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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重生之干了这杯老干妈-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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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能问你个事儿吗?”
  段嘉闻打断他:“我知道你要问什么,你想说你的名字怎么我们听了会奇怪地重复上一遍?”
  余景严配合地点了点头,虽然他知道是为什么,不过反正要明知故问一次,将自己从余景严的阴影下摘除出去。
  段嘉闻叹了口气,撇了撇嘴说道:“你上网查查名字就知道了,他是你刚才见到的那个男人的男妻,不久前死了。”
  “啊?”余景严状做惊讶,然后又有些惊慌失措,“我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了?”
  段嘉闻噗嗤一笑,一挑眉,“得了吧你,这件事媒体都不知道做了多少文章了,在北城不稀奇,瞧你吓得,直男?”
  余景严:“……”女马的,怎么突然扯上他的性向了。
  “不知道。”余景严摇了摇头,他自个儿弯也不能拉余景颜下水,以后他到底弯不弯还要看缘分。
  段嘉闻憋笑憋不住终于大笑起来,“你怎么这么有趣,刚才见你可不是这样的。”
  余景严:“……”我他女马见你也是。
  两人东拉西扯一番后,一个女人开门走了进来,是个气韵很好的中年女人,穿着一身淡紫色的旗袍,头发盘了起来,插了两支玛瑙玉髓珍珠小钗。
  余景严:“……”
  刚才他还在想段嘉闻的姐姐是谁,他不是独生子吗,原来贺绅说的姐姐是段嘉闻的小姨,陈瑜裳。也是陈羽笙的小姑姑。
  这个女人算是上流圈子里公认的女神,有外貌有气质有才华有家世,让人羡慕。
  她十分有音乐才华,是古典乐器大家,精通琵琶和古筝,撰写了不少有名的曲目。
  不过她是个不婚主义者,也是北城大家族里独有的一份,不由让人可惜。
  段嘉闻见到小姨后笑的跟个二傻子似的,余景严礼貌地跟她打了个招呼,然后接着做透明人了。
  “你能过来我很高兴。”
  陈瑜裳在床沿坐下:“说的轻巧,原本打算去你住处找你,却是先来了医院。”
  段嘉闻嘿笑两声:“意外……”
  陈瑜裳问了些段嘉闻的近况,又说了一些自己在国外参加音乐节的事儿,其间也不忘带上余景严,三个人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
  最后还是陈瑜裳先走了,她还要赶回陈家去,毕竟在国外呆了许久后才回来。
  “你小姨倒是疼你。”余景严由衷说道。
  段嘉闻笑着点点头,“可惜就是不结婚。”
  余景严:“……”


第20章 找到工作
  余景严离开医院后,一个人在街道上闲逛着。见到一家便利店,走进去忍痛买了一包芙蓉王硬蓝。
  他抽出一根叼在嘴里,掏了打火机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
  以前他经常抽这个牌的烟,不仅是因为它入口感觉口味纯正,劲头适中柔和,味道醇厚,还因为那设计精美的烟壳。
  硬蓝芙蓉王烟盒中间是金色的芙蓉花,变换角度花朵的颜色也不断变幻,很漂亮。
  他觉得自己就像这芙蓉花朵一样,换一个角度又是另一番模样,因为身在大家族里,活着便要周身穿上伪装,很累。
  余景严漫无目的地有着,一不小心就走离了繁华的街道,走到了北城的酒吧一条街。
  抬头看了看天色,已经有些晚了。
  “啧,还真是能走,也不知有没有车了。”
  余景严驻足片刻,熄了烟后还是挑了一家酒吧走了进去。他今天估计不能回去了,不若放纵一把,以后就没什么机会了。
  他走进的酒吧叫做Golden时代,门面设计的有些像欧洲,充满西洋风采。这种酒吧在北城很多,不过特色都不尽相同。
  酒吧里的客人已经渐渐多了起来,许多都是结伴过来喝酒玩耍的。
  里边放着轻缓的音乐,是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
  余景严很喜欢这首曲子,练钢琴的时候弹了很多遍,越来越喜欢,因为包含着希望的情感。
  据说当年约翰施特劳斯读了诗人卡尔·贝克的诗句:
  你多愁善感; 你年轻、美丽、温纯; 犹如矿中闪闪发光的金子;真情在那儿苏醒; 在多瑙河旁; 美丽的蓝色的多瑙河旁。
  之后大受感动,思如泉涌,挥笔写下了这首名曲,不得不说又文艺又戏剧化。
  余景严走到吧台,四下扫了一眼,然后找了个位置坐下。
  年轻的调酒师道:“要来一杯烈酒吗?”
