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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幸福之门-海无涯-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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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我分心的那一刻,他轻而易举地将我绊倒,一脚踏在我的胸前。我只觉得胸口如同压了一块千斤重的石块,重得我连气都喘不过来。我看见了他得意的脸上挂着的那丝奸诈的笑,笑得那么难看!
    “高勇,放开他!”是李翔宇冷冷的声音。
    “你横什么横呀!”“红毛”推了李翔宇一把,拦住他的去路,“你若是向勇哥求饶,勇哥心情一好,说不定就会放了他!”
    就在这时,李翔宇一个闪身,人已经欺到了“红毛”的左侧,左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捏住了他左手的脉门,一个反扣,将他的手反扣在后背,右手已经反压在肩上。“红毛”整个人瞬压被压弯,连腰都直不起来。不待“红毛”反应,他的膝盖朝他小腿弯一顶,“红毛”就“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了。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快得我都看得有些眼花缭乱。
    很明显,这是擒拿手!看来,李翔宇是个练家子,只是平时深藏不露而已!
    旁边的人都围了过来,想帮“红毛”。李翔宇手上力度一加,“红毛”痛得直“嗷嗷”大叫。
    李翔宇冷笑一声:“谁敢再上前,我就拧断他的胳膊!”
    “大丈夫当光明磊落,偷袭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和我光明正大的干一架!”“红毛”颇不服气。
    “好,干就干!”李翔宇松开“红毛”。
    “红毛”被激怒,冲过去就用脚踹,李翔宇轻轻一退,避开他的锋芒,再抬脚一个侧踢,踢在“红毛”的小腿胫骨上,痛得他抱着膝盖直跳。他心有不甘,冲不去搂他,想采用摔跤的方式扳倒他。李翔宇将身形一侧,借势抓住他的手臂,将腰一沉,正好用肩膀顶着他的胸,接着便是一个精彩的“过肩摔”!动作干脆而利落!
    那“红毛”被摔在地上,四脚朝天,和我并无二样,但李翔宇并未用脚踩住他的胸膛。
    “脸丢得还不够么?”“红毛”爬起来,还想再打,被“高柴”喝住,“他可是个练家子,你们几个加起来也打不过他!我早就警告过你,没事别惹他!”
    
    第二十三章  你为何不解释
    
    “你和我,要干一架么?”没有人再敢拦李翔宇,他已经径自走到“高柴”的面前。
    “既然你来要人,我只能放了!我知道,你挺厉害的,和你干架,我未必能占上风!不过,这烟你还是要给我买的。至于原因,你懂的!”高勇松开脚,后退两步,又伸手来拉我。
    我没有伸手!
    李翔宇把我扶起来,拍了拍我身上的泥士,仔细打量了一下:“没事!看来他无意和你干架,不然你早就鼻青脸肿了!”
    “还是李翔宇了解我!”高勇将手指塞进嘴里,吹了个响指,招呼着他那帮弟兄,扬长而去。
    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原来想在他面前好好表现一番,证明我是可以保护他的人,值得他托付终生,可是结果却是这样!我怂得不能再怂了,就像一个孬种一样。事是我惹出来的,结果却要他来帮我收拾这个烂摊子。
    颜面扫地的我恨不得疯也似的逃跑,他却一把拉住了我,诡秘一笑:“这是想逃吗?难道你打算一辈子也不见我?”
    我恨恨地说:“你明明那么能打,干嘛一再忍让于他,受他欺凌?你倒是解释给我听听!”
    他的脸色突然沉了下来,松开了我的手,缓缓地走在厚厚地枯叶上,发出“滋滋”的声响。他没有解释,就这样离开了。他,为何不解释呢?
    下午,印刷厂通知梁燕去取印好的社刊。我们三人一起去了印刷厂。印量约有五千来册,早以分成了四捆——这是往常的惯例,而我们要在近几日将它们分发到附近联系好的七八所小学,作为免费的阅读刊物进行发放。
    “我们兵分四路,你和翔宇负责‘俊源小学’和‘嘉逸中英文学校’,每个学校下发八百册。——那里离你家较近,你应该熟门熟路!”
    对于梁燕的这个安排,我还是比较满意的!一来离我家近,二来我愿意和李翔宇待在一起。
    我们先行提走了一千六百册,其余的依旧放在印刷厂的仓库,等着下次再来搬运。
    临走时,杨姐走了出来,紧紧地握着梁燕的手,感慨不已:“后生可畏呀!现在很多社会青年能力低下,整日游手好闲,办不成什么大事,还是你有魄力,有能力,怪不得子梅再三向我推荐你!好!好!后生可畏,后生可畏!”
