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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不爱美人偏爱你-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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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多大事儿。”他想说习惯了,马上又吞了回去。
  这时候音响里放的是首口水歌。那边几人闹腾的很,并没有发现这个小小插曲。
  林城还是跟大家伙儿耗到了最后。
  不知道是不是药效的作用,夏新宇看林城最后那下肌肉没那么紧绷了,稍微放下点心,他知道林城逞强,也知道他心里的想法,就随他去了。
  那几个都喝了不少,丁小松和光头在一个酒店,夏新宇叫了辆车,先给他俩塞进去,吩咐好司机,就跟人道了别。
  叶晓桐姑娘家就喝了点果酒,他拍拍夏新宇肩膀,又若有似无地看了林城一眼。
  “我跟谢小明一辆,先送他回去。”
  谢明像只大型犬,乖顺地跟在叶晓桐身后点着头,时不时的还打上两个酒嗝。
  叶晓桐叫了车,嫌弃地将人往车里带。
  “行了,咱先走了,你俩也早点儿回去休息。”
  闹腾过后,空气显得特别安静。有风吹过,掀起了衣摆。
  两人没等到车,就往前面走了段距离。
  林城胃部突然又是一阵痉挛,夏新宇看他脸色又不对劲了,赶紧停下步子。
  “又痛了?”
  林城缓过那阵。
  “没什么,就一点儿。”
  这时刚好有车开过,夏新宇拦下了,两人入了后座,夏新宇开口。
  “司机,人民医院。”
  司机应诺,刚要踩油门。
  林城开了口,“等等,去金府世家。”
  夏新宇让司机别动,他沉默地和林城对峙着。
  林城拿他没办法,软下了语气。
  “我家里有药,这个是老毛病,吃完那个就好了。”
  夏新宇转过头对司机说,“那就去弘迪花园。”
  司机看两人达成了一致,二话不说,踩下了油门。
  两人一同下了车,林城欲言又止。
  夏新宇就说,“怎么,不欢迎我。”
  林城无奈,“走吧。”
  两人一同进了小区,老旧的单元楼,两人踩着台阶一步步地走着。感应灯坏了,忽明忽灭。
  两人都沉默着。
  曾几何时,他们无数次踩着这里的阶梯上下。夏新宇甚至都能清楚地记得,这里哪个台阶缺了口,哪个台阶又贴了小广告。
  钥匙插进锁孔,大门应声而开。
  夏新宇先走进去,熟练地开了灯。倏然,一室光亮,席卷了彼此。
  “还杵着干啥,赶紧坐会儿。药在哪里?”
  “就搁厨房那柜子里。”
  “等着。”
  “好。”
  像过往的任何时候,他们自然地交谈着,仿佛不曾分离。
  林城突然记起当初受伤那会儿。
  彼时,夏新宇强制地让他坐好,不许他活动。自己就说,行了,哥等着你伺候。然后就看着那人紧张笨拙地忙碌着。
  此时,看着那人在厨房同样忙碌的背影,突然就觉得灯光有点儿晃眼了。
  好几种药粉混合而成的汤汁颜色泛黑,闻起来又冲又苦。
  夏新宇将泡好的药汁端出来,林城伸手接过。
  他看着林城一口一口平静地喝着。
  夏新宇看着他,这人就是这样。只要他收着,你根本看不出他的情绪,开心或难过。
  就像此刻,你看不出他喝的是一碗药,一盏茶,抑或,只是一杯水。
  对症的药效来得迅猛,林城终于能好好地喘上气儿了。
  他发了一层薄汗,身上有点黏腻。
  夏新宇看他这下是真的缓过劲儿了,也松了口气。
  “去洗澡吧。”
  林城出来的时候,看见夏新宇拿了条薄毯搁沙发上,随后也进了浴室。
  夏新宇搓着头发,就看见林城已经在沙发上躺下了。
  他皱皱眉。
  “我睡这儿,你进去睡,别杵着胃了。”
  林城掀开点眼皮,轻声说。
  “没那么虚。”
  放松下来的林城,整个眉眼都舒展开来。此时,哑着嗓子轻声说着话的样子,有种蛊惑人心的温柔强势。
  深夜,夏新宇听见有门把转动的声响,他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平缓了呼吸。
  他感受到林城站到了床前,有呼吸落到了他的脸上。
  仿佛一个世纪般的漫长。他几乎以为,那人就要吻上自己的时候,却只感受到有温热的指尖,在自己额头轻触了两下。
  而后,那人便离开了。
  夏新宇翻了个身子,渐渐的,睡意席卷而来。


第四十四章 
  夏新宇很久没睡那么踏实过了。
  他睁开眼,抻了个懒腰,刚睡醒的模样,带上了点儿少年时期的憨态。
  他缓了好几秒才忆起昨天的事情。
  林城已经准备好了早点。
  此刻,他岔着腿,靠坐着沙发,眼眸微敛,望着虚无的一个定点出着神。
  清晨的光还未从窗口洒落,房子简陋的装修显得格外落寞。
  夏新宇站着,看了他好一会儿。
  林城穿着暗色的上衣,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着,好似融进了这满室的寂寥里。
  他突然就有种不顾一切,想要用力拥抱那人的冲动。
  他想问问他当初为什么走的那么决绝?
