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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奉天往事-第67章

小说: 奉天往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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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说道:“这次生日,带你去东湖骑马,好不好?骑一整天。”
  她是四月的生日,眼瞅着就到了。我本已准备好了礼物,是一套钻石首饰,项链、镯子、耳环一应俱全,自是价值不菲。这还是瞒着太太买的,在太太眼里,依宁永远都是个小丫头片子。
  我倒是舍得,孩子长得快,一眨眼就谈起了情情爱爱——依诚天天收情书,收得烦不胜烦——姑娘不比小子,就这么几年的新鲜,从现在就当是给她攒嫁妆,我都嫌晚了。
  依宁道:“谁要和你一起去?我和同学们一起去!”
  心是哇凉哇凉,半天说不出话来。
  依宁似乎发觉自个儿说得不大好,又说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她仰起头来,严肃而庄重,“爸爸,你和爹——刘叔叔,你们——你们——你们是不对的!”
  我蹲下来,不过一年前,这个姿势还能和她平视,如今却要仰视了:“你为什么觉得不对?”
  依宁涨红了脸:“你们不穿衣服!你们耍流氓!”
  “这就是不对了?”我问,“可就算不对,我也只能将错就错了。宁宁,如果爸爸不改,你就要一直躲着爸爸吗?”
  “我才不要流氓爸爸!”她哇地哭了,哭得撕心裂肺,上来拿小拳头打我,“你还我爸爸,你不是我爸爸!”
  我抱住她,她连踢带踹,含含糊糊叫嚷道:“你是大坏蛋,你是王八犊子,你是汉奸——”
  汉奸——
  我问她:“谁教你说汉奸的?!”
  她一抽一抽的:“汉奸汉奸汉奸汉奸——!”
  她叫得越发大声,心下一急,扬手扇了她个大嘴巴子:“闭嘴!”
  日本人的地盘,怎么能容人叫喊“汉奸”?这是不服管教,是“叛国”大罪!
  依宁被打懵了,呆望了我半晌,刚换完的小白牙吭呲一口咬上了老子的脖子!
  我疼得倒吸一口凉气,却把她抱得更紧了。
  咬吧咬吧,咋咬都成,别叫唤“汉奸”了就成。
  只是心里发酸。
  本以为,依宁会是最理解我和刘国卿的人。刘国卿对她百依百顺,更别说我这个亲爹,把她当眼珠子捧着、护着,她无疑也爱我们。
  本以为,她的反常,是见到了我和刘国卿激烈的性|事,受了刺激,又不明白,只隐隐察觉到这种私密不是她能够参与进来的,从而产生了被遗弃感。
  外人一提依家老爷,虽说脾气大点儿——哪个爷们儿没脾气?——又是模范丈夫,又是模范大哥,又是模范爸爸。我在正轨上行走了三十多年,扮演的角色都是他人眼中的我。
  而真正的本我做过的唯一释放了本性的事儿,就是刘国卿。
  一点墨,就把一笼白鸽子染成了乌鸦。
  老子他妈的就想喘口气儿,歇个脚儿,也罪无可恕吗!
作者有话要说:  老1发自肺腑的呐喊。。。
留言留言~QWQ