    她意味深长地点点头,不待梁燕感激涕零,就已离去。
    那席话,听在我的耳朵里是那么刺耳,我的耳朵自动将所有的字眼都略去,唯独剩下一个“畏”字!是的,“畏”——可怕!她和陆子梅可真是极其可怕之辈。背后算计好了别人,人前居然能装得若无其事,表演得那么逼真。
    两人借了个小拖车,将那一千六百册社刊拖至路旁,打了个“的士”直奔“俊源”。
    这车费估计是指望不上了,想到这,李翔宇不禁抱怨:“既然不赚钱,这么努力干嘛?真是吃力不讨好!”
    “价值!价值,你懂吗?现在还有很多人自己赞助出书呢!”
    他没再说什么。
    一路上,两人又陷入了尴尬,大抵是因为我挑起了那个话题。他的行为那么怪异,为什么就不懂得反抗高勇呢?他自己也明明很清楚,就算真打起来,高勇最多也只能和他落个平手。难不成他有什么把柄落在高勇的手里?
    “你是不是后悔了?你那日只是一时兴起,现在已经后悔了,对不对?你什么事情都不肯和我说,我觉得你是后悔了。”
    他没有辩解,这令我内心恐惧,魂不守舍。
    我不再说话,只是生着闷气。他这种表现,好像已经坐实了我的猜测一样。那一刻,我的心凉到了冰点。
    “的士”很快到了叉路口,左边进去就是“俊源小学”,而“嘉逸中英文学校”则在叉路的右侧。从叉路口往里,要走近一千多米才能到达学校。这一千六百册图书就算分作两堆,要提过去那也是挺重的。
    司机先把我们送到了“俊源小学”,却不愿等待,我只好让李翔宇留下:“翔宇,你负责‘俊源’吧,我一会把这边联系人的方式发给你,你协助一下她。我先和司机去‘嘉逸’。你把这边处理妥当,就走出来吧,我在叉路口那等你。”
    我去了“嘉逸中英文学校”,由于有梁燕的推荐,那边很快就接待了我。其实也不用我分发,只要把社刊送到就行,这边的老师会负责发到各个班级。差不多二十几分钟就处理好了,这时“的士已走,我只好沿路走了出来。
    在叉路口的小店里点了一杯冷饮,一边喝着冷饮,一边数着过往的车辆,等着李翔宇。由东而西共经过了三十六辆车,其中福特两辆、本田十一辆、“的士”九辆、五铃两辆、大众两辆、本田一辆、公交三辆、自行车四辆、手推垃圾车两辆;由西向东共经过二十八辆车……可是,李翔宇还是没有出现。
    我看了看手机,已经等了足足一个小时,可李翔宇依然没有出现。
    我找到他的电话号码,正欲拨出,却骤然停住,脑际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这家伙该不会连招呼都不打,就已经回校了吧?按理,他应该早就出来了,比我还早呀!他该不会是因为我插手了他和高勇的事,正生着我气吧!
    一想到他和高勇的事,我胸中的闷气又来了!他和高勇之间肯定有什么事,他为何总是不肯解释?难道让恋人安心,这不是他应该做的事吗?还是他原本就不爱我,压根不在乎我的感受……
    我越想越气,索性拦了辆“的士”,直奔兼职的餐厅。
    羊城有三大特色——“路堵”、“天气诡异”、“房价发烧”。此时正是下班高峰期,路上堵得水泄不通,汽车绵延数里,望着这阵阵长龙,我不禁有些后悔自己的选择。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走几个站去坐地铁呢。
    公交车就在“的士”的旁边缓缓前行,里面挤满了人们。人们肩并肩、脸贴脸,忍受着各种不便。也有几位年轻的小伙子正用手护着自己的女朋友,一脸灿烂,连洁白的牙齿都散射出耀眼的光芒。其中一个女孩的脸上露出感激而幸福的神色——她紧贴着男孩的胸口,似在倾听心跳。
    那陷入爱情的幸福味道透过车窗,弥漫而来,将我吞噬。突然,我想起了那个靠在我肩上小憩的男孩,想起了他腼腆的笑,还有那夕阳下迎着江风激情的吻。我知道,我爱他——我不能把他弄丢。
    掏出手机,拨通他的电话,我问着:“翔宇,你现在在哪?等你半天了,怎么还没见你出来?”
