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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假如我不爱你-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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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恨我。
  从书房那次到现在,他恨我!
  我认清了这一点,索性也再无所顾忌,用身体压着我亲爱的面色潮红的哥哥,腾出一只手将他的腰带抽了出来。
  我多么庆幸他对物质的完美要求。这皮带光滑柔软,用来绑他的手刚刚好,而且深棕的颜色,衬着他细腻白皙的皮肤,竟有种变态的吸引力。
  我堵着他的嘴巴,舌头在他的领地里横冲直撞,他摆脱不了,只能从喉咙里发出一两声破碎愤怒的呜咽,而这声音在我扯下他的内裤时才突然尖利起来。
  他是王,是狮子。
  可惜,却也是只被我网在网里,不得动弹的狮子。
  一只任我宰割的病猫。
  我疯狂的亲他,从嘴巴到下巴到喉结,再到丝质衬衣下的胸前两点,我不停地摩、挲挑、逗,乐此不疲,仿佛自己已经置身一个只属于我的快乐天堂。
  我一边亲着唐闻秋,一边含混不清地嘲笑他。
  “唐大少还记得吗,我问过你喜欢苏锦溪什么,我现在一点都不好奇了,因为他马上就要死了,而你还会长命百岁地活下去,还得长长久久地面对我。”
  “疯子!”他说。
  大概是这两个字,我没听清,也懒得听,继续舔舐着他,说他不爱听的话:“你不就是想要我的肾去救他吗?我告诉你,我不会救。天底下没有这样的好事,要我成全你们两个的幸福,做你的春秋大梦吧!”
  “你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明知道我喜欢什么,我爱你啊大哥,你要是求我,搞不好我就答应了。可你偏偏要端着,丝毫不肯放下你高贵的身段,不肯低下你高贵的头颅,唐闻秋,苏锦溪要是死了,你才是杀人凶手。”
  说着我就来气,在他肚脐上重重咬了一口,然后抬头对他冷笑。
  “唐闻秋,你这辈子也别想干净了。”
  我终于还是进、入他的身体,连润滑都没有做。
  我是故意的,不让他痛,不让他流血,他永远记不住在他身上的这个人是我。
  与其奢望他爱我,倒不如让他恨我。就连恨也不能痛痛快快,那样他才会将我宁远的名字刻入骨血。
  我要的是一辈子,才不在乎那是什么样的一辈子。
  我一边蛮横埋进他的身体里,肆意地开疆扩土,一边不受控制地满嘴污言秽语,什么恶心下流,我偏说什么。我疯狂的冲撞他,疯狂地骂他,像疯狗一样。
  可我很清楚,唐闻秋又能比我好多少,他来找我,早就应该想到了这一点。而我不过是好心给他机会。
  “求我!唐闻秋,你求我,我大概还可以考虑。实话告诉你,我又重新做过配型,医生都说再不可能有这样完美的契合。你求我,我会救他。”
  我说着狠狠顶了他一下,停下来,俯身含住他的耳垂,一点点啃咬。
  我知道他这里敏感,却不知道这样敏感,我不过是才开始,他就已经绷紧了身体,就连我俩身体相连的地方,也被他咬得死紧。
  我一时没有防备,被他这么一夹,闷哼一声差点就要泄个精光。太他妈爽了!可是爽归爽,我更火大,伸手就在他屁股上抽了一巴掌。
  “果然,为了苏锦溪,你还真是什么都肯做。唐闻秋,你猜我现在想干什么,我他妈真想给你搬一面镜子,让你看看你现在的骚、样。”
  不知道是被我抽得太疼,抑或是撞得太狠,或者说他高洁的耳朵容不得我说的话,唐闻秋倒吸了一口冷气,咬牙切齿挤出几个字。
  “宁远,我当初怎么就……”
  “当初?”我盯着他,“哪个当初?当初我把你压在地板上,你是不是也像现在这样爽啊哥哥?”
  不说当初还好,一说我又来气。
  我喜欢了这座冰山这么些年,还以为他天性如此,却不知道他的冷只给我一个。要说当初,我宁愿当初没有爱上他,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彻底堕落成了连我自己都讨厌的混蛋。
  我憋着一肚子气,又开始抽动,一次比一次撞得凶狠。
  我想大概只有把他穿透了,揉碎了,长进我的骨肉里,才能稍稍补偿我这么多年拼命压在心底,连泄露一点都不敢的渴望。
  而且过了今天,一切就成了往事。
  “说,说你求我!”
