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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心毒_初禾-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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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至秦不渴,跟去厨房看花崇做早餐。
  花崇一共打了四个蛋,准备做两份双黄荷包蛋。不幸的是每个蛋都没打好,倒进滚水里蛋黄就歪了,捞起来放进碗里,看起来非但没有美感,还十分影响食欲。
  柳至秦干笑:“其实也还好。”
  “荷包蛋嘛,吃的是蛋,又不是颜值。”花崇努力给自己挽尊,“好吃且有营养就行了,管它好看不好看?好看有什么用,不好吃的话……我操!”
  柳至秦正舀起自己碗里的荷包蛋,“怎么了?”
  花崇厨艺负分,硬撑着给下属做早餐的结果就是丢三落四,一碗糖放多了,一碗忘了放糖。
  他自己吃的就是糖放多了的那一碗,刚喝两口水就被齁着了。
  糖少可以加,糖多可没法减,花崇皱眉要倒掉,柳至秦拿出带来的鸡蛋饼,“要不吃这个凑合一下?”
  “你做的?”花崇问。
  “嗯。已经凉了。有微波炉了?我拿去叮半分钟。”
  半分钟后,鸡蛋与香油的味道从微波炉里散出,花崇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唾沫。
  柳至秦切开鸡蛋饼,装在盘子里,“喏,尝尝,将就吃。”
  花崇不客气,拿来一咬,眉梢立即往上一挑。
  这手艺,何止是凑合,何止是将就!
  早餐后,花崇去浴室洗澡。花洒一开,不算大的屋子里立即充斥着隐约却密集的水声。
  柳至秦将餐桌草草收拾一番,转过身,开始打量花崇的居所。
  两室一厅,客厅陈设简单,普通的灰色布艺沙发和玻璃茶几,对面是电视。客厅连着的阳台是开放式的,面积在普通住宅楼里不算小,乱无章法地堆着大大小小的花盆,绿意盎然。角落里还有三袋营养土和两盆清水。
  花崇说家里的花死得差不多了,事实却是个个活得张牙舞爪。靠墙的三角梅已经撑出阳台,紫红色的花朵在晨风里招摇。
  不过这些花草没经过什么打理倒是真的,悬在晾衣杆上的绿萝都快成精了,茎叶散落,像一片绿色的屏风。
  同在晾衣杆上的,还有两条深蓝色的三角内裤。
  柳至秦将目光从内裤上拉回,同时平复了一下心跳,然后悄声走到卧室门口,向里面张望。
  花崇的卧室和阳台有得一拼,被子一半掉在地上,枕头歪在床沿,看上去岌岌可危,随时会掉下来,好几件衣服堆在飘窗上,那儿居然还有一个被衬衣遮住大脑袋的玩偶熊。
  不过乱是乱了些,却很干净。
  柳至秦不太明白的是,花崇为什么会在卧室里放玩偶熊。
  卧室的旁边是书房。
  说是书房,不如说是陈列室。木质书架上没几本书,一眼望去,全是荣誉奖状。
  柳至秦没有走进去,看不清都是什么奖状。
  倏然想,有当年在北京拿到的“优秀特警”奖状吗?
  应该是有的。
  只是物是人非,一起领奖的人已经成了老照片里泛黄的身影。
  驻足片刻,浴室的水声停了。柳至秦回过神,快步走去阳台,蹲在一众花花草草前。
  花崇裸着上身,只穿了条浅黄色大裤衩,胸膛和锁骨上挂着水珠,一边擦头发一边说:“等我十分钟,马上就出发。”
  “不急。”柳至秦目光从他上身滑过,面上不动声色,心脏却漏跳一拍,“需要我帮你浇浇水吗?”
  “行啊。那儿是沉好的水。”花崇指着角落的盆子,“用勺子随便浇浇就行。”
  “哪些多浇?哪些少浇?”
  “不知道,你看着顺眼就多浇点,看不顺眼就少浇点。”
  柳至秦见花崇风风火火朝卧室跑去,弯腰拿起勺子,眼里却仍是方才瞥见的风光。
  顺眼多浇,不顺眼少浇——柳至秦心里想,看来当你家的花,活得不顽强不行。
  上午,市场吵闹而拥挤,人声鼎沸,却并不让人感到不快。
  花崇刚进市场就买了一小盆茉莉,一边逗猫惹狗一边往前走,走到哪里哪里狗叫猫叫连成一片,有只学语的鹦鹉甚至在鸟架上跳来跳去,扯着破锣嗓子大喊:“哇哇!哇哇!”
