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岁岁有余-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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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南一口气差点没上来,耳边响起向北的忠告和宋臣的警告,吞了吞口水,“不行。”
“为什么?”
向南一咬牙,“万一你对我图谋不轨怎么办!”
封厉满脸委屈,“我怕黑。”
向南:“……”
由于向南的态度空前强硬,据理力争的结果是两人分房睡。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向南发现自己腰上搭着一只别人的手,这可把他吓得不轻,当即便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翻坐起来,动作之大自然震醒了身边正在熟睡的男人,对方端着一张人畜无害的俊脸,睡眼惺忪的望着他,“怎么了?”
向南看了一眼门栓,“你怎么进来的?”昨晚明明有关上门的。
封厉指了指靠近衣柜的门,“从那里进来的。”
向南无语的望了一回天花板,真是百密一疏啊,只记得关通往院子的门,忘了关这道与客厅只有一墙之隔的门了。
还没等他从懊悔中醒过神来,封厉伸手搂住他的腰,将人重新按回床上,凑过来将他整个搂在怀里,声音嘶哑的说:“时间还早,再睡一会儿。”说着闭上了眼睛。
向南是那种一旦醒过来就再难入睡的典型,所以此刻只能瞪着眼望着头顶的天花板发呆,直到确定身边的封厉睡着了,才蹑手蹑脚的扳开他的手,尽可能轻的下床穿衣服,然后出了房门。
南方的夏季来得比北方早许多,院子里的黄桷树一大早就生机勃勃的,向南提着鞋子走到树下的凳子旁坐下,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往脚上套袜子,院子里的花一夜之间似乎又开了许多,簇拥在角落里,说不出的漂亮。
早晨的空气因为满院的花草而愈发清新,向南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时光仿佛突然退后,回到那个没有父母却依旧幸福的童年。
与许多人比起来,向南的确是不一样的。
他没有叛逆期。
当同龄人开始学会抽烟喝酒疯狂玩电脑的时候,他依旧循规蹈矩得让人可恨,从不迟到早退,也不旷课早恋,更遑论与老师顶撞与同学不睦,所以纵观向南的整个学生时期,基本上两个字就能概括:平凡。
或许恰恰是自己不能察觉的优点,在别人眼里才显得珍贵。
正如平凡的向南却得到了宋臣的另眼相待,得到了沈清澜的喜欢,这一切看似奇怪,却又是如此理所当然。
他永远都是这样的安静,即使被欺负了被利用了也只是一笑置之,你十分不理解的想,这个人怎么能好说话到这种地步,有些事旁观者尚看不下去,而这个当事人却依旧能活得这么恬淡平和,大概正因如此,他才会得到这么多东西。
对向南来说,他平生只得到过三样东西。
好脾气、原则、感情。
所以即使发生了这么多事,他现在依旧能活得平静自然。
唯一愧疚的,大概就是那个消失的叫向南的少年,若有机会重逢,向南很想跟他说一声对不起。向南最近已经很少再想起这个少年了,心里的愧疚虽然没有消失,但比之前要淡许多,大概是叶苏的死让他想通了许多事,当我们能自私的时候,在尽量不违背原则的基础上自私一回,这么做的目的,只不过是怕将来自己后悔。
第76章 宴请情敌
封厉起床的时候,向南已经把早饭弄好了。
一锅粥,几样小菜,虽然简单,不过对封厉来说却有着莫大的吸引力,一大早起床有爱人准备的热气腾腾的早餐,这是多么让人觉得幸福的一件事呢。
吃过早餐后,封厉挽了袖子进厨房洗碗。
向南几次想帮忙,都被封厉挡了回来,向南无法,只好站在厨房门边看着。
封厉的手指骨节很长,皮肤偏白,除了指腹间那几抹茧子,大概从没做过更加掉等级的事儿,当这双手浸满了洗洁精泡沫的时候,让人不由的产生了一种负疚感,向南想,这双手动一动,大概就有上万进账,现在却在这里消磨,实在是罪过。
“今天打算带我去哪里玩?”封厉头也不抬的问。
向南扒了扒刘海,认真的想了想,“这里最盛名的是醉城三景,不如今天去那里吧。”
封厉却不答了,过了一会儿才道:“你以前不住在这里吧?”