  我用舌尖敲开唐闻秋紧闭的嘴唇,口腔里满是血液的味道,他够狠,咬破了我的舌头,让我痛得身下立马就要萎了,我气得狠,一巴掌扇在他的脸上。
  “说不说!说求我救你的小情儿!”
  唐闻秋被我打得还没有回过神,就连挣扎的动作也放弃了,就那么面如死灰地躺着,我的汗滴到他的脸上,迅速的划过,消失在地毯里。
  他像死了一样。
  “操!”我大骂,身下泄得一塌糊涂。
  唐闻秋没有动,我也再起不了施虐的兴趣,我们像两具尸体贴在一起,彼此嫌恶。
  过了好久,在我努力转动脑子,想着如何收场时,唐闻秋终于动了,他慢腾腾地往前挪开一点,连接处发出□□的细微的声音,他听而不闻,而我却再次精虫上脑,轻而易举又将唐闻秋抱了回来。
  “放开!”他说,声音哑得不像人声,“别再碰我!”
  我不知道自己居然还会害怕,只乖乖地抱着,再没有动他。
  我的脸贴着他消瘦的背,低弱地笑:“唐闻秋,你就这么喜欢他吗?”
  他没回答我,我一点都不意外,可过了一会儿,他却冷不丁地开口,声音还是哑,但已经恢复他一贯的冷漠。
  “宁远,如果这是你要的条件,我已经支付了,相信你不会言而无信。”
  是!这是我的条件,用他的身体换我一个乐意!
  但这不是我要的,是他用我对他的感情逼我就范。他知道我不过是肉胎凡骨,逃不脱红鸾叠嶂间的诱惑,我拒绝不了他。
  明明是彼此心照不宣的协议,可一旦从他的口里说出来,我却有种被背叛的感觉。
  当然,这只是我的错觉而已。
  唐闻秋不爱我,又何来背叛。
  我从地上爬起来,顺手将他的衬衣丢回他的脚边,那已经不是什么衣服,沾满汗水污渍的真丝衬衣,还不及一块纯棉抹布。
  我赤身裸体地站在唐闻秋身后,看他把自己一点点塞进同样污秽不堪的裤子里,我抱着手冷笑。
  “对不起,我并不打算做什么侠义之士,诚信对我来说,哪里值得我一块指甲盖儿。”
  唐闻秋穿衣的手停下来,慢慢转过身面对我,他的脸上还残留着□□过后的潮红,薄情的嘴唇也染上血色。
  “你说什么?”
  我耸耸肩,弯腰从茶几底下翻出一个信封,又从里边掏出一张机票,在他眼前晃了晃。
  他拧着眉:“这是什么?”
  “机票啊。”我说。
  “我当然知道是机票!”
  他伸手就要夺,却被我躲开了,我将机票收起来,又从信封里拿出我的护照,这个他不会有疑问。
  “瑞士。你还记得我妈到死都一个人待着地方吗。我已经申请了那边的学校,今天晚上就走。”说着我又笑,“所以我说,你昨天就该求我。”
  唐闻秋直直地看着我,满脸的难以置信。
  不过是短短几秒钟而已,他的脸上早已血色全退,只剩下空茫茫地一片。
  苏锦溪会死!
  他爱的人终究会死。
  我望着他笑:“唐闻秋,你该不是以为我真有那么伟大吧?还是你真的一点都不了解我,我什么时候让你觉得我说的话也可以相信?”


