
  时间掐的果然相当准确。加了一次油以后,摩托车轰轰地抵达彭氏工厂时,正好赶上原料送达,一箱箱的布料抵达生产车间。宋忱站在高处,一手举着单筒望远镜,另一只手插在口袋里。
  钟晚就在旁边放哨。
  “果然……没有放假,已经开始生产了啊。”宋忱喃喃,呵出一口雾气,“根据这些原料来算,彭氏的市场份额果然不低。”
  专卖店开了许多家,而且生意都很好的样子。
  瓦楞纸箱从火车上搬下来的时候,他还特意留意过上面的商标,和自己调查的结果差不多,用料都相当讲究,不是什么三无小工厂的面料。
  钟晚接过望远镜看了一会儿,觉得今天估计不会有什么收获。
  寒风嗖嗖的吹,工厂的地段比价偏,他们又走得很远,基本没什么人过来。好处是比较安全而且不易被发现,坏处则是哪怕再无聊,也不能分散注意力。
  压缩饼干吃得差不多了,钟晚又拿出怀里的水,一直被体温捂着,虽然说不上热乎,总比冷冰冰地灌进胃里强。
  他很喜欢宋忱,所以不喜欢他天寒地冻还要出来折腾的行为。但没办法,工作总是不轻松的,而且宋忱热爱金钱却不热爱软饭。
  一天的时光就这么消磨过去,到了下班时间,工作人员纷纷出来吃饭的时候,哪怕带着帽子,宋忱的耳朵都冻红了,双手更是冷得毫无知觉。
  “回去吧,明天再来。”他叹了口气,很不甘心的样子,“不过每日的生产数量这种信息总算到手了……到底有什么用呢……”
  “明天再说,才只是一天而已。”钟晚却不觉得沮丧,终于能回家吃一顿热乎饭了。
  宋忱磨磨蹭蹭地往摩托车的方向走,像在思索什么,“再等等……”
  说着不住往工厂门口的方向瞟,路灯已经接连亮起,隔得很远,彭氏的巨大logo也能看清楚。
  “快点回去吧。”钟晚催促,“短时间内能知道这些,已经不错了。”
  宋忱抬头看他,这附近没有照明,所以离得最近的搭档倒看不清楚了,“好,这就回去。”
  心里想的却是别的问题,比如光从外面看包装,根本分不清里面的究竟是哪种原料啊……
  就这么一连过了三四天,每天按时来盯梢的宋忱几乎要冻病了,还是一无所获。
  宋忱并非沉不住气,可他的耐心,要用在合适的地方。
  “不行,换一处查吧。”这天回去的时候,宋忱坐在摩托车的后座,声音模模糊糊地从头盔里飘出来,“我知道还有另外一个生产基地,规模比较小,产品都是高端成衣,也接受定制。明天,我们去那里。”
  

☆、第41章
  在很久以前,钟晚有段时间非常喜欢户外运动,什么冲锋衣登山鞋买了一柜子,同样,也少不了野外必备的各种口味压缩饼干。
  那东西保质期极长,小小一块热量也很高,非常适合盯梢蹲点的时候食用。
  在宋忱吃光了他的存货,并且比较出哪种口味的压缩饼干比较好吃以后,还得到了一个附带的结论:“这么调查下去,真的不会得到任何结果啊……”
  脸颊都被高热量的压缩饼干喂得更圆了,每天起早贪黑,倒是把彭氏工厂门口的保安认了个遍,除此之外没什么有意义的收获,不过根据他的观察倒是能看出来,彭氏对外宣称的销量没那么高。
  可这份数据,钟晚的嫂子家也能分析出来一些。
  另外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就是宋忱搜到了几桩彭氏的**,大致内容都是因为穿了他们家的衣服而出现过敏现象。
  作为品牌商,彭氏认错的态度很是良好,而且出现问题的衣料都含有动物毛,有些人天生对这些过敏也说不定,在退货并赔偿之后,新闻就没有掀起什么水花了。
  “阿晚,去查一下,发这些新闻的是哪个记者,看看能不能联系上他们。”在家里,宋忱穿着拖鞋靠在窗边摆弄一个平板电脑,茶杯就放在手边,头也不抬地轻声吩咐。
  钟晚一点头,“明白。”
  其他人都去上班了,家里只有来照看婴儿的家政阿姨,以及他们两个。对于宋钟小分队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长嫂茗茗表示……
  “你们还是休息一天吧,都要生出冻疮了!”刚做了母亲的女强人,非常关怀小辈,嘱咐家政阿姨中午做些好菜,然后上班去了。
  宋忱倒不怎么担心生冻疮,毕竟每天深夜回家的时候,哪怕一头栽倒在床上睡个神志不清,钟晚也会摸出药膏仔细地帮他涂一涂耳朵和手,以作预防。
  不过来自别人的关怀,他还是笑着答应了,毕竟还是需要些时间查些别的资料。
  在钟晚四处搜索那个写报道的记者资料的时候,宋忱忙完了手头的事情,突然问:“我发现你柜子里有个帐篷……”
  “嗯,怎么了?”钟晚正在甄别有用的资料,检索号码。
  那个户外帐篷什么时候买的来着?好像因为是双人帐,太沉,他只背出去一回就没带过。
  “不如以后盯梢,带着帐篷去吧,这样省的一天天跑了。”宋忱认真提议。
  要是夏天还好,多带些花露水也不至于喂蚊子,但冬天在室外过一夜可不是好受的,他又不耐烦每天将近三分之一的时间浪费在路上。
  “太冷,再远都得回来。”钟晚一口拒绝。
  开什么玩笑!住在人家工厂附近,为了保持低调,肯定还没有他在户外扎营的时候过得舒服,起码没法生火,只能多带些暖宝宝死扛着,这样一来,腿还要不要了?
  每天花大量时间在路上,最终也好歹能回家,吃点热腾腾的食物,睡的也安稳一些。
  发现老板还没有放弃带帐篷,钟晚又说:“不是决定调查另一个地方了?那里离市区近一点,不用那么折腾。”
  相对而言的弊端同样很明显,那就是周围不太好藏身,如果长时间出没逗留,一定会被发现。
  毕竟是生产量相对较小的高端成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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