    “我可能迷路了,我也不知道这边是哪里!”那边传来了一阵急促的声音,“阿姨,这附近有公交站么?”很显然,他走迷了,正在问路。
    可是,从学校出来,并没有岔路呀,他怎么可能走错?
    “你找个路牌,念给我听,我就知道你在哪了。不,你还是直接‘打的’回学校吧,别再瞎折腾了,不要舍不得那几块钱,我给你出!”
    “可是——,我已经走到小胡同里来了,左穿右绕的,怎么也走不出小巷,就好像进了迷魂阵一样。这前面好像有一个‘钟氏祠堂’,附近有一个荷花池。门牌……门牌我没有找到!”
    “你……”,我几欲抓狂!我大概知道他到了哪里,可是,那里离“俊源小学”有好几里地,他究竟是怎么走到那边去的?“你是路痴?”
    “嗯,”那边的声音很细小,“东南西北经常分不清——不过我能分清左右的!
    我怕他再走远,只好交待他在荷花池旁等我。我忙从“的士”下来,一路小跑而去——我家的那个“路痴”还在那傻傻地等着我呢。
    风在我耳畔呼啸而过,汗水涔涔而下,腿也渐渐开始酸痛。我好像在跑马拉松一样,迎着目标,与自己的体能做着抗争。这是一场意义重大的马拉松,这是一场爱的马拉松,在终点,我爱的那个男孩正等着我。
    跑跑,走走,再跑跑,再走走。就这样一直交替着,我坚忍不停,直到四十分钟后,我才找到“钟氏宗祠”旁的荷花池。李翔池正蹲在地上,盯着荷花池里被秋风摧残的荷叶发呆,甚至连我到了他身边也未曾发觉。
    “在看什么呢,路痴!”
    “荷花!我突然想起了周敦颐的《爱莲说》,他说他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如果他看到秋风摧残下的荷叶是这么萧瑟,又会发出什么样的感慨?”
    “收收你那文艺病吧!走,我带你出去!”
    他直起身来,叹了口气:“爱情就如同这荷花,最初是圣洁而美好的,可是在荏苒时光的催残下,又会是什么样的残败之景呢?”
    “既然美过,又何惧凋零?生、老、病、死,这是大自然永恒不变的规律,是天道!你个傻瓜,明明是个路痴,走迷了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我就那么不值得你依靠么!”我紧紧地搂着他,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一样。
    他贴在我的胸前,半晌才说:“我怕依赖你会成为一种习惯!当有一天你不在我身边时,那时我该多落寞而无助呀!况且你有你的人生,不可能一辈子都为我做这做那,排忧解难。我也是个男人,应该要学会独立,请别把我当女人!”
    
    第二十四章  草案
    
    我告诉他,我没有把他当女人,只是把他当爱人。爱人有在恋人面前受宠的权利——这权利并不是女人的专利!就好像我,我也很想在他面前撒娇,希望得到他的宠爱,这,与性别无关!我愿意在他的面前袒露我的脆弱——因为他是我最爱的人。在爱人面前,我们无需掩饰,只要做好最真实的自己就行。
    那一刻,我终于感受到了自己的重要——原来他还是需要我的!至少他想依靠我,只是害怕依靠!
    路灯突然亮起来了,照亮了昏暗的小巷!
    他在前面慢慢地走着,我在后面缓缓地跟着。他走路的姿势有些怪异,好似想尽量避开左脚用力——难道他脚崴了?
    我追上他,想要看看他的脚。他有些扭捏,但拗不过我,只好在路旁坐下,脱下鞋袜——这个傻瓜,脚肿得这么高,居然都不吭一声!这样忍着,难道还指望谁给他发个“坚毅奖”不成?
    “不行,脚肿成这样,不能再走了!再走估计你这只脚要废了,来,我背你!”
    我为他穿好鞋,蹲在他身前,示意他趴在我肩上,可他半天都没动。
    “我还能走!”
    “少废话!不想让我抱着你走的话,快点上来!这没什么好丢脸的!如果被我公主抱,那你脸可就丢大发了!”在我半哄半威胁下,他终于趴上了我的肩膀。
    别看他个子挺高,其实一点也不重,我甚至有点轻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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