第16章 第十六章
  从我踏上飞机那一刻起,我便已经打定主意,忘记这里的一切。
  我要开始全新的生活。
  房子是唐老先生生前送我妈的最后礼物,他走后,我妈一个人来到这里,住了还两年不到,因为最后几个月,她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度过的。
  这是我第二次来这个地方。
  上一次是快三年前 ,某个早上,唐闻秋突然出现在我学校门口,他把我叫出去,丢给我一张□□和飞来这里的机票。
  那时他什么都没说,我只隐约知道不好,等我到时,我妈已经走了,就连最后一面,我也只是从别人交给我的照片上看一眼。
  我妈大概是这世上最狠心的妈妈,她很少跟我联系,隐瞒自己的病情,身后事也是她早做好了打算,一张遗体捐赠证明了却了她的一生。
  我是在我妈病逝的那间医院,收到院长递过来的那张证明,她说我妈遵从上帝之意,身体奉献做医疗研究,而她的精神永生不死。
  我妈信上帝,我不信。
  我拿着那张纸,在医院外的花园里坐了一天一夜。
  我一直在想,很努力地想,可我怎么都想不明白,我妈究竟是太过伟大,才会不拘泥于平凡人的母子亲情,还是说她所做的一切,原本就是为了不拖累我这个儿子。
  就好像她常挂在口边的真言,她说寄人篱下,又哪来那么多要求。所以她从生到死都无名无分。她不麻烦任何人,无论是唐老先生,还是我。
  这个问题放到三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没有答案,而且我知道,永远都不会有所谓的答案。
  无论我妈爱不爱我,我依然爱她,依然想她。
  思念跟无力交织一起,像长在我心里的一株小草,虽不蓬勃,生命力却足够旺盛,它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日复一日地存在,生长。
  我在小镇上住下来,报名上了一个语言学校,与此同时,由于我妈的精神永存,我凭借从前受她熏陶而来的关于护理的有限知识,竟也在她住过的那所医院,得到一个义工职位。
  日子随着山上的青草褪色白雪覆盖而流逝,我慢慢适应了过于清净的生活。只是偶尔,非常偶尔,我仍会梦到过去的事。
  梦里唐闻秋脸色惨白阴沉,扬手就抽了我一耳光,接着又是一个。他说:“宁远,你说的没错,我从来就不打算相信你。”
  他走了,穿着他那一身沾着精、斑的衣服,走了。
  梦跟现实如此接近,我恍惚地以为,也许我的人生,原本也就是一场荒诞不经的梦。
  可我不知道何时会醒。
  申请的新学校不错,我同时修了两个专业,将自己丢在浩瀚的知识里,总好过在梦境中沉浮。
  我收敛天性,清心寡欲,同学里悄悄给我起了外号叫和尚,可也渐渐的,那些背后议论的人变成了我为数不多的固定朋友。
  他们佩服我充沛的精力,满满的课程外还有医院的义工,其实他们就是被身穿制服的我欺骗了。我没有他们自行想象的那么善良。
  同学里有个女孩子,也是从国内来的,比我早一年,却跟我同级不同院。
  她是聚会小团体里的交际花,长得也是真漂亮,跟年轻时候的王祖贤颇有几分相似,不过她更热情一点,所以人称火玫瑰。
  她姓白,很少见的姓氏,名字也有诗意,可惜相比父母给的中文名,她更喜欢朋友叫她安吉拉,据说这样叫着,她便有种满足感,好像自己真成了所有人都爱护喜欢的天使。
  有一次小团体聚会,我不想去,最后被拖着参加,聊天时我说喜欢白色,因为白色代表纯洁。同伴们哈哈大笑,我也笑。
  这是多么幼稚的聊天方式,然而没有人知道,我喜欢白,只是因为这个颜色,跟我爱过的人那样贴近。
  白,其实也代表着冷。
  安吉拉是唯一没有因为这个取笑我的人,但她也笑,只不过笑得别有深意。她趁着喝了几杯鸡尾酒,凑到我身边,在我耳朵边吹了吹气,笑着说:“宁远,我给你特权叫我的中文名吧。还是说你更喜欢我做你的小天使 ?”
  她是个调情高手,可惜我叫和尚,和尚无情。
  见我不答,她又笑:“再不然,我叫你哥哥?”
  她还真能玩笑,明明比我大两岁,叫起哥哥来一点也不觉得别扭,她挽住我的胳膊,左一个哥哥,右一句远哥,惹得所有人笑我渔翁得利。
  我不知道这个利对我有什么好处,他们羡慕,似乎也羡慕错了对象。
  我不喜欢女生。
  这一点安吉拉很快就意识到了,终于在某个晚上,她单独约我出去喝酒。不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自己连喝几杯,这才顾得上跟我说话。
  “喝啊,你怎么不喝?”她用杯子碰我动也未动的那杯酒,媚眼笑道,“怎么,怕酒后乱性?”
  安吉拉是很多酒会上的常客,酒量非常好,起码在我认识的女生里,尚无人能及。而我,以前的确喜欢喝,但人总是会变,我现在对酒敬而远之。
  所以这性,无论如何都乱不起来。
  我问安吉拉,以她受欢迎的程度,怎么有时间单独约我。
  她纤手拨弄了一下头发,栗色的卷发衬得她那张略施粉黛的脸格外精致,她的眼睛因为灯光而越发晶亮。
  她用手托着脸,说:“宁远,你对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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