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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奉天往事-第54章

小说: 奉天往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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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访自是不会两手空空,一下子我家库房里的补品存量又上升了大半。
  对此我是乐见其成的,只是郑同学貌似不这样想,进了门便拘谨地坐在沙发上,屁股只占着沙发椅的前三分之一,一副准备随时起身道别的架势。
  除去他和我之外,并没有人清楚那场荒唐,因此瞧着他的样子,太太掩嘴轻笑,对罗大公子打趣道:“你这个外甥倒是秀眯,看上去清清秀秀的,怎么性子也清清秀秀的?”
  罗琦兆的气儿一直没消,一提孩子的熊色样儿就急眼,冲着郑学仕厉声道:“带你过来是干坐着的?吱声!舌头被猫叼走了?平时不挺能臭白话的吗?”
  我似笑非笑地瞅了眼郑学仕,看得他更不自在,口头上打圆场:“都是孩子,这么大火干啥?上次也是集体性事件,情有可原,也没啥大事不是?”
  郑学仕这才正视我,嘴巴一撇,满目不屑,似是在讽刺我的道貌岸然。
  我也不恼。小孩子的世界从来都是非黑即白。他们自以为了解并理解这个世界的所有行为,其实根本连浅薄的认知都算不上。我也年轻过,清楚年少轻狂是一种怎样的愚蠢,只是很可惜,这个愚蠢是无法因前车之鉴而能够铲除的,除非经历过。
  吃过茶,用过晚饭,又吃茶。直到离去,郑学仕还是没应罗大公子的指令对我说“谢谢”,这倔劲儿比驴还驴,这闷不吭声的老佛爷做派倒是比头前儿的木讷有趣多了。
  说到过年,邹绳祖倒是一直没信儿。头年儿派人去问了李四,说是老板去了南方年底答谢去了。而今年天气又不定,大雪封路,估计是赶不回关外过年了。
  我有些遗憾,把手里的两瓶好酒托付给李四,叫他一定要带到。
  周遭的亲戚朋友挨个儿打发过,只余刘国卿与彭答瑞。这俩人是我最怵的。过年登门太太随同以示尊敬正式,对着刘国卿,这便是别扭了。平素刘国卿多是在我家逗留,实在是他一个孤家寡人,过年一人也没意思,今年太太却提议说去刘先生家看看,所谓礼尚往来,也该带点东西去。
  一家老小还有几个伺候下人遂浩浩荡荡地出现在了刘家。刘国卿倒是知节守礼,对太太敬重有加,还亲自下厨炒了两盘菜。
  依宁这条跟屁虫从进门就跟在刘爹爹屁股后头转悠,帮着洗菜摘菜。她哪会这些下人活计?洗完摘完还要下人再折腾一边,却是乐此不疲。
  依礼年纪小,刘国卿给了他几块巧克力,就安安分分剥起了包装纸,看护的人要搭把手都不让,像只护食儿的小狼狗,偏要耍威风逞能。
  再回头看依诚。柳叔说完我之后我也自省了,等依诚回来跟他聊了几句,结果是不欢而散,以致大过年的还躲着我,跟我要吃了他似的。
  这个不欢而散不是我造成的,虽然里面也有我添的柴火。事实是我跟他用男人与男人的方式交谈,要他不要和自己妹妹计较,也不要比较,他的长子位置所受到的重视不是任何一个兄弟姐妹能够夺走的。
  我自觉这番话很实在,父子间搞那些虚头巴脑的没必要。可依诚却跟我顶嘴不说,还破天荒跟老子吵了起来──
  “我才没和依宁依礼计较!他们有什么值得我计较的?他们根本不够格!”
  然后我就顺手揍他一顿。
  事后我仔细回想了经过,觉得依诚是在嫉妒,却又不明白他在嫉妒个啥?
  我这个爸当的,太他妈辛苦了。
  为了不让依诚一直坐在客厅的另一侧──那侧的窗户有些漏风,吹着容易感冒──便起身去了厨房视察一圈,看着刘国卿挽起袖子切菜的模样,心底腾升起一股暖气,熏得整个身体都暖洋洋的。
  只是依宁和下人在,不能明目张胆地靠过去从背后搂他,围着他转悠几圈,他先恼了,菜刀咚地剁进案板里头,皱眉道:“你在这只会添乱,去陪你太太去!”
  我轻笑出声,找好角度挡住依宁和下人的视线,凑趣儿地舔了下他的耳廓,看他耳尖粉嫩得像太太最爱的那颗粉红钻,不由开怀,小声道:“你在吃醋?”
