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自有颜如玉_麟杙公子-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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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在听!”沈枢连忙说,“我只是在想,该去哪儿吃呢?”
“大董?”
“不了不了。”沈枢摆手,他总觉得跟严煜一块儿去吃这种,要个小包厢,再点点自带干冰效果的冷盘,坐在相隔颇远的高脚背上聊天,十分别扭。遂提议道:“我挺久没吃涮羊肉了,要不……八先生?”
“去西城?可以啊。我也挺久没吃了。”严煜点点头,“你的剧本聊得怎么样了?黎城城似乎挺有信心的。”
“我也很有信心!”沈枢笑道,“我们讨论地差不多了,黎老师今天会给我看他写的,第一个场景的初稿,要是我们俩讨论完决定是这个路子,接下来就可以远程合作,尽快交稿了!”
“那敢情好。”严煜说,“王国昌老师才给我发了微信,说他找到了几家有意愿的投资商,还在接洽好莱坞那边的特效公司。导演的话,其实有个新人我觉得非常不错,他原来在梦工厂导动画片儿的,我很想把他签到中亿,年底说不定能见见。”
“年底?”
“对,平安夜的时候中亿会开圣诞趴,到时候估计《抽丝》也杀青了,说不定会开两个场子,你得来吧?”
车缓缓驶在马路上,拥挤着向前挪移,严煜单手握着方向盘,目视前方。
沈枢有点失落,因为这邀约似乎有些漫不经心;他也有些雀跃,因为今年的圣诞节,他可以和严煜一块儿过。
“当然得来了,”他挤出笑容,“能亲眼看《抽丝》杀青,还能见见导演人选,怎么能不来?”
到了中亿,他们俩又分道扬镳。沈枢直赴十四楼会议室,黎城城应该已经等着了。
黎城城看起来一夜没睡似的,眼珠子爆红,手边放着星巴克的大杯咖啡,手腕子微微颤抖。
简直□□上头了,沈枢默默评价,这编剧可真不是人干的活儿。
“看看看看,”黎城城把iPad一递,“你小说写了五十多页儿的,我绞尽脑汁,编整出四页儿剧本,肝儿都要爆了。”
沈枢点点头,担心地问:“黎老师,真的要这么拼吗?那之后咋办啊?”
黎城城从裤兜里抽出根烟,钓在嘴里,再摸出火,“万事开头难,你要是认可了,咱就能往后写,再来就顺了。就是要定个基调,不然永远整不出来。”
沈枢对这种敬业的精神还是蛮感动的,接过iPad,看了起来。
黎城城确实非常有经验,寥寥几笔,场景切换,身负家族密宗的小法师就漂洋过海,来到这所藏匿于太平洋正中的法术学堂。
他仿佛能看见身披斗笠的少年脚踩竹筏,运用定波术,长风破浪,直抵学府上方的海面,念一句咒,便被气泡包裹,随着深海的旋涡沉入海底。
深海之下,另一个世界,幕布拉开。脑海里,画面渐渐具象,沈枢仿佛能看见,摄像镜头由远至近,从火红的珊瑚丛中,穿过闪烁银光的鱼群,拉近至深蓝海水中,那个神秘又恢弘的海中学院。
“等等,”沈枢突然问,“黎老师,书中开头的那个与巴里图的冲突呢?您给删了?”