  柳至秦最初没听出个名堂,只觉鹦鹉一直冲花崇扇翅膀很奇怪,才问:“花队,它怎么老对你叫。”
  “因为它叫的就是我啊。”花崇停下来,逗聒噪的鹦鹉。
  老板给别的鸟喂完食,满脸堆笑,“哟,花花。”
  柳至秦这才明白,“哇哇”就是“花花”,傻鹦鹉发音不标准,把“花”喊成了“哇”。
  “早上好。”花崇教鹦鹉。
  鹦鹉不听,继续蹦跳,“哇哇”喊个不听。
  “你个傻鸟!”花崇说。
  鹦鹉学着了,“你个傻吊!你个傻吊!你个傻吊!”
  老板和周围的人大笑,花崇轻轻在鹦鹉的尾巴毛上弹了一下,“闭嘴!”
  “傻吊!傻吊!你个傻吊!”
  柳至秦忍俊不禁,碰了碰花崇的手肘,“这鸟真好玩儿。”
  “它就喜欢花花。”老板说:“别人逗它它爱理不理,花花一来,它还在打瞌睡都精神了。”
  “可不是?”周末来店里帮忙的小伙道:“鹦鹉也看脸。”
  花崇逗了一会儿鹦鹉,继续往前走,鹦鹉在后面歇斯底里地喊:“傻吊!傻吊!肥来傻吊!”
  “真逗。”柳至秦说。
  “是吧?小动物有趣,闲来没事时过来逛一圈,心情都能好一倍。”花崇说着进了一家萌宠店,和一只小阿拉斯加握了握手。
  萌宠店的老板娘笑嘻嘻地喊:“帅哥又来了,不兴光摸不买啊!”
  花崇随手将刚买的小盆茉莉放狗笼子上,笑道:“喜欢吗?”
  大约没有女人不喜欢花,老板娘眨着眼,“怎么,你要送我?”
  “我吸你家狗儿,你吸我的花,打平了。”
  老板娘笑骂:“谁跟你打平了!谁要吸你的花!”
  “送你。”花崇吸够了阿拉斯加,退到店门口,“记得浇水。”
  阿拉斯加奶声奶气地叫,花崇做了个“拜拜”的手势,“小家伙,下次见。”
  “没下次了!”老板娘拿起茉莉,“下次就被人买走了。”
  阿拉斯加跟听懂了似的,不舍地望着花崇。
  花崇道:“去个好人家,当只幸福汪。野爸爸走了。”
  老板娘笑着摆手,“去你的野爸爸……”
  柳至秦和花崇一同走出萌宠店,“花队,你和这边的卖家关系不错啊。”
  “光摸不买,人家都记得我了。”
  光摸不买本来最易惹人厌,但半条街走下来,柳至秦恁是没见哪家铺子不欢迎花崇。
  正走着,花崇在另一家萌宠店停下脚步,往里瞧了瞧,自言自语道:“二娃被卖掉了。”
  “二娃?”
  “一只德牧,他们店里最不可爱的小狗。”
  老板从里间出来,“哟,又来看二娃?”
  “二娃有家了?”花崇问。
  “可不是吗!”老板嘿嘿直乐,“给你养你又不养,这下好了,以后见不着咯。”
  “挺好的。”花崇笑,“是个靠谱的主人吧?”
  “男的,高高大大,我看着还挺靠谱。”老板打趣道:“反正怎么也比你靠谱,我听老黄说,你连花都能养死。”
  “是是是,我不靠谱。”花崇挥手,“先走了啊。”
  “不进来坐坐?走这么急干什么。”
  “这不是把花养死了吗,得赶着补货。”
  老板笑着直摇头。
  两人接着往前走,花崇说:“前面绿植多。去看看?”
  “走吧。”柳至秦道:“你是行家,你帮我挑。”
  花崇是逗猫惹狗的行家,却不是挑植物的行家,看对了眼就买,也不管回去能不能养活。
  柳至秦则讲究得多,一心要买石斛。
  有花崇在一旁跟着,店家也没跟柳至秦乱开价。日上中天,柳至秦买了三窝石斛,花崇买了两盆多肉和一窝紫薇,适才心满意足地撤退。
  午饭在附近的餐馆解决。
  昨晚吃太多,早上又塞了个鸡蛋饼,花崇没吃多少,笑着看柳至秦,“小柳哥,挺能吃的啊。”
  柳至秦险些呛住。
  这话是当初他对花崇说的,没想到时过境迁,花崇又拿来笑他。
  “慢些吃,我又没催你。”花崇说着拿起菜单,“还想吃什么?我去加。”
  “不用了。”柳至秦擦了擦嘴,“下午干什么?回去还是……”
  “你呢?”