☆、第一百一十七章

  依宁抽抽噎噎扭身跑走了,摇摇晃晃又是个内八,进门的时候差点没被自己绊了个跟头。老子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却也知道,她就算摔了,也不会再来找我抱。
  所谓当局者迷,待后来尘埃落定,几十年过去了,才可以说是抛开一切影响,出了迷局。这时候再单拎出来依宁这个反应来说,当时的我头脑太简单:口口声声说闺女长大了,却也从未将她当做一个真正的大人来看待,还觉得她是个孩子,糊弄糊弄,再用其他事分散下注意力,也就是了,还自以为是沾沾自喜,以为自个儿多聪明绝顶。
  实际上蠢得连猪都懒得哼哼。
  如果当时,我能和依宁做一次大人间的谈话,或许情况会好很多。
  只可惜一道分水岭天工开凿,大浪东流,无法回头。自此,记忆里,有关依宁的,满是遗憾。
  在小妹养身体的日子里,也许是对她肚子里的孩子有了寄托,不仅救赎了小妹,连同我,也有了新的盼望。
  小妹在床上躺了半个来月,她身体底子好,只是艾伦的去世给了她重大的精神打击,便病怏怏的成了林黛玉。回归娘家后,才渐渐好转。
  一个月后,小妹的肚子又大了两圈。
  太太有经验,瞅着不是回事儿,便请了大夫来看。是个仙风道骨的男大夫,套着面粉口袋似的破旧长袍,留着几缕飘逸的美须,却不翩翩,反像个硬硬茬茬的稻草堆,纠结打绺。
  我偷偷摸摸问太太:“你搁哪淘楞来个老道?”
  “什么老道?人家是正正经经的大夫,可别瞎说!”
  “哪有大夫长了张道士脸?”
  太太噗嗤一笑,伸手一拧我的面颊,说道:“那哪有堂堂署长,长了张侧帽风流独孤郎的脸?”
  对这恭维是倍感受用,身心舒畅,笑道:“赶明儿出去,我也侧着帽子带一带,看看有没有独孤信的风骨,能令满街人效仿。”
  说话的功夫,老道已诊断完毕,躬身道:“老爷大喜,这位夫人怀的是双胎。”
  我和太太甚是惊喜,连连确认了之后,赏了喜钱。
  小妹却无甚喜色,待太太送大夫出门,说道:“真是造孽,一个孩子生下来没了爹,如今又成了两个,这不是糟践人吗!”
  “别瞎胡说八道,”我摸着她高耸的肚腹,有些喜上眉梢,“两个多好,最好是一男一女,更好!”
  “哥……”小妹忽然唤了一声,“等孩子生下来,我会带他们走。”
  微一顿,心里钝钝的疼,面上却笑道:“怎么,呆在哥身边儿不好吗?”
  小妹轻声道:“你能养我十年、二十年……可你能养我一辈子吗?”
  “能。”
  “你说能,我也不能真让你养一辈子,”小妹道,“我和艾伦的梦想是环游世界,他去不了了,我就代他去。我会画画,可以做教师,总不会饿着自己。”
  我知道小妹和艾伦感情好,却万分没料到,他们好到,可以将自己漫长的后半生,托付给短暂的回忆。
  我说她:“话别说满,你才二十来岁,没准哪天又遇上个你喜欢的。”
  “我不固执,但在那人出现之前,艾伦永远是第一位。”
  那我呢?
  我想这样问,但没有问出口。她要走,是再好不过,否则当初也不会由着她跟艾伦走了。我希望她离开是非之地,做一个快快乐乐、不谙世事的小公主。
  我只是……只是挂念她。
  “现在想这些太早,你没带过孩子,不知道孩子刚出生有多少事儿要忙活,怎么着……怎么着也得等他们长到懂事儿了再说。”
  “等他们到六岁吧,”小妹摸着肚皮,目光落在上面,仿佛透过皮肉看向了内里,“等到了六岁,就要进学校了,我带他们去他们父亲的学校念书。”
  似乎“六岁”成了新的寄托,小妹第二日便能下床,还来到了餐厅和我们共进晚餐。
  依礼最小,还不大明事理,围着小妹的肚子转圈儿,很是好奇,连连问道:“小姑,我要做哥哥了吗?”
  小妹吃力地弯下腰,刮了下他的小鼻尖,笑道:“是呀,你要做哥哥了。”
  依礼还要说什么,我怕他口无遮拦,又粗手粗脚,碰到小妹,遂板起脸冷声道:“依礼,给你嘴就是让你说话的?坐下老实儿吃饭!”
  依礼怕我,耸眉耷眼,不情不愿坐在了太太身边,一双筷子七撅八拐,使不明白,还要太太帮衬着。
  妹妹坐在了下首,小辈都坐在她前头,于礼并不合宜,不过家人均已落座,念在她大着肚子,身体不适,也就不大讲规矩了。
  依宁受宠,她的座位一直是在我的左手边,在她大哥依诚的前头。依诚早习惯了,便无所谓,偶尔还会给妹妹擦嘴擦手,照顾得极周到。
  依宁爱吃虾,又爱吃甜食,今儿桌上她爱吃的两样全有,分别是宫爆虾球和奶油蛋糕。我给她夹了一筷子虾球,被她飞快地撇到桌子上,又拿眼角飞快地瞅了我一眼,抱起碗啪嗒嗒几步跑去了小妹身边。
  太太一瞪眼:“吃个饭也不消停,还要跑哪去?”
  依宁道:“我和小姑坐一块儿。”给小姑夹了一筷子虾球,“小姑,你吃这个。”
  说完示威似的扬起下巴,冲我狠狠翻了个白眼。
  总不能和自个儿闺女计较,便装作没看见,一顿饭吃得食不知味。
  小妹身体见好之后,我不再坐以待毙。本想先去上海,可又怕赶不上小妹生产,此事便一拖再拖。倒是刘国卿有一次说:“马上就是依宁生日,小丫头想怎么过?”
  没告诉他依宁对我和他之事的排斥,只含糊道:“小丫头长大了,要和同学一起过。”
  “哦,对,丫头长大了,不是小孩儿了,”刘国卿通情达理,笑眯眯道,“该给她置备些女儿家的物件儿了,给她买条钻石项链如何?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款式,咱这丫头啊,可不好伺候……”
  “我俩倒是想一块儿去了,”我勉强笑了下,“也不能一气儿给她太多。”
  “那也不能敷衍过去。”他这样说。
  及至依宁生日那天,刘国卿将礼物交给我,礼物有三样,一只手提包,手提包里还有一本俄文小说,小说上还夹着一只精致的鸟嘴书签,要我转交。
  我不懂俄文,不知是什么小说。依宁又不理我,只好交代给了太太。
  太太也说:“宁宁最近跟你不大对付,我说了她几句,她还哭上了。”
  我说道:“那便不要说了。”
  太太就真的不再说了。
  我发现太太深谙难得糊涂的道理,让人钦佩又艳羡。我若能做到她的十之有一,也不会落到今日的地步。
  小妹的预产期在七月,怀的又是双胎,自是吃力些。我把她送去洋人的医院检查了一番,都说双胎恐是要早产,要我们提前做好准备。
  在此之前,我悄没声地去了趟东陵,未打算惊动彭答瑞,便没有带上玉佩,只身前往,意图找到罗琦兆所说的那个大坑。
作者有话要说:  留言啦啦啦~