“啊,”黎城城挠挠头,“我的想法是,先是大场面,孟小徽抵达学院,然后登记入学,镜头留转,学院内景。然后直接进入入学典礼,观看典礼,然后各个流派斗法,一气呵成。”
沈枢皱眉,他不太喜欢干涉电影创作的自由,可这个剧本的开头却实在不合他意。
他的设想里,孟小徽与巴里图的冲突,是一个反应中西法术冲突的眼。在开始的恢弘场面下,这个小小的转圜是让观众一窥越洋世界,东西方法术流派分歧的第一重设计。
黎城城一直非常专业,提出的改动目前为止,沈枢都接受了。他不知道这个时候作为原著作者,他应不应该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黎城城的经验,可能是想用连续的大场面把观众直接带入《越洋》的法术世界;可沈枢的初心,是想让读者先被一个小冲突给勾住,然后再循序渐进地,跟着孟小徽和巴里图的互动,以小见大,窥得《越洋》世界的全貌。
沈枢不好意思跟黎城城直说,毕竟他这种写法才真是不给中亿省钱呢。更何况是黎城城耗费一个晚上写出来的,人家眼圈儿都是红的,改成这样,也不是不可以……
这个时候,提示音响。
沈枢朝黎城城投以歉意一笑,摸起手机。
是严煜的微信。
严煜:【如果感觉,写出来的初稿不是很满意,或者不太符合你的想法,尽管提出来。他们加班都有加班费,十一还要发福利,不担心会麻烦。】
冥冥之中,那个人已经预知他的担忧,并为他做出了,可以随心而为的保证。
仿佛低沉的声音还在耳畔,京郊的片场里,严煜在他耳边说,“ ‘我带着你,你想问什么就问,想摸什么就摸’。 ”
似纵容,似宠溺,似拱手奉上全部,也似普通朋友间,礼节性的体贴。
但心中还是感动。工作当前,沈枢只当这是一道尚方宝剑,背后暧昧意味全然忽略,只是摁掉手机,开始向黎城城坦白,他真正的意见。
淹着脏污的瓷砖地,渗着亮光的木桌椅。
操着胡同口音的老北京,铜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热气。
鲜红的羊肉,裹着雪白的肥油。
蒜蓉、腐乳、辣油、芝麻酱。
撩开门口厚厚的皮质帘儿,八先生涮肉坊,永远人满为患。
沈枢和严煜坐在墙边的小双人桌边,面前摆着肥羊、嫩肉、午餐肉、腰片、豆腐…一人一瓶雪花啤酒,正呼哧哈哧地涮肉。
在发觉自己心情的这短短二十个小时里,沈枢可谓是经历了过山车一般的心路历程。
坐在久违的涮肉坊里,那点患得患失的小心情,随着饿意,瞬息荡然无存。
去他的爱情,只要有肉,他就能继续战斗!
“严煜,你十一准备怎么过?”
一盘顶级肥羊下肚,沈枢终于血满,想想似乎再见,只能等到圣诞,又有些心酸。
严煜正在喝酒,澄黄的酒液灌下,他的喉结一动,道:“应该哪儿也不去,在家里看看书吧。”
“看书?”沈枢奇了,“你准备看些什么书?放松心情吗?还是工作需要?”
“这个……算是放松心情吧。”严煜夹起一片腰子,在滚水里涮动。
“那你准备看什么类型的?”沈枢好奇极了,他不禁想起过去俩人交换阅读的时光,又有些酒憨情热。
“我也……不太知道。”严煜抬起头,氤氲的热气下,一张脸朦朦胧胧,朝他温柔一笑,“就准备找些好看的书,一个人休息下。”
“你……”沈枢鼓起勇气,问:“还记得我们当初,交换读书的时候吗?”
严煜仿佛愣了一下,筷子上夹着的腰片,滑进了滚水里,不见踪影。
沈枢心里咯噔一下。
“记得。”严煜的声音好像有些闷,“你那本《血色浪漫》还在我这儿呢。”
“我的啥?”
严煜脸色发红,不知是喝酒喝得还是蒸汽蒸得,他笑了笑,“初二暑假,你借给我的那本《血色浪漫》,其实还在我这里。”
“……”沈枢愣了。他盯着铜锅对面的男人,顿时一股暖流涌入胸膛,酸酸热热。
“诶,严煜,你暑假准备干些啥?”少年沈枢把书包往书桌上一掼,叉腰道。
“不干什么吧。”少年严煜还坐着,面前摆着《五三》,“不还要补课吗,我可能看看书吧。”
“你要看什么书?”少年沈枢来了兴趣,屁股往书桌上一坐,居高临下,看向同桌的男孩。
“现在……还不知道。可能会去书店转转。”严煜撑着胳膊,歪头看向沈枢。
少年沈枢快速偏过头,好像耳根有些红了,他拉开书包,扒拉里面的卷子和本子,抽出一本厚厚的、土黄色封面的小说,“要不看看这本?《血色浪漫》。后王朔时代的顽主。没那么跳,我觉得故事更动人些。”
“行啊,”少年严煜接过书,“我姥姥原来在家里放过这个电视剧,我瞥了两眼。”
“书比电视剧好看!真的!”少年沈枢笑了,露出一口白牙。