  余景严笑笑:“一杯Pussy Foot(波斯猫脚)就够了,谢谢。”
  等了片刻,调酒师将做好的鸡尾酒递给余景严,“我看你是第一次来,以后欢迎到Golden时代做客,这里是个有趣的地方。”
  余景严点点头,“这里氛围很好,温馨明亮,——你是这儿的老板?”
  调酒师笑出声:“老板就不能做调酒师?”
  “可以。”余景严喝了一口酒,“自我介绍一下,余景严,交个朋友。”
  “Dylan。”调酒师温柔地笑笑,“我看你还是个学生吧,一个人来酒吧可是有点危险。”
  余景严道:“既然来了自然是知道危险,Golden时代表现的很含蓄,但我还是能看出来的。”
  “同道中人,我没看错。我请你喝一杯。”
  余景严摆了摆手:“不了,酒喝多了不好。”
  Dylan面露可惜:“那倒也是。”
  “对了,老板你这里缺不缺酒保或是演奏的,我想找份工作,短期的。”余景严一口饮尽鸡尾酒说到。
  Dylan笑的有些深意:“你来的倒是刚好,昨天有人跟我辞职,还没开始招聘呢。大提琴你会吗?”
  余景严耸耸肩无奈道:“这个还真不会,我会只会弹钢琴,写曲子也还能应付一点。”
  Dylan点点头,那边酒保走过来说了客人要的酒,他忙活起来,手上动作灵活。
  他道:“你如果要来工作的话,先试试吧,钢琴弹的好也有人听的。”
  余景严笑开,酒吧老板这么说这工作估计是成了。但是工资估计不会有多理想,但总比闲着坐吃山空的好。
  原本他也只是随口问问,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也算得上幸运。只是这里是个G吧,倒是有点危险。
  Dylan朝前边扫了一圈,一脸笑意:“你魅力还不错,已经有几个人看上你了。”
  余景严失笑:“我只是来找份工作而已,工作期间多安排我做点事吧,能暂时找到一份工作也不容易,还得谢谢你。”
  Dylan调了一杯酒给余景严推过去:“真的请你喝酒。”余景严点点头拿了起来,“谢谢。”
  “可能咱俩比较有缘分,合眼缘。”Dylan边调酒边说,“对了你是哪儿的学生?我这里离大学城还是有一段距离,来的不太多。”
  余景严说了北城大学,Dylan称赞了一番,笑道:“我觉得你应该找个家教的工作,应该比我这里赚的要多。”
  余景严忍住心里的吐槽,回道:“家教这东西,做多了可能连书都不会读了。”
  才说完Dylan突然大笑起来,“你怎么这么有趣。”
  余景严:“……”是你笑点太低好不好。
  这边两人聊的开心,那些想找余景严约的人都死心了,因为已经被酒吧老板捷足先登。
  被捷足先登的余景严跟Dylan聊了很多,发现两人还是很合得来的,这个朋友应该是交定了。
  谈了一半余景严忽然想起,他这是把余景颜完全带弯了,在不知不觉中……
  不过好歹找到份工作,勉强安慰了愧疚的良心。


第21章 遇到一个人
  余景严在Golden时代呆了差不多一个小时,跟Dylan聊了很多,也知道了不少北城的八卦,比如说段家的事情。
  段嘉闻之所以来覃池手下工作,完全一副净身出户自己养活自己的样子,都是因为段家老爷将自己以前养的情人接回了家里。
  这个倒是无所谓,毕竟大家族有这种事情并不稀奇,稀奇的是那情人还带着两孩子,虽然对外说是养子,但谁不知道就是段家老爷的私生子。
  而且大儿子左今承比段嘉闻年纪要大两三岁,小女儿左芩芩倒才只有八九岁。
  更为戏剧的是,左今承是段家上海分公司的总经理,跟段嘉闻他们这些北城公子哥都很熟悉,他还被称为北城青年才俊代表之一。
  然而还有更戏剧的,左今承也不知道自己其实是段家老爷的儿子,从他妈妈左丽玲进段家开始,段嘉闻和左今承就开始离家出走了。
  然而段老爷和左夫人可不管子女们什么,他们爱回不回家,反正以后继承家业是他们的事儿。
  左今承:“……”
  段嘉闻:“……”
