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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重生]巨星不陨-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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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不该惹的人,指的大概是林立成。
    许希文想起自己与林立成已经许久不曾见过面了,上一次见面还是他来家里蹭饭。
    林立宏死后,听说因为林伦尚且年少,林立成暂时接管了林家的产业,忙得不可开交。许希文想要给他打个电话,又想到他曾对自己表明心迹,自己似乎不应该给他任何暗示,所以作罢。
    蒋平以为许希文在反思他刚才说的话,便没再开口了。他哪里知道许希文的思绪七拐八拐,竟想到林立成身上去了。
    许希文即将前往纽约参加时装周的消息,在许希文的官网和微博都有公布,于是机场被前来送机的粉丝围了个水泄不通。
    许希文在粉丝和记者的围堵下,好不容易才坐上了飞往纽约的飞机。
    随着飞机越飞越高,地面的景物也越来越小,看起来犹如玩具王国。渐渐的,云层越来越密集,遮盖住了一切,最后触目都是云海,云海之上则是湛蓝的天空,太阳的光芒像金色的利剑划破天空。
    许希文觉得阳光有些刺眼,于是拉下了遮光板。
    蒋平推了推眼镜,问:“我之前说的话,你想明白了吗?”
    许希文不记得蒋平之前说过什么话了,不过下意识点了点头,脸上露出倦意——他昨晚实在是太累了。
    蒋平为许希文调整座椅,然后吩咐空乘取来毛毯,盖在了他的身上,“好好休息吧。”
    “好的。”许希文闭上了眼睛。
    ……
    dream香水的广告帮助gz成功打开了亚洲市场,销量可观。对于许希文的这次纽约时装周之行,gz慷慨解囊,所有费用,一应承担。
    许希文去时装周,当然不可能只是为了看秀。他还要为名为《》的时尚杂志拍摄街拍,其中的一张照片,将会成为《》下一期的封面。
    许希文的团队空运了好几大箱衣物,虽然这些价值不菲的名牌衣物许希文只会穿上一次。
    许希文看的第一场秀,是gz的。
    他从一辆梅赛德斯上下来,穿着高级定制的衣物,配上无懈可击的妆容,并且高贵冷艳地谢绝拍照。
    蒋平讨厌脱出自己掌控的事物,每一张出现在媒体上的许希文的照片都必须由他过目。所以,拍照这件事由罗心悦全权负责。第二天,蒋平审过的照片才会被发到媒体或者编辑的邮箱里,再登上各大杂志和报刊的版面。
    罗心悦本来就是学摄影出身,再加上有着丰富的自拍经验,她镜头下的许希文全都俊美无俦,不用修片都足以令人尖叫。
    蒋平把许希文的名片发给了拥堵的媒体,以防这些媒体写错许希文的名字。
    许希文的位置在秀场前排,但说实话,他对于秀并不感兴趣。他和身边的人聊了会天,在发现话不投机后,低头玩起了手机。
    秀结束后,在蒋平的安排下,许希文在后台见了设计师,交谈了几句。
    罗心悦按照蒋平的嘱咐,对着两人大拍特拍,大功率的闪光灯闪个不停。
    许希文走出秀场,还要应付媒体的提问。
    “你看了今天这场秀,有什么感想吗?”
    许希文按照之前和品牌公关的交流,说出了这一季的主要元素和设计师的灵感来源,既强调了自己和设计师关系不错,又表现出自己懂得这个品牌的精髓之处。
    “你为什么来时装周呢?”
    “我前段的工作压力比较大,于是想出来透气。肯·华兹沃斯对我发出了邀请,纽约自由的氛围又很吸引我,就顺便来看秀。”
    “你倾向于什么样的穿衣风格?日常一般怎么穿呢?”
