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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奉天往事-第70章

小说: 奉天往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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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迎着阳光看报纸,见我有了动静,抬眼彬彬有礼地一笑。他长得好,是个俊秀的年轻人,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衬着光亮,令人心生好感。
  我搓把脸,打起精神来,向窗外看看,问道:“这是到哪了?”
  青年人道:“马上要出山海关了,才来了查票员,说把车票、出境证都提前准备好。”
  我一拍脑袋:“都睡糊涂了!”
  对曰:“可不是,还打了呼噜呢。”
  他是笑着说的,抱怨便成了打趣。无意与他再多话,翻出证件攥在手里,打算啃个烧饼,却没有水,茶房又不在,只好把空水杯放在餐台上,伸长了脖子打探茶房的位置。
  青年人又道:“茶房早来过了,又去了头等车,这一时半会儿的也回不来,”拿出水杯晃晃,“我这水就刚才打的,你要不嫌乎,就给你倒点儿。”
  借着半杯子水,我俩彻底搭咕上了。独行之旅很是寂寞,能有个说话的人,也是难得,不指望能把天聊个通透,只为打发漫长又无趣的时光。
  青年人姓曹,单名维,复县人,才从工科大学毕业,被分配到铁路部负责研究开发,此次是公派去天津和苏州帮助日本修建铁路。
  “那我们倒是顺路了,”我说,“我也得先在天津踩一脚,不过我要去的是法租界。”
  “法日两个租界挨着,倒也不坏。我来过天津几次啦,吃喝玩乐知道的可不少。起士林对面新开了一家义顺和,这是哈尔滨的牌子,俄国菜做的地道,偏生开在起士林对面,两家对着干。像我这种喜欢起士林蛋糕,又喜欢义顺和烤鱼的,真是为难!”
  我乐了:“得,这回好了,你去义顺和点餐,我去起士林买蛋糕,再一会合,不就得偿所愿了?”
  “有老哥这句话,弟弟的心算是放下了,等到了天津,一定要和你聚上一聚!”
  聚会并不难,随便找个晚上的时间即可。在火车上嘎悠了足有四天,方进了北平的地界儿。下火车踏上实地,晕乎乎的感觉才略略消退,胃里不很舒服,可忙着赶路,想着早点到天津,便和曹维搭伴儿,一同去买了最近一班到天津的火车票。
  曹维健谈,性情又开朗大方,是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有眼力见儿,会照顾人,见我难受,不多言不多语地剥出两块糖泡进水里,水泡开了,甜滋滋的,沁人心脾,身上舒坦了不老少。
  第二天凌晨,我们终于抵达天津。两人均疲惫不堪,来不及赶路,便就近找了个旅馆睡下,第二日醒来,一同吃过午饭才分手。
  临别前,他找茶房要了纸笔,把他在天津和奉天两地的住址都写了上去,递过来说道:“我三天之后就要去苏州,相识一场就是缘分,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回奉天,到时候记得联系。”
  他认认真真的样子逗得老子直笑。
  他认认真真地入乡随俗,用天津话问:“你笑嘛?”
  我认认真真地不忘根本,用东北话答:“咱俩缘分没尽,三天之后还得搁一块儿走!”
作者有话要说:  我回来了!!!!!
大网终于撒开,好激动哈哈哈,老1就是瓮里的那只鳖。。。
留言啊留言啊~

☆、第一百二十二章

  小弟所在的戒烟医院在大法国路上,路旁的法国梧桐高大挺拔,姿态魁梧,直入云霄。宽阔整洁的柏油马路上已有了零星落叶,叶面绿油油的,叶根却枯黄。我捡了好几片大的,能做扇子使,又能自个儿和自个儿拉皮勾玩儿。
  小时候,一到秋天,小弟见个人就缠着人家和他拉皮勾,可他力气小,又不会选叶子,每每裤衩都输没了,仍不收手。三岁看八十,那样的年纪就有了日后赌徒的影子,有些人有些事儿是天定的,谁都改变不了。
  戒烟医院是法国人建的,透着股子罗曼蒂克,长得挺好看,像个穿蕾丝的男人,鼻子是鼻子眼是眼,外表精心打扮,华丽繁复:有廊柱,有雕花,还有细致的石头地面,皮鞋踩上去踢踢踏踏,偶尔踩着片落叶,踢踏声中就混杂了贝斯似的音响。
  我没有预约,也担心小弟出去遛弯儿,还要等他。问了护士,护士说:“前天他刚被家里人接走啦!”