  Dylan说左今承现在去了海南,跟着大学同学搞水产养殖去了。海南的水产养殖业在未来是压力与机遇并存的深化转型时期,做的好了有一大笔钱可以挣。
  尤其海南石斑鱼市场逐渐成熟稳定,市场增量开始趋向平缓,从这方面入手做强做大,在海南水产养殖业里站稳脚跟是很容易的。
  加之出台政策2020年水产养殖要持证上岗,现在抓住机会是非常明智的。
  余景严跟左今承有过几面之缘,倒是不知道他命运这么戏剧性。
  余景严离开Golden时代时天色已经黑了,不过路边霓虹闪烁,摸黑也不会撞到电线杆。
  他寻思着是在大路边浪一晚上,还是找一个旅馆暂住一晚,最后打定主意还是做一回流浪汉吧。他也不想去赶地铁末班车,累人。
  余景严抽着烟在北城街道上游荡着,走走停停,观摩着到了夜晚也金碧辉煌的北城。
  不知不觉余景严走到了东四北大街,打开手机看看,已经晚上十点多了。
  “嘟——”
  手机一声响,只剩下4%的电量,余景严干脆关机了,拉开背包拿出充电宝充着。
  灯光明明灭灭间,可见交相辉映的现代和有些年代的建筑。余景严顿住脚步看上几眼,拐进了一条老旧的巷子里。
  这里有很多四合院,他余景严在这里就有一套房产,原本想接养父母过来住的,计划赶不上变化。
  只是他已经死了,这些财产应该都归到覃池的名下了吧。这么一想他才想起来,自己死前并没有立下遗嘱,自己的那些财产也都没做处理。
  不过他不动产不多,也就东四北大街的一套四合院和三里屯的一套单身公寓,在北城公子哥里边算是穷鬼中的穷鬼。不过还有一大笔钱以养父母的名义放在他们那儿,说起来还是黑心钱呢。
  三里屯那边的酒吧街很繁华,是北城名流大款们光顾娱乐的地方,他以前因为种种原因就经常去那里。
  记得第一次见覃池就是在那里,那时候他才回余家没多久,还算不上一个北城公子哥,可他已经成了覃池的未婚妻,在第一次见面时被诸多人暗地里嘲笑。
  正想着事情,余景严突然被拉进了老房子之间的伸缩缝里,被人捂住了。
  浓郁的血腥味钻进鼻中,余景严突然有不好的预感,怕不是遇上了什么杀人犯。
  “拿你的手机帮我打个电话,快!”
  宋锦山忍痛低声说道,今晚他遇到了刺杀,要是不逃得快,早就死了。
  没想到他身边竟然安插进来了奸细,在他手机里安装上了追踪器,导致近期的行踪被暴露出去,然后入了敌人预谋已久的圈套里。
  余景严一愣,然后狂点了点头,然后快速地从背包里拿出正在充电的手机,开机。
  宋锦山见状烦躁地“啧”了一声,余景严满头黑线,你急着用手机我手机刚好关机了,也不是我想这样的啊。
  开好机后余景严赶紧开锁把手机递了过去,宋锦山拿过手机看了他一眼,“你好像不是很害怕啊……”
  余景严:“……”我觉得你应该快点去医院,硬汉血流多了也会死的。
  按了几个键后宋锦山突然停下了手,忽然将余景严转了个身,吻了上去。
  余景严:“……”我他女马招谁惹谁了!k!余景颜的初吻没了……
  正吐槽着余景严只听见几个轻微的脚步声从巷子里走过去,看样子他们不太敢闹出太大的动静。
  宋锦山目光狠厉地看着那些人从他们身边有过,没想到他们这些人这么不死心,要至他于死地。
  他们还真以为宋家死了一个他,就能把宋家承包的军工生意抢到手?还真是笑话!也不看看宋家的军工根基有多深。
  余景严偏过头去,一把抓住宋锦山作乱的手,口中嗤笑一声:“人已经走了,演戏别太过。”
  宋锦山将目光拉回余景严身上,将他放开,意味深长地舔舔嘴唇,接着打电话。
  余景严:“……”
  k!今天真的流年不利,第一次做流浪汉就遇到了大色狼,不过这个人看着很熟悉……
  忽然余景严眸光沉了下来,这个人竟然是宋家的宋锦山,北城公子哥里最狡猾凶残的继承人,一般人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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