  他手一挫,手指立刻划了个口子。他却没管,红着脸冲我咬牙。
  啥都没合计就握着他的手指含进了嘴里。上次给依宁做粘耗子的时候他就伤着指头了,也是我给他含的。
  舌头在伤口上打个圈儿,感觉血不再流了,刚要松口,倒是刘国卿一狠劲儿抽了出去,上嘴唇下嘴唇打在一起震得发麻。
作者有话要说:  棉猴儿:棉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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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他的手指转了个方向,含进自己的嘴里,口齿含糊道:“有人在。”
  耳根发热,看着沾有我的唾液的手指进了他的嘴里,一股热流从胸腔直冲涌向下方。
  说了句“我去找药箱”,匆匆离开厨房,进了卧室后反手关门,靠着门面扬手扇了自己一巴掌,心中暗骂道:“下流。”
  骂的是自己,不过我们确实有阵子没那啥过了。都是男人,没什么好遮掩,只是现在这间房子里还有我的太太和孩子。
  深呼吸,定定神,从柜子里翻出医药箱,发现旁边搁着我送与他的那半块玉佩,十分大咧地躺在冰冷的抽屉里,怎么看都是心酸的不加珍惜。
  拿出玉佩看了一会儿,又放回了原位,心口沉甸甸的像揣了一块铅。转而打开药箱,只拿了酒精和棉花,再出去从厨房揪出刘国卿,将他按到椅子上,推过酒精,冷声道:“自己擦。”
  “饭还没做好──”
  “就你他妈的会装大瓣儿蒜,除了你没人会做饭了呗?当自己开酒楼的?”用词出口不自觉地讥诮至极,刘国卿显然不明就里,径自拿了棉花,弱声道,“我做饭挺好吃的。”
  太太正翻着茶几上的杂志,忽而道:“咦?这张照片什么时候照的?我怎么没见过。”
  凑过去一看,照片中人赫然是本人。正是在书房里拍的,坐在椅子里的那张,没想到他洗出来了,还夹在了杂志里。
  太太又道:“倒是挺好看的。诶对了,今年我们去照相馆拍个全家福咋样?”
  说着饶有兴致地抬头看我。
  我下意识先看了眼刘国卿,后又看向依诚。前者恍若未闻,在认真地处理着伤口,后者飞快地瞄了照片一眼,瞥见我瞅他,立刻把头埋回了手里的《凤凰》杂志。
  太太抿嘴一笑,推了依诚一把,依诚这才不情不愿地抬眼道:“哦,行啊……爸你说呢?”
  我从鼻腔里哼出声来,没反驳,只说道:“你刘叔叔有照相机,还花那钱干啥?请他给我们照个不就得了。”
  刘国卿停顿住,半晌将目光移到我脸上,缓缓道出声:“……好的。”
  不知为何心头火起,竟有越演愈烈之势。纵然知晓刘国卿性情温润柔和,不满宁可蕴蓄在心也不轻易道出,除非是逼不得已、压抑已久,可就是觉着他不嚼景。
  他就不懂得拒绝么?
  太太在一旁笑道:“那正好,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吧,趁着饭菜还没上来,先照了相。”
  女人都是爱美的,若太太今日没有打扮得令自个儿满意,决计说不出这话。
  顿时颇感无奈。刘国卿应了一句“好”,等酒精晾干,便取了照相机来。
  这台照相机是我送他的,还有菲林,好像这相机到了他手里,唯一在每张照片上都留影过的人物便只有我。这样一想,好似得了个不得了的宝贝,上面只留有我的指纹那般,得了充分的满足。
  照相的位置在当时十分讲究,多年后看来却是再传统不过。我与太太分别坐在两张椅子上,背景是雪白的墙壁,墙壁前放有一只置物柜,并不打紧。太太抱着依礼,依宁依诚分别站于我与太太身侧稍前的位置。
  依礼口中含着巧克力,不停地吧嗒嘴,被我说了一句才将巧克力全部咽下。太太给依宁打理着辫子,给我使个眼色,口中继续给依宁说要给她剪时下小孩儿最流行的三齐头,依宁护着长头发,死活不同意。
  接了太太的眼色,把依诚拽过来,弯腰给他整理了领子。他是个立整人,并不需要父母过多的拾掇,便揉了揉他的脑袋,口中骂道:“不省心的小兔崽子。”
  依诚鼓起脸颊,倒是难得有了些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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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张照片在我从上海回来后,刘国卿给了我,这也是我和太太这个小家唯一的一张全家福。太太拿到照片后说:“这可得留着一辈子。”
  只可惜誓言成谶,在战争结束后,为了避祸,全家移居郊外,这张照片不幸在混乱中遗失,不知下落。
  我那时才明白,原来比战争更可怕的,是战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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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里再忐忑,年假时仍是备了礼去拜访了彭答瑞,同行者依诚依宁。只是大雪封山,触目苍茫,从前可行的道路皆被白雪覆盖,不见踪影。而大小二黄终究是蛇,再通人性,冬季仍要冬眠,于是我领着俩小孩儿在山脚下望山兴叹。
  依宁道:“爸爸,我们怎么不走了?”