向南愣了一下,想了一阵才明白这个以前是指什么时候,奶奶去世后,向南在这四合院儿里住了两三年,后来加上服装店的生意好起来了,每天上下班花的时间太多,所以向南干脆在离店不远的地方供了一套房子,三室一厅,一个人住绰绰有余,这四合院儿也没有卖,就那么一直空着,偶尔向南也会回来住一阵。
此刻听封厉提起这事,随口便道:“以前我住在离市区不远的一个小区里,那房子现在还在,你要不要去看看?”他话音刚落,封厉便答应着说好,这让向南不得不觉得,封厉一早挖好了这个坑,只等他自投罗网呢。
围观完封厉刷了碗之后,向南回房间往背包里捡了几样东西,便跟着封厉出了门。
车子刚走到半道上,宋臣的电话打了进来,封厉开着车,掏出手机来直接递给了向南,向南接了电话,宋臣的声音延着电话线爬过来:“你丫的去哪儿了!敲了半天门都没人开!”
向南这才想起昨晚宋臣说今天要来的事,忙道:“我们去市里了,我忘了你今天要来这事了。”
宋臣的表情不用想就知道肯定特别抓狂,向南正想说话,就听宋臣说,“沈清澜和颜君也在本市,你知不知道?”
这个向南还真不知道,宋臣不等他说话,继续道:“我估计你的事瞒不了太久,你现在住进四合院儿里,沈清澜一看就什么都明白了。”宋臣的分析的确不错,沈清澜从前在四合院里住过很长一段时间,现在向南跟封厉也住进去了,除了他就是原来那个向南这层理由,旁人根本想不出还有什么样的关系能让宋臣把这个宝贝四合院给一个不相干的人住。
闻言,向南抿了抿唇,随即道:“这事迟早都是要摊开来说的,我也没想过瞒着他们,如果沈清澜真的发现了,就告诉他吧。”
他说得这么坦然,倒叫电话那边的宋臣不知怎么接话好了。
沈清澜对向南的感情,宋臣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发觉的,总之等他察觉到的时候,沈清澜的目光已经离不开向南了,宋臣说不出自己当时是什么感觉,有点惶恐,还有点嫉妒沈清澜,怎么说呢,他和向南从小一起长大,为了珍惜这份感情,不得不将自己的心事隐藏,而沈清澜不一样,他可以随时大方的出手,若向南同意了皆大欢喜,若向南不接受,他们依旧可以做朋友,同样的道理,若自己主动捅破了这层窗户纸,或许就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所以宋臣承认自己当时嫉妒沈清澜嫉妒得发疯。
好在向南不喜欢男人这件事让沈清澜一直没敢开口表白,但是让宋臣没料到的是,防过了一个沈清澜,竟然又来了个封厉,还是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宋臣的心情可想而知。宋臣记忆中的向南是个死心眼儿的人,一旦认定了某个人,就死也不会回头,这在某种时候可以视作优点,但同时也是致命的弱点。
宋臣觉得如今向南就是在一棵树上吊死的,而且还是棵歪脖子树。
此刻还不知道自己被宋臣当作了一棵歪脖子树的封厉听见向南提到了沈清澜,立刻警觉起来,他跟沈清澜的关系仅此于对方跟颜君有过一段,所以,若沈清澜打算回头来跟他抢向南,那是万万不会手下留情的。
电话那边宋臣又说了些什么,向南低头看着自己的膝盖发了会儿呆,才缓缓说道:“嗯,帮我约他们晚上吃饭吧。”
等向南挂断了电话,封厉才问道:“晚上跟谁吃饭?”