  我一怔,复又想到弟妹、侄子都在天津,他们住在太太的亲戚家,论辈分,是太太的叔公,也是我们皇帝的表叔。早年日本人刚打进京城,皇帝在天津的日本使馆里住过些日子,叔公就率领一家老小,捧着颗忠心追随而至。由于使馆分给皇帝活动的地方太小,大臣都得在使馆外头候着,一侯就是大半个时辰。深冬腊月,寒风萧瑟,叔公受了寒,病了好些日子,期间,皇帝又回了京城,未过问过叔公一句病况,叔公心灰意冷,自此称病,蛰居天津,不问朝政,再不动地儿了。
  及至九一八之后,皇帝来到了满洲国,成为了满洲国的皇帝,叔公与他,便是连君臣的名分也尽了。
  叔公的住所在日租界,是个顶大顶好的二进四合院。我到时,已是日薄西山之景,恰有下人从后门出来买菜,见了我,诧异道:“这不是……这不是咱们堂少爷家的姑爷吗,诶哟,您来了怎么也不提前知会一声,还专挑后门走!”
  这下人在叔公家做了有些年头,说话竹筒倒豆子似的,其次咔嚓,这会儿菜也不买了,拽着我就往屋里走:“老爷见天儿的在幽流堂呆着,正好见他之前你想想你要吃点儿啥,我一块儿买全乎咯!”
  幽流堂正是书房,说到这个,也是有趣:叔公在京城的书房,匾额上写的是“深柳堂”,取自“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自打到了天津,似乎呕着股火气,京城那套统统不要了,就连一个书房的名字,也换成了“寂历弹琴地;幽流读书堂”。
  我说道:“我知道地方,自己走就成。你去买菜吧,不用带我的份儿,我就是来看看叔公,这就要回的。”
  她却一跺脚,辫子一甩:“老爷定是要留您的,这饭横竖也得加,我就看着多买些得了!”
  说完一溜烟儿走没了,留我在原地哭笑不得,打起精神来,去了幽流堂。
  幽流堂在二进院的西厢,树影憧憧,风一过,沙沙作响。院里只有个扫地的大爷,见了人也不吱声。我脚步一顿,便直接了当地敲响了幽流堂的门。
  叔公果然在,里头也没有个伺候的,还要他亲自来开门。我这才后知后觉,如今早不是前朝,前朝那些个人丁兴旺的风光,就像天边儿的夕阳,死撑着最后一刻,却终是要下山的。
  叔公不剪辫子,这似乎是他唯一的坚持。因为隐居,不出门走动,身上穿的也是多年前的旧衣,长袍马褂的一披,就是一天,一天又一天的,就成了好多年。
  他的头发全白了,蓄了胡须,身形却如同下午瞧见的法国梧桐般挺拔。我娶太太那年,他来做高堂,那时候他的头发只是零星斑白,也没有胡子,很显年轻。
  打个照面,他眯缝起眼睛仔细辨别了一番,慢腾腾开口道:“……是依家老二啊,还是那副模样,没变。”
  我行了个礼,笑道:“叔公,我也是顺道儿来看看您,就没提前知会,太太可念着您呢。依航这两年叨扰您了,一直住在这儿,有什么需要,您尽管使唤他,也让他有些事做。”
  叔公喟然叹道:“……我这里下人走得差不多了,你就是来知会,也找不着人。我都是一脚迈进棺材的人了,也不在意这些,你来看我,说明你还是个念着情分的。”
  边说着,边相携进了书房。桌案上摆着台灯,灯下摊放着一本书卷,茶水是冷的,没有人换,只好由我亲自动手。和叔公说了说太太的情况,又把话题转到了小弟身上。
  岂料叔公道:“依三去年不就被你接走了吗?”
  我愣道:“什么?”
  “你是奉天警署的吧?去年也是这时候,你们警署来人把他和他媳妇儿子都接走了,说是你派他们来的。”
  心下一慌,犹自镇定道:“我没有派谁来过,小弟来这儿戒烟,都是秘密的,哪会大张旗鼓让人来接?”
  叔公神色凝重:“是我考虑不周了。现在外面的局势,我并不很清楚,对你们东北,更是知之甚少。不过来接的人都是中国人,大概有十来个。”
  “小弟的烟戒得怎么样了?”
