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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左护法演技一流-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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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烨发现了他们的小动作,不过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接着笑眯眯的和杜念聊天。
  当初,杜念为了吸粉,经常在微博里晒一些他的书法国画作品,还有传统乐器演奏的视频,现在依然保留了这个习惯,只是频率不像以前那么高了。而聊天的时候才知道,原来白烨早就关注他了,因为他和杜念有着同样的爱好,喜欢书法和国画,只是水平没有他高,传统乐器也只会一个古筝。
  “我一直特别佩服杜哥。”返程的路上,白烨坐在杜念身边,面颊微红,看起来就像看到偶像的粉丝,“杜哥的丹青和书法,绝对是经过名家指点的,已经自成一派了,我第一次看的时候,还以为是出自哪位大师之笔呢。杜哥,你是不是重生的?要么就是天才,不然普通人怎么可能不到二十岁就这么多才多艺,还能把才艺练到顶级的水平。”
  杜念被他夸得浑身都舒坦了,白烨确实十分会讨好人,他很会利用自己长相和年龄的优势,让他的讨好看不出一点谄媚,真挚的仿佛一只专心崇拜着主人的小奶狗。
  杜念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脸。他当初还在挹翠阁时,作为当家的花魁,手下还带了两个还不到十岁的男孩子,既是给他做贴身的小厮,也是他的徒弟。杜念一直记得两个徒弟总是用清澈而又崇拜的眼神望着他,和白烨简直如出一辙。
  “我也就会写奇技淫巧了。”杜念笑道,“至于其他的,什么数学物理,政治地理,还有计算机什么的,我都不会,当初还是请了好几个家教,辛苦补了一年的课,高考的时候才算是够上了录取线。所以老天还是公平的。”
  越是深入交流,杜念越觉得白烨合胃口,除了性格,爱好也几乎完全相同,不仅仅是书法国画,白烨也喜欢古典文学,名家名作可谓是信手拈来,也喜欢作诗填词。在前往松湘大厦的路上,白烨颇有些不好意思的用手机在网上搜了他创作的一些古风歌曲。
  这些古风歌去在杜念这个古人看来,曲调还是太现代了。不过歌词优美华丽,只是未免在形制和用词上过于强调文言,而失了诗词最重要的风骨和灵魂。白烨谦虚受教,又拿出自己刚刚填完的新作,请杜念帮忙修改。
  只是这时已经临近松湘大厦,杜念便让白烨把作品发给他,等他这几天有时间的时候为他改一改。白烨欣然同意。
  剩下几天,杜念自然是和欧明聿在一起。九九重阳,需阖家登高辟邪。欧父欧母早就带着各自的情人安排好了旅游行程,只剩下欧明聿带着欧定宸和杜念,再加上一个已经登堂入室的容慕诗一起行动。因为杜念是艺人,在国内登山,被粉丝认出来怕是会很不方便,而欧美等比较远的国家,来回一趟花在路上的时间又太多,杜念的假期没几天了,于是登山地点定在了日本的飞驒山脉。
  登山那天刚好是重阳节,一大早他们便赶到了山脚。和铺好了石阶的山路,走楼梯一般的爬山不同,这一次他们穿上了冲锋衣换了登山鞋,背着登山包,拿着登山拐杖,一步步在崎岖陡峭的山路上前行。
  飞驒山脉被称作被阿尔卑斯,风景秀丽,到处可见苍葱的古树森林和大片的野花。杜念和欧明聿身怀内力,体力充沛游刃有余,容慕诗据说是在国内就很喜欢户外运动,登山对他来说毫不费力,四个人中只有欧定宸没爬一会儿就一副要断气了的样子,三个人只好轮流拉着他走,每隔一个小时便休息一次。等到了中午,终于爬到了山顶,决定在山顶露宿一宿。
  正午的阳光灿烂明媚,碧空如洗,几丝云彩在空中划出一条长长的痕迹,只在尾部慵懒的卷起。欧明聿坐在地上打开登山包把带来的露宿用具套出来,在登山包的最下面,他碰到一个冰凉的木盒。
  欧明聿心中一动,他抬头看了眼杜念,杜念正和容慕诗一起,给瘫坐在地上爬不起来的欧定宸揉腿。他微微转身背对着他们,打开了木盒。
  欢喜禅静静的躺在木盒内,散发着朦朦胧胧的柔和的白光。
  重阳节,正午,只需要两滴血,那些一直困扰着自己的记忆,就能恢复了。
  可代价是绝嗣,而杜念很喜欢小孩子。
  欧明聿摘下手套,把欢喜禅倒在手中。他不知道为什么在已经决定放弃通过这种手段寻找记忆之后,自己却还要把这个东西随身携带。或许,内心里还是有些舍不得吧。
  他叹了口气,用手指轻轻的摸着微凉而光滑的玉石。
  突然,他感到无名指一阵刺痛,却见指腹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破了一个小口子就像是被针扎到了一般。一滴鲜红的血液蹭到欢喜禅上,他伸手去擦,却只是将血液抹成了一片,红色的印记依然牢牢的沾在玉石之上,随后,他眼睁睁的看着这片血液迅速的渗进了玉像,洁白的玉石出现了一片红色痕迹,仿佛是和田白玉和红玉糅合在了一起。
  欧明聿感到一阵惊悚。这尊欢喜禅雕琢的极为光滑,一个尖锐的突起也没有,怎么可能划伤他的手?而且,他从未见过能够吸收液体的玉石。难道这东西是活的,渴望鲜血,所以故意划破他的手?