    “我个人觉得,穿衣是一个漫长的、需要摸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会逐渐发现适合自己的风格。它同时也是在改变,在每个特定的阶段,不同的情绪下面,一个人的穿衣风格是不一样的。拿我个人来做例子,我最近希望放松自我,就很喜欢卫衣和运动鞋,我会把它们和各种不同风格的事物进行搭配,很有趣。”
    等到许希文回到酒店,直接瘫倒在了床上。他觉得看一场秀,比打仗还要累。

  ☆、第三十八章

接来下几天,许希文看了一场又一场的秀。
    色彩明艳、造型夸张的服饰让他眼花缭乱,浓妆艳抹、各具风情的模特也让他目眩神迷。
    时装周结束后,许希文开始了自己的工作——为《》杂志拍摄街拍照。
    他的穿着与以往并不相同,是杂志编辑用品牌样衣精心搭配出来的,更添了几分时尚气息。
    他步行于纽约街头,阳光温暖的恰到好处,也给他的容颜渡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泽。四周的景物充满了异国的风情,他置身其间,表情或漫不经心,或冷如冰霜,或淡然微笑。车水马龙的都市,似乎因为他变得有些许不同。
    最后《》挑中作为封面的是这一张——他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大衣,正推开一家小店的门,手里握着金色的把手,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他素来以忧郁的形象示人,这张照片中的他却仿佛一切的烦恼都不能沾染他。
    或许就在他不经意间,有什么改变了他。
    《》作为在全美都颇具影响力的时尚杂志,还是第一次有东方男性的面孔登上它的封面,许希文一下子在美国名声大噪。
    现在,这本杂志被拿在一只戴着黑色手套的手上,手的主人正以审慎的目光打量着封面上的人。
    他五官的线条硬朗,穿着规规矩矩的西装三件套,脖子上的领带一丝不苟,似乎随时可以参加上流宴会。
    他过了良久,才开口道:“尼尔,我不知道你是会看这种杂志的人。”
    “威廉姆斯先生,您的新电影不是需要东方面孔吗,我觉得他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尼尔温和地微笑。
    伊凡·威廉姆斯,是在全世界范围内都享有盛誉的著名导演,曾经多次捧回那座无数导演梦寐以求的小金人。他的上一部电影,在全球内获得了几十亿美金的票房。而尼尔,则是他的副导演。
    威廉姆斯傲慢地说:“有无数的东方演员希望能在我的新片中出演这个角色,我为什么要选择他?”
    尼尔打开了桌子上的手提电脑,播放了一段《许希文》的片段。
    威廉姆斯看了一会,脸上仍是没什么表情,令人捉摸不透。
    尼尔小心翼翼试探着说:“我觉得可以给他一次试镜的机会。”
    “就这么办吧。”威廉姆斯矜持的点点头。
    ……
    许希文收到了一份意想不到的试镜——《*同盟》的方以华一角。
    这份试镜,让见过无数大场面的蒋平都吃了一惊。
    蒋平激动得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你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机会!”
    许希文翻开了手中的剧本,由于只是试镜,他手中的这份剧本并不完全,但是管中窥豹,他大致可以推测出这个故事讲的是公关,也就是公共关系。
    剧本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发人深省的话——“纵观一个多世纪的现代公关发展图景,公关促进了真相的发布、真理的发现还是反其道行之?增益了善治和繁荣还是加剧了罪恶和危机?是形塑共识、认同还是施加头脑和心灵控制?是美好、和谐之共同体的领导者,还是喧嚣、争斗、狂欢、狂怒之*同盟的操纵者?”
    方以华是《*同盟》这部电影里的一个有着重要戏份的配角,他是一个活跃于美国公关界的中国人,而且是类似于幕后黑手类的角色。他表面上温文尔雅,骨子里自私冷酷,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
    许希文对于出演这样一个角色,抱有十分的期待。不过虽然他收到了试镜的通知,但是这个角色能否落入他手里,还是未知之数。
    “如果你出演了这部电影,你回国后,身价将大为不同。”蒋平双手撑在桌面上,直勾勾的看着许希文。
    许希文忽然想到,如果自己接下这部电影,就要和秦逸分开很长一段时间,而他答应过秦逸很快就回去。
    蒋平焦虑地说:“你在想什么?”