  “情况不错,都从医院回来搁家住了。”
  手里捂着热茶,心却凉了下去。
  事情渐渐脱离了我的掌控,一切正在向不可预计的方向发展。
  傍晚,叔公留饭,偌大的宅院只他一人,形单影只,惹得人心里不是个滋味儿,便未拒绝。他如今虽落魄,风骨却仍在,饭食不见得样子多,却个个精致。下人是真的少了,不说布菜的,就连奉茶的也不见了。
  茶是好茶,秋老虎的时令,正是喝水仙茶的好季节。我家里并不讲究这些,就是茶叶末子也能入口,太太常年喝着茉莉香片,小孩儿喜欢喝橘子汽水,茶就是茶,分不出个三四五六来。
  叔公道:“刚也没见你吃多少,想来是天气热,没胃口,就喝些茶解解暑吧,这还是我四年前得的台湾的水仙茶,可宝贝着。”
  一喝上茶就没完没了,晚上便在叔公府上留宿。一天下来,疲乏不堪,解了衣服,低头看了看小腹,那里的肉松懈了些,却依旧平坦,看不出里面有个小崽子的模样。正要脱裤子,忽然听得“噗通”一声,似乎是什么从天上掉了下来。
  我住西厢,后面连着个小小院落,没了园丁,就任由它自个儿长,颇有些自然写意之趣。值得一提的是,这没说没管的小院子,似乎沾染了隔壁法租界的习性,在院子墙壁长出了一溜儿鲜红的玫瑰,十分的罗曼蒂克。
  声音正是从院子里传出来的。我提上裤子,披上上衣,来到玫瑰丛中,一眼就叨见了那位倒霉的——
  “曹维?”
  他跟个大刺猬似的,趴在锦簇花团里,被扎得呲牙咧嘴,听我叫他,恬不知耻一笑:“依大哥,咱出去玩啊?”
作者有话要说:  拉皮勾:就是用两根树叶的根茎,绕在一起拔,根茎断了就输了~各地有各地的叫法,但意思都一样啦~
小曹深夜会佳人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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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曹维宵小行径,却不得好处,得亏这院子不是在二十年前,否则曹维才从外面一爬墙,就要被成群的家丁拖下去围起来揍。
  我带他进屋挑刺儿,他不知疼似的,笑道:“今儿下午我看着你进了这宅子,本以为晚上你能出来,我就在对面街的咖啡馆等你。离这儿不远就是家舞厅,我在那儿有朋友,想你出来了,可以带你去玩,谁知你一直不出来,我也不想大张旗鼓惊动府里的人,就想着先进来再说,没想到这一跳,正跳到你面前了!你说我俩这缘分!”
  他一兴奋,就眉飞色舞,手舞足蹈,打扰了给他挑刺儿的视线,我也没好气儿,拽着他的手冷声道:“别动!”凑到台灯地下,捏着绣花针。
  老子啥时候碰过针线?
  曹维胳膊上扎得密密麻麻的小红点,玫瑰刺儿硬,折进皮肤里的没几根儿,翻来覆去挑完之后,我摆出兄长的架势,正要教训这个毛毛躁躁的年轻人,他却从裤兜里一掏,送出支玫瑰花来:“这花开得好,你看看,多好看!”
  我瞅他一眼,没了脾气,接过来随手插进杯子里:“我是不是该谢谢老天爷,墙角长出的不是白菊?”
  “白菊又没到开花的时候,不如玫瑰好看。”
  “别嘻嘻哈哈,严肃点儿,”我说,“你大半夜翻人家墙干啥?”
  “刚不是说了,找你出去玩。”
  “我没空,去不了,我这就送你出府,赶明儿晚上的,请你吃义顺和。”
  “用不着你请,你在天津的事儿要是办完的话,就去找我,你可别忘了。”
  我气笑了:“后天还要和你一块儿去上海,还能丢下你?少胡思乱想,有空合计合计找点儿药膏,给你那两条胳膊抹抹,别留了疤。”
  好说歹说给劝了回去,回了屋子倒头就睡,浑身疲乏,却睡不着。
  我心里自有计较:戒烟医院说,小弟是前天被人领走了;叔公却说,一年前小弟就离开了戒烟医院,住回了他家,然后才被奉天警署的人带走了。
  奉天警署能调动人员的,无非那么几个。睁开眼睛在脑子过了一遍,起身摸到书桌,摊开两张纸,又从衣兜里翻出钢笔,分别在纸上写上:成田、横沟。
  我排除了成田。
  成田是警署次长,名字虽好听——像我似的,警察署长,听着威风——却是个鸡肋,能调动的只有警察,连宪兵队的尾巴都够不着,而具有出城执行任务资格的,只有宪兵队。
  在成田的名字上画了个大大的叉,只留下了横沟少佐。
  他是管辖宪兵队的,手下又有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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