  他直觉想把这尊欢喜禅扔掉,但心中实在不舍,又想到这东西原本就不是普通的玉雕品,再加上欢喜禅并未染上杜念的血,便迅速的将欢喜禅放进木盒内,扔回了登山包,藏到最里面,心中惴惴不安之感才稍稍有所消减。
  一转身,欧定宸一滩烂泥似的还躺在地上,半死不活。容慕诗还在为他揉腿,而杜念则掏出了气炉,开始准备做午饭了。
  欧明聿走过去,轻轻的踹了弟弟一脚,道:“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么虚弱。”
  欧定宸嗷了一嗓子,怨念的喊道:“老哥你谋杀亲弟!”随即哼哼唧唧的坐了起来,一边捶着自己的腿一边嘟囔道:“我这是正常人类好吧,不像你们三个,体力这么好根本不科学,是不是外星人还不知道呢……”
  欧明聿又踹了他一脚:“自己平时不锻炼就知道打游戏,还好意思怪别人体力好?”
  欧定宸拼死爬起来,躲到更远的地方以躲避欧明聿的摧残。欧明聿无奈的笑了笑,转身去帮杜念的忙。
  “没人性……”欧定宸直哼哼。
  “好啦。”容慕诗一边帮他揉着手臂,一边说道,“不过你哥说的对,你确实缺乏锻炼。”
  “我每周也是有去打篮球的好吧。他明明就是在残忍无情的无理取闹!没见过这么没有人性的兄长,简直是比我和他兄弟阋墙。”欧定宸鼓着脸,抖着腿爬起来,气呼呼的找到欧明聿的登山包一屁股坐了下来,开始翻欧明聿的包,“饿死我了……”
  容慕诗失笑,过去拉他:“我包里也有带零食。”
  “不吃他的不解气!”欧定宸故意把欧明聿的包翻得乱七八糟,“嗯?什么东西?”他从最下面掏出一个木盒子,顺手就给打开了。
  “噗!”欧定宸差点喷笑出来,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回头偷偷看了眼正在和杜念一起准备午餐的欧明聿,发现对方并没有注意到这里,这才挤眉弄眼的把手心里的东西给容慕诗看,“老哥一天到晚一本正经的,居然还随身携带这么色情的东西!真是人面兽心啊!”他嘎嘎的笑了起来。
  “这叫欢喜禅。”容慕诗就着他的手仔细的观赏了一番,道,“这一尊,价值不下百万,可是好东西呢。”
  “唉哟~”欧定宸嘿嘿笑,“几百万买个情趣用品,不愧是欧大少呢。”他把欢喜禅放到眼前,猥琐的盯着两个人像相连的地方,“我擦,这种地方都雕出来!好精致!”他试着把两个人分开,发现虽然分不开,但是那个部分并非雕刻在一起的,而是套在一起的,如果不是人像紧紧相拥,怕是能拆成两个独立的人呢。
  “哎呦我擦,哎呦我擦!”他惊叹道,“你说他值百万,我现在信了。”
  “别说脏话。”容慕诗拍了他一下,“赶紧放回去吧,这是你哥的东西。”
  “嘿嘿。”欧定宸傻笑道,准备把欢喜禅放回去,就在这时他觉得无名指一阵刺痛,接着就看到一滴血蹭到了玉像上。
  “倒霉。”欧定宸嘟囔了一声,顺手用手指擦了一下,便把欢喜禅放进了木盒,又把木盒重新放到登山包里,“等会儿我一定要嘲笑老哥,一天到晚假正经!”