  问问他这些年是否也曾寂寞?
  问问他看上的姑娘长啥样?
  还想问问他,为什么他看上去,不止那么一丁点儿的难过?
  他走了出去,林城听见声响,转过头看他,笑着对他说。
  “等你吃早饭。”
  夏新宇应诺,去了卫生间洗漱。
  他看着餐桌上的早点。
  牛奶搭配着油条,糖心蛋上面泼了几滴海鲜酱油。他很久没吃到过的李记卷饼,饼身开了个大口,像过往在一起的每一次那样,林城事先帮他挑出了胡萝卜丝。
  他抽出椅子坐下,先喝了口牛奶,再将油条撕开,蘸着奶吃了。等他吃完油条泡奶,林城便将鸡蛋和卷饼推了过去,夏新宇用筷子夹起,不知何时开始,他已习惯了细嚼慢咽。
  林城看他吃的认真,自己也动了筷子。
  盐城最近的经营出了些不小的纰漏,夏新宇这两天忙的焦头烂额。
  中午时分,夏新宇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他吞下刚送进嘴里的米饭,按下接听键。
  “喂?”
  “是我。”
  “嗯”。
  夏新宇放下筷子听他说话。
  “我要去W城了。”
  夏新宇楞了楞。
  “这么……快啊,什么时候的票。”
  林城磁性的声音从听筒传来。
  “嗯,就这两天了,去了你公司,谢明说你出差了。”
  “嗯。”
  “我以后……都用这个号。”
  “好,那,以后……常联系。”
  电话挂断之后,夏新宇走出了餐厅。
  他没说挽留的话,也想不出挽留的理由。毕竟那人的家现在已经不在这儿了。
  秋意渐浓,街上的行人都穿上了外套。多情的枝干留不住浪荡的叶,经风一卷,落下一地暗黄。细索碎裂的响声从脚底一直传到耳畔。
  夏新宇奔波了一天,终于回了酒店。
  他扯松领带,脱下沾了满身烟酒味儿的西装。
  随手打开电视,拿上短裤,进了浴室。
  晚上,他陪客户喝了不少。好在他酒量在那儿,除了有点涨,脑子大概也还清醒。
  他将温度调的比平时高了些,被热气那么一氤氲,反而显出几分醉意。
  这时候,他就又想起了林城,想到了白天的那个电话。
  那人又要离他而去了。
  七年的翘首以盼,至少还有那么点儿的希望。
  而今,却是什么都没有了。
  他微仰起头,紧闭双眼,强迫自己别再想那些有的没的。任花洒里的水柱,肆意而下。
  末了,他就穿条底裤,带着满身水汽走了出来。
  他坐到床头,抽出香烟点上。
  有水滴顺着脖颈滴落,沿着锁骨,挂在紧实的胸肌上,要落不落。
  指尖的香烟突然一颤,烟灰狠狠烫到了掌心。夏新宇面色一白,掐灭烟头,胡乱套上衣服,飞也似的冲出了门。
  电视里正播报着,塘州市弘迪小区,大型火灾事故的现场。
  夏新宇像完全丧失了理智,脑子里空茫一片。
  他压下已然冲出胸口的恐慌,狠狠踩下油门,驱车赶回塘州。
  一路上,他反复拨打着林城的号码,可电话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他愈加发狠地踩着油门。
  前方拐角一辆装满纸箱的大货车开着大灯,颤颤巍巍地向前行驶着。
  万籁的街,远处引擎轰鸣的巨响,让货车司机多了个心眼。
  他减缓车速,重重地按了几下喇叭。
  两百米,一百米,三十米……
  “滋……砰!”
