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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盗墓]鬼眼迷踪-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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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最后的收尾工作来临之前,他能做的就只有等待,耐心的等待,等待着师爷和公主凯旋归来。说是一次倒斗行动,但他所担负的工作,其实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最安全的一小部分。
  昊炀是组织里最新也是年纪最小的一位成员,这回的草原之行,是他加入组织以来的头回任务,看似简单,但着实一点也不轻松。
  还在草原里苦苦撒网捕鱼的尚家人,大约一辈子都猜不到,在他们看来如狼似虎的“组织”,其实只是一个有着更新换代、人员更迭的松散的小团体。
  他的代号叫做“鹦鹉”,在他之前,也就是上一任“鹦鹉”,是他的老爸。
  昊炀是单亲家庭,从小被老爸一手拉扯着长大,对母亲这种人群反而十分陌生。他的老爸昊琼海是个没学历的无业游民,在一家破旧的古董铺做活儿,年轻的时候学过一点口技,至少在七八十年代那会儿还能走街串巷的叫卖。后来社会发展了,网络发达了,这些老手艺活儿渐渐被时代所淘汰,他们爷俩也就彻底沦为了宅家一族。
  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家从来都不缺钱,衣食住行样样没少过。
  昊炀很聪明,学校的老师曾不止一次用“天才”的形容赞美他,所以他比同龄的学生都早熟,也比任何人都清楚,老爸所在的古董铺根本就是万年负债的典范,只进不出,扔当铺都没人愿意典当的类型。
  那么,他们吃穿用度的钱是从哪来的?总不能月月都是古董铺老板接济的吧,顺带一提,那家铺子的老板是个女人,昊琼海提过一两次,喊她做“公主”。
  昊炀思来想去,最后想到每个月老爸偶尔会失踪几天。有时候是打牌,有时候是出差,有时候是同学聚会,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老爸会放任他一个人在家,自己跑得不见踪影。
  他查,昊琼海就防,爷俩你追我藏的斗了好几年,直到昊炀上高中,老爸才告诉他真相。告诉的方法,就是昊琼海带他参加了一次所谓的“聚会”,一个只有四五人的家庭小聚会。
  那是在北京一家名为羊胡子小酒吧里举办的聚会,人不多,气氛却十分融洽。
  酒吧老板是一个留着山羊胡的瘦子,笑眯眯贱兮兮,调了一杯加浓的热巧克力给他喝。块头最大的是一个虎背熊腰的东北汉子,看起来英气勃勃,拽着酒瓶时不时豪迈的大笑。然后是他的老爸——一个普普通通的失业中年男子,年过不惑却没有绝望人生的麻木。
  然后还有一个人,既没有跟老爸他们拼酒也没有跟山羊胡插科打诨,而是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坐在角落里,一半身子浸泡在黑暗中,宛如一幅静默的诡画。
  昊炀忽然就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拿起自己的加浓的热巧克力,自来熟的坐到那人面前。
  这人十分年轻,比他大不了几岁,而且皮相特别好看,如果放在他们学校,绝对是招蜂引蝶的男神类型。不过昊炀很快就捕捉到什么,瞟了一眼正在跟老爸划醉拳的东北大汉,终于确认。
  “你们俩长得很像,你跟那个壮得像熊一样的叔叔是兄弟吧?”
  青年愣了愣,恍惚了好一会儿才注意到眼前的昊炀,以及昊炀说的话。然后他又花了几秒钟消化这些内容,点点头:“嗯,那是我大哥。”
  昊炀撇撇嘴,“但是你们一点也不像。”
  “哦?”青年的嘴角荡出令人惊艳的弧度,“你刚才还说我们俩像。”
  “长得像,但是感觉不像。”顿了顿,昊炀学着大人的口吻断言:“所以,你们俩绝对不是亲兄弟。”
  青年一点也不掩饰自己的惊讶,直到这时才把昊炀上上下下打量一遍,笑道:“早就听昊叔叔提起过你,今天一看,果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天才。”
  “你应该把‘小’字去掉,一个人的年龄与他的智慧并没有直接关联,尤其是先天的智慧。”
  “好吧,我们的天才。”青年打开头顶的吊灯,角落的黑暗瞬间被吞噬干净,现出一尘不染的桌几,和青年面前四五瓶空掉的酒杯。
  “你爸爸的确说过要带你来长长见识,是我忘记了。第一次来参加聚会的感觉怎么样,有没有让你失望?我希望师爷没有拿鸡尾酒兑雪碧给你喝,他总喜欢那么干。”
  昊炀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巧克力,道:“感觉挺好的,如果老爸每个月参加的都是这种聚会,那我就放心了。”
  “这种……聚会?”