向南转过头来看着他,手里还握着有些发烫的手机,轻声道:“沈清澜和颜君他们。”
闻言,封厉只是点了点头,没再问任何问题。
向南想了想,终于还是决定跟他把这事说一说,“宋臣说沈清澜可能知道了我的身份,所以我想这事与其拖着不如早点摊在桌面上说了好,以前我、宋臣和沈清澜一直走得很近,我不想为了这事破坏了彼此之间的感情,更何况现在还有一个颜君在中间,若不趁早断了沈清澜对我的心思,对颜君也是很不公平的。”
其实向南不必解释,但是他解释了,封厉觉得心里多少好受了些。
这样一来,至少说明向南心里最在意的人还是他。
封厉腾出一只手来在他的后颈处轻轻摩娑,随即一笑,“请情敌吃饭这种事应该让我来安排才对。”
向南哑然失笑,将手机重新放回他的外套口袋里,“这里是宋臣的地盘,就让他作东吧,咱们还能省一笔。”
“夫人这么快就能替这个家精打细算了,是为夫的福气啊。”
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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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南离市区不远的房子坐落在一个世纪小区里,环境自然是清幽的,小区外面各种生活设施都相当完备,站在卧室的阳台上,能看见大半个城市的风貌,当初向南买这间屋的时候,整个城市的房价还没有苏醒过来,买了第二年,整个房价就开始疯涨,宋臣每每说起这个都忍不住痛心疾道,怪他不多买两套放着。
向南特别无辜的看着他,“我只是买来住的,要那么多空房子干嘛?”
“炒|楼赚钱啊!”
向南更加无辜:“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宋臣恨不得找块豆腐撞死,“谁说炒|楼不是正道了!”
总之这房子向南买得超值,装修的时候还多亏了宋臣请了做室内设计的朋友帮忙,所以每个初次来这里的人都说这房子特别漂亮,处处都彰显着主人与世无争的生活态度和品位。
向南拿钥匙开了门,一股久违的熟悉扑面而来。
他在这里住了快十年时间,即使隔了两三年再看,这里跟他最后的记忆依旧没有任何出入,向南将钥匙收回来,把身后的封厉让进屋里。
屋子里很干净,连沙发都是可以直接坐的,想是宋臣让人定期过来打扫的缘故。
封厉先四处打量了一圈,地板是沉静的原木,沙发的罩子是天蓝色的,不远处的落地窗有两层窗帘,一层深蓝,一层薄纱,有风的日子席地而坐,倒是一种趣味。
一面墙上是壁式电视机,对面的墙上则挂着一幅水墨画,封厉盯着那画看了一会儿,觉得向南会买真迹的可能性不大,但那画怎么看都像是真的,向南见他对那副画似乎情有独钟,边往阳台边走边对他说:“那画是当初乔迁的时候沈清澜送的,你要是喜欢就送你。”
今天沈清澜的名字出现的如此频繁,让封厉心里有点不爽。
第77章 我们谈谈
向南以前一个人住的时候就觉得这个房子有点大了。
除去一间主卧室,和一间书房外,还剩下一间客房,这间客房虽说有宋臣这个常客,但是宋臣不来的日子,还是空落落的摆在那里。
此刻他站在阳台边上,站在他从前最喜欢站的这个位置,望着视线里能够包含的一切,城市在淡蓝色的天空下静静的呼吸着,然而人们的匆忙和汽笛终于还是打破了这种静谧宁和,时间似乎并没有过去太久,他依旧一眼就能看到这个城市最富有标志性的建筑,更远处的天空偶尔有浓烟滚起来,像罕见的龙卷风。
他站在那里,背影看上去跟心境一样平和,封厉在客厅那副水墨画下望着他半晌,然后一步步走过去,很轻很轻的从背后拥住了他。
这么近的距离,向南能轻易感觉到他胸腔里跳动的心跳。
不知怎么,一种名为感动的情绪突然就涌了上来,充斥着他的心房。
想起很久以前宋臣交往过的一个男孩子,正是青春年少的年纪,脸上一双如猫一般剔透迷人的眼睛,趁着宋臣去买水的时候偷偷的跟他说:嘿,你知不知道,你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
向南当时一愣,礼貌的说了谢谢。
那孩子却不依不挠起来:我想抱抱你。
向南觉得自己当时的脸都绿了,对方却像是没能读懂他的表情,不由分说的凑过来从身后抱住了他,这种将后背完全露给一个陌生人的姿势是向南从未有过的体验,所以他当时几乎有点落荒而逃的意思。
这时候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起这么久远的事情,只是感觉封厉的心脏在他左边的背脊上规律的搏动,然后慢慢的,跟他的重叠在一起。
向南从不认为自己有多爱封厉,至少,比起封厉的付出,他的实在算不得什么。
他所理解的感情即使不能生死相随,亦要互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