  那是车身碰撞后发出的剧烈声响。
  夏新宇在意识到危险的时候,已是来不及。
  他猛的一打方向盘,车身转了好几个弯,车头被货车尾部扫到,整个车子都翻了个个儿。
  拥挤,疼痛,窒息。
  滴……答,滴……答。
  他分不清是油箱漏油的声音,还是自己身体流血的声音。
  渐渐的,痛感消失,意识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明。
  他感觉,整个身子像浮上了半空中,有一种欲坠不坠的错觉。
  脑子里各种声音,各种片段,纷至沓来。
  他看见五岁那年,他骑在父亲的肩上,大哥手里拿着一卷儿泡泡糖,扯下一片,垫着脚往自己嘴里送。
  九岁,母亲整理了两箱行李,摸着他的头,轻声告诉他,她要带着大哥出国练舞,继续深造,让他在家乖乖的,听爸爸的话。
  十四岁,自己见义勇为,被几个混子揍的鼻青眼肿。回到家,父亲不分青红皂白,又给了自己一顿鞭子。
  十六岁中二叛逆,挨了父亲一顿板子,硬气地离家出走。
  十七岁,被一个穿校服的男生一书包呼进医院。
  接下来脑子里所有的片段都和那个穿校服的男生有关。
  他看见那人从江里救下一只小狗;看见那人将酒醉的自己捡回家,为自己挡刀受伤,教自己弹奏吉他;看见那人对自己的亲密举动,即使犹豫,却仍旧纵容;看见那人一双眼从最初的冰冷疏离,到后来的温柔缱绻。
  也看见那人毫无预兆的离别和重现。
  最后,是刚才酒店电视中的那场大火。
  他看见那人置身于火海,那张氤氲朦胧的脸逐渐模糊。
  心脏猛的就是一阵绞痛。
  他吃力地动动手指,张合着唇,喉咙中虚弱的发出了几个音节。
  “林城…林城。”
  眼前一花,就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中。
  作者有话说
  啊哈哈突如其来的狗血,狗血兄赶紧发挥你催化剂的功效啦~


第四十五章 
  林城下午打扫卫生的时候,不小心把充电器给摔坏了。
  他看了眼手机电量,只有微薄的一条细线。当他全部收拾好的时候,饭点都过去好几个小时了。手机不知啥时早已关机。
  他又看了眼挂钟,刚过八点。拿上手机,揣上钱包,出了门。
  他去手机店买了充电器。
  出门的时候,胃里突然又是一阵翻搅。他看了眼四周,只有几家奶茶店和烧烤摊。看的他又是一阵反胃。
  他想了想,就往过去经常吃的那条街走去。
  塘州发展的很快,眼见着的是平地而起的高楼,街上的车流量都能赶上人流量了。
  兴许是塘州人民生活习惯的原因。九点一过,路人明显少了下去。
  偶尔几个行人从身边匆匆经过。
  林城踩着这似熟悉却陌生的街,心里一阵怅然。
  秋来的那么浓烈。于繁华的都市里,显得那么萧索寂寥。
  缓过胃部那阵抽搐,饥饿感已不复存在。
  林城单手插着口袋,笔直修长的腿,踩着整齐码好的青砖小路,于这浮华苍凉的夜色中,踽踽独行。
  突然就有人叫住了他。
  “城哥,城哥。”
  丁小松戴着个黑色大口罩,头发没做造型,额前细碎的刘海几乎都快挡到了眼睛。
  他在对街看到林城,兴奋地就要穿过马路。
  “小松哥,你当心点。”
  光头拎着两手的外卖餐盒,急忙拿胳膊给人挡了一下。
  丁小松缓下脚步,伸出手朝对街用力晃了好几下。
  几人来到丁小松所住的酒店。
  光头将塑料袋中的食盒一一取出,又跑回自己房间拿了几罐啤酒回来。
  林城扯开环扣,往嘴里送了一口。
  “明星都跟你这么闲的么?”林城疑惑地问。
  光头在一边愁的呦。
  “哪能呢,城哥你这话说的。那是我们小松哥不思进取,人一个个的都抓破头皮地想往上爬,就咱小松哥,不但没那个心,还整天净晃悠。”
  丁小松坐到林城身边,抽了几双一次性筷子出来。
  “去去,我可忙着呢,最近接了档综艺叫《忆往昔》,这几期刚好来这儿取景。这不是很久没见你跟宇哥了,就推了几个通告。”
  “我应该过两天就走了。”
  丁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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