  “是啊,你们这难道不是家庭式聚会?”昊炀理所应当的反问,“除了逢年过节去看爷爷奶奶,我从来没见过老爸这样轻松开心过,所以这里的聚会挺好的,我希望他能多来。”
  不知道他的哪个字眼触动了对方,就见青年的眼睛暗淡的垂下,下意识就想去抓桌上的酒瓶。只是那些瓶子空空如也,早就被人喝得一干二净了。
  “喝我的吧,如果你不介意间接接吻的话。”昊炀把自己的热巧克力推过去,大方道:“说不定那个山羊胡子在我这里面兑了鸡尾酒呢,要是喝到就赚了。”
  青年抓住热烫的杯子,似被烫的清醒了几分,慢慢恢复了平静。
  “你真的很厉害,和这个年纪的孩子都不一样,都说百闻不如一见,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我想也该是时候参考你爸爸的建议了。”
  “我老爸?他说了什么。”
  “他说,希望你也能成为这聚会中的一员,不是以他儿子的身份,而是以你个人的身份,成为这个‘家庭’中的一员。你愿意吗?”
  昊炀对这个答案毫不惊讶,但却没有急着表态,而是久久凝视着开怀大笑的父亲,一直看了一整晚。
  在天色将明,聚会即将结束的时候,昊炀终于道:“我愿意,告诉我吧,要怎么样才能加入你们,我要成为你们的一员。”
  青年却道:“这个不急,你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学习些基本功,这些你的父亲都会教你,相信以你的能力一定很快就能胜任。”
  “好吧,我知道不管在哪里入门程序总是免不了。”熬了一晚上夜,昊炀却丝毫不见疲态,精神奕奕的转向青年。
  “聊了一整晚,你还没做自我介绍,你叫什么名字?”
  “我啊……”青年笑了笑,正要回答,一晚上不知道猫在哪的山羊胡忽然蹿了出来,煞风景的插话:“他叫公主,虽然也叫黎秋,但是还是公主吧,我们都喜欢这样叫他。”
  “公主?”这是让昊炀出乎意料的。
  “是啦是啦,不要小看公主,公主可是这些聚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是boss,是老大。”
  昊炀不禁多看了黎秋几眼。
  黎秋尴尬的笑了笑,似乎还不太能适应“公主”这个称谓,但是也没否认,还和昊炀正式的握了握手。
  “今后请多指教,我期待在后年的聚会上见到你。”
  “请多指教,不过根本等不到后年,只要明年就足够了。”
  第一缕晨雾出现的时候,青年一个人不声不响的离开了。昊炀看了一眼躺在沙发上酒饱饭足、呼呼大睡的老爸和其他人,心里忽然涌上一股难言的滋味。
  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孤单的背影,聚会的欢笑再热烈,都沾染不到他一丝一毫。
  那个人不属于这里,却偏偏呆在这里,维系着这里。
  他到底是谁。
 
  第64章 鼠王
  
  阿九并没能犹豫太久,不消一会儿红犼就慢慢停下脚步,目的地到了。
  阿九抬起头,发现他们来到了一片矮山区,这里的地势平缓开阔,一条银带似的河流款款绕山,茫茫草野随风而动。
  入山寻水口,登穴看名堂。
  阿九辨别了一下南北朝向,驱着红犼穿梭在矮山之中,很快寻到一处比肩相拥的双山。阿九以此为西岸,在不远处定位到一座相对高耸的山体。
  大约是矮山环绕的缘故,这里的草势极高,以致几片零散的树林反倒不那么起眼。阿九思索了一下,径直走入树林,很快就在毗邻山体的地方发现了雕刻着图案的山岩。
  一左一右的山岩上尽数刻画着动物与人形,大概年代过于久远,以至于不少地方都剥落了,但阿九还是从中读出了属于游牧民族的狩猎信息。沿着山岩前行,越往里走,那些浮雕就越清晰,而浮雕中的动物也渐渐被人所取代——猎人们不再追捕动物,而开始追猎人,也就是文明的战争。
  走到这里,阿九就可以基本断定,这儿应该就是冯恬娇等人口中所说的元朝斗。
  两边的山岩越来越窄,走到尽头的时候,一大团褐色的树枝堵住了道路。阿九搬开树枝,一个足有三人宽的、半塌的墓洞就出现在眼前。