    “没什么,我自有分寸。”虽然违背了之前对于秦逸的诺言,但是许希文还是不能放弃这次机会。
    “你有分寸就好。”蒋平长出了一口气。
    ……
    与此同时。
    方淳越狱了。
    “神圣中华”在路边找到了翻倒的写着“武装押运”的迷彩车,里面所有的人都被杀害了,车厢里满是血迹。
    而且,“神圣中华”在车厢里发现了使用道术的痕迹,他们推测方淳有一个精通道术的帮手。
    马茂看着一具具被运出来的尸体,脸色铁青。
    艾德里安把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我们一定会抓住他的。”
    “可是即使抓住他,我的战友们还是死了。”马茂痛苦的说。
    艾德里安沉默了,他知道这个时候说什么都不能安慰马茂。
    车君柏也来到了现场,沉痛地说:“当年若是我没有收他为徒……”
    “车先生,这不是你的错。”艾德里安感到有些疲惫,捏了捏鼻翼。
    “我本来已经订下了回泰国的机票,打算看过明伦之后就回去。”车君柏肃然道,“可是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我在此立誓,方淳一日不死,我就一日不回泰国。”
    “多谢车先生。”艾德里安对于车君柏的为人,颇为敬佩。
    车君柏摆手道:“这是我分内之事。”
    艾德里安虽然在与车君柏交谈,但是视线一刻也没有离开马茂,生怕他一时冲动做出无法挽回的事。
    马茂走入了车内,车内的血腥味十分浓郁,令人有呕吐的冲动。他蹲下身子,仔细观察着地上道术的痕迹。
    艾德里安走到了马茂身边,他忍不住掏出纸巾捂住了口鼻。
    马茂仿佛自语,又仿佛询问,“你说,这个道士会是谁呢?”
    艾德里安无法回答马茂。
    ……
    在距离出事地点百里外的一片树林中,方淳一手捂着腰间的伤口一手扶着一棵树。他的腰部中了枪,不过不幸中的万幸是,子弹只是擦过他的腰部。
    他忽然听到了一阵响动,那是衣物和灌木摩擦的声音。
    他恶狠狠地说:“谁!”
    一道黑色的颀长身影从一颗树后走出,步伐好似闲庭信步。他一只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一只手自然地垂下。
    方淳知道,面前人在口袋里的那只手一定捏着一沓符纸,随时都能置他于死地,“是你啊,秦厉。”
    “我要的东西呢?”秦厉冷冷地说。
    方淳把一把匕首扔到了秦厉的脚边,那一把匕首造型古怪,通体全红,“用七七四十九个女人的心头血炼成的分魂匕。”
    方淳通过林立宏与秦厉结识,并答应为秦厉炼制分魂匕,以此换取秦厉的一个承诺——在他危机时救他一命。之后,他制造出了“沈从玉”。“沈从玉”吞食那些女人的心脏,他则偷取她们的心头血炼制匕首。最后,“沈从玉”杀死了林立宏,他锒铛入狱,秦厉不得不兑现自己的承诺。
    秦厉捡起了分魂匕,漫不经心地把玩,“你杀了林立宏。”
    方淳并没有告诉秦厉他杀害林立宏的计划,因为他既怕事情泄露,又怕被秦厉阻止。他虽然当了林立宏的食客,但是他不知道秦厉和林立宏之间有什么交易。听到秦厉的话,他的冷汗流了出来,“现在林家是林立成当家,一个花花公子,不是比林立宏更容易控制吗?”
    “林家这种暴发户,在秦家这种不知绵延了多少年的庞然大物面前,根本什么也不是。”秦厉嗤笑道。
    方淳从小就在泰国,对于秦厉的话,他露出了茫然的神色。
    秦厉看着方淳的表情,大笑起来,“我来告诉你,秦家是什么吧。”
    他的表情深幽了起来,仿佛一口深不见底的寒潭,“它是一头盘踞在这片土地上的巨兽,虽然佯装沉睡,但是随时准备着把一切吞入腹中。而有些人,在它的腹中生活着,不知道自己正在被胃液慢慢消化。”
    方淳感到不寒而栗。
    “我今天说的话,大概比我一年还要多。”秦厉把匕首插在了皮带间,“你知道为什么吗?”
    方淳之所以被车君柏收为徒弟,就是因为他的六感比常人敏锐。他立即转身,发疯似的奔跑起来。
    “因为你已经死了。”
    方淳没跑出多远,头就掉在了地上。他的身体还维持着奔跑的动作,过了一会才扑倒在地。
    在方淳原本站立的地方偏后一点的位置,有两棵树之间,绑着一根细细的肉眼看不到的线。
    秦厉把线收了回来,啧啧道:“你要是不跑,就不会死得这么快了。”

  ☆、第三十九章

美国,纽约。
    《*同盟》方以华一角,不止许希文一个人试镜。
    在威廉姆斯的授意下,尼尔还邀请了几位在好莱坞闯荡的华人男星参加试镜。他们无一不声名赫赫,但是他们也无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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