  我“啧”了一声,回答道:“我们上不去山。”
  依宁又道:“我们叫小蛇,要他来接我们!”
  “他是蛇,蛇要睡一整个冬天。”
  依宁“啊~”了一声,满脸不情愿:“我就是来找他玩的,他睡觉了还怎么玩……”
  依诚插嘴道:“你不是还有多多吗?”
  提起多多,依宁气鼓鼓地:“那家伙现在都粘着小平,说小平家的生鱼片和鱼肉寿司好吃,都乐不思蜀了!我不跟他好了!”
  我眼角一跳,决定避重就轻:“宁宁不错,又新学会了一个成语。”
  依诚调侃道:“是啊,还用对了。”
  正说着闲话,前方厚雪压枝的高大树木间,一人如点,自远处孓孓独行。待近了,便看清是穿戴一身皮毛的彭答瑞。
  依宁率先冲上去迎道:“彭叔叔!小蛇呢?爸爸说他在睡觉。”
  依诚赶过去拉过依宁,对彭答瑞见了礼,三人一行向我走来。
  我怕彭答瑞又行那些个古怪的礼节,忙扣住他的手臂,状似亲热地笑道:“又一年了,拎了两斤猪头肉和两瓶烧刀子,满意不?”
  彭答瑞似是清楚我内心那点小心思,并未多礼,转而回道:“今年雪下得邪性,就不要进山了。”
  正合我意,忙把他引至旁侧的凉亭。
  期间自然拐着弯儿询问了玉佩之事,彭答瑞却左顾而言它,最终干脆不加多话了。
  又是一场无用功。
  谜团似滚雪球般越滚越大,明明知晓谜底的人那样多,在我询问时却只给出了谜面。就算我聪明绝顶,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得出结论,何况这个秘密案涉及到太多不曾涉猎过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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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佟青竹年后随姐姐去了抚顺。我给他拿了足够的盘缠,对他道:“又不是不回来了,掉什么金豆子?姑娘家都没你这样儿!你们能从哈尔滨大老远儿到了奉天,还不能从奉天到近边儿剌的抚顺了?等你回来了,我让厨房给你包饺子吃!”
  佟家从前是大户人家,住在道里七道街,毗邻松花江,这两位少爷小姐吃穿用度自不会差。我把家里的秋林红肠全都打了包给他们在路上闲嘎达牙,又送他们进了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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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冰雪未消。我也动身,去了上海。去的那天又下了大雪,太太要送我,被我打发了:“我可是偷着去的,你得在家给我打掩护。”
  太太没送成我,倒是刘国卿送了。我们分别打着两把伞,却仍是沾了一裤腿子的雪泥。
  到了车站外,他停下脚步。我回头瞅他,听他道:“早去早回。”
  我冲他一点头,转身进了车站。
作者有话要说:  近边儿剌:离得很近、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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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1939年3月,上海。
  这是一座繁华摩登的都市,也是一座云与泥相离最悬殊的都市。
  出火车站,满目西装革履提着箱包的先生步履匆匆,待走到街头,烫着时下最流行发型的女子踩着高跟鞋,裹在旗袍中的身姿窈窕婀娜。
  3月的上海已是初春,白日空气闷热潮湿,到了晚间又刮夜风,吹得人手臂发凉,直起檩子。
  路边领救济的外国人面色麻木,衣衫褴褛,再直走不过数十米,便是一家西点店。街角乞讨的老人蓬头垢面,神情萎靡,他们所倚靠的墙砖属于绿夫人流行时装馆。
  坐在黄包车上一路看去,真如看电影般,只觉得把世间百态都看了遍。车夫只讲上海话,我听不大懂,只得用手指比划了价钱,待双方满意后才起程。
  他或许是要得贵了,可是语言不通,也无法。
  不由感叹,自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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