  
  第107章
  
  “别闹了。”容慕诗帮他把扔了一地的零食捡起来抱在怀里,又伸手拉了他一把,“这东西又不是你哥一个人的,说出来,小念也会尴尬的。”
  “也对。”欧定宸心有不甘的站了起来,“难得有这样一个机会……可惜了。”
  “好啦,咱们也过去帮忙做午饭吧。”容慕诗一手抱着零食,另一只手拉着欧定宸,“就算帮不了什么,也该坐在一边陪着。”
  两人走到杜念和欧明聿的身边,盘腿坐下。四个人热热闹闹的说着话。而在不远处的登山包内,被随意塞到最里面的木盒内,染上了血迹的欢喜禅散发着淡淡的红色的微光,两个人像上的血迹渐渐从最表面的一层,向着深处渗入,又渐渐的散开,直到整尊欢喜禅都透出一股若有若无的红,微光才渐渐的消散。
  远在千里之外的c市,雕栏画栋的庭院内,一间闭紧门窗,这得严严实实的房间内,一阵淡淡的酒香从门缝里飘了出来。
  “难得你今年重阳这么有兴致。”一个高大的男人从易雨手中接过白瓷的酒盅,酒盅里盛着金黄色的酒液,一朵金灿灿的菊花浮在正中,丝丝花瓣完全绽放。
  “这两年接的活不多,身子自然就养回来了。”易雨微笑着捧起自己的酒盅,抿了一口酒。
  就在这时一声清脆的铃声在叮的一声响了起来,易雨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发出声音的铃铛是挂在房间里一座屏风上的银制小铃铛。屏风上云海缭绕,云雾之上浮着一对一对栩栩如生的人物图案,既有男女,也有男男和女女,姿态暧昧,甚至还有的呈交合之姿。而现在,在这架八扇屏风的最右侧那一扇上,两个抱在一起的出家人的脚忽然被云海盖住了。只是这变化实在太小,不指出来,外人很难发现这一丝变化。
  易雨盯着屏风看了一会儿,突然“咦”了一声,脸上露出一丝诧异:“居然……”却又没了下文。
  “怎么了?”男人也朝着屏风望去。
  “我之前送出去的小东西,已经被用了。只是用的方式,有些出乎意料。”易雨懒懒的靠回到扶手上,端起酒盅,饮下半杯酒,脸上露出惬意的表情。
  “是哪个?”男人也起了好奇心,“说起来,已经有好几十年没有人向你求过这东西,试图想起上辈子的事情了吧。”
  “大家都忙着讨生活,哪儿还有那个闲情逸致去想上辈子的事情。”易雨用手一指,“喏,就是那个。”
  男人也看到了那对脚被云雾缠绕住的人像,仔细看了半天,忽然露出惊讶的表情:“竟然是父子……”他顿了一下,“这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后遗症吧。”
  “不会。”易雨摆了摆手,“这因石原本只是孟婆汤的解药罢了,只是当初想要想起上一世的,都是名字刻在了三生石上的恋人,注定几辈子都是恩爱夫妻的,所以才被雕成了这些模样。
  “想起上一世的记忆,需要将两人的心头血滴在因石之上。不过这两个人,并不需要一定是恋人。只是名字刻在了三生石上的恋人,会因为几世串联的因果,而导致记忆更容易的松动罢了。其实,只要是上一世有较深的因果纠缠的人,都可以使用因石唤醒记忆,不局限夫妻恋人,兄弟、朋友、父母子女,甚至是仇人,也是可以的。”
  “原来是这样。”男人恍然大悟,又问道,“说起来,这人难道不是为了恋人才求的欢喜禅吗?”
  “确实是。”易雨说,“五百万,加上他的子孙运。不过现在看来,他的爱人很喜欢孩子啊,所以他恐怕没有告诉他的爱人这东西的存在。”
  “但是,我早就算过了,他膝下注定无子。所以,就算他不愿意想起上一世的记忆,就算另一滴血用的不是他爱人的,他们还是在重阳节这天,完成这件事。”
  “所以,命中注定,他是要想起来那些,并且为此付出代价的。”男人感叹道,“天命难违啊。”
  易雨轻轻的抚摸着温暖的酒盅,冰凉的手指带上了一点温度:“等到人像完全被云雾遮盖住的时候,就是记忆完全复苏的时候了。照这个速度,一个多月就能完全想起来了。你说,这段时间内,他能发现吗?”
  说着,他自己忽然就笑了,坐起来,执起精巧的长嘴酒壶道:“别人的事,我们操什么心。来,喝酒。”
  重阳节这天是个大晴天,是夜,天空干净得一丝云彩也没有,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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