  半塌,即是说这里曾经有人光顾,洞口还残留着大量火药爆破的痕迹。
  阿九悻悻的丢下树枝,却又琢磨:这墓已经被人捷足先登,又为什么拿树枝挡住洞口?要知道这茫茫的草原荒无人烟,十天半月都不会来一个人,先前的访客离开时,完全不必费心把墓口遮掩。
  而且说是遮掩,但又遮掩的不仔细,遇到像阿九这样的有心人,很快就会被发现。
  既想遮掩行踪,又希望容易被发现……阿九眼底浮出一丝笑意,原来如此,这是同一群盗墓贼反复进入墓斗的结果。
  一次进是摸宝,那么二次进三次进呢?可能性太多太多。搞不定的关卡,解不开的谜题,运不出的明器……这些都能构成盗墓贼去而复返的理由。
  阿九打算一探究竟。
  墓道很深,但因为早就有人多次光顾,所以阿九很容易就摸到了一条人工垒砌的小路。墓道宽敞干燥,洞顶结实稳固,堪称墓穴界的良心建筑。
  墓道两旁散落着零碎的骨骸和利器,似乎是机关被破解后的残余物,看来这群盗墓贼第一次进入时损失惨重,造成了不少死伤。放到现在,阿九乐得捡现成,走在别人修好的“迎宾大道”上感觉自己的运气好到爆棚。
  就这样,阿九没有耗费半点功夫,顺利进入了主墓室。
  主墓室里,山体被尽数掏空,一座几十米的高大穹顶自头顶笼罩下来。阿九仰望着摸摸下巴,这壮观的架势,叫他想起以前黎秋带他去电影院看电影,里面那种叫IMAX的荧屏差不多就和这里一般大小。漆黑的穹顶之下,是环绕着墓室的波澜壮阔的石雕壁画,与人狩猎的故事,与人抗争的故事。
  主墓室里的壁画比外头那些要更详尽,而且里面的人物和动物等真大小,雕刻的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骑着膘肥体健的战马横刀杀敌的蒙古勇士。
  阿九的眼睛闭了闭又睁开,扫过这些石雕,最后看向墓室中央三座石砌的棺木。
  这是三座一模一样的巨大石棺,平行摆放,间距一米。三个棺木每个都两三米高,五米长,棺身布满灰尘,却不见多少腐朽和脱落。阿九仰起头,用指甲刮了刮,刮去灰尘和泥土,崭新的棺身立刻就露了出来。
  古时墓葬,最常见的就是一穴一棺或者两棺,即便有家族式的多具棺木,也会分出长幼尊卑、新旧先后,而不是这样全然相同。再者此处是草原,雕刻的也是蒙元壁画,那么中原形制的棺木出现在这里,本来就是一件不合常理的事。
  有意思,崭新的棺材,来自中原文明的巨大棺材,这会是那群盗墓贼去而复返的原因吗?
  鬼瞳之下,阿九看到摆在两边的两座棺内绿光涌动,藏有极强的邪煞之气,是尸变的征兆。反倒是正中央的那座,黑漆漆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阿九走到中央,他有鬼眼,没有透视眼,所以对于肉眼看不到的东西,他只能亲自动手。
  忽然,阿九定住了脚步。
  他的身子还保持着前倾的趋势,左脚踩在棺木边的土地上,右脚靠后,尚未迈出。阿九固定着这样的动作五秒钟,整个人犹如丧失了电力的玩偶,许久一动也没动。
  大约两分钟后,阿九姿势不改,反手伸向背包,将里面睡得昏天黑地的羊羔仔掏了出来。小羊被装入背包后又累又怕,不多会儿就睡着了,现在被乍然拉出,整只羊都处于懵逼状态。
  阿九全神贯注的盯着左脚,不敢有一丝失衡,两手飞快的把懵逼羊的四肢拴住,再次塞入背包,同时保持着身体的重心,让背包取代自己的左脚,稳稳压在地面上。
  做完这一切,阿九轻喘一口气,数个后跳退出了三棺范围。
  他大意了,明知道这座墓被人捷足先登了,却没拿出足够的警觉探路——中央那座棺木下,被人埋藏了压力传感器,传感器连接到棺木中空的内部,最有可能的就是炸弹。
  好在他走路保持有习惯,每一步下脚都很轻,这才能用背包的重量偷梁换柱,脱身出来。
  阿九深深皱起眉,或许他猜错了,不,应该是猜测的正相反——那些盗墓贼两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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