  “我没安排。”
  “我得先回去一趟,把花放了。”花崇说:“然后去看看邱薇薇。”
  柳至秦手指轻微一顿。
  “邱薇薇出院了,我听道桥路派出所的同事说,已经把她安排去了福利院。小姑娘可怜,我想趁今天去看看她,顺道把这俩多肉送给她。女孩儿都喜欢粉嫩可爱的东西,这俩我看着就挺乖,她应该会喜欢。”
  柳至秦没想到两盆多肉是花崇买给邱薇薇的,闻言心口悄然一软,“我也去。”
  说完又补充道:“反正下午没事。”
  邱薇薇精神状态好了一些,但还是分外胆小,拿到多肉时腼腆地笑了笑,怯生生地问:“叔叔,今后你还会来看我吗?”
  “会。”花崇蹲在小姑娘面前,理了理对方柔软的额发,“我有空就来。”
  柳至秦站在一旁,似乎在看邱薇薇,目光却自始至终落在花崇身上。
  离开福利院时,时间还早。花崇开了车,回家途中正好经过修筑中的洲盛购物广场。
  盛春时节,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青草的清香。
  花崇将车停在路边,“下车走走?”
  柳至秦解开安全带,“好。”
  建筑工地其实没什么好逛,花崇走了一会儿,想起成为孟小琴第三个目标的罗湘。
  当购物广场正式开业后,她或许就将在这里工作。
  又或者,只是像唐苏、徐玉娇一般挂个名。
  人生在世,的确有诸多不公。有人生来就拥有一切,有人却不得不用一辈子去挣扎。
  就像同一个购物广场里,有卖着苦力,只拿几百块血汗钱的民工,也有坐在空调屋,将一切交给下属去办的挂名经理。
  谁能说清楚命运为何要如此安排?
  “出生就在终点线上”这种话对一些人来说只是玩笑和调侃,对另一些人来说,却是真真切切地扎心。
  正想着,忽听一声带着疑惑的“花崇”。花崇转过身,只见一个逆着光的男子快步朝自己走来。
  花崇虚起眼,只觉对方声音与身影都似曾相识。
  “花崇!”那人走得近了,“果然是你!”


第三十八章 知己(03)
  “连烽?”花崇看着眼前的男子,难掩惊喜,“你怎么在这里?”
  柳至秦站在一旁,打量着这个名叫“连烽”的男人。
  他个头比花崇高出一截,身穿浅灰色衬衣,黑色西裤,衬衣的纽扣扣到最上一颗,拿着深棕色的皮质男士手包,手上戴着腕表。寸头,浓眉深眼,单看长相,就给人几分压迫感,五官算不上出众,至少与花崇没法比,但眉宇间却有种凌厉之气。
  柳至秦断定,这人以前也是警察,且是花崇的队友。
  “我调来洛城工作。”连烽朝旁边的建筑工地抬了抬下巴,“就这儿。今后它开业了,我就要常驻了。”
  “洲盛购物中心?”花崇诧异,“你怎么……”
  “我离开警队后,就没再待在系统里了。家里帮忙找了份工作,在万乔地产打杂。”连烽笑道:“洲盛是万乔的产业,去年收购了这边的老百货,我被调过来‘开荒’。你呢,还当警察?这几年过得怎么样?”
  “对啊,还没脱下警服。”花崇在连烽手臂上拍了拍,“你这行跨得也太厉害了吧?以前是玩枪的反恐特警,现在摇身一变,就开起了购物中心。”
  “什么‘开购物中心’,我是给开购物中心的人打工。”连烽笑起来的时候看上去倒挺憨厚,“其实刚离开警队时我也不习惯,拿了那么多年枪,突然让我放下枪,成天待在办公室干跟应届大学生差不多的文职工作,别扭死了。但我家里当初一直不赞成我去警校,那次一受伤,正好‘成全’了他们。现在觉得吧,换个职业也没什么不好,干什么不是干呢?”
  花崇笑着点头。
  柳至秦则半眯起眼,似有所感地盯着连烽。
  连烽感觉到了他的视线,与他目光一触,又看向花崇,“这位是?”
  “我同事。”花崇说。
  “那就也是警察了。”连烽友好地冲柳至秦颔首。
  柳至秦淡笑,“你好。”
  这时,工地上有人喊:“连总!您过来一下!”
  花崇挑眉,“已经混成‘总’了?”
  “哪里哪里,他们喊着玩儿。”连烽说着拿出手机,“留个联系方式吧,我今年洛城和旭城两头跑,改天一起吃个饭,咱们叙叙旧。”
  回家路上,柳至秦问:“花队,那位连烽是你以前的队友?听你俩聊天,他好像不是洛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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