“原来,你还留着啊。”沈枢觉得他吃饱了,满腔都是要溢出的温柔。
“搬家一直没扔,后来就不想扔了,一直存着。”严煜低下头,咬一口午餐肉,唇角粘上一点芝麻酱。
严煜的书房沈枢倒是第一次进,灰蓝色的墙面,配极简主义的黑色家具,雪白的灯罩,窗外是黑漆漆的北京夜色。
严煜从书柜右上角抽出一本书,封面是土黄色的,边角上有明显岁月的黄斑,书页也有些脆了。
封面上,红色的四个大字:血色浪漫。
“我记得,”沈枢接过书,翻开书页,喃喃道:“郑桐在陕北的山崖上,对蒋碧云说,他最喜欢,惠特曼的诗。”
“ ‘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 ”严煜道。
“ ‘我占有天堂的愉快,也占有地狱的苦痛’。”沈枢道。
“ ‘前者,我把它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繁殖’。”严煜道。
“ ‘后者,我把它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沈枢道。
二人相视一笑。
书房的莹莹灯光下,仿佛此间,仍是少年。
第15章 原来(下)
严煜从酒柜里取出一瓶白葡萄酒,沈枢盘腿坐在客厅的席地软垫上,矮矮的茶几上摆了一桶什锦坚果和一个不锈钢的冰桶。
严煜拧开锡制的瓶盖,笑道:“这瓶酒,其实便宜得很。新西兰的酒厂。你看这瓶盖,连橡木的都不是,也就撑死了百来块人民币吧。”
“好喝吗?”沈枢抛了一颗坚果入嘴。两人其实在八先生处已经喝过了啤酒,可从书房出来,严煜又提议喝点,他自然不可能拒绝。
“我是蛮喜欢的,”严煜给沈枢倒了一个底,“尝尝。”
沈枢晃了晃杯底,饮下杯中酒。
冷冽的口感,微酸微苦,是长相思。
沈枢回味了一下,“好喝的。”
他从严煜手中接过酒瓶,上面绘有一个抽象的人头。
“Turning Heads?转头牌儿?”
严煜笑了,“它叫 ‘回首’。”
沈枢也笑了,追忆似水年华,回首青春不再,的确应景。
两人却没再多说话。沈枢本来想谢谢严煜的那条微信,给他汇报一下今天和黎城城探讨出来的结果。其实黎城城比他想得开放、平静地多,十分坦然地接受了沈枢的意见,甚至还调侃第一次碰上不要求用钱累特效的原作等等,但他还是没提。
这种二人独处的时刻太安静,也太稀有,任何世俗的、工作上的话题,都只会让这弥散着酒香的暧昧,消失殆尽。
少倾,沈枢提议要不要来点音乐,严煜便打开音响,说,“要不然咱们听点儿欢快的。”
他打开手机蓝牙,点开播放列表。
浑厚的女声破开沉默:“People stay~~ just a little bit longer。”(人们啊,再留会儿,只再留一会儿)
沈枢忍不住乐了,他随着鼓点微微晃着,笑道:“这是你想对我说的话么,严总。还嫌没压榨够啊。”
严煜一口将杯中酒饮下,“是啊。”
是什么,是想让我再留会儿,还是嫌没压榨够?
他不敢等严煜追加一个定义,忙说,“就算嫌没压榨够也不行了,我可是要去成都醉生梦死了,肥肠鱼和冒椒火辣都在等我,说什么也不能再在北京待了。”
“哈哈哈哈,”严煜乐出声来,“北京的伙食真的这么差?”
“也就今天我才吃得好了点儿。”沈枢往后一趟,眼睛盯着天花板,“不过每天的早饭都很棒,真的辛苦你了,这么照顾我。”
严煜也往后一倒,身体间只隔不到半尺,他说,“不辛苦,我很开心。”
“沈枢,我真的很开心。”严煜转头,“能和你再次碰见。”
沈枢心尖一颤,却不敢与严煜对视,伸手推了他一下,“老铁,我也是。”
沈枢是一大早的飞机。早上起来,严煜给沈枢装了一小袋稻香村,就拉着仍然睡眼惺忪的沈大作家上机场了。
十一前两天,机场的路上就有些拥堵。严煜今早没收拾成上班的样子,就穿着居家的套头衫牛仔裤,脸上还有些青胡茬没刮干净。
沈枢一脸困倦,坐在一旁懒懒地玩手机。他和季羽熙约好了后天在成都碰头,他还要先回趟武汉收拾一下东西,把越洋相关的资料放回家。
昨天晚上,他和严煜就着《血色浪漫》,聊到将近1点多。沈枢一直很喜欢都梁这个作家,也很青睐“钟跃民”这个角色。这人一生跌宕起伏,从一代顽主到陕北知青,从侦察部队长官到煎饼果子店老板,又从大公司高管到看守所一霸,再从饭馆老板走上藏羚羊守护之路。钟跃民的人生,是一直在路上的,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