☆、第一百一十八章

  东陵是个让人心旷神怡的好地界,相较日渐炎热的城区,绿树成荫连绵不绝的山丘着实是避暑纳凉的首选之所。
  如此,一路上遇见的游人甚多,多是富家公子小姐结伴游玩,不说春光满袖,但这朝气蓬勃的年轻面庞,倒是能称得上一句“春风满面”了。
  纳凉亭被占得满满当当,再往深走便是上山。上山的人便少了,山路不好走,夏季又多蚊虫,一些大型凶猛的野兽也正是膘肥体壮。
  我却不怕,大摇大摆入了山林,一路分花拂柳,顺着记忆的路途,来到了那处墓地。许是来的次数多了,这些个前辈也认识了我,不再做扭捏之态,大大方方露出了真面目。
  没有带玉佩,就断了和小黄的联系,他们并未感应到我进山,倒是令|计|划方便了许多。
  粗粗辨别了方向,有了个大致的路线,向上次依宁掉进去的那个窟窿搜寻。
  苍天不负有心人,略调整了几番道路,倒是让老子给摸着了。
  此时已经是下午,夕照日卷着火烧云的边儿,遥遥挂在天空中,落在身上却有了几丝凉意。那洞口甚好辨认,把依宁救出来后,我和彭答瑞都没有把洞口重新掩盖上,倒是成全了今日的行动。
  从地上向里面看去,乌漆麻黑,屁也看不着。上次我下去了,但满心满眼都是依宁,忽略了当时感受,只记得下面阴冷,却不潮湿,似乎是石板路,有人工修筑的痕迹。
  光回想也无济于事。我掏出手电筒,调好了光亮,背着背包,牙一咬,心一横,跳了下去。
  洞穴不深不浅,正是个恰到好处的深度。双脚触碰到地面,声音清脆,顺着地下暗道传出老远。
  我打开手电筒,聚集的光束照青了前方的一小截,再往前又看不到了。摸着墙壁溜根儿走,触手冰凉,氤氲着丝丝的水汽。这里空气似乎是流通的,并没有什么古怪味道。道路很长,万幸没有岔路,渐渐地,黑暗吞噬了空间,侵犯了周身领地,心中打起鼓来,下腹也隐隐发胀,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着,带着谨慎和紧张。
  空气慢慢变了味道,弥漫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香气,并不浓烈,却挠人心肺。光线中肉眼可见翩翩寥落的灰尘,提灯一瞧,已到了尽头——又或者是一道门?
  这是个很奇怪的石头墙壁,中间有一道微不足道的缝隙,看起来好似两块石板拼接在一起,形成了“门”的样式。两块石板上面各有一个对称的凹陷,凹陷平平整整,是个中规中矩的长方形,大约一只手掌大小。我试着去推门,门纹丝不动,上面有没有把手,敲一敲,不知是不是石板太厚,也辨不出后方有没有空间。
  后退一步打算记下石门全貌,意外踩上了绳子一样的东西,脚底一个打滑,向后倒去,只听“吱——”的一声惨叫,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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